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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6明鬼詩解2殺不辜臣宣王簡公殪死眾見穆公養德賜壽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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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16 17:0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26明鬼詩解2殺不辜臣宣王簡公殪死眾見穆公養德壽蕃昌
題文詩:
執無鬼者,今言曰:夫天下之,為聞見鬼,
神之物者,不可勝計.亦孰為聞,見鬼神有,
無之物哉?墨子言曰:若以眾所,同見同聞,
則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殺,其臣杜伯,
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若以死者,
無知則止;若死有知,不出三年,必使知之.
其三年後,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田車,
百乘,從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
白馬素車,衣冠,朱弓,朱矢,
追周宣王,射之車上,中心折脊,車中,
伏弢而死.當時周人,從者,遠者,
著之.為君以教,其臣為父,以警其子,
曰戒慎之!凡殺不辜,其得不祥,鬼神之誅,
若此僭速!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
豈可疑哉!非惟若書,之說為然,昔鄭穆公,
當晝日中,處廟有神,入門而左,鳥身素服,
三絕玄絻,面狀正方.穆公見之,乃恐懼奔.
神曰!帝享,使予,十年有九,
使若國家,蕃昌子孫,茂毋失鄭.穆公再,
拜稽首曰:敢問神名?曰予句芒.若以穆公,
之所身見,儀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昔燕簡公,殺莊子儀,
其臣不辜,莊子儀曰:吾君王殺,我而不辜.
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使,
吾君知之.期年燕將,燕之,,
齊之社稷,宋有桑林,楚有雲夢,此男女之,
所屬而觀.日中簡公,將馳途,莊子儀荷,
朱杖擊之,殪之車上.當時燕人,從者,
遠者,著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凡,
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誅,若此憯速!
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原文】2今執無鬼者言曰:『夫天下之為聞見鬼神之物者,不可勝計也。』亦孰為聞見鬼神有、無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眾之所同見,與眾之所同聞,則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若以死者為無知,則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4),田車數百乘,從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乘白馬素車,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車上,中心折脊,殪車中,伏弢而死(5)。當是之時,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為君者以教其臣,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誅,若此之僭速也!』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鄭穆公(6),當晝日中處乎廟,有神入門而左,鳥身,素服三絕(7),面狀正方。鄭穆公見之,乃恐懼奔。神曰:『無懼!帝享女明德,使予錫女壽十年有九,使若國家蕃昌,子孫茂,毋失鄭。』穆公再拜稽首,曰:『敢問神名?』曰:『予為句芒。』若以鄭穆公之所身見為儀,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而不辜,莊子儀曰:『吾君王殺我而不辜(8)。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心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將馳祖(9)。燕之有祖,當齊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雲夢也,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日中,燕簡公方將馳於祖塗(10),莊子儀荷朱杖而擊之,殪之車上。當是時,燕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燕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凡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誅,若此其憯速也!』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注釋(4)『田』通『畋』,打獵。(5)弢:弓袋。(6)『鄭』為『秦』字之誤。下同。(7)『三絕』疑為『玄絻』之誤。(8)『王』字當刪。(9)『祖』通『沮』。(10)『塗』通『途』。文】
現在堅持沒有鬼神的人說:『天下聞到和見到鬼神(聲音)、形狀的人,多得數不清。』那麼又是誰聽到、看到鬼神的(聲音)、形狀呢?墨子說道:『如果以大眾共同見到和大眾共同聽到的來說,那麼象從前杜伯的例子就是。』周宣王殺了他的臣子杜伯而杜伯並沒有罪。杜伯說:『我的君主要殺我而我並沒有罪,假若認為死者無知,那麼就罷了,假若死而有知,那麼不出三年,我必定讓我的君上知道後果。』第三年,周宣王會合諸侯在圃田打獵,獵車數百輛,隨從數干人,人群布滿山野。太陽正中時,杜伯乘坐白馬素車,穿着紅衣,拿着紅弓,追趕周宣王,在車上射箭,射中宣王的心臟,使他折斷了脊骨,倒伏在弓袋之上而死。當這個時候,跟從的周人沒有人不看見,遠處的人沒有人不聽到,並記載在周朝的【春秋】上。做君上的以此教導臣下,做父親的以此警戒兒子,說:『警戒呀!謹慎呀!凡是殺害無罪的人,他必得到不祥後果。鬼神的懲罰象這樣的慘痛快速。』照這書的說法來看,鬼神的存在,難道可以懷疑麼!
    不但只是書上說的是這樣,從前秦穆公在大白天中午在廟堂里,有一位神進大門後往左走,他長着鳥的身子,穿着白衣戴着黑帽,臉的形狀是正方。秦穆公見了,害怕地逃走。神說:『別怕!上帝享用你的明德,讓我賜給你十九年陽壽,使你的國家繁榮昌盛,子孫興旺,永不喪失秦國。』穆公拜兩拜,稽首行禮,問道:『敢問尊神名氏。』神回答說:『我是句芒。』如果以秦穆公所親見的作準,那麼鬼神的存在,難道可以懷疑的嗎!
不僅只是這本書所說的是這樣,從前燕簡公殺了他的臣下莊子儀,而莊子儀無罪。莊子儀說:『我的君上殺我而我並沒有罪。如果死人無知,也就罷了。如果死者有知,不出三年,必定使我的君上知道後果。』過了一年,燕人將馳往沮澤祭祀。燕國有沮澤,就象齊國有社,宋國有桑林,楚國有雲夢澤一樣,都是男女聚會和遊覽的地方。正午時分,燕簡公正在馳往沮澤途中,莊子儀肩扛紅木杖擊打他,把他殺死在車上。當這個時候,燕人跟從的沒人不看見,遠處的人沒人不聽到,這記載在燕國的【春秋】上。諸侯相互轉告說:『凡是殺了無罪的人,他定得不祥。鬼神的懲罰象這樣的慘痛快速。』從這書的說法來看,則鬼神的存在,難道可以懷疑嗎!
汪柯 發表於 2025-5-28 13:58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明鬼】篇義理闡微

【明鬼】下篇所論,實為墨子"天志""明鬼"思想之要義,其以史證理,申明鬼神實有、賞善罰暴之旨。今就所引文本,析其大義如次:

一、眾見為實,破無鬼之執
墨子直面"執無鬼者"之詰難,以"眾所同見同聞"為實證邏輯。彼時質疑者謂天下言鬼神者雖眾,然"孰為見有無之物",墨子則反詰:若眾人共見共聞之事猶不可信,則經驗世界之認知基礎將傾覆。此論實開後世"三表法"之先聲——"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非命上】),以集體經驗為"原察眾人耳目之實",較諸儒家"子不語怪力亂神"更顯實證精神。

二、史鑑昭昭,證鬼神之驗
篇中舉周宣王殺杜伯、燕簡公戮莊子儀二事,皆屬"殺不辜"而遭鬼誅之例。杜伯"著朱衣冠,執朱弓矢"射殺宣王於車,燕簡公被莊子儀"荷朱杖"擊斃於車,其事"從人莫不見,遠者莫不聞"。墨子特強調"諸侯傳而語之",非獨一家之言,實乃歷史公案。此以史實為據,揭示"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明鬼下】),與【尚書·湯誓】"天道福善禍淫"互為表里,然墨家更重超自然力量之直接干預。

三、穆公受賜,彰德壽之應
秦穆公事尤具深意。其"晝處廟中"見神降臨,因敬祀明德而獲賜"十九年"壽期,終成春秋霸主。此例非唯證鬼神存在,更闡發"德—福"相契之理。與儒家"以德配天"不同,墨子將道德律令具象化為鬼神監察,所謂"鬼神之明,不可為幽間廣澤、山林深谷"(【明鬼下】),形成威懾性道德保障機制。

四、墨家神道設教之旨歸
細究文本,墨子非徒言怪異,實欲建立"兼愛"學說之神聖維度。其謂"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則夫天下豈亂哉"(【明鬼下】),揭示"明鬼"說之現實功用——借神靈權威遏制暴行,補法律之不及。此與【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教"相通,然墨家更重下層民眾之道德規訓,體現"貴賤同法"之平等精神。

要之,【明鬼】篇以經驗論破疑,以歷史證實在,以道德立教化,構成墨家宗教哲學之三重維度。其說雖雜巫史遺風,然內在理路實為戰國功利主義與神秘主義之獨特融合,於今日研究先秦思想史仍具重要範式意義。學者當透過鬼神表象,把握其"興天下之利"(【兼愛下】)之根本訴求。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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