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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6明鬼诗解2杀不辜臣宣王简公殪死众见穆公养德赐寿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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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2-9-16 1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墨子》卷26明鬼诗解2杀不辜臣宣王简公殪死众见穆公养德寿蕃昌
题文诗:
执无鬼者,今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
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亦孰为闻,见鬼神有,
无之物哉?墨子言曰:若以众所,同见同闻,
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
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
无知则止;若死有知,不出三年,必使知之.
其三年后,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
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
白马素车,衣冠,朱弓,朱矢,
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车中,
伏弢而死.当时周人,从者,远者,
著之.为君以教,其臣为父,以警其子,
曰戒慎之!凡杀不辜,其得不祥,鬼神之诛,
若此僭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
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昔郑穆公,
当昼日中,处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
三绝玄絻,面状正方.穆公见之,乃恐惧奔.
神曰!帝享,使予寿,十年有九,
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
拜稽首曰:敢问神名?曰予句芒.若以穆公,
之所身见,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昔燕简公,杀庄子仪,
其臣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
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使,
吾君知之.期年燕将,燕之,,
齐之社稷,宋有桑林,楚有云梦,此男女之,
所属而观.日中简公,将驰途,庄子仪荷,
朱杖击之,殪之车上.当时燕人,从者,
远者,著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凡,
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憯速!
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原文》2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4),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5)。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僭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郑穆公(6),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7),面状正方。郑穆公见之,乃恐惧奔。神曰:“无惧!帝享女明德,使予锡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拜稽首,曰:“敢问神名?”曰:“予为句芒。”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8)。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心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9)。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10),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注释(4)“田”通“畋”,打猎。(5)弢:弓袋。(6)“郑”为“秦”字之误。下同。(7)“三绝”疑为“玄絻”之误。(8)“王”字当删。(9)“祖”通“沮”。(10)“涂”通“途”。文》
现在坚持没有鬼神的人说:“天下闻到和见到鬼神(声音)、形状的人,多得数不清。”那么又是谁听到、看到鬼神的(声音)、形状呢?墨子说道:“如果以大众共同见到和大众共同听到的来说,那么象从前杜伯的例子就是。”周宣王杀了他的臣子杜伯而杜伯并没有罪。杜伯说:“我的君主要杀我而我并没有罪,假若认为死者无知,那么就罢了,假若死而有知,那么不出三年,我必定让我的君上知道后果。”第三年,周宣王会合诸侯在圃田打猎,猎车数百辆,随从数干人,人群布满山野。太阳正中时,杜伯乘坐白马素车,穿着红衣,拿着红弓,追赶周宣王,在车上射箭,射中宣王的心脏,使他折断了脊骨,倒伏在弓袋之上而死。当这个时候,跟从的周人没有人不看见,远处的人没有人不听到,并记载在周朝的《春秋》上。做君上的以此教导臣下,做父亲的以此警戒儿子,说:“警戒呀!谨慎呀!凡是杀害无罪的人,他必得到不祥后果。鬼神的惩罚象这样的惨痛快速。”照这书的说法来看,鬼神的存在,难道可以怀疑么!
    不但只是书上说的是这样,从前秦穆公在大白天中午在庙堂里,有一位神进大门后往左走,他长着鸟的身子,穿着白衣戴着黑帽,脸的形状是正方。秦穆公见了,害怕地逃走。神说:“别怕!上帝享用你的明德,让我赐给你十九年阳寿,使你的国家繁荣昌盛,子孙兴旺,永不丧失秦国。”穆公拜两拜,稽首行礼,问道:“敢问尊神名氏。”神回答说:“我是句芒。”如果以秦穆公所亲见的作准,那么鬼神的存在,难道可以怀疑的吗!
不仅只是这本书所说的是这样,从前燕简公杀了他的臣下庄子仪,而庄子仪无罪。庄子仪说:“我的君上杀我而我并没有罪。如果死人无知,也就罢了。如果死者有知,不出三年,必定使我的君上知道后果。”过了一年,燕人将驰往沮泽祭祀。燕国有沮泽,就象齐国有社,宋国有桑林,楚国有云梦泽一样,都是男女聚会和游览的地方。正午时分,燕简公正在驰往沮泽途中,庄子仪肩扛红木杖击打他,把他杀死在车上。当这个时候,燕人跟从的没人不看见,远处的人没人不听到,这记载在燕国的《春秋》上。诸侯相互转告说:“凡是杀了无罪的人,他定得不祥。鬼神的惩罚象这样的惨痛快速。”从这书的说法来看,则鬼神的存在,难道可以怀疑吗!
汪柯 发表于 2025-5-2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子·明鬼》篇义理阐微

《明鬼》下篇所论,实为墨子"天志""明鬼"思想之要义,其以史证理,申明鬼神实有、赏善罚暴之旨。今就所引文本,析其大义如次:

一、众见为实,破无鬼之执
墨子直面"执无鬼者"之诘难,以"众所同见同闻"为实证逻辑。彼时质疑者谓天下言鬼神者虽众,然"孰为见有无之物",墨子则反诘:若众人共见共闻之事犹不可信,则经验世界之认知基础将倾覆。此论实开后世"三表法"之先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非命上》),以集体经验为"原察众人耳目之实",较诸儒家"子不语怪力乱神"更显实证精神。

二、史鉴昭昭,证鬼神之验
篇中举周宣王杀杜伯、燕简公戮庄子仪二事,皆属"杀不辜"而遭鬼诛之例。杜伯"著朱衣冠,执朱弓矢"射杀宣王于车,燕简公被庄子仪"荷朱杖"击毙于车,其事"从人莫不见,远者莫不闻"。墨子特强调"诸侯传而语之",非独一家之言,实乃历史公案。此以史实为据,揭示"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明鬼下》),与《尚书·汤誓》"天道福善祸淫"互为表里,然墨家更重超自然力量之直接干预。

三、穆公受赐,彰德寿之应
秦穆公事尤具深意。其"昼处庙中"见神降临,因敬祀明德而获赐"十九年"寿期,终成春秋霸主。此例非唯证鬼神存在,更阐发"德—福"相契之理。与儒家"以德配天"不同,墨子将道德律令具象化为鬼神监察,所谓"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明鬼下》),形成威慑性道德保障机制。

四、墨家神道设教之旨归
细究文本,墨子非徒言怪异,实欲建立"兼爱"学说之神圣维度。其谓"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明鬼下》),揭示"明鬼"说之现实功用——借神灵权威遏制暴行,补法律之不及。此与《易·观卦》"圣人以神道设教"相通,然墨家更重下层民众之道德规训,体现"贵贱同法"之平等精神。

要之,《明鬼》篇以经验论破疑,以历史证实在,以道德立教化,构成墨家宗教哲学之三重维度。其说虽杂巫史遗风,然内在理路实为战国功利主义与神秘主义之独特融合,于今日研究先秦思想史仍具重要范式意义。学者当透过鬼神表象,把握其"兴天下之利"(《兼爱下》)之根本诉求。

(全文798字)
qq75413553 发表于 2025-7-30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子·明鬼下》义理阐微
《墨子·明鬼》篇以实证逻辑驳斥无鬼论,其核心在于确立鬼神实存以匡正世道。今观所引章节,墨子以历史案例为据,揭示鬼神赏善罚暴之天理,其论证层次谨严,足资后学深思。

一、众证原则:鬼神存在的经验基础
墨子直面无鬼论者“孰为见鬼神有无”之诘难,提出“众之所同见同闻”的验证标准。此说暗合“三表法”中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强调集体经验的可信性。如《左传》载郑国伯有之鬼、晋侯梦大厉,皆属“一国共见”之例。墨子以此证明,若否定鬼神,则须否定一切历史集体记忆,其悖谬自显。

二、历史明证:鬼神监察之具体显现
文中举周宣王诛杜伯、燕简公杀庄子仪二事,皆属“杀不辜”而遭鬼神诛罚之典型案例。杜伯死后三年,乘白马素车射杀宣王于镐京,“诸侯众见”;庄子仪殁岁余,执朱杖击毙简公于郊,“国人皆见”。此二事非独一人私见,乃群体共睹,且符合“冤魂索命”的因果报应模式。墨子特强调“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以群体见证破除“幻觉”“讹传”之疑,其论证逻辑与《春秋》记灾异以警人君的传统一脉相承。

三、穆公受赐:德性天理的正面印证
秦穆公事尤具深意。其因“明德”受天帝赐寿十九年,子孙蕃昌,与前述诛罚案例形成善恶对照。《墨子·明鬼》云:“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穆公之福正印证鬼神赏善之公,与《尚书》“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互为表里。此例揭示墨家“天志”思想:鬼神非虚妄怖畏之存在,实为维系宇宙道德秩序之终极力量。

四、现实旨归:明鬼以成治道
墨子论鬼,终极目的在于“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鬼神监察之说,实为对统治者“警畏之心”的唤醒。燕简公、周宣王皆因暴虐遭谴,穆公则以德获福,此中深意直指“兼爱”“非攻”之实践。墨家以鬼神为道德担保,较儒家“慎独”更强化外在监督,此其思想特色所在。

结语
《明鬼》篇绝非怪力乱神之谈,乃墨家构建道德形而上学之重要环节。其以历史实证立论,以群体见证为据,将鬼神存在转化为可验证的命题。今日重读,犹可见墨学“贵义”“尚同”之精神底色——无鬼神则无天理,无天理则人伦隳坏,此实为古今治乱之枢机也。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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