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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研究] 【淮南子】卷12道應訓詩解8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重生輕利自勝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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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6-22 14: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太王亶父,居邠翟攻.事以皮帛,珠玉弗受.
曰翟人之,所求者地,無爲財物,亶父乃曰:
與人兄居,而殺其弟,與人父處,而殺其子,
吾弗之爲,皆勉處矣!爲吾臣與,翟人奚異?
且吾聞之,不以所養,而害其養.杖策而去.
民相連而,從之遂成,國岐山下.太王可謂,
能保生矣.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
以利累形.今人受其,先人爵祿,必重失之.
所自來者,久矣輕失,豈不惑哉!故老子曰:
貴以身爲,天下若可,以托天下;愛以身爲,
天下若可,以寄天下!中山公子,魏牟謂曰:
處江海上,心在魏闕,爲之奈何?詹子對曰:
重生而後,則能輕利.公子牟曰:雖知之猶,
不能自勝.詹子乃曰:不能自勝,則從之也;
神無怨乎!不能自勝,而強弗從,此謂重傷.
重傷之人,無壽類矣.故老子曰:知和曰常,
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逞強是故,
用其光也,復歸其明.至明明心,明心見性,
天性童真,童真真情,真情自勝,非名非利.
太王亶父居邠,翟人攻之。事之以皮帛、珠玉而弗受。曰『翟人之所求者地。無以財物爲也。』大王亶父曰:『與人之兄居而殺其弟,與人之父處而殺其子,吾弗爲。皆勉處矣!爲吾臣,與翟人奚以異?且吾聞之也,不以其所養害其養。』杖策而去。民相連而從之,遂成國於岐山之下。大王亶父可謂能保生矣。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今受其先人之爵祿,則必重失之。所自來者久矣,而輕失之,豈不惑哉!故老子曰:『貴以身爲天下,焉可以托天下;愛以身爲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
譯文太王亶父住在邠的時候,翟國人經常來侵擾。於是大王亶父拿著皮革、布帛和珍珠玉石贈送給翟國人以求和好太平,但翟人不肯接受,說他們要的是地盤而不在乎財物。大王亶父向百姓解釋說:『和人家的兄長一起生活而殺死他的弟弟,和人家的父親一起生活而殺害他的兒子,這樣的事情我是做不出的。大家都好好地在這個地方生活下去吧!當我的臣民和當翟國人的臣民有什麼不同呢?況且我聽說了,不能因貪得養生之物而傷害性命。』於是大王亶父拄著手杖離開了邠地,百姓們成群結隊地跟隨著他離去,後來在岐山下建立了周朝。大王亶父可稱得上保重生命的人。即使富貴,也不因財物而傷害自身;即使貧賤,也不因爲貪利而拖累形體。現在有人從祖先那裡接受了爵祿,就生怕會喪失,而對來之不易的生命卻輕易地拋棄,這難道不糊塗嗎?所以【老子】說:『看重自身而爲天下人,有這種美德的人可以將天下託付給他;愛惜自身而爲天下人,有這樣美德的人可以將天下寄託給他。』【出處】貴以身爲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爲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道德經13章)
釋義:重視國家的根本象重視自己身體的病患那樣去治理的人,你們可以把天下託付給他;愛惜國家的根本象愛惜自己的身體那樣去治理的人,你們可以把天下委託給他。
王弼註:無[物可]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詫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不以寵辱榮患損易其身.然後乃可以天下付之也.
中山公子牟謂詹子曰:『身處江海之上,心在魏闕之下,爲之奈何?』詹子曰:『重生。重生則輕利。』中山公子牟曰:『雖知之,猶不能自勝。』詹子曰:『不能自勝,則從之;從之,神無怨乎!不能自勝而強弗從者,此之謂重傷。重傷之人,無壽類矣。』故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是故『用其光,復歸其明也。』
譯文中山公子魏牟對詹何說:『我雖身處江湖過著隱居避世的生活,但心中還是老惦記著朝政,我該如何辦才好呢?』詹何回答說:『就珍惜生命吧!能珍惜生命也就能輕視利慾。』中山公子魏牟又說:『我雖然知道這個重生輕利的道理,但還是無法戰勝這名利的慾念。』詹何回答說:『你不能自制慾念,那麼就聽其自然、順隨它。聽其自然、順隨它,你的精神就不會出毛病。反過來,你既不能自制慾念,又要勉強壓制不願順隨,這才會受到雙重損傷;如受到這雙重損傷的人就不會長壽。』所以【老子】說:『知道保持平和純厚之氣的道理叫做「常」,懂得這種「常」的稱爲「明智」。縱慾貪生就會有災殃,慾念支配淳和之氣就會逞強。』因此,運用涵蓄著的『光』,返復到觀察細微的『明』。
注釋【出處】道德經: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摶;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王弼註:赤子無求無欲不犯眾物.故毒(蟲)[螫]之物無犯(之)[於]人也.含徳之厚者不犯於物.故無物以損其全也.以柔弱之故故握能周固.作長也.無物以損其身故能全長也.言含徳之厚者無物可以損其徳渝其真.柔弱不爭而不摧折.皆若此也.無爭欲之心.故終日出聲而不嗄也.物以和爲常.故知和則得常也.不皦不昧不溫不涼此常也.無形不可得而見.[故曰知常]曰明也.生不可益.益之則夭也.心宜無有使氣則強.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xing5205353 發表於 2025-4-21 16:33 | 顯示全部樓層
【淮南子·道應訓】第八節闡發"重生輕利"之旨,其文義理深邃,今試爲析論如下:

太王亶父之事,實爲道家"貴生"思想之典範。翟人索地,亶父不以兵戈相抗,寧棄疆土而不傷民命,此即【老子】"不以兵強天下"之實踐。其言"不以其所養害其養",尤見道家養生真諦——皮帛珠玉乃外養之物,生命方爲根本所養。杖策去邠之舉,非畏戰也,乃徹悟"身重於物"之大道。百姓相隨而成國岐下,正應【尚書】"民惟邦本"之義,可見得道者必得民心。

文中"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二句,實爲處世圭臬。富貴者易溺於膏粱文繡,貧賤者常騖於錐刀之末,皆失養生之本。亶父能超脫外物羈縻,故【淮南子】許其"能保生"。今人承先祖爵祿而患得患失,於性命反輕忽之,恰如【莊子·讓王】所譏"重物輕身"之惑,此正道家所深戒者。

魏牟"身在江海,心在魏闕"之問,揭示世人普遍困境。詹子"重生則輕利"之對,實爲道家修養次第:必先明性命之貴,方能淡泊外誘。其言"不能自勝則從之",非縱慾也,乃謂當順性調理,若強抑反致"重傷"。此與【老子】"知和曰常"章相發明——陰陽沖和謂常道,益生過分則招殃,心役氣則失柔。所謂"用其光復歸其明",正是由外馳返內照的修養功夫。

統觀全篇,太王亶父之智在於:一則明曉土地財貨皆"養"之具,不可因具害本;二則深諳"自勝"非強力克制,乃在復歸本性之明。此中真諦,與【周易】"安土敦仁"、【孟子】"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爲"一脈相通。今人若能體此"明心見性"之旨,則外物不能搖其內,利害不能易其守,方達"可以托天下"之境。
李鳳山 發表於 2025-5-11 08:43 | 顯示全部樓層
【淮南子·道應訓】第八節闡發"重生輕利"之旨,其文義理深邃,今試爲析論:

太王亶父之讓邠,實爲道家"貴生"思想之典範。翟人索地,亶父不以珠玉皮帛爲念,更不以土地之爭傷民性命,此即【老子】"貴以身爲天下"之實踐。其言"不以其所養害其養",尤見道家養生真諦——養身之物反成害身之由,恰如【莊子·讓王】所謂"不以所用養害所養"。杖策去邠之舉,非畏戰也,乃徹悟"身重於物"之大道。百姓相隨,非迫於威勢,實感其"重生"之誠。岐山立國,正是"後其身而身先"之驗。

文中"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二句,可視爲全篇樞要。富貴者易耽外物,貧賤者常騖微利,皆失養生之本。亶父能超脫爵祿之累,較之"受先人爵祿而重失之"者,其智愚之判若霄壤。老子云"寵辱若驚",世人多顛倒輕重,以虛幻之位傷真實之性,此所謂"大惑"。

魏牟"身在江海,心在魏闕"之問,揭示士人普遍困境。詹何"重生則輕利"之對,實爲道家修養次第:先明性命之貴,方能淡泊外物。其"不能自勝則從之"之論,尤含深意。【道德經】"知和曰常"章可相發明:強行抑欲反致"重傷",順性知常乃得"益生"。所謂"用其光復歸其明",正是由外馳返內照之工夫。

要之,本節以史證道,闡明三重境界:太王之"讓"體現聖人不傷物我之仁,詹何之"從"展現賢者不逆性情之智,而老子"知常曰明"則昭示歸根復命之聖功。三者皆本於"重己役物"之道樞,較之儒家"殺身成仁",更見道家對生命本真之珍視。末句"明心見性"雖出佛典,然與道家"葆真"之義實相貫通,皆指歸於生命之澄明境界。
鄒角旭 發表於 2025-5-18 22:18 | 顯示全部樓層
【淮南子·道應訓】生命哲學發微——論太王亶父的養生之道與老莊思想會通

【淮南子】卷十二所載太王亶父之事,實爲道家生命哲學之典範。其"不以養傷身"之論,與【老子】第十三章"貴以身爲天下"之說遙相呼應,共同構建了先秦道家"重生輕利"的倫理體系。

考太王亶父之避翟遷岐,其決策蘊含三重生命智慧:其一,超越物質層面的"養物觀"。翟人索地而拒財物,亶父則進一步勘破"土地亦養形之具"的本質,提出"不以其所養害其養"的命題,將生命價值置於物質載體之上。此與【莊子·讓王】"不以所用養害所養"之說如出一轍,揭示出養生之道的根本在於主體性的確立。

其二,建立"生命共同體"意識。亶父所言"與人之兄居而殺其弟"等語,展現了對生命關聯性的深刻認知。其"杖策而去"的選擇,非消極避世,而是通過空間置換實現生命共同體的延續。這種"相連而從"的遷徙模式,恰如【老子】"執大象,天下往"的生動實踐。

其三,構建"形神雙修"的養生維度。"不以利累形"之說,既承【莊子·刻意】"不導引而壽"的養形傳統,又啟【淮南子·精神訓】"形神氣志各居其宜"的修養論。值得注意的是,文中"雖富貴""雖貧賤"的二元表述,實爲對生命價值絕對性的肯定,與世俗的功利判斷形成鮮明對比。

中山公子牟與詹何的對話,則進一步深化了這一主題。"重生輕利"作爲方法論,"自勝"作爲修養境界,"從之無怨"作爲實踐智慧,三者共同構成道家心性論的完整鏈條。詹何所謂"重傷無壽"之誡,正與【老子】"知和曰常"的養生要訣相印證,強調內在和諧對於生命延續的決定作用。

要而論之,此段文本展現了道家生命哲學的三大要義:在價值論上確立生命的本體地位,在方法論上主張"嗇精""自勝"的修養功夫,在實踐論上追求"形神俱適"的存在狀態。太王亶父之"保生",非僅個體養生之術,實爲貫通政治倫理與生命哲學的宏大範式。其"明心見性"的終極追求,既是對老子"知常曰明"的詮釋,亦爲後世理學家"存天理去人慾"之說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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