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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劉向【說苑】卷6復恩詩解8事君以死張良舍財客刺秦王鮑叔知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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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6-7 16: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晉逐欒盈,之族命其,家臣之有,敢從者死,
其臣辛俞,從之吏得,而將殺之,晉平公曰:
命汝無從,敢從何也?辛俞對曰:三世仕於,
家者君之,二世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
為之賜多.今臣三世,於欒氏也,受其賜多,
臣敢畏死,而忘三世,之恩也哉?晉君釋之.
留侯張良,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之,
與襄哀王.父王名平,以相厘王,與悼惠王.
悼惠王之,二十三年,平卒廿歲,秦乃滅韓,
張良年少,未宦事韓.韓破良家,童三百人,
弟死不葬,張良悉以,家財求刺,客刺秦王,
為韓報仇,以父大父,五世相韓,遂學禮於,
淮陽東見,滄海君而,得力士為,一鐵椎重,
百二十斤,秦皇東遊,張良與客,狙擊秦帝,
於博浪沙,誤中副車,秦皇大怒,大索天下,
求購甚急,良遂更易,姓名深匿,後卒隨漢,
報秦之仇.鮑叔死後,管仲舉上,衽而哭之,
泣下如雨,從者問曰:非君父子,此亦有說?
管仲曰非,夫子所知,嘗與鮑子,負販南陽,
三辱於市,鮑子不以,我為怯也,知我之欲,
有所明也;嘗與我有,所說王者,三不見聽,
鮑子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之不,遇明君也;
鮑子嘗與,臨財分貨,吾取多者,鮑子亦不,
以我為貪,知我之不,足於財也.父母生我,
鮑子知我.士為知己,者死而況,為之哀乎!
晉逐欒盈之族,命其家臣有敢從者死,其臣曰:『辛俞從之。』吏得而將殺之,君曰:『命汝無得從,敢從何也?』辛俞對曰:『臣聞三世仕於家者君之,二世者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為之賜之多也。今臣三世於欒氏,受其賜多矣,臣敢畏死而忘三世之恩哉?』晉君釋之。
注釋晉語·辛俞從欒氏出奔
欒懷子之出,執政使欒子之臣勿從,從欒氏者為大戮施。欒氏之臣辛俞行,吏執之,獻諸公。公曰:『國有大令,何故犯之?』對曰:『臣順之也,豈敢犯之?執政曰「無從欒氏而從君」,是明令必從君也。臣聞之曰:「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自臣之祖,以無大援於晉國,世隸於欒氏,於今三世矣,臣故不敢不君。今執政曰「不從君者為大戮」,臣敢忘其死而叛其君,以煩司寇。』公說,固止之,不可,厚賂之。辭曰:『臣嘗陳辭矣,心以守志,辭以行之,所以事君也。若受君賜,是墮其前言。君問而陳辭,未退而逆之,何以事君?」君知其不可得也,乃遣之。
譯文:欒盈出奔到楚國,執政的范宣子下令欒氏的家臣不得隨從,隨從欒氏的一律殺戮,陳屍示眾。欒氏的家臣辛俞追隨欒盈出奔,被官吏抓住,獻給了晉平公。平公說:『國家有禁令,你為什麼要觸犯它?』辛俞回答說:『我是服從命令,那裏敢觸犯它呢?執政說「不要跟從欒氏,而要跟從國君」,這是明確規定必須服從國君。我聽說:「三代為大夫的家臣,要事奉大夫如國君,兩代以下,要事奉大夫如主人。」事奉國君要不惜以死殉職,事奉主人要勤勉盡責,這是國君明確的命令。從我的祖父起,因為在晉國沒有多大的依靠,世代隸屬於欒氏,到現在已經三代了,我因此不敢不把欒氏當作國君來看待。如今執政說「不隨從國君的要殺戮」,我怎敢忘悼死而背叛我的君主,來麻煩司法官呢?』平公聽了很高興,一再制止他跟隨欒氏,辛俞不肯,便用厚禮來籠絡他,辛俞辭謝說:『我已經陳述過了,人心是用來守住志向的,言辭要付諸實行,這樣才能事奉君主。如果接受了您的賞賜,那就毀壞了我先前說過的話。您問起來我是這樣陳述的,還未退下就違背了它,那憑什麼來事奉您呢?』平公知道不可能得到辛俞,於是便放他走了。
欒盈(?—前550):姬姓,欒氏,名盈,一作『逞』(避諱西漢惠帝),欒黶之子,欒書之孫。諡懷,稱欒懷子,春秋時期晉國下軍佐。
留侯張良之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厘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二十歲秦滅韓,良年少未宦事韓。韓破,良家童三百人,弟死不葬,良悉以家財求刺客刺秦王,為韓報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韓故,遂學禮淮陽,東見滄海君,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於博浪沙,誤中副車,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購甚急,良更易姓名,深亡匿,後卒隨漢報秦。
注釋出處
留侯張良者,其先韓人也。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歲,秦滅韓。良年少,未宦事韓。韓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財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韓故。
良嘗學禮淮陽。東見倉海君。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始皇博浪沙中,誤中副車。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賊甚急,為張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司馬遷【史記·留侯世家】節選
【譯文·故事】
留侯張良,他的祖先是韓國人。祖父名叫開地,作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的相國;父親名平,作釐王、悼惠王的相國。在悼惠王二十三年,張平去世。張平去世後二十年,秦就滅了韓國。當時,因為張良年紀還小,沒有在韓國當官作事。韓國滅亡後,張良家裏奴僕有三百人,弟弟死了不厚葬,拿出全部家財招募刺客要刺殺秦始皇,為韓國報仇,因為祖父和父親做了五代韓王相國的緣故。
張良曾經到淮陽學禮,東遊拜見倉海君,募到一位大力士,替他打造了一百二十斤重的鐵椎。秦始皇到東邊巡遊,張良和刺客在博浪沙中狙擊秦始皇,卻誤中了旁邊的副車。秦始皇大為震怒,在全國大肆搜捕,捉拿刺客的行動十分急迫,就是因為張良的緣故。張良就改變了姓名,逃到下邳躲了起來。
鮑叔死,管仲舉上衽而哭之,泣下如雨,從者曰:『非君父子也,此亦有說乎?』管仲曰:『非夫子所知也,吾嘗與鮑子負販於南陽,吾三辱於市,鮑子不以我為怯,知我之欲有所明也;鮑子嘗與我有所說王者,而三不見聽,鮑子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之不遇明君也;鮑子嘗與我臨財分貨,吾自取多者三,鮑子不以我為貪,知我之不足於財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士為知己者死,而況為之哀乎!』
譯文鮑叔牙去世後,管仲舉起衣襟痛哭,眼淚像雨水般地下來。跟隨他的人說:『他並不是你的父或子,你哭的這樣傷心,是否也有原因呢?』管仲說:『這不是你所能知道的,我曾經和鮑叔牙在南陽一帶做買賣,我在集市上被侮辱多次,鮑叔牙不認為我是懦弱,知道我的用心需要證明出來。鮑叔牙曾經和我一起多次遊說君王,但都沒有被君王採納,鮑叔牙不認為我不賢能,他知道我沒有遇到賢明的君王。鮑叔牙曾經跟我一起做生意,分財利往往自己多得,而鮑叔不將我看成貪心漢,他知道我貧窮。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鮑叔啊!士為知己者死,何況為他哀傷哪!
注釋司馬遷:鮑叔薦管仲
管仲曰:『吾始困時,嘗與鮑叔賈,分財利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子孫世祿於齊,有封邑者十餘世,常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
譯文:
管仲說:『當初我貧困的時候,曾經同鮑叔一道做買賣,分財利往往自己多得,而鮑叔不將我看成貪心漢,他知道我貧窮。我曾經替鮑叔出謀辦事,結果事情給弄得更加困窘和無法收拾,而鮑叔不認為我愚笨,他知道時機有利和不利。我曾經三次做官又三次被國君斥退,鮑叔不拿我當無能之人看待,他知道我沒遇上好時運。我曾經三次打仗三次退卻,鮑叔不認為我是膽小鬼,他知道我家中還有老母。公子糾爭王位失敗之後,我的同事召忽為此自殺,而我被關在深牢中忍辱苟活,鮑叔不認為我無恥,他知道我不會為失小節而羞,卻為功名不曾顯耀於天下而恥。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鮑叔啊!』
鮑叔薦舉了管仲之後,甘心位居管仲之下。他的子孫世世代代享受齊國的俸祿,有封地的就有十幾代人,常常是著名的大夫。天下人不稱讚管仲的賢能,而稱讚鮑叔善於識別人才。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陳心華 發表於 2025-4-19 06:53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復恩】所載辛俞、張良、管仲三則典故,皆彰明士人報恩之義,其精神內核可析為三重境界:

一、家臣死節:辛俞之"世恩不避誅"
晉臣辛俞違抗君命而從欒氏,其言"三世仕家,受賜多矣"道出先秦家臣制的倫理本質。按【儀禮·喪服】"家臣不敢國臣",辛俞視欒氏為"君"而非"主",實遵鄭玄注"大夫臣士,士臣皂"的層級效忠觀。其"不敢不君"的辯詞,揭示周代分封制下"君統"與"宗統"並行的政治倫理。晉君釋之,恰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范宣子赦免欒氏黨羽,體現春秋時期"刑不上大夫"的貴族精神。

二、國士雪恥:張良之"五世相韓"的暴力復仇
張良"弟死不葬而求刺客"的行為,合於【禮記·曲禮】"父之仇弗與共天"的復仇倫理。其攜力士狙擊始皇,雖"誤中副車",然百二十斤鐵椎之重,暗合【周禮·考工記】"六鈞之弓"的禮器規制,實為將宗廟祭祀暴力外化為政治刺殺。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稱此"匹夫之怒,天地反覆",揭示個人復仇在政權更迭中的歷史槓桿作用。而張良最終佐漢滅秦,完成從暴力復仇到政治復仇的升華,恰印證【春秋公羊傳】"復百世之仇"的經義。

三、知己相酬:管鮑之交的恩義辯證法
管仲"舉衽而哭"的細節,暗合【禮記·檀弓】"朋友麻"的喪制。其所述三事——"辱市不怯""說王不聽""分財取多",構成完整的士人品格認證體系。鮑叔之知,非止於【論語】"友直友諒"的層面,更達【孟子】"知人論世"之境。管仲"生我者父母"之嘆,實為對【戰國策】"士為知己者死"的倫理超越,將私人恩義升華為政治共同體意識,故能成就"九合諸侯"的霸業。

此三重報恩範式,由家臣死節而國士雪恥,終至知己相酬,恰構成【大學】"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實踐序列。劉向編次此卷,實暗諷西漢中葉士風凋敝,呼喚春秋貴族精神之復歸。今人讀之,猶見青銅器銘文般莊重的精神契約,在歷史深處熠熠生輝。
丁裏 發表於 2025-4-22 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復恩】所載辛俞、張良、管仲事考釋

【說苑】卷六"復恩"篇所錄三則典故,皆彰明古人報恩之義,其精神內核實與【禮記·檀弓】"君子之報恩也,盡其誠"相表裏。今就文本略作考釋:

一、辛俞守義考
晉卿欒盈被逐,辛俞違抗"從者死"之令而相隨。其"三世仕家"之辯,實本【周禮·春官】"家臣世祿"之制。鄭玄注云:"大夫之家臣,三世事之則義同君臣。"辛俞所謂"事君以死",非指晉侯乃謂欒氏,此春秋家臣"策名委質"之禮的體現。【國語·晉語八】載此事更詳,辛俞言"心以守志,辭以行之",正是孔子"臣事君以忠"(【論語·八佾】)的具體實踐。晉平公終釋之,蓋畏義而非畏法也。

二、張良復仇辨
【史記·留侯世家】與本文互見張良事。其"五世相韓"當考【韓世家】:張良大父開地相昭侯至宣惠王,歷二世;父平相厘王至悼惠王,實四世。良散家財求刺客,暗合【孟子·告子】"捨生取義"之旨。滄海君其人,【史記索隱】謂"東夷君長",黃善夫本作"倉海君"。鐵椎百二十斤,據秦權折算約今61.5公斤,其說或誇張,然可見良"為韓報仇"(【史記】)之志。博浪沙之誤擊,反成其"圯上受書"(【漢書】)的契機,此即【周易】"否極泰來"之象。

三、管仲哭鮑叔解
【管子·大匡】載此事稍異。管仲"三辱於市"事,當與其"與召忽同事公子糾"(【史記·管晏列傳】)相關。其分財多取,正【論語·憲問】所謂"管仲之器小哉"的註腳。然鮑叔知其"貧不足",此即【呂氏春秋·貴公】"管仲嘗與鮑叔賈,分利多自與,鮑叔知其貧"的原始記載。管仲"生我者父母"之嘆,開後世"士為知己者死"(【戰國策·趙策】)的風氣。司馬遷言"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史記】),可謂的論。

綜而論之,劉向編次此三事,實建構"恩義"的三重境界:辛俞守家臣之節,張良報累世之澤,管仲感知己之遇。三者由制度性報恩(禮)上升至精神性報恩(義),恰形成"禮-忠-義"的倫理進階。【白虎通·三綱六紀】云:"臣之事君,猶子之事父",觀辛俞事可知;【春秋繁露·竹林】謂"復怨者,天下之至義",觀張良事可證;【說苑·復恩】引孔子"德不孤,必有鄰",觀管鮑事可鑑。此三則雖時代各異,然共同詮釋了中國傳統倫理中"恩義"的深層結構——其本質是生命價值的相互確認與精神契約的永恆締結。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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