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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诸葛亮便宜十六策》12治乱诗解理纲纪张理令罚行理本末通理身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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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2-4-2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诸葛亮便宜十六策12治乱诗解理纲纪张理令罚行理本末通理身人敬
题文诗:
治乱政谓,省官并职,去文就质.绵绵不绝,
必有乱结;纤纤不伐,必成妖孽.三纲不正,
六纪不理,则大乱生.故治国者,圆不失规,
方不失矩,本不失末,倘若为政,不失其道,
万事可成,其功可保.三军之乱,纷纷扰扰,
各惟其理.明君治其,纲纪政治,当有先后.
先理,后理;先理,后理;
先理,后理;先理,后理;
先理,后理;先理,后理;
先理,后理;先理,后理;
先理,后理.是以理纲,则纪,
理令罚行,理近远安,理内外端,理本末通,
理强弱伸,理大小行,理上下正,理身人敬,
此乃治国,道也.义以正己,法以治人,
君主自正,孰敢不正.正本清源,本立道生,
非远非近,能远能近,伦常以正,民风自端.
治乱第十二
《原文》
治乱之政,谓省官并职,去文就质也。夫绵绵不绝,必有乱结;纤纤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矣。故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夫三军之乱,纷纷扰扰,各惟其理。明君治其纲纪,政治当有先后。先理纲,后理纪;先理令,后理罚;先理近,后理远;先理内,后理外;先理本,后理末;先理强,后理弱;先理大,后理小;先理上,后理下;先理身,后理人。是以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理近则远安,理内则外端,理本则末通,理强则弱伸,理大则小行,理上则下正,理身则人敬,此乃治国之道也。【译文】
要整顿政治,必须先裁汰冗官,去除虚职,不使闲散无用的官员,群聚结党,危害政务。全国上下若不遵守三纲六纪,就会大乱。所以国君行为举止必不失正道,为政需合乎理法道统,则万事可成,而功业亦可长久保持。
军队之所以会纷扰没有秩序,是因部队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所以国君要治理国家,要有先后次序,先整顿大纲,而后处理细目;先颁布戒令,而后执行刑罚;先治理好国都附近几省,而后全国都可治理好;先安内而后攘外;先修身而后治人。
如此一来,法令申明了,刑罚就可以执行无碍了;国家强盛了,邻国就不敢来犯;压制强者,则弱者得以伸张;吏治清明,则百姓亦会循规蹈矩,国君拥有崇高的品德,就能得天下人的景仰,这就是治国之道。
【注释】
《白虎通·三纲六纪》:“三纲者,何谓也?君臣、父子、夫妇也。”《礼记·乐记》:“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孔颖达疏:“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是提网的大绳;以君、父、夫为纲,就是说,以皇帝、父亲和丈夫居于主要或支配地位的意思,臣、子、妻都要无条件地服从他们。六纪,据《白虎通·三纲六纪》云:“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礼记》正义引《礼纬含文嘉》云:“六纪,谓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叙,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吕服 发表于 2025-7-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便宜十六策·治乱》诠解:理纲纪以正本末,明赏罚而通治道

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乱》一章,以"理纲纪"为核心,阐发治国当以正本清源、张弛有度为要。其文虽简,然深合黄老刑名之术,兼摄儒法之精义,今试析其理如下:

一、 治乱之本:省官并职,去文就质
"省官并职,去文就质"八字,直指行政效率之要害。汉代以降,官僚体系叠床架屋,文牍虚浮之弊渐生。诸葛公主张裁汰冗员、简化流程,此与《淮南子》"治大者道不可以小"相通,皆强调为政须去浮华、务实效。所谓"绵绵不绝,必有乱结",警示积弊不除则如蔓草滋长,终致尾大不掉。

二、 纲纪之正:三纲六纪为治国枢机
"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一语,承袭《白虎通义》纲常论。然诸葛氏所言纲纪,非仅伦理秩序,更含制度设计:
"圆不失规,方不失矩":喻法令当如规矩,既需原则性(规),亦需灵活性(矩)。此与《韩非子·解老》"万物莫不有规矩"相契,强调法制须因时损益。
"本不失末":治国当以民生为本,而吏治、赋税等为末。若本末倒置,则如《管子》所讥"末产不禁,野与市争民"。

三、 理身理人:赏罚分明以通治道
章末"理身人敬"四字,揭示"修身—治国"之一体性。儒家倡"正己以正人"(《论语·子路》),而诸葛公更重制度性约束:
"张理令罚行":法令贵在必行,赏罚务求公正,此乃申韩"刑过不避大臣"之遗意。
"通理"之要:在使政令上下贯通,如《商君书·定分》所谓"吏明知民知法令",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弊。

结语:治乱之道在执中达变
诸葛公之论,既非纯任法家严苛,亦非空谈道德,而是以纲纪为框架,以实效为检验。其"妖孽不伐则成祸"之喻,尤足为今鉴:治国者当如良医,见微知著,防乱于未萌。后世王安石变法之失、张居正考成法之得,皆可于此章中窥见端倪。

(全文798字)

按:本文释义兼顾文本原意与历史语境,引证以秦汉政论为经纬,避免宋明理学之过度诠释,力求还原诸葛武侯务实之政风。
五条鱼 发表于 2025-7-20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便宜十六策·治乱》诠解

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乱》一章,以“理纲纪、张理令、罚行理、本末通”为核心,阐发治国安邦之要义。其文虽简,然义理深邃,今试析之。

一、治乱之本:纲纪为要
文中首言“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此承汉儒董仲舒“三纲六纪”之说(《白虎通义》),强调社会秩序之根基在于伦理纲常。诸葛亮以“纲纪”为治国之经纬,盖因纲常既正,则君臣、父子、夫妇各安其分,社会自臻于治。若纲纪弛废,则如《管子》所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乱象必生。

二、为政之方:去文就质
“省官并职,去文就质”八字,实为施政之圭臬。“省官并职”旨在精简官僚体系,避免叠床架屋之弊,此与《周易》“简易之理”相通;“去文就质”则主张黜浮华、崇实效,呼应孔子“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之训。诸葛亮治蜀时“务农殖谷,闭关息民”,正是此道之实践。

三、防微杜渐:纤纤必伐
“绵绵不绝,必有乱结;纤纤不伐,必成妖孽”一句,深得《韩非子·喻老》“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之旨。治国者当明察秋毫,防患未然。如诸葛亮斩马谡、废李严,皆因小过不惩则酿大祸。此亦《尚书》“制治于未乱”之智慧。

四、理身理人:本末贯通
末段“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以规矩喻法度,以本末喻体用。为政者需“通理身人”,即《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次第。诸葛亮自身“澹泊明志,宁静致远”,正示人以理身乃理国之基。

结语
《治乱》之策,融贯儒法,兼采黄老,既重纲常伦理,亦倡务实高效。其要在于“理”——理纲纪以正秩序,理法令以明赏罚,理本末以贯终始。今人读之,犹可悟“乱生于懈,治成于严”之道。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依经解典,以《白虎通义》《韩非子》等文献为佐证,力求还原诸葛亮的治术思想,并揭示其与现代管理的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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