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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颜氏家训】卷12省事篇诗解3谏正君失适机不苟蓄价待时不求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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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1-11-9 16:0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颜氏家训】卷12省事解3谏正君失适机不苟蓄价待时不求自得
题文诗:
谏诤徒以,正君之失,必在得言,之地当尽,
匡赞之规,尤乃不容,苟免偷安,垂头塞耳;
至于侍君,就养有方,思不出位,干非其任,
斯则罪人.故表记云:事君远而,谏则谄也;
近而不谏,则尸利也.论语曰:未信而谏,
以为谤己.君子事君,三揖而进,一辞而退,
慎始敬终,可贵可贱,可富可贫,可生可杀,
君子真情,真情仗义,义薄云天.,
守道崇德,蓄价待时,爵禄不登,信由天命.
须求趋竞,不顾羞惭,比较材能,斟量功伐,
厉色扬声,东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
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
以此得宫,谓为才力,何异之于,盗食致饱,
窃衣取温!世见躁竞,便谓:弗索何获;
乃其不知,时运之来,不求亦至.静退未遇,
见者便谓:弗为胡成;是乃不知,风云不与,
徒求无益.不求自得,求而不得,焉可胜算!

  【原文】12.3

谏诤之徒,以正人君之失尔,必在得言之地,当尽匡赞之规,不容苟免偷安,垂头塞耳;至于就养有方①,思不出位②,干非其任,斯则罪人。 故【表记】云③:『事君,远而谏,则谄也;近而不谏,则尸利也④。』【论语】曰:『未信而谏,人以为谤己也。』⑤
  【注释】

  ①就养:侍奉。 【礼记.檀弓上】:『事君有犯无隐,左右就养有方。』

  ②思不出位:思考问题不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 【论语.宪问】:『君子思不出其位。』集注:『孔日:'不越其职。」』

  ③表记:【礼记】篇名。

  ④尸利:犹尸禄,尸位素餐,受禄而不尽职。

  ⑤『未信』二句:【论语.子张】:『君子……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

  【译文】
处于谏诤之位的人,是要纠正人君的过失的,必须在应当说话的地方,尽其匡正辅佐之责,而不容许苟且偷安,低首装聋。 至于侍奉人君应该万事适当,考虑问题不要超出自己的职位,若去干犯不是自己权限中的事,可能就要成为朝廷罪人。 所以【表记】说:『侍奉人君,关系疏远却要去进谏,那么这种行为如同谄媚;如果关系密切而不去进谏,那就属于受禄而不尽职的人了。』【论语】说:『没有取得信任而去进谏,人们就会认为你在毁谤他。』
【原文】12.4
君子当守道崇德,蓄价待时①,爵禄不登,信由天命。 须求趋竞②,不顾羞惭,比较材能,斟量功伐③,厉色扬声,东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④,求见发遣;以此得宫,谓为才力,何异盗食致饱,窃衣取温哉! 世见躁竞得者⑤,便谓『弗索何获』;不知时运之来,不求亦至也。 见静退未遇者,便谓『弗为胡成』;不知风云不与⑥,徒求无益也。 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焉可胜算乎!
  【注释】

  ①蓄价:蓄积声价。

  ②须求:干求,索求。

  ③功伐:功劳。

  ④喧聒:闹声刺耳。

  ⑤躁竞:浮躁而急进。

  ⑥风云:【易.乾.文言】:『云从龙,风从虎。 圣人作而万物睹。』意谓同类相感,后因以『风云』比喻际遇。

  【译文】
 君子应当操守正道,崇尚德行,蓄积声望,等待时机,即使官爵俸禄不能上升,也应当听从天命的安排。 自己去索求奔走,不顾羞耻,与旁人比较才能,酌量功劳,声色俱厉,怨东怒西,或以宰相的缺点为要挟,以此获得酬谢;或喧腾叫嚷,混淆时人的视听,以求得早日被安排任用,用这种手段得到官职,说是他们的才能所为,实则与盗取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窃来衣服以求得自己的温暖有什么两样呢! 世人见到那些躁进奔走的人获取了官职,便说:『不去索求怎能获得呢?』可他们不知道时运到来时,不求也会自来的;见那些谦让思静之士没有得到赏识重用,便说:『不去争取怎能成功呢?』却不晓得际遇未到,徒然去追求也是无用的。

  这世间,凡不求而得的人,求而不得的人,怎能算得过来呢!

 
周佐 發表於 2025-6-29 20:07 | 顯示全部樓層
《颜氏家训·省事篇》诗解三:谏诤之道与君子之守

【解题】
颜之推《省事篇》所言“谏正君失,适机不苟;蓄价待时,不求自得”,实为儒家“时中”之道与“居易俟命”精神的体现。此段专论臣子谏诤之责与君子处世之节,既强调匡正君失的职分,亦申明“思不出位”的界限,更以“待时而动”为立身之要。今试析其义理,以明颜氏家学之精微。

一、谏诤之本:正君之失,必得其位
颜氏开宗明义:“谏诤徒以正君之失,必在得言之地。”此语直指谏诤之本质——非为沽名,而在匡弼。儒家传统中,谏诤乃“大臣之道”,《孝经》云:“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然颜氏特重“得言之地”四字,盖因谏者若无职分(如非言官而越职进言),或不得君心信任(如触怒而徒招祸),则虽忠言亦难收实效。故《省事篇》强调“当尽匡赞之规”,即立足本职,以谋国为念,不可“垂头塞耳”以避责,亦不可“苟免偷安”而失节。

颜氏此论,实承孔子“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之教,而更重“在其位者必谋其政”的积极担当。唐代魏徵“以谏诤为己任”,宋代范仲淹“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皆为此道之实践。

二、事君之节:就养有方,思不出位
“至于侍君,就养有方,思不出位,干非其任”一句,乃颜氏对“省事”原则的具体阐释。儒家主张“君子素其位而行”(《中庸》),颜氏则进一步点明:侍君者当以“就养有方”为务——即依礼而行,不逾本分。如孔子所言“事君尽礼”(《论语·八佾》),而非谄媚逢迎。

“思不出位”尤为关键。《周易·艮卦》象辞曰:“君子以思不出其位。”颜氏借此强调:臣子之谋虑当限于职分之内,若“干非其任”(干预非己所司之事),则易生僭越之弊。此非消极避事,而是反对“越职侵权”之乱政。如汉末党人“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后汉书·党锢传》),终致朝纲崩坏,即为反例。

三、君子之守:蓄价待时,不求自得
“蓄价待时”一语,源自《论语·子罕》:“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颜氏化用此典,阐明君子当如美玉“待价而沽”,既不苟合取容,亦不躁进求售。

“不求自得”则是儒家“居易俟命”的处世智慧。《中庸》云:“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颜氏告诫子孙:君子之德如兰,自馨而人慕;若急于自炫,反失其真。北宋周敦颐“出淤泥而不染”,明代吕坤“位高不自居,功高不自傲”,皆得此意。

结语:省事之要,在明分止争
颜氏此篇,实以“省事”为表,以“明分”为里。谏诤须守位,侍君须守礼,立身须守时——三者皆归于“分寸”二字。今人读之,可悟两点:
1. 职分意识:在其位则谋其政,不在其位则不越俎代庖。
2. 时中智慧:有为与无为之间,当审时度势,如孟子所言“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孟子·公孙丑上》)。

颜氏家训之价值,正在于将儒家大义化为日用常行,后世学者当细味其“分寸”与“时机”之教,方不负先贤苦心。

(全文约780字)

【注】 本文依经解典,以《论语》《周易》《中庸》为据,兼引史实例证,力求契合颜氏“儒学为体、世用为宗”的家学风格。
陈之百九 發表於 2025-8-2 00:58 | 顯示全部樓層
《颜氏家训·省事篇》"谏正君失"章义疏

章旨
此章论臣道谏诤之要义,阐发"匡赞之规"与"思不出位"的辩证关系。颜之推以"得言之地"为经,以"适机不苟"为纬,构建士人立朝事君的中庸之道,其说深得《礼记·曲礼》"不窥密,不旁狎"之遗意,又暗合《周易·艮卦》"君子以思不出其位"的义理。

分疏
一、 谏诤之本在于"正君之失"
颜氏开宗明义,指出谏诤非为沽名钓誉,实乃"尽匡赞之规"的职分所在。此说承袭《孝经·谏诤章》"天子有争臣七人"的传统,强调臣子当以道事君。《荀子·臣道》所谓"逆命而利君谓之忠",正与此处"不容苟免偷安"相呼应。所谓"垂头塞耳",恰是《论语·宪问》"危而不持,颠而不扶"的具象化批判。

二、 "得言之地"的时空辩证
"必在得言之地"五字最见深意。颜氏并非鼓励冒死直谏,而是强调"适机"二字:
1. 空间维度:须具谏官之职分,如汉代设谏议大夫,此即《白虎通·谏诤》"设辅弼置谏官"之制;
2. 时间维度:当察君主情绪、事态缓急,暗合《鬼谷子·权篇》"与时往来"的进言智慧。
此论较《韩非子·说难》更为圆融,既避免"批逆鳞"之险,又杜绝"偷安"之弊。

三、 "就养有方"的职分边界
"思不出位"语出《论语·宪问》,颜氏特申其义:
1. 非职分之事不妄议,如孔子讥讽"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
2. 非能力所及不强为,此即《中庸》"素位而行"的实践准则。
然需注意,此非教人明哲保身,而是强调"蓄价待时"的处世智慧。如诸葛亮《诫子书》"非澹泊无以明志",正与颜氏"不求自得"之说相通。

今释
当代读此章,当把握三层要义:
1. 责任伦理:在其位者须恪尽言责,此谓"不苟";
2. 边界意识:超越职分的"热心"实为僭越,此谓"有方";
3. 时中智慧:如孟子赞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孟子·公孙丑上》),谏诤之道亦在审时度势。

颜氏此篇,实为传统政治智慧的精微表述,其价值不仅在于训诫子孙,更为中国士人提供了"既不失职,亦不越位"的实践指南。读者若能体味"适机"二字,则于职场进退、人际交往皆可得其三昧矣。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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