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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鹖冠子】卷上4天则诗解3执一无为捐物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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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1-9-25 20:3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鹖冠子】卷上4天则诗解3执一无为捐物任势题文诗:
君主政正,无为未令,而知其为,未使知往,
上不加务,民自尽力,此化之期.使而不往,
禁而不止,上下乖谬,道不相投.上束下亡,
远众之慝;阴阳不接,理不相及;选不相当,
人不应上.符节亡齿,曷曾可合?为而无害,
成而不败,一人倡导,而万人和,如体从心,
此政之期.盖毋锦杠,悉动也者,其要在一.
未见不诊,能除其疾.文武交用,不得事实,
法令弛放,无以枭之.舍此按彼,曷曾可得.
冥虚言易,而实言难.故父不能,得之于子,
而君弗能,得之于臣.已见天以,信于物矣,
至道恒常;未见人所,信于物也,人言非信.
捐物任势,天道无为,任物自然,非名非利,
物莫能宰,真情不失.物形可改,人之可使;
人者有为,有为有欲,欲壑难填;道散为器,
器为人用,人物于物,心为物役,言而无信.
【原文】
未令而知其为,未使而知其往,上不加务而民自尽,此化之期也。使而不往,禁而不止,上下乖谬者,其道不相得也。上纥下抚者,远众之慝也,阴阳不接者,其理无从相及也,算不相当者,人不应上也。符节亡此,曷曾可合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败,一人唱而万人和,如体之从心,此政之期也。盖毋锦杠悉动者,其要在一也。
未见不得其诊而能除其疾也。文武交用而不得事实者,法令放而无以枭之谓也。舍此而按之彼者,曷曾可得也。冥言易,而如言难。故父不能得之于子,而君弗能得之于臣。已见天之所以信于物矣,未见人之所信于物也。
捐物任势者,天也,捐物任势,故莫能宰而不天。夫物故曲可改人可使。

【注释】
33、未令而知其为,未使而知其往,上不加务而民自尽,此化之期也:『务』,致力。『尽』,尽力。『期』,期盼,期望。

34、使而不往,禁而不止,上下乖谬者,其道不相得也:『乖谬』,抵触,不合。『得』,合,投合。

35、上纥下抚者,远众之慝也,阴阳不接者,其理无从相及也:纥:ge束,『抚』同无,亡也。『慝』,恶。

36、算不相当者,人不应上也。符节亡此,曷曾可合也:『算』,选。『当』,相当,合适。『此』通『齿』,符上啮合之凸凹。
37、为而无害,成而不败,一人唱而万人和,如体之从心,此政之期也:『为』,作为。『害』,伤害,损害。『成』,成功。『败』,败坏。『唱』通『倡』,『和』,附和,响应。『体』,肢体。『政』,为政。

38、盖毋锦杠悉动者,其要在一也。未见不得其诊而能除其疾也:『盖』,车盖。『毋』通『贯』。『锦』,彩帛。『要』,关键,要害。『一』,同一,一起。

39、文武交用而不得事实者,法令放而无以枭之谓也。舍此而按之彼者,曷曾可得也:『文武』【管子·霸言】『一而伐之,武也;服而舍之,文也;文武具备,德也。』『事实』,事功,实效。『放』,松弛,弛放。『枭』,胜也。【后汉书·张衡传】注『六博得枭则胜』。『此』,法令。『彼』,文武交用。『按』,抓,寻求。

40.冥言易,而如言难。故父不能得之于子,而君弗能得之于臣。已见天之所以信于物矣,未见人之所信于物也:『冥言』犹『暝言』,梦话。『如言』,谓行如其言,即真话,实话。『得之』,得之实言。『信』,取信。
41、捐物任势者,天也,捐物任势,故莫能宰而不天。夫物故曲可改人可使:『捐』,放弃,抛开。『物』,物事。『任』,听任。『势』,自然之势。『宰』,主宰。『天』犹『失』,形之误。『曲』谓形。『改』,改变。『使』,使用。

参考译文:
没有政令而知道该怎样做,没有指使而知道往哪里去,君上不致力妄作而百姓知道尽力而为,这是教化所期望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下抵触,其主张不相投合。上合于天,下安百姓,足以远离众人之恶。上下不合,则事理不通。选人不合适,则贤人不应上。符节上无齿刻,怎么能够相合呢?有作为而无损害,能成功而无败坏,一人首倡而万人附和,如同肢体服从心的指挥调度一样,这是为政说期望的。车盖穿上锦帛而齐动的关键是因为它们是一体的。没有见过不先行诊断而去除疾病的。文武具备而仍然不得事功者,是因为法令弛放而不能取胜也。舍弃法令而寻求『文武交用』,怎么能够得到事功呢?虚言易,实言难。所以,父不能得之实言于子,而君不能得之实言于臣。已见天之取信于物也,而未见人之取信于物也(即人无实言)。

放弃物事而听任自然之势,是天行之道。因天能捐物任势,所以虽不能主宰之,亦永不消失。器物,形可改变,人可使用。
陆佃-鹖冠子注:天则第四
未令而知其为,未使而知其往,上不加务而民自尽,此化之期也。使而不往,禁而不止,上下乖谬者,其道不相得也。上纥#23下抚者,远众之慝也。阴阳不接者,其理无从相及也。筹不相当者,人不应上也。符节亡此,曷曾可合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败,一人唱而万人和,如体之从心,此政之期也。盖毋锦一作绵杠悉动者,其要在一也。
盖无锦扛而撩辐俱动者,其要在杠故也。是故明主好要以一倡万。以锦韬杠,故谓之锦杠。【尔雅】曰:素锦韬杠。
未见不得其谓而能除其疾也。文武交用而不得事实者,法令放而无以枭之谓也。
臬,斩刑也。此吉法令不行,小人敢为负馒而无忌惮也。虽然,秦以苛察相高,其弊徒文具耳,而至於土崩,更甚乎无法者,无恻怛之实故也。由是观之,内无至诚恻怛之实,欲以一切从事於法,则将以考真也,适足以起伪,将以稽治也,适足以招乱。
舍此而按之彼者,曷曾可得也。
南适而北辕矣。
冥言易而如言难,
言之不作,为之也难。
故父不能得之於子,而君弗能得之於臣,
践言之行,虽在君臣父子之问如此,况卑贱乎。
已见天之所以信於物矣,
无妄天之道也。
未见人之所信於物也。
不能似言。
捐物任势者,天也。
万物尽无,因任而已。
捐物任势,捐或作损。故莫能宰而不夭。
一本作:得先之在古者,道之理也;损物任势,故莫能宰而不夭。
其道如上,故莫能宰之而莫不夭焉。
口夫物,故曲可改,人可使。
言苟为物矣,无以有已如此以明天之不可转徙也。
无无人人 發表於 2025-5-31 01:48 | 顯示全部樓層
《鹖冠子·天则》第三段阐微:论执一无为之政要

《鹖冠子》此章以"执一无为,捐物任势"为纲,深契黄老治术精微。其文虽简,然统摄政道三要:君主垂拱而化、上下相应如体从心、法令与实相孚,诚可为当代治国者鉴。

首言"君主政正"至"此化之期",实阐《老子》"我无为而民自化"之旨。所谓"未令而知其为",非谓君主全无所事,乃指其法天道、立制度,使民各安其分。《管子·心术》云"毋代马走,毋代鸟飞",正与此同。黄老之学强调"因循为用",君主但执道枢,则百官自效其能,万民自竭其力,此即"捐物任势"之妙。

次论"使而不往"至"人不应上",揭示上下乖隔之弊。符节不合、齿亡舌存之喻,本于《韩非子·外储说》"形名参同"之说。黄老政治哲学尤重"名实相生",若选官非才、政令失当,则如阴阳不接,必致"上束下亡"之祸。文中"一人倡而万人和"之理想,实承《黄帝四经》"主执度,臣循理"的君臣分职论。

末段"未见不诊"以下,指陈法令与实相悖之害。"冥虚言易而实言难"二句,直指战国策士空谈之弊。《文子·道德》言"道悬天,物布地",天道恒常而人言多伪,故治国当以"信"为本。此与《论语》"民无信不立"互证,亦暗合《庄子·齐物论》"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之警。

统观全篇,其要义有三:一曰执道枢而应万变,二曰立制度以齐不齐,三曰去华言而责实效。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称道家"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正可作此章注脚。今日观之,其"无为而治"非消极不为,实乃建立法治框架,使社会活力自然涌流,此中智慧,犹足为现代治理之镜鉴。

(全文计798字,依黄老学派传统注疏体例,谨释其大要云尔。)
陈尤状 發表於 2025-6-2 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鹖冠子·天则》"执一无为"章义疏

《鹖冠子》此章阐发黄老"执一"要旨,其文辞简奥而义理深远。今试为疏解,以明其治国之道。

一、"无为而治"的政治本体论
"君主政正,无为未令"者,乃黄老"道法自然"之核心。帛书《经法》云:"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此谓圣人法天道之无为,不先物为而物自化。《管子·心术》所谓"毋代马走,毋代鸟飞",正与此章"未使知往"相发明。其要义在因循物性,使"上不加务,民自尽力",此即《老子》"我无为而民自化"之实践形态。

二、"执一"与"捐物"的辩证关系
"其要在一"句尤关枢要。战国黄老文献多言"执一",《凡物流形》谓"执一得百",帛书《道原》言"抱道执度",皆强调把握根本法则。此章"捐物任势"非谓弃绝万物,实如《文子·道原》"圣人损欲从性"之意,即透过现象直契本质。所谓"如体从心",正是以心统身的"执一"境界在政治中的投射。

三、刑名法术的实践困境
"文武交用,不得事实"揭示名实乖离之弊。《尹文子》云:"名以检形,形以定名",此章所见"符节亡齿"之喻,恰指刑名错位之害。黄老之学虽主"道生法",然深谙"法令弛放,无以枭之"的治理限度,此中暗含对法家机械法治的批判,与《庄子·天道》"礼法度数形名比详,治之末也"遥相呼应。

四、"天信"与"人言"的认识论分野
"天以信于物"与"人信于物"之辨,实关黄老认识论精微。银雀山汉简《奇正》云:"天地之理,至则反,盈则败",天道运行自有其信,而人言往往滞于表象。此章指出"冥虚言易而实言难",与《黄帝四经》"虚无形,其寂冥冥"相通,强调体道者须超越言诠,直契"恒常"之道。

要之,此章以"执一"统摄无为、刑名、天人诸范畴,展现战国黄老思想之成熟形态。其说上承《老子》"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下启《淮南子》"一也者,万物之本也",在"捐物任势"的表述中,既保持道家超越性,又赋予切实的治国智慧,诚为"道术将为天下裂"时代的思想结晶。学者若能由此参详,或可窥见先秦道家政治哲学之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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