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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孟子】卷7離婁章句上詩解6仁富觀眸禮者權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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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8-31 21:5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孟子】卷7離婁章句上詩解6仁富觀眸禮者權宜題文詩:
孟子有曰:冉求也為,季氏家宰,無能改於,
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乃曰:求非我徒,
小子鳴鼓,而可攻之.由此觀之,君主不行,
仁政而富,孔子皆棄,況為之戰?爭地以戰,
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率土地,
而食人肉,罪死不容.故善戰者,服上刑也;
連縱諸侯,其刑次之;替君斂財,令民離鄉,
以辟草萊,任土地者,刑又次之.孟子有曰:
存乎人者,莫良眸子.眸子不能,掩其醜惡.
胸中正則,眸子了焉;胸中不正,眸子眊焉.
眸子藏神,至神至清,神清氣正,聽其言也,
觀其眸子,人焉廋哉?虛情假義,不得藏矣.
孟子又曰:恭者儉者,不侮奪人.侮奪之君,
惟恐不順,惡為恭儉?恭儉也豈,可以聲音,
笑貌為哉?淳于髡曰:授受不親,男女禮與?
嫂子溺則,援以手乎?孟子曰禮,嫂溺不援,
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手,
權宜者也.淳于髡曰:今天下溺,夫子不援,
為之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手,
子欲以手,援天下乎?禮以適情,因事權變.
【原文】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1。」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2,連諸侯3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4者次之。』

【譯文】

孟子說:『冉求當了季康子的總管,不能改變他的作風,田賦反而兩倍於從前。孔子說:'冉求不再是我的學生,同學們可以大張旗鼓地攻擊他。」從這事看來,君主不實行仁政,卻去幫助他搜刮財富的人,都是孔子所唾棄的,何況為那不仁之君努力作戰的人呢?〔這些人〕為爭奪土地而戰,殺得屍橫遍野;為爭奪城池而戰,滿城血海屍山,這就叫作帶領着土地來吃人肉,死了也贖不了他們的罪。所以能征善戰者應該受最重的刑罰,鼓吹合縱連橫者該受次一等的刑罰,〔為了替君主搜刮財富而讓百姓背井離鄉去〕開墾草莽以盡地利的人該受再次一等的刑罰。』

【注釋】

(1)『求也為季氏宰』至『可也』:其史實可參【論語·先進】【左傳·哀公十一年】;求,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

(2)上刑:重刑。

(3)連諸侯:聯結諸侯,如蘇秦、張儀之流。

(4)辟草萊、任土地:辟,開墾;任土地,謂分土授民。不過孟子所反對者,是統治者為謀私利,驅使百姓背井離鄉,奔波路途。
【原文】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1。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了2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3焉。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4哉?』

【譯文】


孟子說:『一個人身上存於內而表現於外的,沒有哪一處強過他的眼睛。眼睛不能掩蓋一個人醜惡的靈魂。心正,眼睛就明亮;心不正,眼睛就昏暗。聽一個人說話的時候,觀察他的眼睛,這人的善惡能躲到哪裏去呢?』

【注釋】

(1)眸子:瞳仁。

(2)了:明。

(3)眊:音mào,目不明之貌。

(4)廋:音sōu,隱匿,躲藏。
【原文】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

淳于髡1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2。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3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譯文】
孟子說:『恭敬別人的人不會侮辱別人,節儉的人不會掠奪別人。侮辱人掠奪人的諸侯,生怕別人不順從自己,又如何能做到恭敬節儉?恭敬和節儉難道可以靠甜言蜜語和笑容可掬裝出來嗎?』
   淳于髡問:『男女之間,不親手交接東西,這是禮法嗎?』孟子答道:『是禮法。』淳于髡說:『那嫂子掉在水裏,用手去拉她嗎?』孟子說:『嫂子掉在水裏,不去拉她,這簡直是豺狗和惡狼。男女之間不親手交接,這是平常的禮法;嫂子掉在水裏,用手去拉她,這是通權達變。』淳于髡說:『現在全天下的人都掉水裏了,您不去救援,這是為什麼?』

孟子說:『天下的人都掉在水裏,要用'道」去救援;

嫂子掉在水裏,要用手去救援——你難道要我用手去救援天下人嗎?』

【注釋】

(1)淳于髡:姓淳于,名髡(kūn),齊國人,曾仕於齊威王、齊宣王和梁惠王之朝。

(2)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即『嫂溺不援,此豺狼也』,嫂子掉在水裏,不施以援手,這是豺狗和惡狼行徑;是,略同於『此』。先秦漢語不用聯繫動詞(系詞)『是』,譯文中的『是』是翻譯時補出來的。『豺狼』在現代漢語中無疑是一個詞,它在【孟子】時代的語言中卻可能是一個詞組(短語)。如:『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弗殺,必滅若敖氏矣。』(【左傳·宣公四年】)『熊虎』是一個詞組,『豺狼』也是一個詞組。詳見楊逢彬【孟子新注新譯】。

(3)權:變通之意。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萬伸 發表於 2025-4-12 16:33 | 顯示全部樓層
【孟子·離婁上】第六章詮解:仁政本懷與權變之道

孟子此章以冉求事季氏為引,剖陳仁政大義與禮法權變之旨,其論述可分三重境界:

一、苛政聚斂之罪
冉求為季氏宰而倍征賦稅,孔子斥其"非吾徒"而令門人聲討,此案例揭示儒家政治倫理之核心——士人當以道事君,不可助紂為虐。孟子進而推衍三層罪責:善戰者當受"上刑",因其"率土地而食人肉";縱橫家次之,以其挑動諸侯相爭;盡地力者又次之,因其驅民離鄉以奉君欲。此三罪皆背離"仁者愛人"之本,將民生工具化,恰如朱子所言:"以力服人者,霸政之末流也"(【四書章句集注】)。

二、心術形眸之辨
"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之論,實承【尚書·太甲】"視遠惟明"之訓。孟子以眸子為心靈之鏡:胸次澄明則目光清朗(了),心術詭詐則眼神渾濁(眊)。此非僅相術之談,乃強調德性必顯於形神,如【禮記·大學】"誠於中形於外"之謂。王陽明【傳習錄】申發此義:"眸子開闔間,便是良知發用之端",可見儒家重視內外一如的修養工夫。

三、禮法權變之智
淳于髡設"嫂溺援手"之問,實為檢驗儒家倫理的實踐智慧。孟子以"經權之辨"應對:男女不親授乃常經(禮),援手救溺是權變(義)。此說上承孔子"可與立未可與權"(【論語·子罕】)的思想,下啟程頤"權即是經"(【二程遺書】)的理學闡釋。尤其"天下溺援之以道"的回應,將具體倫理困境提升至治國平天下的維度——救世當依王道而非徒逞小慧,此即陸九淵所謂"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的宏闊境界。

本章要義在於揭示:仁政非抽象教條,當體現為反聚斂的財政倫理(義利之辨)、形神相契的修養工夫(誠明之道)、原則性與靈活性統一的實踐智慧(經權之說)。三者共同構成儒家"內聖外王"之學的完整圖景。讀此章當與【梁惠王上】"何必曰利"、【盡心上】"窮則獨善達則兼濟"諸章互參,方得孟子思想之全體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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