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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孟子》卷7离娄章句上诗解6仁富观眸礼者权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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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1-8-31 2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卷7离娄章句上诗解6仁富观眸礼者权宜题文诗:
孟子有曰:冉求也为,季氏家宰,无能改于,
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乃曰:求非我徒,
小子鸣鼓,而可攻之.由此观之,君主不行,
仁政而富,孔子皆弃,况为之战?争地以战,
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率土地,
而食人肉,罪死不容.故善战者,服上刑也;
连纵诸侯,其刑次之;替君敛财,令民离乡,
以辟草莱,任土地者,刑又次之.孟子有曰:
存乎人者,莫良眸子.眸子不能,掩其丑恶.
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眸子眊焉.
眸子藏神,至神至清,神清气正,听其言也,
观其眸子,人焉廋哉?虚情假义,不得藏矣.
孟子又曰:恭者俭者,不侮夺人.侮夺之君,
惟恐不顺,恶为恭俭?恭俭也岂,可以声音,
笑貌为哉?淳于髡曰:授受不亲,男女礼与?
嫂子溺则,援以手乎?孟子曰礼,嫂溺不援,
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手,
权宜者也.淳于髡曰:今天下溺,夫子不援,
为之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手,
子欲以手,援天下乎?礼以适情,因事权变.
《原文》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1。’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2,连诸侯3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4者次之。”

【译文】

孟子说:“冉求当了季康子的总管,不能改变他的作风,田赋反而两倍于从前。孔子说:'冉求不再是我的学生,同学们可以大张旗鼓地攻击他。’从这事看来,君主不实行仁政,却去帮助他搜刮财富的人,都是孔子所唾弃的,何况为那不仁之君努力作战的人呢?〔这些人〕为争夺土地而战,杀得尸横遍野;为争夺城池而战,满城血海尸山,这就叫作带领着土地来吃人肉,死了也赎不了他们的罪。所以能征善战者应该受最重的刑罚,鼓吹合纵连横者该受次一等的刑罚,〔为了替君主搜刮财富而让百姓背井离乡去〕开垦草莽以尽地利的人该受再次一等的刑罚。”

【注释】

(1)“求也为季氏宰”至“可也”:其史实可参《论语·先进》《左传·哀公十一年》;求,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

(2)上刑:重刑。

(3)连诸侯:联结诸侯,如苏秦、张仪之流。

(4)辟草莱、任土地:辟,开垦;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不过孟子所反对者,是统治者为谋私利,驱使百姓背井离乡,奔波路途。
《原文》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1。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2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3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4哉?”

【译文】


孟子说:“一个人身上存于内而表现于外的,没有哪一处强过他的眼睛。眼睛不能掩盖一个人丑恶的灵魂。心正,眼睛就明亮;心不正,眼睛就昏暗。听一个人说话的时候,观察他的眼睛,这人的善恶能躲到哪里去呢?”

【注释】

(1)眸子:瞳仁。

(2)了:明。

(3)眊:音mào,目不明之貌。

(4)廋:音sōu,隐匿,躲藏。
《原文》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

淳于髡1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2。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3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译文】
孟子说:“恭敬别人的人不会侮辱别人,节俭的人不会掠夺别人。侮辱人掠夺人的诸侯,生怕别人不顺从自己,又如何能做到恭敬节俭?恭敬和节俭难道可以靠甜言蜜语和笑容可掬装出来吗?”
   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交接东西,这是礼法吗?”孟子答道:“是礼法。”淳于髡说:“那嫂子掉在水里,用手去拉她吗?”孟子说:“嫂子掉在水里,不去拉她,这简直是豺狗和恶狼。男女之间不亲手交接,这是平常的礼法;嫂子掉在水里,用手去拉她,这是通权达变。”淳于髡说:“现在全天下的人都掉水里了,您不去救援,这是为什么?”

孟子说:“天下的人都掉在水里,要用'道’去救援;

嫂子掉在水里,要用手去救援——你难道要我用手去救援天下人吗?”

【注释】

(1)淳于髡:姓淳于,名髡(kūn),齐国人,曾仕于齐威王、齐宣王和梁惠王之朝。

(2)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即“嫂溺不援,此豺狼也”,嫂子掉在水里,不施以援手,这是豺狗和恶狼行径;是,略同于“此”。先秦汉语不用联系动词(系词)“是”,译文中的“是”是翻译时补出来的。“豺狼”在现代汉语中无疑是一个词,它在《孟子》时代的语言中却可能是一个词组(短语)。如:“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左传·宣公四年》)“熊虎”是一个词组,“豺狼”也是一个词组。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3)权:变通之意。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万伸 发表于 2025-4-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子·离娄上》第六章诠解:仁政本怀与权变之道

孟子此章以冉求事季氏为引,剖陈仁政大义与礼法权变之旨,其论述可分三重境界:

一、苛政聚敛之罪
冉求为季氏宰而倍征赋税,孔子斥其"非吾徒"而令门人声讨,此案例揭示儒家政治伦理之核心——士人当以道事君,不可助纣为虐。孟子进而推衍三层罪责:善战者当受"上刑",因其"率土地而食人肉";纵横家次之,以其挑动诸侯相争;尽地力者又次之,因其驱民离乡以奉君欲。此三罪皆背离"仁者爱人"之本,将民生工具化,恰如朱子所言:"以力服人者,霸政之末流也"(《四书章句集注》)。

二、心术形眸之辨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之论,实承《尚书·太甲》"视远惟明"之训。孟子以眸子为心灵之镜:胸次澄明则目光清朗(了),心术诡诈则眼神浑浊(眊)。此非仅相术之谈,乃强调德性必显于形神,如《礼记·大学》"诚于中形于外"之谓。王阳明《传习录》申发此义:"眸子开阖间,便是良知发用之端",可见儒家重视内外一如的修养工夫。

三、礼法权变之智
淳于髡设"嫂溺援手"之问,实为检验儒家伦理的实践智慧。孟子以"经权之辨"应对:男女不亲授乃常经(礼),援手救溺是权变(义)。此说上承孔子"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的思想,下启程颐"权即是经"(《二程遗书》)的理学阐释。尤其"天下溺援之以道"的回应,将具体伦理困境提升至治国平天下的维度——救世当依王道而非徒逞小慧,此即陆九渊所谓"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的宏阔境界。

本章要义在于揭示:仁政非抽象教条,当体现为反聚敛的财政伦理(义利之辨)、形神相契的修养工夫(诚明之道)、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的实践智慧(经权之说)。三者共同构成儒家"内圣外王"之学的完整图景。读此章当与《梁惠王上》"何必曰利"、《尽心上》"穷则独善达则兼济"诸章互参,方得孟子思想之全体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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