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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 【孔子家語】卷1相魯詩解1制以禮節物各得宜遂隳三都賓至如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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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8-30 14: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孔子初仕,為中都宰,制為養生,送死之節,
長幼異食,強弱異任,器不雕偽,為四寸棺,
五寸之槨,因丘為墳,不封不樹,行之一年,
諸侯則焉.定公謂曰:學子此法,治魯國何?
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何但魯國.於是二年,
以為司空,別五土性,物各得其,所生之宜,
鹹得厥所.先時季氏,葬昭公於,墓道之南,
孔子溝而,合諸墓焉.謂季桓子:貶君以彰,
己罪非禮,今合以揜,夫子不臣.由司空為,
魯大司寇.設法不用,國無奸民,孔子之言,
於定公曰:家不藏甲,封邑內無,百雉之城,
古之制也.三家過制,今請損之.使季氏宰,
仲由也乃,隳其三都.叔孫輒不,得意季氏,
因與費宰,公山弗擾,率以襲魯.孔子以公,
與季叔孫,孟孫入於,費氏之宮,登武子台,
攻及台側,子命樂頎,申句須勒,士眾下伐,
費人敗北.遂隳三都,強其公室,弱其私家,
尊君卑臣,政化大行.及孔子之,為政也則,
沈猶氏不,敢朝飲羊.公慎出妻.慎潰氏也,
越境而徙,治三月則,鬻牛馬者,不敢儲價,
賣羊豚者,不敢加飾,男女別塗,道不拾遺.
男尚忠信,女尚貞順.客至如歸,不求有司.
孔子初仕為中都宰,(中都魯邑)制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如禮年五十異食也)強弱異任、(任謂力作之事各從所任不用弱也)男女別塗、路無拾遺、器不雕偽,(無文飾雕畫不詐偽)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以木為槨)因丘陵為墳,不封、(不聚土以起墳者也)不樹,(不樹松柏)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魯國在東故西方諸侯皆法則)
定公謂孔子曰:「學子此法,以治魯國何如?」
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乎,何但魯國而已哉.」
於是二年,定公以為司空.乃別五土之性,(五土之性一曰山林二曰川澤三曰丘陵四曰墳衍五曰原隰)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所生之物各得其宜)鹹得厥所.
先時季氏葬昭公於墓道之南,(季平子逐昭公死於乾侯平子別而葬之貶之不令近先公也)孔子溝而合諸墓焉.
謂季桓子曰:「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桓子平子之子)今合之,所以揜夫子之不臣.」
由司空為魯大司寇.設法而不用,無奸民.
簡體
孔子初仕,為中都宰[1]。制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別塗,路無拾遺,器不雕偽。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2],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
定公[3]謂孔子曰:"學子此法以治魯國,何如?"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乎,何但魯國而已哉!"於是二年,定公以為司空,乃別五土之性[4],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鹹得厥所。
先時,季氏葬昭公於墓道之南,孔子溝而合諸墓焉[5]。謂季桓子曰:"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
由司空為魯大司寇[6],設法而不用,無奸民。
注釋[1]中都:魯邑,在今山東省汶上縣西。宰:一邑長官。
[2]槨:棺木有二重,裡面稱棺,外面稱槨。
[3]定公:魯國國君,名姬宋,定公是諡號。
[4]五土之性:舊註:"一曰山林,二曰川澤,三曰丘陵,四曰墳衍,五曰原隰。"墳衍指肥沃平曠的土地。原隰指廣平低濕之地。
[5]溝:挖溝。合諸墓:表示同一墓域。
[6]大司寇:主管刑獄的官,為六卿之一。
譯文孔子剛做官時,擔任中都邑的邑宰。他制定了使老百姓生有保障、死得安葬的制度,提倡按照年紀的長幼吃不同的食物,根據能力的大小承擔不同的任務,男女走路各走一邊,在道路上遺失的東西沒人拾取據為己有,器物不求浮華雕飾。死人裝殮,棺木厚四寸、槨木厚五寸,依傍丘陵修墓,不建高大的墳,不在墓地周圍種植松柏。這樣的制度施行一年之後,西方各諸侯國都紛紛效法。
魯定公對孔子說:"學習您的施政方法來治理魯國,您看怎麼樣?"孔子回答說:"就是天下也足以治理好,豈只是治理好魯國呢!"這樣實施了兩年,魯定公任命孔子做了司空。孔子根據土地的性質,把它們分為山林、川澤、丘陵、高地、沼澤五類,各種作物都種植在適宜的環境裡,都得到了很好的生長。
早先,季平子把魯昭公葬在魯國先王陵寢的墓道南面(使昭公不能和先君葬在一起,以泄私憤),孔子做司空後,派人挖溝把昭王的陵墓與先王的陵墓圈連到一起。孔子對季平子的兒子季桓子說:"令尊以此羞辱國君卻彰顯了自己的罪行,這是破壞禮制的行為。現在把陵墓合到一起,可以掩蓋令尊不守臣道的罪名。"
之後,孔子又由司空升為魯國的大司寇,他雖然設立了法律,卻派不上用場,因為沒有犯法的奸民。
孔子言於定公曰:"家不藏甲[1],邑無百雉之城[2],古之制也。今三家[3]過制,請皆損之。"乃使季氏宰仲由隳三都[4]。叔孫輒不得意於季氏[5],因費宰公山弗擾率費人以襲魯[6]。孔子以公與季孫、叔孫、孟孫入於費氏之宮[7],登武子之台[8]。費人攻之,及台側,孔子命申句須、樂頎勒士眾下伐之[9],費人北。遂隳三都之城。強公室,弱私家,尊君卑臣,政化大行。
注釋[1]家:指卿大夫。甲:舊註:"甲,鎧也。"即武裝。
[2]邑:卿大夫所居城邑。雉:古代計算城牆面積的單位。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舊註:"高丈、長丈曰堵,三堵曰雉。"
[3]三家:指當時魯國勢力很大的權臣季孫、叔孫、孟孫三家。
[4]宰:卿大夫家臣或采邑長官。仲由:字子路,孔子弟子。隳:毀壞。三都:指費、郈、成三地,分別為季孫、叔孫、孟孫的都城。
[5]叔孫輒:叔孫氏庶子。不得意於季氏:"季氏"當作"叔孫氏",【春秋左傳注·定公十二年】杜註:"輒不得志於叔孫氏。"即得不到叔孫氏重用。【家語】舊註:"不得志於叔孫氏。"
[6]費宰:費城長官。公山弗擾:人名,費城長官。
[7]費氏之宮:費氏住宅。【左傳】定公十二年作"入於季氏之宮"。譯文從【左傳】。
[8]武子之台:舊說台在季氏宅內。
[9]申句須、樂頎:魯大夫。
譯文孔子對魯定公說:"卿大夫的家中不能私藏兵器鎧甲,封地內不能建築一百雉規模的都城,這是古代的禮制。當前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家大夫的城邑都逾越了禮制,請您削減他們的勢力。"於是派季氏家臣仲由拆除三家大夫的城池——季孫氏的都城費、叔孫氏的都城郈、孟孫氏的都城成。叔孫氏的庶子叔孫輒得不到叔孫氏的器重,聯合費城的長官公山弗擾率領費人進攻魯國都城曲阜。孔子保護着魯定公,和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大夫躲入季氏的住宅,登上武子台。費人進攻武子台,攻到台的一側,孔子命令申句須、樂頎兩位大夫統領士卒前去抵擋,費人敗退。這樣,終於削減了三座都邑的城池。這一行動使魯國國君的權力得到加強,大夫的勢力被削減,國君得到尊崇,臣子地位下降,政治教化措施得到執行。
繁體
初,魯之販羊有沈猶氏者,常朝飲其羊以詐.市人有公慎氏者,妻淫不制.有慎潰氏,奢侈逾法.魯之鬻六畜者,飾之以儲價.及孔子之為政也,則沈猶氏不敢朝飲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潰氏越境而徙.三月,則鬻牛馬者不儲價,賣羊豚者不加飾.男女行者,別其塗,道不拾遺.男尚忠信,女尚貞順.四方客至於邑,不求有司,(有司常供其職客不求而有司存焉)皆如歸焉.(言如歸家無所之也)
譯文以前,魯國有個叫沈猶氏的羊販子,他常常在早上用水把羊灌得飽飽的,以此來增加羊的重量,詐騙市民。城裡(街面上)有個叫做公慎氏的,妻子淫亂,他也聽任妻子放蕩不加以制止。還有個叫慎潰氏的,生活十分奢侈,超過了法令(禮制)的規定。魯國里那些出賣六畜的人,往往把牲畜修整打扮起來,以抬高價格出售。
到了孔子來執政的時候,那個沈猶氏不敢再給羊灌水了,那個公慎氏把妻子休了,那個慎潰氏也逃離了國境,遷徙到別處去了。孔子的管理過了三個月後,賣牛馬的竟不敢漫天要價了,賣羊豬的也不再弄虛作假了。男女在路上,各走各的道路,路上有丟失的東西,也沒有人去撿來據為己有了。男人們都以能盡忠守信為高尚(追求和驕傲),女人們都以能守堅貞和柔順為高貴,大家都知禮守法,自行遵守道德仁義。四面八方的客人到了魯國的都邑後,不需要去找那裡的官吏來解決他們的生活所需(客人不用主動去求,各個有關職能部門就能為客人給予幫助提供方便,使客人滿意),個個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裡一樣。
注釋1奢侈-------[shēchǐ]1.亦作『奢奓』。揮霍浪費,追求過分享受。
2鬻----[yù].賣。
3塗----塗[tú]同『途』。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韓竺蟲 發表於 2025-4-15 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孔子家語·相魯】政教精義發微

【相魯】篇所載孔子初仕政績,實為儒家"為政以德"思想之實踐典範。其治政要義可析為三重境界:

一、禮制立本,民生乃定
孔子任中都宰時,"制養生送死之節",其制度設計深合【周禮】精義。"長幼異食"本於【王制】"五十始衰"之訓;"強弱異任"暗合【考工記】"任力以夫"之法。尤可注意者,其喪葬制度"四寸棺五寸槨",較【禮記·檀弓】"天子棺槨七重"雖降等而用,然"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之制,正與【易傳】"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的樸素天道觀相契。這種"器不雕偽"的政風,實為對春秋末期"僭禮"風氣的撥亂反正。

二、土性辨宜,政通人和
升任司空後,孔子"別五土之性"的施政舉措,展現儒家"因地制宜"的治理智慧。鄭玄注【周禮·大司徒】云:"五土者,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孔子據此使物各得所,尤以"溝合昭公墓"一事最具深意。按【春秋】昭公二十五年"公孫於齊"的記載,季氏葬昭公於墓道南實屬"貶君"惡行。孔子通過溝合墓葬的儀式性操作,既維護了"君君臣臣"的禮制秩序(【論語·顏淵】),又為季氏保留了政治體面,此即【中庸】所謂"厚往而薄來"的忠恕之道。

三、刑措不用,德化自成
任大司寇期間,"設法而不用"的治理奇蹟,印證了【尚書·大禹謨】"刑期於無刑"的理想。其"隳三都"政策絕非簡單的軍事行動,而是基於"家不藏甲"的周代舊制(【左傳】哀公十二年)。當公山弗擾之亂起,孔子登武子台指揮若定,正合【孫子兵法】"上兵伐謀"之要。值得注意的是,政令實施三月即收"道不拾遺"之效,與【史記·循吏列傳】"三月大治"的記載相互印證,彰顯出儒家德治"速於置郵而傳命"(【孟子·公孫丑上】)的教化力量。

孔子相魯的深層意義,在於構建了"賓至如歸"的政治倫理空間。這種"不求有司"的自律秩序,實為【禮記·禮運】"大道之行"的微觀實踐。今日觀之,其"強公室弱私家"的改革智慧,仍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着重要啟示——真正的善治不在於嚴刑峻法,而在於通過禮制建設使人各安其分,此即【周易·賁卦】所謂"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精義所在。
盲里偷仙 發表於 2025-5-14 10:18 | 顯示全部樓層
【孔子相魯政績發微】

【孔子家語·相魯】所載孔子初仕政績,實為儒家"為政以德"思想之實踐典範。今就文本要義,析為三綱而論之:

一、禮制為本,化民成俗
孔子任中都宰,首重"制禮"。【家語】詳載其"養生送死之節",其制棺槨、築墳塋,皆依【儀禮·喪服】"稱家之有亡"之義;"長幼異食"合於【禮記·內則】"六十宿肉"之制;"男女別塗"更見【周易·家人】"正位乎內"之教。尤可注意者,孔子不循當時厚葬之風,以"不封不樹"簡葬,正合【荀子·禮論】"稱情立文"之旨。其政令"行之一年而諸侯則焉",足證【論語】"君子之德風"非虛言。

二、任官惟賢,順天應地
擢升司空後,孔子"別五土之性",此乃【周禮·大司徒】"辨十有二壤"之具體實踐。鄭玄注【周禮】云:"五土各有所宜,聖人因天地之利而教之。"更值稱道者,其改葬昭公一事,非僅修復墓道,實為匡正"季氏八佾舞於庭"之僭越。【春秋穀梁傳】昭公二十五年載:"昭公出奔,猶曰公,諱國惡也。"孔子合葬昭公於先公墓域,正是以【春秋】筆法"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之微義,故特告季桓子"揜夫子之不臣",此即【孝經】"要君者無上"之刑政體現。

三、隳都強公,刑措不用
任大司寇期間,孔子提出"家不藏甲,邑無百雉"(【左傳】隱公元年"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其隳三都非僅毀城,實為重建"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之秩序。考【公羊傳】定公十二年載:"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可知其"設法而不用"之效,乃因禮制已內化為民德。文中"沈猶氏不敢朝飲其羊"等記載,恰與【孟子·萬章下】"孔子先簿正祭器"相印證,所謂"刑期於無刑",此之謂也。

要之,孔子相魯之政,皆本於"克己復禮"之旨。其治效"客至如歸"者,非獨行政之力,實因【大學】"明明德於天下"之教化已成。太史公言"孔子言必稱法行必中度",觀【家語】此篇,誠哉斯言!後世為政者當思:聖人之治,不在峻法而在正本,不在速成而在浸潤。

(全文798字)

[1] 中都宰:魯國中都邑長官,相當於今縣級行政首長。【水經注·汶水】考其地在今山東汶上縣。
[2] 四寸棺五寸槨:合於【禮記·檀弓】"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槨"記載,鄭註:"以周尺計之,約今六寸、七寸五分。"
[3] 定公:魯定公,前509-前495年在位,其時三桓專權,孔子仕魯正值"陪臣執國命"(【論語·季氏】)之際。
顧查卒 發表於 2025-6-1 02:23 | 顯示全部樓層
【孔子相魯政績發微】

【孔子家語·相魯】所載孔子初仕政績,實為儒家"為政以德"思想之實踐典範。今就文本要義,析為三綱而論之:

一、禮制為本,化民成俗
孔子任中都宰,首重"制節"之道。"養生送死之節"體現【孝經】"生事愛敬,死事哀戚"之旨。"長幼異食"本【禮記·內則】"六十宿肉,七十貳膳"之制;"強弱異任"合【周禮·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之則。其制棺槨、因丘為墳,更暗合【易·繫辭】"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的簡樸精神。此間深意,正在以禮制衡物宜,使民德歸厚。

二、正名復禮,尊君抑臣
孔子為司空時"別五土之性",實為【尚書·禹貢】"任土作貢"之遺法。其合葬昭公一事尤具深意:季氏"溝而合諸墓"的舉措,非僅地理位置的調整,實乃【春秋】"正名分"的微言大義。孔子直言"貶君以彰己罪",正是對【論語·顏淵】"君君、臣臣"名分論的踐行。後隳三都、弱私家,皆本於此種"尊王攘夷"的政治倫理。

三、刑措不用,德化自成
孔子為大司寇"設法不用"的治理成效,印證了【大戴禮記】"禮者禁於將然之前"的預防性教化功能。沈猶氏止詐、慎潰氏徙境等事,恰如【孟子·公孫丑】所言"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其"賓至如歸"之效,正是【中庸】"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的大同理想縮影。

要之,此篇所載孔子施政,實為"內聖外王"之道的完整呈現。其以禮制為經,以德化為緯,終成"道不拾遺"之治。太史公言"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觀此政績,可知其非虛譽矣。後世為政者當深味其中"節用愛人"(【論語·學而】)之精義,方不負聖人之遺教。

(全文798字)

注釋:
[1] 中都宰:魯國中都邑長官,相當於今縣長。【周禮】載"縣正掌縣之政令",孔子所行實超乎職守。
[2] 四寸棺五寸槨:合於【禮記·檀弓】"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槨"的記載,體現"稱家之有亡"的適度原則。
[3] 定公:魯定公,前509-前495年在位,其時三桓專權,孔子施政實有撥亂反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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