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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動態] 【孔子家語】卷30五刑解詩解2婚禮聘享明夫婦義禮以御欲刑罰本於嗜欲不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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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D19691031 發表於 2021-8-27 12: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淫亂生於,男女無別,無別其則,夫婦失義.
婚禮聘享,以別男女,明夫婦義.男女既別,
夫婦既明,有淫亂獄,無陷刑民.五者刑罰,
之所以生,各有源焉.不豫塞源,輒繩以刑,
是謂為民,設阱陷之.至治治本,正心誠意,
本正源清,防患未然,明禮自止.刑罰源於,
嗜欲不節.禮度所以,御民嗜欲,而明好惡,
順天之道.禮度既陳,五教畢修,而民猶或,
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其犯奸邪,
靡法妄行,之獄者則,飭制量度;犯不孝獄,
飭喪祭禮;有犯弒上,之獄者則,飭朝覲禮;
有犯斗變,之獄者飭,鄉飲酒禮;有犯淫亂,
之獄者則,飭婚聘禮.三皇五帝,化民如此,
雖用五刑,不亦可乎.大罪有五,殺人為下.
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誣文武者,罪及四世,
逆人倫者,罪及三世,謀鬼神者,罪及二世,
手殺人者,罪及其身.故曰大罪,殺人為下.
『淫亂者,生於男女無別。男女無別,則夫婦失義。婚禮聘享者,所以別男女、明夫婦之義也。男女既別,夫婦既明,故雖有淫亂之獄,而無陷刑之民。
『此五者,刑罰之所以生,各有源焉。不豫塞其源,而輒繩之以刑,是謂為民設阱而陷之。刑罰之源,生於嗜欲不節。夫禮度者,所以御民之嗜欲,而明好惡,順天之道。禮度既陳,五教畢修,而民猶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其犯奸邪、靡法、妄行之獄者,則飭制量之度;有犯不孝之獄者,則飭喪祭之禮;有犯弒上之獄者,則飭朝覲之禮;有犯斗變之獄者,則飭鄉飲酒之禮;有犯淫亂之獄者,則飭婚聘之禮。三皇五帝之所化民者如此,雖有五刑之用,不亦可乎!』
孔子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為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誣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倫者罪及三世,謀鬼神者罪及二世,手殺人者罪及其身。故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為下矣。』
注釋婚禮聘享:婚聘宴享的禮儀。禮,四庫、同文本作『婚姻』。
豫:通『預』,事先有所準備、預案。
阱:陷阱。比喻陷害人而設置的圈套。
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王肅註:『尚,猶也。申令固其教也。』
飭:教導,勸解。
及:牽連,牽涉。涉及。
譯文『淫亂,那是由於到男女沒有區別而造成的結果。男女沒有區別,那麼夫婦之間就是缺失了恩義。婚聘宴享的禮儀,就是用來彰明男女、夫婦恩義的。男女之間有所區別,夫婦恩義得以彰明,所以即使設有淫亂的罪名,也不會有遭受此類刑罰的民眾。
『這五個方面是刑罰產生的原因,其中各有根源。如果不預先阻塞它們各自產生的根源,卻動輒以刑律予以懲罰,這就可以說是設置圈套來陷害民眾。刑罰產生的根源在於人的嗜好和欲望沒有節制。禮儀法度就是用來控制民眾的嗜好和欲望,是他們能做到分清好壞,順應上天道。禮儀法度既已制定並宣傳,仁義禮智信這五種教化也推行了,如果還有頑固不化的民眾,就要向他們闡明法令,加以強化。如果還有犯奸邪、不法、妄行罪行的,就要飭令告誡其法令懲罰的度量標準;如有不孝的行為,就要告誡其喪葬祭祀的禮儀;如有不忠的行為,就要告誡其朝拜覲見的禮儀;如有爭鬥生變的行為,就要告誡其鄉飲酒的禮儀;如有淫亂的行為,就要告誡其婚聘宴享的禮儀。三皇五帝就這這樣化育民眾,即使使用了五刑,不也是可以的嗎?』
孔子接着說:『重大的罪行有五種,殺人罪是最輕的。違逆天地之道罪追溯五代,污衊周文王、周武王罪追溯四代,忤逆人倫之道罪追溯三代,圖謀鬼神供享罪追溯二代,親手殺人罪追溯本人。因此說大罪有項,殺人罪是最輕的。』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余出 發表於 2025-6-23 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禮刑相濟之道——【孔子家語·五刑解】詮義

【孔子家語·五刑解】此章闡發禮法相成之理,深契先王制刑之本。其要義可析為三端:一明淫亂之獄源於禮教不修,二論刑罰當以塞源為先,三辨五刑輕重以倫常為綱。茲分疏如下:

一、男女之別為夫婦之義始基
文中謂『淫亂生於男女無別』,此乃承【禮記·郊特牲】『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之旨。古聖制『婚禮聘享』,非徒儀文之飾,實欲以『別男女』而立人倫之序。蓋夫婦為五倫之端,若閨門無辨,則恩義隳廢,終致刑獄繁興。故【周易·序卦】云:『有天地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禮之防閒,正在未然之先。觀【周禮·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皆所以節民欲而正其本。

二、禮法相須乃先王御民之要
『刑罰之源,生於嗜欲不節』一語,實為全篇樞機。禮者,防民之藩籬;刑者,懲過之刀鋸。若『不豫塞其源而輒繩以刑』,猶不築堤而遏洪流,必成『設阱陷民』之弊。文中舉五刑對應五禮:
制量度以飭奸邪(對應【周禮·司市】之平市刑)
喪祭禮以警不孝(本於【孝經】『五刑之屬三千,罪莫大於不孝』)
朝覲禮以嚴弒上(【禮記·曲禮】所謂『刑不上大夫』者,正因其知禮)
鄉飲酒以息斗變(見【儀禮】賓主揖讓之節)
婚聘禮以絕淫亂(【詩經】以【關雎】為首,明『風天下而正夫婦』)

此即【尚書·舜典】『明刑弼教』之實踐,三皇五帝之世所以『刑措不用』者,非廢刑也,乃禮行而民自遠罪矣。

三、五罪等差顯天道人倫之序
孔子論大罪五等,以『逆天地』為首、『殺人』為末,此非輕人命也,蓋謂悖逆倫常之害尤烈。鄭玄注【周禮】云:『亂倫敗俗,雖不殺人,其惡彌甚。』故:
逆天地者罪及五世(如夏桀商紂,禍延宗祧)
誣文武者罪及四世(謗毀聖王,壞法亂政)
逆人倫者罪及三世(【孟子】所謂『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謀鬼神者罪及二世(【左傳】云『瀆鬼神則刑罰不中』)
手殺人者止及其身(個人私鬥之罪)

此五者次第,正合【春秋】誅心之法——刑罰所加,先治其本。

結語
【五刑解】之深意,在揭櫫『刑者禮之輔』的古訓。今人論法,多囿於條文而忽其本源。觀孔子言『禮度既陳,五教畢修,而民猶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可知先王政教,必使禮刑如車之雙輪。司馬光【資治通鑑】云:『禮法合治,德刑相濟』,誠得此章之三昧矣。

(全文798字)
一葦之杭 發表於 2025-7-8 21: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禮刑相濟之道——【孔子家語·五刑解】詮義

【孔子家語·五刑解】此章深闡禮法相成之理,以『淫亂』之獄為引,揭五刑本源,明先王制禮所以防患未然,而刑罰實為不得已之補苴。其義理層遞,今試析之。

一、禮為刑本:男女之別與夫婦之義
文中首言『淫亂生於男女無別』,直指人倫失序之根。古聖制『婚禮聘享』,非徒儀文之飾,實為『別男女、明夫婦之義』之大防。【禮記·昏義】云:『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正與此呼應。蓋夫婦乃人倫之始,家道之基,若男女無別,則夫婦失義,家國秩序隳壞,淫亂之獄由是而生。故禮之功能,在於『豫塞其源』,使民知恥而自止,此即【周易】『閑邪存其誠』之旨。

二、刑以濟禮:嗜欲不節與禮法互補
『刑罰之源,生於嗜欲不節』一語,道破人性之弊。禮者,所以『御民之嗜欲,明好惡,順天之道』,然教化未必盡化,故需『明法典以申固之』。此中可見儒家刑政觀:禮為主,刑為輔;禮防未然,刑禁已然。如『犯不孝則飭喪祭之禮,犯弒上則飭朝覲之禮』,皆以禮正其本,以刑懲其末。三皇五帝之世,雖用五刑,實以教化為先,刑措不用為理想,此即【尚書】『刑期於無刑』之微義。

三、罪等之差:天人秩序與倫理層級
孔子論『大罪有五,殺人為下』,以『逆天地』『誣文武』『逆人倫』『謀鬼神』為上,乃因其所壞者非獨人身,更及天道倫常。如『逆天地罪及五世』,蓋因天地為生化之本,其悖逆之害綿遠;『手殺人罪止其身』,則因個體之暴僅戕一命。此說雖涉因果報應,然核心在強調:罪之輕重,視其破壞秩序之廣度。與【春秋】『原心定罪』之理相通,皆重倫理秩序之維護。

結語:禮刑一體與當代啟示
本章要義,在『禮以坊德,刑以坊淫』二語。禮者,正心誠意之具;刑者,嗜欲橫流之障。今世法治雖彰,然若忽視禮教涵養人心之功,則律令愈繁而民爭愈熾。觀【家語】此篇,可知先王治國,必使禮刑相濟、標本兼治。學者當深思其『豫塞其源』之智,勿使『設阱陷民』之嘆復見於今也。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依經解義,以『禮刑關係』為綱,分疏文本層次,兼引【禮記】【尚書】互證,力求學術性與可讀性並重。末段聯繫現實,亦不失古典詮釋之當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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