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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關於孟子荀子對墨子的批判,及至後世諸賢如王船山等的批判,儒家當再距楊墨!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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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揚鴻 發表於 2020-6-27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夷之自相矛盾,既言愛無等差,又曰施由親始,其實墨子本身就自相矛盾,儒家提倡孝道,墨子亦何敢非孝?講孝道,就有等差之愛,兼愛之說難行,要兼愛,則無所謂孝,孝者,仁之本,兼愛無本也,墨子曰:『使天下兼相愛,愛人若愛其身,猶有不孝者乎?視弟子與臣若其身,惡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猶有盜賊乎?故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故盜賊亡有。猶有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乎?視人家若其家,誰亂?視人國若其國,誰攻?』而不知兼愛視親與路人一般,同等愛,然而人怎麼能愛的那麼多,則於親之愛必薄,而孝道不存矣。墨子反對分別,曰:『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別也。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以兼愛為大利,以分別之愛為大害,公然反對等差之愛矣。那麼施由親始,不是分別?孝道不是分別?對親人要孝,而對他人之愛,不言孝?墨子對此曰:『姑嘗本原之孝子之為親度者。吾不識孝子之為親度者,亦欲人愛利其親與?意欲人之惡賊其親與?以說觀之,即欲人之愛利其親也。然即吾惡先從事即得此?若我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愛利吾親乎?意我先從事乎惡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乎?即必吾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也。然即之交孝子者,果不得已乎,毋先從事愛利人之親者與?』 前曰故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之家若其家,誰亂?而不曰視其家若人家之言,則固有其序矣,不愛其家,孰能愛人之家?先從愛其家起,推而愛人家,墨子直接說兼愛,無序矣,或疑之,而墨子又為此詭辯,就說人子愛利其親,不也要別人愛利其親嗎?蓋墨子以為讓別人都愛其父母更為大孝。要讓別人愛利自己親人,就先自己去愛利別人的親人,墨子以為無德不報,你愛利別人的親人,別人也會愛利你的親人作為報答。看似有理,其實多不合實際。愛親很簡單,自己直接去愛親人,照顧親人,何必愛別人的親人,使別人愛自己親人?孝道直,而墨子曲矣,現實中愛利人,多是別人回報到你,很少有愛利你親人以報答你的,且不是所有人會報答。墨子此說與佛氏超度父母為大孝同其遁。墨氏不非孝,亦言孝,而此說之弊則滋生不孝,故孟子非之。

墨氏兼愛,乃勸人先從愛別人親人開始,反人情,而曰使人愛利其親,又似乎有理,以似是之理證其反人情之是。先從愛利人之親始,則又愛之有序,而其序違背人情倫理。墨氏二本,而又無本矣。愛親,一本也,兼愛人,又一本也,又先愛利人之親,無本也。

墨氏的兼愛仔細分析,其實也就是,我不直接愛自己,我愛人,讓別人愛我,我不直接愛親人,我愛別人的親人,讓別人愛我的親人,就如我你錘你背,你也給我捶背。這是有些情況需要相互,但不是都要相互。人是有私人空間的,有些自己對自己,而不能讓人對自己。回報不是即時的,一定的。我愛別人父母,給別人父母看病,別人就能即時愛自己父母,給自己父母看病,就一定會愛我父母?何不如自己愛親,服侍親人,給親人看病為常,為即時。治好自己親人,有餘,或幫別人治好別人的親人。豈有己親不治而先治他親者。儒家常道,墨家反常。其言兼者,即都,一起之意,都這樣相愛,其實很不人情,很不實際,你愛別人父母,別人即使知道報答,也不一定知道你父母是誰,在哪,則又惡從而愛利其親?

【朱子語類】對夷之章此有段議論:"夷子以謂'愛無差等,施由親始',似知所先後者,其說如何?"曰:"人多疑其知所先後,而不知此正是夷子錯處。人之有愛,本由親立;推而及物,自有等級。今夷子先以為'愛無差等',而施之則由親始,此夷子所以二本矣。夷子但以此解厚葬其親之言,而不知'愛無差等'之為二本也。" 亞夫問:"'愛無差等,施由親始',與'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相類否?"曰:"既是'愛無差等',何故又'施由親始'?這便是有差等。又如'施由親始'一句,乃是夷之臨時撰出來湊孟子意,卻不知'愛無差等'一句,已不是了。他所謂'施由親始',便是把'愛無差等'之心施之。然把愛人之心推來愛親,是甚道理! 問:"愛有差等,此所謂一本,蓋親親、仁民、愛物具有本末也。所謂'二本'是如何?"曰:"'愛無差等',何止二本?蓋千萬本也。"退與彥忠論此。彥忠云:"愛吾親,又兼愛他人之親,是二愛並立,故曰'二本'。

王船山【讀四書大全說】講夷子二本章曰: 夷子二本之旨,注、錄俱未看出。朱子云『何止二本,蓋千萬本也』,則既不知墨,而於孟子之言亦礙。夫苟千萬其本,則是散漫無本矣,孟子胡不直斥之曰生物皆有本而夷子無本耶? 邪說之立,亦必有所以立者。若無會歸之地,則亦不成其說。墨之與儒,公然對壘者數百年,豈漫然哉?天地之間,有正道則必有邪徑。以尋常流俗,只是全不理會道理,及至理會道理,劈頭一層便得個稍寬一步、稍深一步見解,苟異其昔日之醉夢無覺者,遂不審而以為至極,而喜其乍新,利其易致,遂相驅以從之。此邪之與正,自有教以來,只是者個窠臼。與聖道亢衡而爭,在漢以後為佛,在漢以前為墨,其實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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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余出 發表於 2025-6-3 23: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墨家"兼愛"說之理論困境與儒家等差之愛的實踐理性】

墨家"兼愛"之說,自孟子"距楊墨"以降,即為儒家所深詬。細究其理,墨家學說實存三重根本矛盾,終致其說難以成立。

其一,理論體系自相牴牾。夷之既主"愛無等差",復言"施由親始",此猶持方枘而欲入圓鑿。孟子【滕文公下】直指其弊:"夫夷子信以為人之親其兄之子,為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儒家"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之序,本乎人性自然。墨子強欲齊其等差,猶欲使丘壑同平,其可得乎?王船山【讀四書大全說】更斥其"以人為鑿天",可謂切中肯綮。

其二,實踐層面悖逆人情。【孝經】云:"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墨子所謂"先愛利人之親"之說,實反人倫常情。試觀嬰孩吮乳,稚子依親,皆出天性,豈待教而後能?荀子【禮論篇】正言:"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墨家欲以功利計算取代自然情感,恰如緣木求魚。程頤【河南程氏遺書】指其"使人忘本",確為的論。

其三,邏輯推論陷於詭辯。墨子"報償說"謂愛人親則人必報愛己親,此乃以或然為必然。張載【正蒙】有云:"民胞物與,然必自親始。"儒家強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推恩邏輯,實比墨說更具實踐理性。朱熹【朱子語類】剖析墨學之弊:"其流必至於無父",蓋因消解了人倫根基。

至若墨子將孝道工具化,尤顯理論困境。其言"愛利人之親"為"大孝",實已異化孝之本義。【禮記】明言:"仁者人也,親親為大。"儒家之孝,重在發乎至誠,非為交換利益。王陽明【傳習錄】斥此等功利思維為"將迎意必",可謂洞見癥結。

要之,墨家兼愛說之根本謬誤,在於以抽象理念凌駕具體人性。儒家等差之愛,既本天道之序,又合人情之實,故能歷久彌新。船山先生【周易外傳】所謂"理者氣之條理"者,正可為此辨作結:愛人必自親始,非由外力強致,實乃天理自然之節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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