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老子在这里说,虽然不知道是谁创生了道,但他能确定的是道创生于天帝之先。这一句话是极有分量的。在老子之间,人们把天帝视为最高的主宰,对上天加以顶礼膜拜,唯上天的意志是从。在老子没有阐明这一点之前,人们要了解上天的意志,全凭占卜。而老子提出“道”并指出“道”高于天地鬼神的地位之后,人们只要掌握“道”的规律,就能主动地了解上天的意志,而这就是孔子说的“知天命”。所谓占卜之术在人们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地位,就显著的下降了。从这一点,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老子》五千文里不谈《易》。 继而《老子》在第二十五章指出: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这一章里,老子明确指出“王亦大”并强调“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所谓“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显然在这里,老子把道至于天之上,同时又说“道可道”。实际上就是指出王也直接法道,也就正是因为这一点,作为人能知晓天命,就成为了可能。同时这种四大的说法,也就把除天神、地神以外的神灵至于了人之下,这种认识也进一步扫除了人们的迷信思想。《论语》上云: “子不说怪力、乱神”、 “务明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不然,获罪于天,无所谓祷也” 孔子对于鬼神这种立场,恰恰是因为老子通过对“道”的揭示,突出人的地位和作用。 《老子》第六十章进一步指明: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老子》在这里直接就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虽然老子并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是鬼神也不过是天地万物之一,也要受到道的支配。所以“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就是说即使鬼神显灵,也不会伤害人。 所以老子提出道在“象帝之先”并“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就把人从对上天的恐惧和迷信中解放了出来。虽然老子并不否认天帝的存在和其地位,但是人通过对于“道”的把握,就能知晓上天的意志。正是因为这种神秘色彩的淡化,人们祭祀上天时心态不再是恐惧,而是敬畏。 祭祀和占卜在当时而言是社会生活极其重要的事情,同时也就成为了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在先秦时期并不是谁都可以去祭祀上天和占卜天意的。最早只有神权人员具有祭天的权力,同时天子也唯有其通过占卜才能了解上天的意志,实质上也就是神职人员垄断了天命的解释权。商朝后期天子开始亲自祭天,至于占卜则仍然依赖于神职人员。周朝天子也同样亲自祭天,但是“文王拘而演周易”的说法,恰恰折射出周朝的天子至少是可以自行占卜的,并不见得依赖于神职人员。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周天子是集君权与神权于一身。其结果自然是天子的意志就更加突出了,随着占卜的作用日益弱化,君权也就比较彻底地从神权中解放出来。从此以后,神权在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压倒过君权。 老子提出“以道莅天下”,虽然仍然只有天子才具备祭天的权利,但是其提出“以德交归”就进一步降低占卜的地位,其实质上也就使得社会各个层次的人们都获得了“知天命”的权力,从而主动把握自身的命运。从“以道莅天下”到“大德必受命”,正是反映出古人对于天命观的突破。 《论语》中孔子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同时又云“五十以知天命。”这些言论在老子提出了道德之说,人们思想开始进一步摆脱盲目的迷信,使自身意志得以进一步的张扬。与此同时,孔子又云:“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这就表明当时,与此同时神职人员流落到民间,使得占卜之术在民间却开始日趋泛滥,甚至孔子也受到了其影响。类似于《易》这样以前秘而不宣的王室典籍,随着占卜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日益没落,却在民间开始大行其道。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老子本来和《易》是分道扬镳的,故而贵道而重德。孔子读《易》是明《易》之理,对于迷信占卜之术,他并没有多大兴趣。但是在老子和孔子身后,不管是老子的思想,还是孔子的思想,都重新和《易》结合。老子的思想在后来的流变中居然掺入占卜、八卦之术,而孔子的思想也曾经一度在东汉时期发展为谶纬神学。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和儒家思想走向这一步,最早恰恰并非是来自官方的推动,而是儒道之说自身在民间的流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