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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韓信是否遵從王道,其用兵特點可否證成此說;韓信被誘殺是否導致三代式王公關係終結、王道匿跡於霸道之下。本文先辨王霸之名義,次析三代王公關係之特質,再論韓信用兵與行事之離合,終辨韓信之死與漢初制度之變。結論:韓信乃兵家之雄,兼有士人之義,其用兵多合詭道,非純王道;其請封齊王、不忍背漢,有封建禮法之餘緒。韓信之死,乃漢初皇權削藩、以霸道馭功臣之結果;然三代王公關係之終結,非自韓信始,實自秦廢封建、漢承秦制已定。王道未匿跡,轉爲儒家理想與治道之綱,歷代陽儒陰法,霸道行而王道存。王道不在制度而在人心,天人相與,心性不滅,治平可期。 關鍵詞:王道;霸道;韓信;三代;封建;王公關係;漢初
一、王霸之辨與三代王公關係
(一)王道之名義
(二)霸道之興起
(三)三代王公關係之特質
二、韓信用兵與王道之辨
(一)韓信用兵之特點
(二)韓信行事與王道之離合
(三)請封齊王與不忍背漢之矛盾
三、韓信之死與王公關係之變
(一)漢初異姓王之封建
(二)韓信被誘殺之經過
(三)三代王公關係終結之辨
四、王道匿跡於霸道之辨
(一)秦制與漢承
(二)陽儒陰法之治道
(三)王道作爲理想與批判
五、結論:天人、心性、治平
一、王霸之辨與三代王公關係
(一)王道之名義
王霸之辨,肇於孟軻,而詳於荀卿。孟子曰:
【孟子·公孫丑上】: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
此以德、力分王霸。王道者,以德服人,中心悅而誠服;霸道者,以力假仁,雖能合諸侯,終非心服。荀子【王制】亦云:『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王道之極,在『天下爲公』,【禮記·禮運】述之:
【禮記·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然三代之治,實兼封建與禮樂。天子封建諸侯,諸侯有國有土,世及爲禮,城郭溝池以爲固,禮義以爲紀。此即『王公關係』之典型:天子與諸侯,非純君臣,亦含盟誓、姻親、賓禮之義。諸侯朝覲、聘問、貢賦,天子巡狩、賞罰、征伐,皆以禮爲節。故【論語·季氏】曰:
【論語·季氏】: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二)霸道之興起
春秋以降,王室衰微,齊桓、晉文以力假仁,尊王攘夷,是爲霸道。霸道之實,在強兵富國,以盟會、征伐維繫秩序。至戰國,七雄並爭,合縱連橫,純以利害相驅。秦用商鞅、李斯,廢封建,行郡縣,焚詩書,禁私學,以吏爲師,此霸道之極,亦王公關係之大變。秦制之下,無世襲諸侯,無禮制封建,皇帝獨尊,臣下皆仆,王公關係遂變爲絕對君權與官僚之關係。
(三)三代王公關係之特質
三代王公關係,其特質有三:一曰封建,諸侯有土有民,世襲其位;二曰禮制,君臣以禮相接,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三曰盟誓,天子與諸侯有約,如【尚書】所載誥命。故天子不能輕易廢殺諸侯,諸侯亦不能輕易叛天子。周公平管蔡,雖征伐,仍以禮處之。此即『王道』之制度體現。然秦統一後,此制已廢。漢初分封異姓王,乃權宜之計,非復三代之舊。故論韓信之死與王公關係,必先明此背景。
二、韓信用兵與王道之辨
(一)韓信用兵之特點
韓信用兵,以奇詭著稱。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背水一戰,陷之死地而後生;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此皆兵家詭道,非王道之仁義。然【孫子兵法】云:『兵者,詭道也。』兵凶戰危,聖人不得已而用之。王道用兵,如湯武革命,順天應人,弔民伐罪,不嗜殺人。孟子曰:『仁者無敵。』韓信破魏、代、趙、齊,斬成安君,擒趙王歇,殺龍且,雖能取勝,然多殺伐,非純王道。
(二)韓信行事與王道之離合
韓信行事,有合於王道者,亦有離於王道者。合者:其一,不據地自王,請封假王以鎮齊,有封建之遺意;其二,不忍背漢,念劉邦知遇之恩。【史記·淮陰侯列傳】載:
【史記·淮陰侯列傳】:漢王遇我甚厚,載我以其車,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聞之,乘人之車者載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以鄉利倍義乎!
此士人之義,近於王道之『信』。離者:其一,用兵多詭,非仁義之師;其二,請封齊王,有要挾之嫌,非純臣之道;其三,後與陳豨謀反,雖有冤誣可能,然怨望之心已生,非王道之『忠』。故韓信非純王道之人,乃兵家之雄,兼有士人之義。
(三)請封齊王與不忍背漢之矛盾
韓信請封齊王,劉邦怒,張良、陳平躡足,劉邦悟,曰:『大丈夫定諸侯,即爲真王耳,何以假爲!』乃立信爲齊王。此可見韓信有封建觀念,欲如三代諸侯,有土有民,以鎮反覆之國。然劉邦非心甘情願,乃迫於形勢。後徙韓信爲楚王,再貶淮陰侯,韓信怨望,終至被誘殺。此矛盾,正是王道理想與霸道現實之衝突。韓信欲行王道之封建,而劉邦行霸道之集權,故韓信悲劇不可避免。
三、韓信之死與王公關係之變
(一)漢初異姓王之封建
漢初分封異姓王,有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趙王張敖、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等。此非三代封建,乃劉邦爲合擊項羽,權宜封之。項羽滅後,劉邦即開始削除異姓王。韓信先徙楚王,再貶淮陰侯,終被誘殺。彭越、英布等亦相繼誅滅。此乃皇權專制之必然,非王道之封建。
(二)韓信被誘殺之經過
漢高祖十一年,陳豨反,韓信稱病不隨。有人告韓信與陳豨謀反,呂后與蕭何謀,詐令人稱陳豨已破,群臣皆賀,蕭何給信曰:『雖疾,強入賀。』信入,呂后使武士縛信,斬之長樂鍾室。信方斬,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計,乃爲兒女子所詐,豈非天哉!』遂夷三族。此司馬遷所記,雖可疑,然韓信之死,實爲皇權削藩之結果。
(三)三代王公關係終結之辨
或謂韓信之死,導致後世再無三代式王公關係,王道從此匿跡於霸道大勢之下。此說似是而非。三代王公關係之終結,非自韓信始。秦廢封建,行郡縣,已斷其根。漢承秦制,雖封王,乃權宜,非三代之舊。韓信之死,不過異姓王被剷除之標誌,非王公關係終結之因。且同姓王后來亦被削,如吳楚七國之亂後,諸侯王僅得食租稅,不得治民。故王公關係之變,乃歷史大勢,非一人之死所致。
四、王道匿跡於霸道之辨
(一)秦制與漢承
秦以霸道統一,廢封建,行郡縣,皇帝獨尊。漢承秦制,雖有分封,然中央集權日強。漢武帝用主父偃策,行推恩令,諸侯王分封子弟,勢力自削。此皆霸道之制,非王道之封建。然漢家制度,實兼王霸。漢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此語道破歷代治道之秘。
(二)陽儒陰法之治道
自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王道成爲官方意識形態。然實際政治,多用法術。陽儒陰法,外示王道,內行霸道。此非王道匿跡,乃王道轉爲理想與批判。歷代儒者,以王道批判霸道,如孟子斥梁惠王,董仲舒諫漢武帝。王道雖不行於制度,然存於人心,爲治道之綱。
(三)王道作爲理想與批判
王道之精神,在『仁』與『禮』。仁者愛人,禮者別宜。三代之封建雖亡,然仁禮之精神不滅。孔子曰:『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此以王道爲理想。後世儒者,如朱熹、王陽明,皆以王道爲治平之極。故王道未匿跡,乃轉爲心性之學、批判之尺。霸道雖行,王道終爲人類之共同理想。
五、結論:天人、心性、治平
綜上,韓信非純王道之人,其用兵多詭道,其行事有士人之義,亦有封建之欲。韓信之死,乃漢初皇權削藩、霸道馭功臣之結果,非三代王公關係終結之因。三代王公關係,隨秦廢封建而終結;漢承秦制,王公關係已變。王道未匿跡,轉爲儒家理想與治道之綱,歷代陽儒陰法,霸道行而王道存。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王道不在制度,而在人心。心性不滅,天人相與,治平可期。故曰:王道之匿跡,非真匿跡,乃隱於人心,待時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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