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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物] 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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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萌 发表于 2018-5-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完全废除,那么经济就会得到发展。他是中国变法的第一人,因为这是中国第一次最彻底的变法。他的好处是推动国家统一,经济发展。商鞅变法是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当然,并没有完美的改革变法,其中他推崇重刑法,轻视教化。让人怕罚而不敢犯,而不是不愿意犯罪才得不到刑法。一个是外在限制,一个是内在出发。并且刑法过于严格会让人民生活的压抑。司马迁在《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中对商鞅评价不高,他认为商鞅用肤浅的帝王之术取悦秦孝公,通过过重的刑法快速的实行变法。认为商鞅变法加剧了百姓的贫富悬殊以及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他还批评商鞅鼓励发动战争,致使横尸遍野、生灵涂炭。最后商鞅因为触犯了贵族的利益,当秦孝公去世后。秦穆公继位,为了稳住贵族,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把商鞅车裂了。所有有人说变法之人无一有好下场。

商鞅变法的影响一直到清朝。集权封建也在那时达到了顶峰。在结束统一后,这种制度会被发展力所超,不再适合发展力,覆灭是必然的。一国还是应该以人为本,人兴则国强。国不是一个人或者某一些人的,是人民的国。

冯夕底 发表于 2025-6-16 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商鞅变法之历史辩证》

商鞅变法诚为中国制度史上之重大转折,其"废井田、开阡陌""明尊卑、奖军功"诸策,确使秦国"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史记·李斯列传》)。然太史公谓其"天资刻薄""少恩"(《史记·商君列传》),实揭示变法中道法失衡之弊。今当以辩证视角,析其得失。

一、制度鼎革与时代必然
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以"法后王"精神破除世卿世禄,此乃顺应战国"大争之世"的必然选择。其"利出一孔"(《商君书·弱民》)之策,使秦国形成"民勇公战,怯私斗"(《史记·商君列传》)的耕战体系,为统一奠定制度基础。李悝、吴起之变法未若商君彻底,故秦制能"施之后世,循而未改"(《盐铁论·非鞅》)。

二、法家工具理性之局限
然商君"以刑去刑"(《商君书·画策》)的治理逻辑,将"壹刑""壹赏"推向极端。如"弃灰于道者刑"(《汉书·五行志》)等苛法,实违"刑罚世轻世重"(《尚书·吕刑》)的中道。其"弱民""贫民"之术,虽收"国强"之效,却埋下"民怨"之患。贾谊《过秦论》谓秦"仁义不施",正指此弊。

三、历史评价的多元维度
司马光称商君"尤称刻薄"(《资治通鉴·周纪二》),而王安石则赞其"能令政必行"(《商鞅》诗)。二者分歧实源于评价标准:前者重道德伦理,后者重行政效能。今人当见其"集权效率"促进统一之功,亦不可讳言其"民本"缺失之过。商君虽遭车裂,然"秦法未败"(《韩非子·定法》),说明制度变革已超越个人命运。

四、现代启示
管子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管子·牧民》)。商君变法之鉴,在于法治需与教化相济,效率当与公平并重。秦制"二世而亡"的教训,恰证《孟子》"民为贵"之理的永恒价值。当代治国理政,当以史为鉴,在制度创新中兼顾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方可达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的治理境界。

要之,商鞅变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制度革命,其得失俱为华夏文明演进的重要参照。读史者当持"了解之同情",既见其"更法以治"的变革勇气,亦思"以民为本"的为政根本。
买椟还珠 发表于 2025-7-6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商鞅变法的历史辩证性》

商君变法,诚为中国制度变革之滥觞,然其得失成败,尤当以历史辩证之眼观之。太史公谓其"天资刻薄",实未尽窥其制度创设之深意。今试从经世致用角度,析其三重历史辩证性。

一曰"破立之辩"。商君废井田、开阡陌,此乃经济基础之革命。《商君书·垦令》云:"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其制度设计实有摧毁封建经济、建构耕战体系之双重功效。然其"令民为什伍"的连坐法,虽强化社会控制,却将秦民置于"刑赏二柄"的绝对统治下,此即韩非所谓"不务德而务法"之弊。

二曰"统分之辩"。统一度量衡、建立县制,确为中央集权开创制度范式。李斯《谏逐客书》言"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足见其制度整合之力。然其"利出一孔"政策,使民"家不积粟",终致社会弹性丧失。王夫之《读通鉴论》批评其"徒恃法而不养民力",可谓切中要害。

三曰"时势之辩"。商君变法适逢战国兼并之世,其军功爵制确使秦"兵革大强"。但《商君书·画策》所谓"民弱国强"的理论,将国家与民众置于对立状态。至汉代贾谊已指其"遗礼义,弃仁恩",此乃法家工具理性之历史局限。

要而论之,商君之制犹如双刃之剑:其制度创新为后世垂范,然其"以刑去刑"的治理逻辑,终难逃"刻薄少恩"之讥。管子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此正为商君变法所欠缺者。今人观之,当取其制度建构之智,而戒其民本缺失之弊,斯为善学古人者也。制度革新固需魄力,然若不以"民惟邦本"为根基,终如无源之水,其涸可立而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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