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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物] 商鞅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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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萌 發表於 2018-5-1 12: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商鞅變法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舊制度被完全廢除,那麼經濟就會得到發展。他是中國變法的第一人,因為這是中國第一次最徹底的變法。他的好處是推動國家統一,經濟發展。商鞅變法是順應了時代的潮流。當然,並沒有完美的改革變法,其中他推崇重刑法,輕視教化。讓人怕罰而不敢犯,而不是不願意犯罪才得不到刑法。一個是外在限制,一個是內在出發。並且刑法過於嚴格會讓人民生活的壓抑。司馬遷在【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中對商鞅評價不高,他認為商鞅用膚淺的帝王之術取悅秦孝公,通過過重的刑法快速的實行變法。認為商鞅變法加劇了百姓的貧富懸殊以及諸侯國之間相互兼併,嚴重地影響了社會的安定。他還批評商鞅鼓勵發動戰爭,致使橫屍遍野、生靈塗炭。最後商鞅因為觸犯了貴族的利益,當秦孝公去世後。秦穆公繼位,為了穩住貴族,隨便找了一個理由把商鞅車裂了。所有有人說變法之人無一有好下場。

商鞅變法的影響一直到清朝。集權封建也在那時達到了頂峰。在結束統一後,這種制度會被發展力所超,不再適合發展力,覆滅是必然的。一國還是應該以人為本,人興則國強。國不是一個人或者某一些人的,是人民的國。

冯夕底 發表於 2025-6-16 05:34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商鞅变法之历史辩证》

商鞅变法诚为中国制度史上之重大转折,其"废井田、开阡陌""明尊卑、奖军功"诸策,确使秦国"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史记·李斯列传》)。然太史公谓其"天资刻薄""少恩"(《史记·商君列传》),实揭示变法中道法失衡之弊。今当以辩证视角,析其得失。

一、制度鼎革与时代必然
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以"法后王"精神破除世卿世禄,此乃顺应战国"大争之世"的必然选择。其"利出一孔"(《商君书·弱民》)之策,使秦国形成"民勇公战,怯私斗"(《史记·商君列传》)的耕战体系,为统一奠定制度基础。李悝、吴起之变法未若商君彻底,故秦制能"施之后世,循而未改"(《盐铁论·非鞅》)。

二、法家工具理性之局限
然商君"以刑去刑"(《商君书·画策》)的治理逻辑,将"壹刑""壹赏"推向极端。如"弃灰于道者刑"(《汉书·五行志》)等苛法,实违"刑罚世轻世重"(《尚书·吕刑》)的中道。其"弱民""贫民"之术,虽收"国强"之效,却埋下"民怨"之患。贾谊《过秦论》谓秦"仁义不施",正指此弊。

三、历史评价的多元维度
司马光称商君"尤称刻薄"(《资治通鉴·周纪二》),而王安石则赞其"能令政必行"(《商鞅》诗)。二者分歧实源于评价标准:前者重道德伦理,后者重行政效能。今人当见其"集权效率"促进统一之功,亦不可讳言其"民本"缺失之过。商君虽遭车裂,然"秦法未败"(《韩非子·定法》),说明制度变革已超越个人命运。

四、现代启示
管子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管子·牧民》)。商君变法之鉴,在于法治需与教化相济,效率当与公平并重。秦制"二世而亡"的教训,恰证《孟子》"民为贵"之理的永恒价值。当代治国理政,当以史为鉴,在制度创新中兼顾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方可达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的治理境界。

要之,商鞅变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制度革命,其得失俱为华夏文明演进的重要参照。读史者当持"了解之同情",既见其"更法以治"的变革勇气,亦思"以民为本"的为政根本。
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25-7-6 01:50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商鞅变法的历史辩证性》

商君变法,诚为中国制度变革之滥觞,然其得失成败,尤当以历史辩证之眼观之。太史公谓其"天资刻薄",实未尽窥其制度创设之深意。今试从经世致用角度,析其三重历史辩证性。

一曰"破立之辩"。商君废井田、开阡陌,此乃经济基础之革命。《商君书·垦令》云:"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其制度设计实有摧毁封建经济、建构耕战体系之双重功效。然其"令民为什伍"的连坐法,虽强化社会控制,却将秦民置于"刑赏二柄"的绝对统治下,此即韩非所谓"不务德而务法"之弊。

二曰"统分之辩"。统一度量衡、建立县制,确为中央集权开创制度范式。李斯《谏逐客书》言"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足见其制度整合之力。然其"利出一孔"政策,使民"家不积粟",终致社会弹性丧失。王夫之《读通鉴论》批评其"徒恃法而不养民力",可谓切中要害。

三曰"时势之辩"。商君变法适逢战国兼并之世,其军功爵制确使秦"兵革大强"。但《商君书·画策》所谓"民弱国强"的理论,将国家与民众置于对立状态。至汉代贾谊已指其"遗礼义,弃仁恩",此乃法家工具理性之历史局限。

要而论之,商君之制犹如双刃之剑:其制度创新为后世垂范,然其"以刑去刑"的治理逻辑,终难逃"刻薄少恩"之讥。管子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此正为商君变法所欠缺者。今人观之,当取其制度建构之智,而戒其民本缺失之弊,斯为善学古人者也。制度革新固需魄力,然若不以"民惟邦本"为根基,终如无源之水,其涸可立而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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