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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典故] 殺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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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功 發表於 2016-9-11 09: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殺一儆百】相關人物

郭威(904年-954年),後周太祖,邢州堯山(今河北隆堯)人,五代時期後周王朝建立者,951年—954年在位。

【殺一儆百】涵義

儆:警告。處死一個人,藉以警戒許多人。

【殺一儆百】出處

【漢書·尹翁歸傳】:“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

【殺一儆百】辨析

【殺一儆百】讀音:shā yī jǐng bǎi

【殺一儆百】近義詞:殺雞駭猴、懲前毖後

【殺一儆百】反義詞:不咎既往、寬大爲懷

【殺一儆百歇後語】:宰雞給猴看

【殺一儆百】用法:連動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殺一儆百】造句

1、你必須殺一儆百,我們要好好教訓他!

2、主帥執意要打他二十軍棍,爲的是殺一儆百,嚴肅軍紀。

3、有時,爲了叫其它工人使出最大勁來幹活,他會殺一儆百地辭退一個手腳慢的工人。

4、所以有必要以此爲契機,殺一儆百,避免今後發生類似事件。

5、對他的懲罰有希望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6、敵人在雲周西村的鄉親們面前用鍘刀處死劉胡蘭,妄想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但革命的烈火是撲不滅的。

7、這個殺一儆百的樣例,果然讓那些想打退堂鼓的部下,轉頭繼續捕殺!不再跟你這些人泡蘑菇浪費時間,刀客逢君使起霹靂掌“呼呼”。

8、抓販運毒品如果遇到抗拒,就殺一儆百

9、殺一儆百是減少犯罪行爲的必要手段。

10、對他的懲罰但願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殺一儆百】成語典故:

公元949年,後漢叛將李守貞率軍進攻河西(今甘肅河西走廊一帶)。行動前,他叫人假扮賣酒商販,以小利引誘河西郭威部眾暢飲,然後乘其酒醉,偷襲河西軍營。郭威得知後,立即下令:河西除犒賞、設宴外,一律不准私自飲酒,違者當斬。一次,郭威最親近的將領李審違犯規定喝了酒,他派人將李審找來怒斥一頓後,立即拖出斬首。河西官兵從此再不敢隨便喝酒。

【殺一儆百】成語接龍:

殺一儆百→百思莫解→解黏去縛→縛雞弄丸→丸泥封關→關山阻隔→隔皮斷貨→貨真價實→實心實意→意望已過→過門不入→入境問禁→禁網疏闊→闊步高談→談虎色變→變態百出→出奇制勝→勝友如雲→雲過天空→空口無憑→憑几據杖→杖履相從→從風而服→服低做小→小德出入→入不敷出→出處進退→退步抽身→身無完膚→膚末支離→離魂倩女→女大須嫁→嫁犬逐犬→犬馬戀主→主聖臣良→良弓無改→改俗遷風→風波平地→地利人和→和衷共濟→濟河焚舟→舟水之喻→喻之以理→理所當然→然荻讀書→書缺有間→間不容緩→緩步當車→車馬如龍→龍生九子→子孝父慈→慈悲爲本→本同末異→異途同歸→歸真反朴→樸訥誠篤→篤而論之→之死靡他→他鄉故知→知恩報德→德才兼備→備多力分→分毫無爽→爽然自失→失張失智→智小謀大→大名鼎鼎→鼎鼐調和→和氣致祥→祥雲瑞氣→氣涌如山→山高水長→長久之計→計窮智短→短綆汲深→深山密林→林寒洞肅→肅然生敬→敬授人時→時來運轉

 
彭岐玉 發表於 2025-6-8 00:0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殺一儆百"的治理智慧與歷史鏡鑒】

"殺一儆百"作爲中國政治文化中的經典治理策略,其思想淵源可追溯至先秦法家"刑賞二柄"理論。【韓非子·內儲說上】所言"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正與此成語內核相通。後周太祖郭威斬李審以肅軍紀的典故,恰是這一理念的典型實踐——通過精準懲戒個別違紀者,實現對群體行爲的規範引導,這種"以一警百"的治理智慧,在歷代律法體系中皆有深刻體現。

從語義學角度考察,"儆"字從人從敬,本義爲"戒懼",【說文解字】釋爲"戒也"。其與"警"字互通,共同構成"使…警戒"的使動用法。成語結構上採用"殺一"與"儆百"的對比修辭,通過數量級差形成強烈張力,這種表達方式與【尚書·甘誓】"予則孥戮汝"的懲戒表述一脈相承。值得注意的是,漢代尹翁歸"以一警百"的原始表述更側重威懾的預防性,而後世演變爲"殺一儆百",則強化了懲戒的嚴厲性,反映古代社會治理思想的演變。

歷史實踐中,此策略的運用需把握三重維度:其一,懲戒對象的典型性,如郭威選擇親信將領而非普通士卒,方能凸顯規則的普適性;其二,程序正當性,【唐律疏議】強調"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但必須"明刑弼教";其三,尺度精準性,宋代朱熹在【戊申封事】中警示"刑過乎儉則縱惡",主張"懲一人而天下知所避"。反觀劉胡蘭烈士就義事例,恰恰證明當懲戒失去正義性時,"儆百"效應會適得其反,激發更大反抗。

當代社會治理中,這一傳統智慧仍具啟示價值。法律經濟學中的"威懾理論"(Deterrence Theory)與之遙相呼應,但現代法治更強調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如【刑法】第5條"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既繼承"儆戒"的預防功能,又摒棄了古代刑法的報復主義色彩。管理者運用此策略時,當以【論語】"不教而殺謂之虐"爲戒,將懲戒與教化相結合,方合"刑期於無刑"的治理本義。

此成語的深層文化密碼,實爲中華文明"明刑弼教"治理智慧的縮影。從【周禮】"刑新國用輕典"的差異化治理,到王陽明【南贛鄉約】寓教化於鄉規,皆體現懲戒與教化的辯證統一。今人重溫這則成語,當以史爲鑒,在現代法治框架下實現懲戒的警示價值與人權保障的平衡,方不負先賢"辟以止辟"的治理初心。
在人之風 發表於 2025-6-24 01:55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殺一儆百"的治理智慧與歷史鏡鑒】

"殺一儆百"作爲中國政治文化中的經典治理策略,其源流可追溯至【漢書·尹翁歸傳】所載"以一警百"的吏治實踐。此成語以精簡的四字結構,凝練了法家"刑賞二柄"思想的核心要義,更在後周太祖郭威治軍典故中展現出其特殊的歷史效力。

考其本義,"儆"字從人從敬,暗含以威懾促警醒的雙重意蘊。郭威斬李審而肅軍紀的典故,恰體現該策略的實踐邏輯:當李守貞以酒爲餌實施偷襲後,郭威選擇從親近將領開刀,既破除"刑不上大夫"的舊習,又通過"選擇性執法"強化禁令權威。這種"擒賊先擒王"的懲戒藝術,與【韓非子·內儲說】"刑過不避大臣"的主張一脈相承,彰顯出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的法治精神。

從語義演變觀之,該成語在近現代語境中漸生褒貶之辯。其積極意義見於嚴肅綱紀、整飭吏治等場景,如尹翁歸治東海時"以一警百"使"吏民皆服";消極層面則易淪爲暴政工具,如鍘殺劉胡蘭之例所示。清代趙翼【廿二史札記】曾言:"嚴刑非明刑,峻法非法也",正提醒後世運用此策時需把握"懲前毖後"與"苛政猛於虎"的界限。

在當代治理中,該策略的現代轉化體現爲"典型示範"效應。通過精準懲戒形成"熱爐效應",既避免"法不責眾"的困境,又能建立行爲預期。然須謹記【尚書·大禹謨】"刑期於無刑"的古訓,懲戒終須以教化爲歸旨。觀成語接龍中"百思莫解"至"實心實意"的語義流變,恰隱喻從暴力威懾到心悅誠服的治理境界升華。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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