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孝』作為一種名節成為古人的道德追求從青史的贅述中走來孝的無奈,從來不缺 一個『孝』字,直逼中國文化的核心與精髓。古語云:百善孝為先。孝道,作為中國人立足社會的行為準則,一直備受尊崇。但是反觀一路走來的孝節,在每個時代的烙印中,總能找到其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從『名節』束縛,到家長專制,到個人壓抑……而至現代,其踐行情況卻耐人尋味,農村老人孤獨留守、留學生機場刺母……其中無不透露出當今孝道的稀薄。縱然,其間有個別人自身的素質問題,但環境誘使之下,被動性『不孝』的存在,讓人難以釋懷。 記者 李玉倫 A 象形文字 『孝養』觀念抹去野蠻痕跡 『人老了,彎腰弓背,手拄拐杖,子在一旁小心攙扶』,依此對照最早的象形文字,正是一個『孝』字。它所表達的,是一種上老下小的服侍形態。 而探尋侍奉雙親的溫馨一幕,在蠻荒時期,無異日出西山。 即便我國以孝道著稱,也有過棄親不養的記錄。【墨子・節葬】載:『昔者越之東有沐之國者,……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居處。』【孟子・滕文公】中寫道,『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 原始時代,先民們生產力低,食物異常短缺。為延續族群,老者的悲慘處境怕是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而隨着生產力提高、文明發展,道德內涵逐漸打上『孝行』烙印。 據載,考古發現『孝』字最初見於殷卜辭。那時,孝的原始意義更多在於,為祈求平安而進行的一種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動,將祖先奉為神明。到西周,孝的觀念趨於明顯化。在青銅器中,孝字已大量出現。【周易】及稍後的【詩經】中,關於孝的論述,更比比皆是。如【詩經】中保留了許多感念父母撫育之恩的詩篇――父兮生我,母兮掬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同時,此時孝道中出現了『孝養』觀念。【尚書・酒誥】中寫道,『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厥父母慶,自洗腆,致用酒。』 文章大意是周公對殷族遺民的訓誡,要求他們自食其力,農事之餘牽着牛車到外地從事貿易,以便孝敬、贍養父母兄長。 這說明,孝道在周代已是一種相當普遍的道德倫理。早在那時,不孝即已『入刑』。【周禮・大司徒】就規定: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這也意味着,彼時扣上『不孝』的帽子,即已為奇恥大辱。 來源:山東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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