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常囿於過度的物質消費,精神上卻因缺少滋養而略顯昏沉,喚醒文化消費的活力,就是要讓人們在生活中『打起精神』。 『北京市文化消費水平人均只有700多元』,光明日報3月28日報導,在北京市文資辦日前舉辦的『促進北京文化消費』研討會上,與會專家普遍認爲北京尚有巨大的文化消費潛力有待挖掘。而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最近發布的【國民文化消費狀況調查】顯示,2011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文化消費分別爲1102元和165元,水平有待提高。 鼓勵文化消費意義深遠,從短期看,它是擴內需的重要途徑,因爲文化、體育與娛樂業的增長潛力巨大;從長遠看,文化消費對提高國民的文化素養、藝術品位乃至幸福指數都大有裨益。因此,文化部門有必要採取相應措施,有效引導和培育消費。筆者認爲,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加大經費投入,爲文化消費創造機會。目前,文化消費市場還存在文化產品供應不足、公共消費設施欠缺等問題。一些具有民俗特色、地域特色的文化產品還沒有被發掘出來;有些三四十萬人口的縣市居然連一座電影院都沒有;在一些農村地區,農家書屋、流動影院還沒有配備到位。在這些地方,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十分旺盛,理應加大對文化事業的投入,爲偏遠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民眾提供文化消費的機會。 其次,降低消費成本,營造寬鬆的文化消費環境。毫無疑問,我國的文化產品、服務單位價格偏高。一張電影票少則四五十元,多則上百元,單位票價高、消費頻率低、整體消費能力不強……要想解決價格過高的問題,除了向市民贈送『購書券』等傳統做法外,最有效的辦法應是通過政策支持、稅收補貼降低文化產品的單位售價,降低消費門檻。 第三,加強文化引導,培養民眾的文化消費習慣。2012年我國人均GDP超過6000美元,按照國際經驗,我國已經進入了文化需求的旺盛期。但是,這一消費利好目前尚不明顯。相關部門有必要通過開展文化消費節、文化消費月等活動,喚醒沉睡著的潛在文化消費群體。四分之三的英國人把讀書作爲主要休閒活動,日本、法國等國民眾把欣賞歌劇、戲劇視作生活的必需,相較之下,中國民眾的文化消費習慣還有待養成。 費孝通先生說得好,『文化是人爲的,也是爲人的』。我們鼓勵文化消費,最終還是要落腳到提高人的文化素養上來。現代社會,人們常常囿於過度的物質消費,物質上非常滿足,精神上卻因缺少滋養而略顯昏沉。喚醒文化消費的活力,就是要讓人們在生活中『打起精神』。(李波) 來源:光明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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