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幸福在于不懈地追求与创造
幸福在于人对现实生活的主观体悟,寓于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之中,关键还在于如何去追求幸福、创造幸福。要有明确的目标。一个人首先要选择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最后才使自己得到所选择的内容,变成这样的人。 人生就像在大海上航行的船,前方有了目标,它就会朝着目标不断前行。确定人生理想,要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理想,经过努力实现后,人生价值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实现,成就感和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然后,再定一个更高的目标,不断地选择,不断地超越,逐步达到人生的全面展开和人生价值的全面实现。 要用心体验。生活是一种事实性存在,一个人对生活是否感到幸福,关键在于对生活的体验。要有自信,用饱满的热情和勇气投入生活,认真品味五彩缤纷的生活给人们带来的惊喜和幸福。要有坚强的意志力,把自己的理想变为现实,在成功的喜悦中收获幸福。要享受生活。用好的心态迎接每一个初升的太阳,每天都有新收获,对生活有新体验。要不断超越,做精神的主人,做思想的主宰,不断地突破自身和现实生活中外在条件的限制,追求净化心灵、内心宁静的高雅幸福生活。 综上所述,幸福是人人所向往的境界,是每个人所追求的理想生活。作为每一个具有理性的人,对幸福应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根据自己的性向和志趣,理智地选择生活,规划人生。积极过好每一天,紧紧抓住幸福,不懈地创造和追求幸福,悉心体验幸福。 (作者:杜瑞红) 参考文献: [1]老子.《道德经》第80章. [2]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 [3]伯特兰・罗素.幸福之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4]高兆明.存在与自由:伦理学引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 [6]傅佩荣.哲学与人生.东方出版社,2005. [7]李泽厚.论语今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来源:大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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