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古代戀愛及婚姻的形式
(一) 首先談一談古代的戀愛方式 關於古代的戀愛方式,從大的方面說,基本上有兩類:自由戀愛及他人作合。 從【詩經】可以看出,古代的自由戀愛方式多種多樣的,而在這眾多的自由戀愛的方式中,約會是通常的方式。如:【召南・草蟲】寫一女子涉山等待情人之情,寫出了她沒有見到情人時的憂傷和見到情人後的喜悅心情。 【邶風・匏有苦葉】寫的是一痴心女子在河邊耐心等待情人的情況。 【邶風・靜女】寫的是男女幽會於城隅及男子接受女子贈物後的無比欣喜之情。 【王風・丘中有麻】寫一女子盼望情人前來幽會時產生的種種懸想。 【鄭風・山有扶蘇】寫一女子與情人相會時的戲謔。 【鄭風・豐】寫一女子後悔失信於自己的情人,盼望著情人前來與她一道乘車以償素願。 【鄭風・子衿】寫的是一個女子等候情人時『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的焦急心情。 【陳風・東門之池】是『男女會迂之詞』(朱熹語),『更可以說是男思女的一首戀歌』(藍菊 蓀 【詩經國風今譯【陳風・東門之楊】寫男女相約,私會於黃昏之後。 【小雅・隰桑】則是一女子自述見到情人後的高興心情。 從此我們可以看出,一是『約會』(或稱『私會』)是那時男女自由戀愛的主要形式,也是必然的形式;二是這眾多的約會之中,大部分是寫女子的,是女性占了主動。之所以這樣,我認爲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這些詩篇基本上都是出自男人之手,於是乎,私會一事,便以寫對方爲快了。另一個原因則是那時的女子確實如此。爲什麼這樣說呢?這是因爲婦女的所謂『貞操』觀念,是經歷了產生、發展一直到最終的消亡這樣一個漫長的過程的。大家知道,史前的蒙昧時代的女性是不會有貞操觀念的,因此,恩格斯在論述『血緣家庭』時曾說過,在這家庭的第一個階段里,『婚姻集團』只是『按照輩分而區分的』,即使是『兄弟與姊妹』『也一概互爲夫妻。』這在當時『乃是自然而然的事』(上引均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直到群婚制被『對偶家庭』排擠了的時候,才大抵要求女性嚴守貞操,可見,婦女的貞操觀念是產生於『對偶家庭』階段。隨著『兩性共同婚姻的範圍地不斷縮小』而對婦女貞操觀念遵守的要求卻在逐漸地加強,尤其到封建社會的末期,這一歷史現象便發展到了它的最高峰,這時的婦女就簡直成了『大門不能出,二門不能邁』的家庭束縛物了。可是話又說回來,如果我們上溯歷史的話,那麼情況則是這樣:在婦女的貞操觀念上,封建社會的初期要比末期淡薄得多,媽隸社會要比封建,社會淡薄得多,奴隸社會的女性雖然已被社會要求保守貞操,但也決不會象封建社會的婦女那樣嚴格。可見她們主動地尋求異性,比較坦然地選擇配偶是很現實的事,尤其是在民間,就更是自然的事了。正因爲這樣,所以在【詩經】中便自然地反映了這一現象。所以我說,那時的女性確實如此。另外,女性在感情的要求上更強烈些,因而在作品中就要反映出來,可能也是一個原因。關於此點,在【召南・科庇忻貳繁硐值氖且桓讎子以執著的熱望希望男方前來求婚;而【衛風・有狐】則寫的是一個寡婦想嫁給一個貧窮的光棍,雖然她還沒有嫁給他,但『心之憂矣,之子無裳。……心之憂矣,之子無帶。……心之憂矣,之子無服。』這個光棍的一切卻早已掛到她心上了。 來源:鳳凰網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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