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5562|回復: 1

[諡号諡法] 信谥

[複製鏈接]
已绑定手机
东海儒者 發表於 2019-1-13 08: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谥号信的谥义

信字有三义:信任,诚信,信仰。谥义侧重于遵守承诺,诚实守约。〖嘉佑谥法〗信字谥有两条:『守命共時曰信,出言可復曰信。』

『出言可復曰信』,典出〖论语学而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是约信,言而有信。义是适当,事而合宜。复是反复,所言可践。信不如义,信不等于义。孔子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这里信就是不义的。但是,信能遵守、兑现诺言,毕竟接近于义。

关于『守命共時』,苏洵注:『鄭太子華言於齊桓,欲以鄭為内臣,訪於管仲。管仲曰:父子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乃不許。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守命共時之謂信』这句话是管子对齐桓公说的。关于这句话,〖左传僖公七年〗中有一个故事:

秋季,鲁僖公和齐桓公、宋桓公、陈国的世子款、郑国的世子华在一个名为宁母的地方结盟,在齐桓公主持下策划对付郑国。郑文公派遣参加盟会的太子华,劝说齐桓公趁机除掉郑国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表示可以让郑国事齐如内臣。

齐桓公准备答应,以为诸侯盟军原进攻郑国未得胜,现在有机可乘,可以除掉郑国三族而削弱郑国,何乐不为。但管仲反对这么做,说了一段话:

『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

意谓君王用礼和信会合诸侯,却用邪恶来结束,是不行的。父子不相违背叫做礼,遵守君命谨守时间叫做信。违背这两点,没有比这更大的邪恶了。』

子华违反君父之命出卖郑国,『子父相奸』而不能『守命共时』。管仲从战略高度来看待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强调对待诸侯要有礼有信而善始善终,不能支持子华非礼背信的邪恶行为。齐国拒绝了子华,获得了郑国的顺服。冬季,郑文公派遣使者到齐国请求订立盟约。

『守命共时』,杜预注:『守君命,共时事。』这里的共读作恭,也是恭的意思。〖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服虔註:『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共时即恭于时,恭谨守时。

『守命共时』,也有人解释为:见机行事以完成君命。把『时』理解为时机,共时即合乎时宜,通权达变。我认为有过度解读之嫌,因为那已是权道,是很高的道德境界,非信字所能涵盖。还是解为『恭谨守时』合适。

2019-1-7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遊客  發表於 2019-1-14 17:49
秋季,鲁僖公和齐桓公、宋桓公、陈国的世子款、郑国的世子华在一个名为宁母的地方结盟,在齐桓公主持下策划对付郑国。
董车 發表於 2025-6-16 10:04 | 顯示全部樓層
《释"信"谥义考》

"信"之为谥,实含三义:守命共时,言出可复,诚信不欺。此三者,皆立身行世之本,尤见古人制谥之精义。

考《嘉佑谥法》"守命共时曰信"条,管仲谏齐桓公事最足发明。当子华欲以郑为内臣时,管子以"父子不奸之礼"与"守命共时之信"并提,实见礼信相成之旨。杜预注"共"为"恭",颜师古《汉书注》亦持此说,则"共时"当作"恭时"解,谓谨守君命而敬慎其时。后世或有解为"见机行事"者,然细绎《左传》上下文,管仲所斥正因子华违命卖国,若解为权变,反失本义。故"守命"者,守君父之命;"共时"者,敬慎其时,此谥法第一义也。

至若"出言可复曰信",本于《论语》有子之言。朱子《集注》云:"信,约信也;义,事之宜也。复,践言也。"此解最得精要。然孔子又言"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看似矛盾,实显"信"须以"义"节之的深意。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辨此甚明:"信而不义,则执一而害道。"故谥法取"言可复",必以"近义"为前提,此第二义也。

若夫第三义,则在"诚信"本体。《说文》:"信,诚也。"程颐《易传》释"中孚"卦云:"存于中为孚,见于事为信。"此即内诚外信之谓。然谥法未明列此条者,盖因前二义已涵摄诚信之实——非诚不能守命,非诚不能复言。

统而论之,"信"谥三义实相贯通:守命必本于诚,出言必践其实。管子以"礼信"并称,孔子以"信义"相衡,皆见其为人伦大端。今人解谥,当循汉唐旧注,以经解经,不可轻以己意穿凿。至若将"共时"曲解为权变,不惟违管仲本意,亦失谥法"劝善惩恶"之旨。学者宜深察焉。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