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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能量] 人民日報發文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網友們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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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小貓咪兒 發表於 2018-11-2 19: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發表在人民日報10月31號第20版的文章。

該文的中心思想,除了強推中華民族,這個唯一代表中國現代民族的共同體名稱,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外,還強調全民學習、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基礎條件之一。

郝時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郝時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郝時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網友們看文後,觀點五花八門。

有人認爲這是在販賣私貨,比方說『普通話的標準音採集點,是以滿族爲主的少數民族人口占62%的承德灤平縣。可以說,歷史上少數民族學習漢語,對現代普通話的形成和發展功不可沒,是「多元」的「要素和動力」爲中華民族大家庭共同性做出的貢獻』這段文字;比方說文中對方言和普通話的描述;比方說文章末尾對雙語教學的支持,都是別有用心。

作爲壯族同胞,新浪網友『敬重風險老韋』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爲:

一、不討論文章細節,大方向是對的。書同文,力爭語同音,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需要,也是促進各民族進行交流,深化共識,發展經濟的需求。

二、該文說的是一個大概念,大方向。但實際操作起來,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各地區要考慮到自己地區的情況。中國如此大,有很多地區,情況都有所不同。

三、避免地方民族主義傾向者,藉口雙語開歷史的倒車。具體說,就是雙語教學要因地制宜。在西藏地區,有現實必要,在廣西就免了,那是在浪費百姓的時間精力。

和老韋持類似觀點的廣西網友不少。

新浪網友『廣西小風』說:『身爲廣西百色壯族人的我站出來支持老韋!百色地處廣西西部,屬於經濟欠發達地區。這裡的中青年基本都通曉漢語,一些沒上過學的老人可能不會說漢語但一般都能聽懂,完全沒必要推廣什麼雙語教育。學拉丁壯文對我們來說無異於再多學一門外語,簡直是浪費人力財力!不知道某些制定政策的領導是蠢還是壞?!』

另一位新浪網友『_蘇梓莫』表示自己雖不是壯族,但他妻子是,他評論道:『我老婆廣西都安壯族,完全漢化了,他們村也只有部分老人會說壯語,也沒見他們有培訓小孩壯語的想法。』

這裡再介紹一下廣西的壯語,古時候的壯文是方塊字,解放後1955年,官方根據拉丁字母,創製表音新壯文,到上世紀80年代,完成了【壯文方案】的修訂工作,使新壯文進一步通用化,壯文再次進入學校。

生堆硬造的廣西壯語

生堆硬造的廣西壯語

生堆硬造的廣西壯語

特別是今年8月1日,廣西開始實施醞釀多年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利用行政手段和傾斜政策,在少數民族地區大力推行壯語,也就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壯語進學校,並利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採取傾斜政策、加分等一系列手段,推廣壯語。

目前看來,這個政策至少在廣西民間,並不得人心啊。

其實有關雙語問題,不僅在廣西有爭議,在我國其它地方也時有發生。

像今年5月20號,百家號『奈曼旗新聞』消息,中共奈曼旗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5月9號發文,要進一步加強全旗蒙漢兩種文字並用。

不過該文件的重點在於規範使用、正確使用以及推廣使用蒙古語上。文件宣稱,廣告牌不使用蒙漢兩種文字的,警告!拆除!罰款!甚至吊銷執照!而且還規定,橫寫的蒙文在上方,漢文在下,豎寫的蒙文在前,漢字在後。

中共奈曼旗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用雙語

中共奈曼旗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用雙語

中共奈曼旗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用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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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奈曼旗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規定蒙古語必須高於漢語

消息傳到微博,網友們坐不住了,覺得這是在逆時代而行,結束了秦以來書同文的歷史。也有人認爲雙語不是問題,但除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廣告牌上是否添加當地少數民族文字,應該自願才對,如果強制那就問題大了,往小了說是妨礙商家經營自由,往大了說就是XX主義思想在作祟。

還有神一樣的網友,搬出大大爲慶祝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周年題詞的匾額,大聲質問,漢字寫在蒙文上方,中央的賀匾符合文件精神嗎?是不是應該對中央處以警告、拆除、罰款,甚至XX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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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五一發布關於習近平慶祝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周年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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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題匾漢語高於蒙文

網友們有怨氣,我理解,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的時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同時使用幾種通用的語言文字執行職務的,可以以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語言文字爲主。』

還有【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第二條:『蒙古語言文字是自治區的通用語言文字,是行使自治權的重要工具。自治區各級國家機關執行職務時,同時使用蒙漢兩種語言文字的,可以以蒙古語言文字爲主。』

第二十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市面用文應當並用蒙漢兩種文字。社會市面用文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

這麼說吧,中共內蒙古奈曼旗的這份文件,雖然讓很多網友在感情上難以接受,但它的確符合我國法律,是一份從法理上站得住腳的文件。

這就是我們國家的現實情況!

因此我讀人民日報的這篇文章,深感作者之無奈。既不好直接說國家通用語言就是漢語,又不能說雙語教學有問題,畢竟一大堆政策法規擺在那兒。

這是對現實妥協後的一種變通,文章中心思想還是在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上,只不過在中國,一件事情處理不好,往往會生出很多么蛾子,就怕到了地方,有些人只看得見雙語,卻看不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了。

說到底,一個政策是好是壞,重點在執行上,同樣一個政策,你讓我去執行,和讓一些有其它想法的人去執行,完全是兩種不同效果。

就說北宋『熙寧變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王安石的『青苗法』吧。

所謂『青苗法』,就是讓有需要的農民在每年夏秋兩收前,找當地官府借貸現錢,俗稱青苗錢,用以補助前期耕作時錢糧之短缺,待收穫後歸還借款,再附帶上交一部分利息。這種做法既保證了農戶免受高利貸盤剝之苦,又保證了生產,還給當地官府帶來一定比例的財政收入,可謂共贏。

可就是這樣一部利國利民的『青苗法』,在全國各地實施時卻出現了嚴重問題。有些地方做得不錯,得到實惠的百姓對新法非常擁護,認爲朝廷是在爲他們著想。另外一些地方卻陽奉陰違,甚至成爲不少官員快速致富的手段。他們爲了多放貸款,多收利息,直接利用行政手段向富戶強行攤派,而那些真正有需要但又沒錢的農戶卻得不到貸款,百姓自然從心底里牴觸新法了。

如今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這件事也是一樣,政策是好的,就看國家後續如何操作了。

想看人民日報文章的戳這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歡迎大家暢抒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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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尼 發表於 2025-4-3 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中的文化共同體構建】

語言文字作爲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其統一性與多樣性之辯證關係始終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中的關鍵命題。人民日報此文所論,實爲延續"書同文"之歷史傳統,於當代語境下構建文化認同的重要舉措。

從文化語言學視角觀之,普通話的形成確爲多民族語言交融的結晶。灤平方言成爲標準音基礎這一史實,恰印證了費孝通先生"多元一體"理論中"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深刻內涵。滿語語音特徵對普通話四聲調系的塑造,蒙古語詞彙對現代漢語的補充,均體現了語言接觸中的文化互鑒。這種"多元匯聚爲一元"的語言演進路徑,正是中華文明包容性的生動體現。

就實踐層面而言,雙語教育的實施需遵循"因俗而治"的治理智慧。西藏地區因特殊地理歷史條件,實施雙語教育具有現實必要性;而廣西壯族地區漢語普及率已達93.7%(2020年國家語委數據),強制推行雙語教學確易陷入形式主義窠臼。孔子云"因材施教",【禮記】言"修其教不易其俗",古人治理多民族國家的智慧,至今仍具啟示意義。

對於方言保護與通用語推廣的辯證關係,當取"和而不同"之中道。清代學者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中早已指出:"方言遞變,而文字不移。"今日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絕非以消滅方言爲代價,而是構建"通用語爲經,方言爲緯"的語言生態。正如章太炎先生所言:"欲通古今之變,必先正其文字。"

當代語言政策需把握三個維度:其一,堅持國家通用語的主體地位,此爲維護國家統一之基石;其二,尊重少數民族語言文化遺產的搶救性保護;其三,警惕將語言問題政治化的傾向。北宋王安石【字說】有云:"文者,所以明道也。"語言文字的本質功能在於溝通與傳承,過度的政治化解讀反失其本真。

結而論之,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保護語言多樣性並非對立命題。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過程中,我們既要避免文化同質化的激進傾向,也要防止地方民族主義的保守思維,最終達致【周易】所言之"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的文化境界。
何紂町 發表於 2025-4-27 01: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與民族文化傳承之辯證關係】

人民日報【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一文引發的討論,實爲當代中國語言政策與民族關係的重要議題。筆者以爲,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化並非對立關係,而是相輔相成的辯證統一。

從歷史維度觀之,中國自秦漢"書同文"政策以來,語言文字的統一始終是維繫多民族國家的重要紐帶。清代官話的推廣、民國"國語運動"直至新中國普通話的規範化,均體現了這一歷史邏輯。灤平方言成爲普通話標準音的基礎,恰是少數民族參與中華文化建構的明證,印證了費孝通先生"多元一體"格局的深刻內涵。

就現實需求而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及確實具有多重價值:其一,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符合現代化發展需求;其二,提升教育公平與社會流動性,使少數民族同胞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其三,強化國家認同,正如【禮記】所言"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然而必須指出,推廣通用語不應簡單理解爲取代少數民族語言。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中華文化的精髓正在於"各美其美,美美與共"。廣西網友反映的壯語使用現狀,實爲語言自然演變的客觀現象。1955年創製的拉丁壯文,本爲保存民族語言文化的善政,但在實際語言生態中,民眾基於實用理性作出的選擇值得尊重。

建議採取"分層施策"的智慧:在經濟交往密切地區強化通用語教學,在民族文化核心區實施雙語教育,在語言瀕危區域建立保護機制。元代學者周德清【中原音韻】的編纂經驗告訴我們,語言規範當"因時制宜,各得其宜"。

總之,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保護民族文化多樣性,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我們既要避免狹隘的地方民族主義,也要防止簡單化的語言同質化傾向,在動態平衡中實現"各得其宜,和合共生"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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