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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资讯] 男子看病遇到“热心人” 800元中药花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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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圩珑 發表於 2017-11-15 23: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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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川的张先生带着爱人来西安看糖尿病,在医院排队时,遇到两名中年女子,一名女子称她父亲也是糖尿病人,在劳动南路上的西安莲湖兵宁中医诊所看好了,张先生跟着两名女子去该诊所开了3897元的中药,可回到家后张先生越想越不对劲。

排队时遇陌生女子询问病情

张先生的爱人今年59岁,患有糖尿病。10月27日,张先生带着爱人来到西安东郊某医院看病,排队挂号时,一个40岁左右的女子主动上前询问病情。张先生说,当时那名女子很热情,得知张先生爱人是糖尿病人,该女子说莲湖区有个『兵宁诊所』,并称自己父亲的糖尿病就是在那看好的。就在两人谈话期间,另一名陌生女子也上前,称也听说过这个诊所,并且要一起去看病。

『我也是病急乱投医,当时没多想,就跟着她俩去了。』张先生说,当时他和爱人还有两个陌生女子是打车去的,上车前,在医院主动与他搭讪的女子让张先生不要在车上多说话,到了诊所后,该女子还承担了一半的车费。

开了30服药花了近四千元

张先生回忆说,到达诊所后,一位姓吴的大夫经过问诊,便开出了30服中药,共计3897元。张先生本想先少买几服,回家先试着吃一下,有效果再来购买,但吴大夫称30服是一个疗程。

张先生交钱拿到药后想索要处方,但是吴大夫没有给。『回家后我老婆吃了3服,可我越想越不对劲,那个女的说她也是去看病的,但是我一上诊所二楼,她和介绍我来的那个女的都走了,我出来的时候也没看到她们。』张先生说,他找了铜川当地的中医,询问后才得知,这几服药根本不值这个价钱。

中药药剂师:每服药约20多元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张先生去了西安市多家中药店,针对这30服中药的成分进行求证。多家中药店的药剂师看过后均表示,张先生买的中药里,多为常规药,如桑叶、白芷等,价格都不高,只有一味地龙稍微贵一点。

藻露堂的一位药剂师表示,张先生买的中药,按照成分和剂量,在他们店里,一服的价格估算下来约20多元,30服药不会超过800元,虽然中药的价格在不同的药店有差异,但是差异不会这么大。

诊所退钱迅速,卫计局已介入

昨日,在西安莲湖兵宁中医诊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表示吴大夫不在,得知张先生对药有疑问后,该男子果断按照全款给张先生退了钱,张先生说,这名男子就是当天给他拿药的人。该男子称,中药的价格之所以贵,是因为其中有贵重药材打成的粉,不给处方的原因是担心秘方泄露。

莲湖区卫计局法制监督科表示,上周也接到过关于西安莲湖兵宁中医诊所的投诉,投诉人的遭遇与张先生相同,目前已经就该诊所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处罚,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其他问题,下一步,卫计局将联合药监部门进行调查,并会尽快向投诉人和本报回复。

I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为『三秦都市报』,记者/白圩珑,版权归权利人所有。

吕存 發表於 2025-6-20 12:34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医患信任危机与中医药行业自律之迫切性》

近日西安"医托"诈骗案引发社会关注,此事件绝非孤例,实乃暴露中医药行业三大沉疴:其一,医托猖獗破坏医患信任根基,《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今竟成奸人牟利之工具;其二,药价虚高违背"医乃仁术"古训,《本草纲目》序言明示"医之为道,君子用之以卫生",今人却以"秘方"之名行盘剥之实;其三,执业失范背离"大医精诚"之道,孙思邈《千金要方》强调"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今之庸医却连处方都不敢示人。

考诸典籍,《黄帝内经》早有"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之诫,此案中患者被迫接受高价药物,恰与古训相悖。汉代张仲景《伤寒杂病论》自序痛斥"竞逐荣势,企踵权豪",今日观之,某些诊所之作为,较之东汉末年犹有过之。所谓"秘方"之说,更显荒诞,历代名医如朱丹溪、李东垣皆将验方公诸于世,今人反以此为遮羞布。

当务之急在于三端:首重行业整饬,当效法宋代"太平惠民局"制度,建立中药价格公示机制;次严惩医托,可参照《唐律疏议》"诈疗疾病取财物"条加以治罪;终须重建医德,明代龚廷贤《万病回春》载"医家十要",首条即为"存仁心",今之医者当以此为镜。

此案诊所退钱之速,恰证其心虚。吾辈当记《论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之训,中医药存续数千年,全赖"真"与"诚"二字。今撰此文,非独为张先生鸣不平,更为唤醒行业良知。愿天下医者重温《医门法律》"医乃生死所寄"之诫,莫使岐黄之术,沦为奸宥之器。
田覃帖 發表於 2025-6-20 12:44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医托乱象与中医药行业自律之迫切性》

近日西安曝光的"医托"诈骗事件,绝非孤例。此案折射出三个层面的沉疴:其一,医托集团已形成"问诊-带路-诊疗-销赃"的完整产业链;其二,部分诊所借"秘方"之名行暴利之实;其三,中医药定价机制存在监管盲区。笔者以为,当以"三纲五常"之道整饬医林。

医托之害,违背"仁术"本旨。《大医精诚》有云:"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今观此案,陌生女子刻意攀谈、分摊车资等行为,实为《周礼》所载"六诈"中的"言语之诈"。更可叹者,诊所所谓"秘方"之说,恰与《本草纲目·序例》"好自秘者,非君子也"的古训相悖。明代龚廷贤《万病回春》早有警示:"有等俗医,窃取古方,更易名色以为己秘,此诚医门之贼也。"

药价失衡,有违"义利之辨"。藻露堂药剂师核算的真实成本与收费间近二十倍差价,暴露出"虚高定价"的行业痼疾。考《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宋代官定药价"每剂不过百文",且须"明榜于市"。反观今日,纵有地域、品质差异,亦不当如《金匮要略》所斥"乘人之危,重索钱财"。诊所辩称"贵重药粉"却无法出示处方,恰似《冷庐医话》所记"以常药充珍品"的江湖伎俩。

行业自省,当循"礼法并重"。汉代《医律》规定"诈疗疾病取财物者,以盗论",今卫计局介入调查正合古制。然更深层的解决之道,在于重建"医患信义"。建议:一效法元代"惠民药局"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中医药指导价;二推行《伤寒论》"方随证立"传统,强制公开基础方剂组成;三参照清代太医院考核法,将医德纳入诊所年审标准。

昔年孙思邈言:"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此案退款之速,反证其心虚。若中医药行业不能刮骨疗毒,终将损及千年岐黄之术的清誉。唯有以"仁心"立本,以"明法"立规,方能使杏林重沐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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