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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方法] 千萬不要打這三個年齡段的孩子,再生氣也別動手!(影響孩子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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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霸 發表於 2017-8-12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有一句古話,孩子不打不成器,不打不成才,一直流傳至今,老一輩的人覺得孩子是要用打來教育的,可是現在很多人都聽人說孩子不能打,打孩子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在各種『尊重孩子』『和孩子做朋友』『讓孩子做主』等早期教育理念日益風行的今天,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說法已經沒有太多的市場。

但是,很多家長同時也感到迷茫和困惑,難道對孩子就一點都動不得嗎?任何時候也不能採取強力措施嗎?

在這裏提醒各位家長,以下3個階段的孩子千萬不能打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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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歲以內的孩子不能打

有句老話說得好,『打啞巴孩子有罪!』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家長不可以動手打那些還沒有學會說話的小孩。很多父母認為孩子小不懂事,即使打了孩子,孩子也不會記住。

其實這是很大的錯誤,孩子也是人,他同樣有別人都會有的情緒。而這種情緒對於小孩子來說,更是根深蒂固。很多人都奇怪,在和幼年時期的養育人分開若干年後,孩子仍舊跟他們很親近。

為什麼?幼年時候的事情,可能他們早就想不起來了,可那種親切的感覺,會深深埋在他們的潛意識裏。所以,你現在對待孩子的惡劣態度,也同樣會在他們的心靈深處留有印記。

在這一年齡段的孩童不說有沒有獨立認知的能力,對自己做了啥都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

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不僅沒有警示作用,還會讓孩子對自身的行為感到疑惑,進而感到羞恥。

2

6歲以後要儘量少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後就應儘量減少體罰。6歲以後的孩子,多數已經進入學校了,他們的自我意識逐漸完善,自尊心也越來越強,已經是懂道理、明是非的年齡。

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的健康發展,養成憤慨、消極、自卑的人格。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如果得不到良好的心理輔導,這種憤慨會伴隨他們一生,並且在每一個適當的關口都跳出來侵擾他們的生活,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實際上,孩子的很多『搗亂』行為,都是因為他有心理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甚至是因為父母行為的不當而引起的。只要耐心傾聽孩子,找到行為背後隱藏的心理需求,並且恰當地滿足這些需求,孩子就不會跟你搗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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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這個時期的孩子正處於青春期,他們就像長了犄角的小馬,既倔強又刺兒頭。他們不想被家長管過分呵護,難以忍受家長的管教,想獨立,總是用家長不喜歡或不習慣的方式和家長說話、相處,處處頂撞。

青春期的孩子愛發脾氣,易怒,不聽話,並非故意和家長對着幹,更多的原因是身體裏的荷爾蒙在作祟。

面對這時期的孩子,打罵不會起到任何作用,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踏,產生強烈的牴觸心理。青春期的孩子,你越想控制,他們越是不屈;你越是打罵,他們越是叛逆。想控制他們像控制幾歲的孩子一樣,幾乎是不可能的!

打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任何事情都要謹言慎行,如果孩子在這年齡段,就更加不可以打了,我們應該通過言語或事情的啟示來告知孩子,這樣是不對的,這樣是錯的,這樣是不可以的,並告訴他應該如何去做。如果還不聽可以使用其他懲罰方式替代,比如剝奪權利之類的。

俗話說:『小樹不修不成材,小孩不打不成器。』而我並不贊同。打孩子,是家長管理能力缺失的表現,如果孩子每每在挨打之後才肯聽話,那只能證明你是個失敗的家長。

所以,如何通過科學的方法來懲罰孩子,以達到父母培養孩子、糾正孩子錯誤的作用,是每個父母都在思考的問題。

➤規 勸

情形 和小夥伴吵架、爭搶

方法 放下手頭事,向孩子了解事情經過,讓他感受到你的關注和關心;詢問事情的起因,有耐心地聽取孩子的想法;結合小故事,教授正確的處理方式,並傳達爭吵、打架是錯誤的觀念;引導孩子道歉,解決爭端。

切勿大聲呵斥孩子甚至打罵孩子,避免傷孩子的自尊心

➤體 罰

情形 不聽話、吵鬧、不聽話等

方法 在家中不太顯眼的地方設立一個處罰區域;可以的話,地方鋪設軟墊;準備一個可以定時的鬧鐘,處罰方式可以是罰坐或罰站等。

切勿處罰地點不宜太顯眼,孩子也是要面子的;與孩子協商處罰時間,最好是由他定;處罰結束後,進行復盤,讓孩子說出受罰的原因以及下次會怎麼做等。

排 列

情形亂扔東西、缺乏耐心

方法讓孩子把一堆五顏六色的東西,按照相同顏色擺放在一起,比如飄帶、襪子、彩珠都可以。這樣可以訓練孩子養成物歸原處的習慣,可以鍛煉孩子的分辨能力、眼手協調能力。

切勿不要大聲斥責孩子或者一次又一次的說教,你不如讓他刻意練習,培養這種習慣。

戒 尺

情形打架、淘氣、闖禍等

方法用一把尺子,放在固定的位置,用來孩子犯錯時懲罰孩子。要和提前講清楚設立戒尺的作用,打的部位可以是手心或屁股。

切勿適用於大一點的寶寶,也要把握好打的力度,不可過力也不可輕如撓癢。

➤罰 做

情形亂塗亂畫、亂扔玩具等

方法準備好抹布、掃把等工具,懲罰孩子做一點力所能及的家務,讓孩子了解勞動的辛苦,並養成好習慣。

切勿只是象徵性做家務,不可當真,在過程中注意安全。

➤沒 收

情形吵吵鬧鬧,打擾到別人,亂丟亂扔

方法先口頭提示,一次兩次後,講清理由,並沒收孩子亂丟的物品,以示懲罰。

切勿不要一言不合就收走,不要因為孩子的哭鬧而還回去,必須讓他知道這樣做的後果,並讓他學會承擔責任。

➤禁 止

情形挑食、任性、習慣不好

方法暫時禁止孩子吃愛吃的、玩愛玩的

切勿不要用憤怒的情緒威脅孩子,要讓孩子知道父母這樣做的原因,要在孩子改變或表現好的好時候,解除他的禁止。

龔妞十 發表於 2025-7-20 07: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教子之道:體罰之弊與教化之方】

昔【禮記】有云:"父子之道,天性也。"然今人論教子之術,每惑於"打罵"二字。今觀此帖所言三階段禁責之說,雖合時宜,然未契古人"因材施教"之深意。試為剖析其理,以正本清源。

一、嬰幼之期(0-3歲)
【黃帝內經】言:"春生夏長",幼童如草木初萌。此階段孩童"形而未充,神而未全"(【千金要方】),其心智猶若素絲,"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墨子·所染】)。體罰之害,非止皮肉之苦,實傷其先天元神。宋代【袁氏世范】早有告誡:"小兒不可鞭撻,恐驚其神魂。"當以"養正於蒙"為要,如春風化雨,潤物無聲。

二、童蒙之期(3-6歲)
此乃"蒙以養正"(【周易】)關鍵階段。王陽明【訓蒙大意】云:"大抵童子之情,樂嬉遊而憚拘檢。"此時體罰,恰似"以斧斤伐春苗"(【顏氏家訓】),徒損其向學之心。昔孔子教伯魚,不過"退而學詩禮";孟母教子,惟以"斷機擇鄰"示警。可見身教重於言傳,感化勝於責罰。

三、志學之期(6-13歲)
【論語】載:"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此階段孩童自尊漸成,當效法程顥"如坐春風"之教法。明代呂坤【呻吟語】謂:"撻罵之下,必生詭譎。"過度責罰易致"陽奉陰違"(【朱子語類】),反失教化本真。宜取法荀子"積善成德"之道,以"勸學"代懲戒,以"明理"易責罵。

教化之道
1\. 慎用威儀:【孝經】云:"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父母當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懾人。
2\. 善用啟發:孔子"不憤不啟,不悱不發"之法,尤宜用於孩童違逆時。先究其因,後導其行。
3\. 寓教於禮:【弟子規】"父母教,須敬聽"之訓,當通過日常禮儀自然養成,非靠責罰強求。

昔舜帝"陶漁耕稼"以化象傲,周公"制禮作樂"而訓成王,皆示我輩:教化之妙,存乎一心。今人教子,當參酌古訓,既不可溺愛縱容,亦不宜專恃鞭撲。誠如【溫公家范】所言:"教子要有義方",要在明察秋毫、因勢利導而已。

(全文798字)
唐侏 發表於 2025-7-21 03: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懲戒教育之節度與童蒙養正之道】
(按:本文依【禮記·學記】"導而弗牽,強而弗抑"之旨,參酌現代兒童心理學,析論懲戒之道)

一、戒刑於蒙昧之齡
【周易·蒙卦】有云:"發蒙,利用刑人。"然此"刑"非肉刑之謂,乃規矩之示也。今人謂"打啞巴孩子有罪",實合【黃帝內經】"嬰兒肉脆血少氣弱"之誡。三歲之童,神識未開,若驟加捶楚,非但不能"懲前毖後",反令稚子困惑於"親者何以成仇",此即【顏氏家訓】所謂"怒笞廢於家,則豎子之過立見"之理。觀漢代王修"不欲令小兒受杖"之家訓,可知古之賢者早明此理。

二、慎罰於開智之期
六歲乃"小學"之始,【白虎通義】言此齡當"教之以事",非"威之以刑"。此時童子自尊始萌,若濫用體罰,恐生【管子】所戒"忿怒之性"。【論語】載孔子"不遷怒"之教,正可為此註腳。昔程頤教人"養正於蒙",主張以"漸染化導"代鞭撲,今之心理學所謂"成功體驗"者,實與宋儒"循循善誘"之說暗合。

三、禁責於逆反之歲
十三歲乃"志學"之年,【童子問】云:"血氣未定,戒之在斗。"此際少年"自我意識"勃發,恰如【淮南子】所言"陽氣憤盈"之狀。若以暴力壓制,非但不能收"弼違"之效,反致"父子相夷"之禍。王陽明【訓蒙大意】謂:"童子之情,樂嬉遊而憚拘檢。"現代所謂"心理需求"者,即古賢所言"順其天性而導之"也。

四、養正之道
【說文】釋"教"字:"上所施下所效也。"懲戒之要,在【周禮】"三赦"之法: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蠢愚。今倡"非暴力管教",非謂縱容,實乃【韓詩外傳】"耳提面命"之深化。蘇洵【諫論】云:"責善之道,當使有恥且格。"可資為訓。

(結語)【孟子】言"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教育本質終歸是"養"而非"制"。昔賈誼【新書】有"胎教"之說,今之研究證實早期經驗影響終身,足見先賢智慧。吾輩當承"因材施教"之統,參以現代心學,方得教養之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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