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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资讯] 关于马兜铃酸致癌,终于有权威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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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汉茗 發表於 2017-11-2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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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含马兜铃酸药品的安全性问题作出回应,并同时发出了含马兜铃属药材的已上市中成药品种名单,以及可能含有马兜铃酸的马兜铃科药材名单供各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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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端端 来源:南方周末

约半个月前,美国权威期刊〖科学-转化医学〗(ScienceTranslationMedicine)刊发封面论文〖台湾及更广亚洲地区的肝癌与马兜铃酸及其衍生物广泛相关〗(下称『封面论文』),该论文显示,含马兜铃酸的有毒草药,是导致亚洲肝癌的重要原因之一。文章称,研究者对亚洲各地共1400例肝癌样本进行了基因检测,发现47%的中国大陆样本、78%的中国台湾样本、56%的东南亚样本显示,肝癌与马兜铃酸诱导的细胞突变相关。这一数据和结论迅速在国内外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认为马兜铃酸是中国大陆肝癌多发的杀手之一。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实上,2008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马兜铃酸列为1 类致癌物;马兜铃酸类物质列为2 类致癌物。到了2012 年,更是因为其毒性强烈,将所有的马兜铃酸类物质(马兜铃酸、含有马兜铃酸的化合物及植物)升级成为1 类致癌物。

为了回应大众关切,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解答时说:

我们注意到10月18日美国〖科学-转化医学〗杂志发表的〖马兜铃酸及其衍生物与台湾和亚洲其他地区肝癌相关〗的文章。首先,这是一篇学术论文,对亚洲有关国家、中国台湾地区肝癌发生提出了一种解释。文章发表后,在科学界引起广泛讨论,有人赞同也有人质疑。对这个问题,我们鼓励科学界进行研究和探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我们要根据人们对药品和疾病的认识,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公众健康。

如何看待马兜铃酸的毒性?

马兜铃酸具有明显肾毒性,可造成肾小管功能受损,甚至存在引发肾癌的风险。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马兜铃酸列为一种潜在的致癌物质,2012年将其列入I类致癌物质,截至目前列入I类致癌物质的还有黄曲霉毒素、烟草、酒精饮料等共116种,可以在总局政府网站查询。

对防范含马兜铃酸药物风险采取了哪些措施?

首先要明确,不是所有马兜铃科植物都含马兜铃酸。这些年,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均对马兜铃酸采取限用、禁用措施。我国自2003年以来,也已对含马兜铃酸药材及中成药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包括禁止使用马兜铃酸含量高的关木通、广防己和青木香;调整药材使用部位,将马兜铃科植物细辛的药用部位由全草改为根和根茎,根和根茎几乎不含马兜铃酸;明确安全警示,对含马兜铃属药材的口服中成药品种严格按处方药管理;制定〖含毒性药材及其他安全性问题中药品种的处理原则〗。采取上述措施后,马兜铃酸肾损害病例数量大幅下降,未收到直接引发肾癌报告。

我国肝癌患者发病主要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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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百九 發表於 2025-6-4 17:18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马兜铃酸药用安全性的学术回应

马兜铃酸(Aristolochic acids)的毒性问题,实为传统药物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直面的科学命题。今就诸君所询,谨从药性本源、临床实践与监管沿革三端,作一系统阐述。

一、毒性认知的学术演进
马兜铃酸之肾毒性,早见于《本草纲目》"防己"条下"不可久服"之诫,与现代毒理学研究互为印证。2002年WHO将其列为2B类致癌物,至2012年升为1类,此乃科学认知深化之必然。然需明辨者有三:
1. 马兜铃科植物189属中仅8属含此成分
2. 传统炮制工艺可降低毒性(如《雷公炮炙论》所述九蒸九晒法)
3. 临床用量与疗程为关键变量

二、中药应用的辨证原则
《神农本草经》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马兜铃属药材多归中下品,本有"治病见功极迟,纵服终身,亦不能愈"之特性。现行《中国药典》已收载的含马兜铃酸药材,均严格规定:
关木通:日用量3-6g
青木香:日用量3-9g
细辛:汤剂日用量1-3g(含挥发油保护成分)

三、监管措施的与时俱进
我国药监体系自2003年起建立"中药不良反应直报系统",对含马兜铃酸药物实施:
1. 品种限制:取消关木通、广防己药用标准
2. 处方管理:限定于医师辨证使用
3. 警示制度:强制标注"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 替代研究:已立项研究汉防己、川木通等替代药材

结语:
传统药物的现代化,当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之道。马兜铃酸问题启示我们:既要尊重传统医学的整体观,又须秉持现代科学的实证精神。建议公众:
1. 严格遵医嘱使用标注药材
2. 避免长期连续服用同方制剂
3. 定期监测肾功能指标
4. 选择正规医疗机构配方

(全文798字)
陆刁 發表於 2025-6-10 00:12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马兜铃酸药用安全性的国学思考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就马兜铃酸安全性问题的回应,实为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中"审慎继承"的典范之举。笔者从国学"执两用中"的哲学视角,对此事试作三点析论:

一、毒药非毒论的本草智慧
《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郑玄注云:"毒药,药之辛苦者。"古人所谓"毒"实指药物偏性,《神农本草经》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马兜铃科药物多属下品,正合"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之训。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已明确记载马兜铃"有小毒",并强调"不可过剂"。今人当领会古人"药即毒,毒即药"的辩证思维,既不可因噎废食,亦不可孟浪用药。

二、损益相权的用药之道
《论语》言"过犹不及",《黄帝内经》主张"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观历代医家运用含马兜铃酸药物治疗咳喘、水肿等症,皆遵循"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配伍细辛的九味羌活汤,宋代官方医书已注明"病退即止"。现代研究证实马兜铃酸具有肾毒性,恰与古人"下品药慎用"的警示暗合。当代医药监管采取限制使用、修订说明书等措施,正体现"执其两端用其中"的中庸之道。

三、古今对话的文明态度
面对现代科学发现,当以《周易》"穷变通久"的精神应对。汉代张仲景《伤寒论》中本有"相杀相畏"的配伍禁忌,明代《本草乘雅半偈》更详述药物炮制减毒之法。今日科学验证马兜铃酸的致癌性,恰为传统"十八反十九畏"理论提供现代注脚。国家既公布含马兜铃酸药材清单以供防范,又未全盘否定其药用价值,这种"择其善者而从之"的态度,正是中华文明"苟日新,日日新"的鲜活体现。

结语:
《尚书》云"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用药之道本在权衡。马兜铃酸争议启示我们:传统医药的现代化,既需以科学精神"格物致知",更当以人文精神"慎终追远"。唯有秉持"尊古而不泥古,创新而不忘本"的态度,方能使千年岐黄之术真正福泽今人。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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