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836|回复: 1

[儒家学说] 《论语译解》 12.11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

[复制链接]
安鲁东 发表于 2017-9-23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11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注释:

1、齐景公:姜姓,吕氏,名杵臼,齐国国君,公元前547年—前490年在位,“景”是他的谥号。

白话试译:

齐景公问孔子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做君主的要像君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齐景公说:“讲得好呀!确实这样,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虽然有粮食,我能吃得上吗?”

疏解:

一、

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

鲁昭公不能容忍“三桓”跋扈,率师攻伐季孙氏,孟孙、叔孙二家惧怕,帮助季氏反抗昭公。昭公兵败,逃奔齐国。

孔子见鲁国大乱,也带弟子投奔了齐国。

齐景公知孔子贤能,向他问政。孔子感于鲁国“三桓”乱政,侵篡君权;故告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齐景公大为赞赏,说:鲁国确是很好的反面例证啊。假如齐国也出现“三桓”那类权臣,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粮食,我能吃得上吗?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孔子说“君不君,臣不臣”番话,所暗指者,非是鲁国“三桓”,而是齐国权臣陈桓子(田无宇)。例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说“当此之时,陈桓制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故以对。”

这种观点虽不合当时情势,但也有道理。

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齐侯与晏子坐于路寝,公叹曰:‘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子曰:‘敢问何谓也?’公曰:‘吾以为在德。’对曰:‘如君之言,其陈氏乎!陈氏虽无大德,而有施于民。豆区釜钟之数,其取之公也簿,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诗》曰:虽无德与女,式歌且舞。陈氏之施,民歌舞之矣。后世若少惰,陈氏而不亡,则国其国也已。’”

昭公二十六年,即孔子适齐的第二年。

二、

礼之制,差别人的等级、远近、亲疏、职责等,其形式有两种。

一种为显性的,如政治组织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社会等级制度、仪礼制度等。

一种为隐性的,如社会角色职责定位。而社会角色职责定位,又可分为:伦理性的,及政治性的等。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属社会角色职责定位。它的含义是:君有君的规矩,臣有臣的规矩;父有父的规矩,子有子的规矩。

一个人在君的职位上,就要像个君;在臣的职位上,就要像个臣;在父的位置上,就要像个父亲,在儿子的位置上,就要像一个儿子。

假如一个人在领导的位置上,不遵守领导的规矩,那就是悖礼;一个人在下属的职位上,不守下属的规矩,却像鲁国的“三桓”那样,侵夺君的职权,那就是失去了下属的本分。

一个社会只有每个人都守住自己的本分,尽职尽责,这个社会才可能和谐有序;反之,必然秩序大乱。

另一方面,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与生活,其实每天都在不同是社会角色间转换——在领导面前是下属,在下属面前是领导,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儿子面前又是父亲。人,只有扮演好每个角色,才算守礼;假如某个角色扮出了偏差,失礼了,必容易惹出一些麻烦。

故朱子言:“此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也。”(《论语集注》)

熊出没了 发表于 2025-4-13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章义理疏证

《论语·颜渊》第十二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章虽简,然涵摄儒家政治哲学之精义,当从三个层面予以疏解。

一、历史语境考辨
此对话发生于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孔子适齐期间。此时齐国正面临陈氏(田氏)专权的危机,《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晏婴预警"陈氏虽无大德,而有施于民",预言其将代齐。孔子所言实为针对性的政治谏言。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指出此语直指"陈桓制齐"之乱象,可谓确诂。值得注意的是,此语既是对齐国现状的针砭,亦隐含对鲁国"三桓"乱政的反思,体现孔子"正名"思想的一贯性。

二、名实相副的伦理政治观
"君君、臣臣"四句构成两组对文,其要义在于:
1. 名分与职责的统一性。每个社会角色皆有其应然的规范("所以然之故"),君当行君道(仁),臣当守臣节(忠),父应尽父职(慈),子须履子责(孝)。
2. 双向的义务体系。朱熹《集注》云:"此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也。"强调各安其位并非单向服从,而是互尽义务的伦理契约。如《大学》所言"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
3. 政治秩序的家庭隐喻。将君臣关系与父子关系并置,体现儒家"家国同构"的政治哲学,此即《孝经》"移孝作忠"之义。

三、现代性诠释
此章在当代仍具重要启示:
1. 角色伦理的普适价值。社会成员各守其分、各尽其责,实为任何文明存续的基础条件。正如景公所悟"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失序终将导致系统崩溃。
2. 对权力异化的警示。"君不君"的实质是权力失范,这与现代政治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有相通之处。
3. 责任先于权利的传统智慧。儒家强调"正名"首先要求主体自觉履行角色义务,这种责任伦理可补益现代权利本位的偏失。

要之,此章非如后世曲解的等级固化理论,而是关于社会角色自律与互动的深刻思考。在秩序解构的时代,孔子"正名"思想对重建责任伦理仍具镜鉴意义。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谓:"惟名与器不可假人",正可作此章注脚。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机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