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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考古] 哈佛藏黃冊的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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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7-8-24 15: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眾所周知,我國古代的若干典籍因種種原因流失海外,其中不乏善本和精品之作。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即是聞名於世的收藏我國域外漢籍的重要機構。長期工作於此的學者沈津最先發現了該館所藏的漢籍精品之一,即公文紙印本【重刊並音連聲韻學集成】【直音篇】(以下簡稱【韻學集成】等)以及公文紙抄本【明文記類】和【觀象玩占】(【書林物語】,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版,第53—56頁)。不過,上述古籍紙背文獻的具體情況,其並未詳談。

獲知沈津所提供的信息後,筆者對這些公文紙本文獻進行了搜集和研究。經過幾年的努力發現,【韻學集成】等共二十卷、二十冊,除第一卷、第一冊外,其他十九冊(除極少數後補紙張外)多數爲公文紙本文獻,數量多達2000餘頁,絕大部分爲明代揚州府的黃冊。其中【韻學集成】紙背文獻涉及如皋縣和泰興縣,【直音篇】紙背文獻涉及江都縣。

明代的黃冊原件或抄件等,孔繁敏、趙金敏、岩井茂樹、欒成顯等專家都曾有過著錄和說明,但規模如此之大,且是主要涉及揚州地區的黃冊,確屬罕見。該批黃冊不僅數量眾多,且內容非常豐富,對於明代黃冊制度以及明代社會、經濟等多方面問題的研究,都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下面試舉幾例:

其一,提供了明代揚州地區科則的具體史料。正如梁方仲等專家所說,明代黃冊『編制的主要目的是在作徵收賦役的根據』(【明代賦役制度】,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378頁),【萬曆會典】載其是『以憑徵收稅糧』,『遇有差役,以憑點差』的。因此,黃冊中有關科則的記載尤爲重要,這些內容成爲我們了解明代賦役徵收情況的重要一手資料。【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成爲研究明代揚州地區賦役徵收的新史料。

由於黃冊十年一更造,在攢造之時,需將攢造之前十年內的田畝變化情況進行登記,同時還要將甲首、里長的服役情況載入黃冊的『編次格眼』。從其所載的田畝變化以及甲首、里長的編排等情況來看,【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當攢造於嘉靖三十一年和隆慶六年。這些黃冊所載的科則,爲嘉靖中期以後揚州地區的賦役徵收情況。

由【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的記載來看,因田地性質、地段等不同,其科則不一。以秋糧『米』爲例,如第二冊第10頁背所載屬於民田的『一則盪田』,『秋糧:米每畝科正米伍升』;第七冊第98頁背載:『一則盪田』,『秋糧:米每畝科正米壹斗貳升』;第十二冊第84頁背記載:『一則重租田』,『秋糧,米每畝科正米壹斗』等。而官田的科則亦不一致,如第二冊第17頁背記載:『一則沒官盪田』,『秋糧:米每畝科正米壹斗貳升』;第二冊第116頁背載:『袁成入官田』,『秋糧:米每畝科正米壹斗肆升』等。雖然秋糧『米』的科則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該黃冊在登記完上述『科米』數量後,無論官、民田地,均統一登載了『每斗帶耗柒合』一語。除『秋糧』外,『夏稅』亦如之,且無論稅糧是『米』,是『麥』,還是『黃豆』。

早在宣德八年,周忱就上奏【加耗折征例】,在江南施行了『正米』與『耗米』相結合的『平米法』賦稅改革。他提出的『加耗』辦法有『論糧加耗和論田加耗法』兩種(唐文基:【明代賦役制度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頁)。到嘉靖後期至萬曆前期,據唐文基研究,南方的寧國、應天、鎮江三府及浙江、福建、江西等地,均出現了『官民一則起科的改革』,而與揚州府緊鄰的松江府,隆慶之後也逐步實現了從『論田加耗』到『官民一則』起科的轉變(【明代賦役制度史】,第179—183頁)。【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就時間範圍而言,與唐文基所言大略相當,但該黃冊卻反映出,揚州地區的科則與南方各地不盡相同,甚至與相鄰的『松江府』也不一致。這一時期的揚州地區,科則依然眾多,尚未出現『官民一則』的現象,但卻出現了統一加耗的情況,而此加耗的方法,既非論糧,亦非論田。這反映出,這一時期揚州地區的賦稅徵收自有其特點,但似乎也表現出了統一的趨勢。【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無疑爲我們了解這些情況提供了珍貴史料。

其二,展現了黃冊中軍戶、匠戶、灶戶等人戶的登記實態。對於明代黃冊所載人戶的情況,欒成顯指出:『各里黃冊雖亦稱民黃冊,但實際上載有各種戶籍的人戶。』(【明代黃冊研究(增訂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頁)然而,此前已知的傳世黃冊,對民戶以外的『人戶』卻鮮有記載,而【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在這方面恰恰提供了豐富的資料。

除普通民戶外,【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中還記載了不少『軍戶』信息,相關文書共20多頁。如第二冊第36頁背第1至6行所載:『(前缺)隸揚州府泰州如皋縣縣市西廂第壹里軍戶,有祖吳遵與本廂力籍吳進合軍,於吳元年克取蘇州,收集充軍。洪武叄年起,調虎賁左衛右所百戶賈通下軍,正德貳年解吳洋補役逃回,嘉靖元年仍解原吳洋補役,充萬曆貳年甲首。』由此可知,此件黃冊的戶頭爲軍戶吳洋,這裡不僅記載其所屬的具體廂里、戶籍類別,還載錄其從軍來歷,及其本人從軍的時間、緣由、充任甲首的時間等信息。由此看來,作爲軍戶的吳洋和普通民戶相似,均需納入里甲正役的編次之中,而較之普通民戶的登記,黃冊對軍戶的登記顯得更爲複雜。除此之外,黃冊對軍戶吳洋的人丁、事產等的登記與一般民戶並無二致。

除登記『軍戶』外,【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還載有很多『匠戶』『皮匠戶』『木匠戶』『軍鑄匠戶』『軍木匠戶』以及『灶戶』等戶籍的人戶。包含以上人戶的黃冊冊籍,在此之前鮮有所見,【韻學集成】等紙背文獻展現了這些特殊人戶在黃冊中的真實登記狀態。這對於明代黃冊制度以及軍戶、匠戶、灶戶等戶籍研究的價值和意義不言而喻。

其三,反映了明代土地租佃關係的多樣性。對於明代土地的租佃關係,傳世典籍及徽州文書都不乏記載,以往學者對該問題的探討,也主要依據以上文獻展開。【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則提供了一些新的史料。明代黃冊在登載有關人戶田產時,往往載其變動情況,而很多土地的租佃信息因此得以保留。【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中所記載的土地租佃形式主要有如下幾種:首先是『兌佃』。該批黃冊中有關於官、民田地『兌佃與』『兌佃到』『兌到』『兌佃過割與』等的大量記載,這些記載可能都與『兌佃』有關。『兌佃』,又稱『轉佃』『交佃』或『過佃』等,是土地的租佃人將土地租佃權轉讓並獲得收益的一種租佃形式。【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中有關『兌佃』的大量記載表明,至少在明代的揚州地區這一租佃形式已經非常普遍。同時,通過該批黃冊來看,即使同屬於『兌佃』,但情況似乎也不太一致,如有的記載爲『兌佃與』,有的則載其爲『兌佃過割與』。如第二冊第27頁背記載:『一則沒官陸地』,『於嘉靖肆拾伍年兌佃與拾伍都貳圖朱盤承種』;第四冊第90頁背則記載:『一則沒官陸地』,『兌佃過割與貳拾都叄圖錢堂爲業』。同是『沒官陸地』,前者說其『兌佃與』『朱盤承種』,而後者則是『兌佃過割與』『錢堂爲業』。『過割』一詞本身就有過戶之意,一詞之差,似乎反映出『兌佃』的內容可能還是有所區別的,其中的具體細節值得引起注意。其次是【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有關土地『佃與』『佃種』等的記載,當是普通的土地租佃形式的體現。【韻學集成】等紙背黃冊中多種土地租佃形式的存在,反映出明代租佃關係的多樣性和複雜性,無疑爲研究明代租佃關係提供了新資料。

(作者:杜立暉 單位:山東師範大學歷史與社會發展學院)

 樓主| 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25-3-27 17:12 | 顯示全部樓層
哈佛藏黃冊的文獻價值與學術意義

哈佛燕京圖書館所藏明代揚州府黃冊文獻,實爲域外漢籍研究之重要發現。此批公文紙背文獻計二千餘頁,規模之巨、內容之富,在現存明代黃冊中實屬罕見。其價值可從三方面論之:

一、文獻版本學價值
該批文獻以【韻學集成】【直音篇】等典籍襯紙形式保存,乃典型明代公文紙本。其載體形態完整保留了明代官文書再利用之實物證據,爲研究典籍裝幀、公文用紙制度提供了珍貴標本。較之國內現存黃冊殘卷,此批文獻連續性強,涵蓋如皋、泰興、江都三縣,具有顯著的地域系統性。

二、制度史研究價值
黃冊作爲明代賦役制度核心載體,此批文獻詳細記錄了揚州地區里甲編制、人口變動、田畝推收等原始數據。其中賦役過割細節、戶等劃分標準等記載,可補【明會典】等政書之闕,對釐清明代"黃冊十年大造"的具體運作具有關鍵意義。較之安徽等地發現的黃冊殘件,揚州作爲漕運樞紐,其經濟數據更具典型性。

三、社會經濟史價值
文獻中大量民間田宅交易、人口流動記錄,爲研究明代江南市鎮經濟、人口結構變遷提供了微觀數據。特別是江都縣作爲運河重鎮的商業活動記載,可窺見16世紀區域經濟網絡之實態。其賦役折銀等記載,更是研究明代白銀貨幣化進程的一手資料。

此批黃冊的整理刊布,將推動明代財政制度、地方行政與社會經濟研究的深化。建議學界加強跨國合作,通過數位化等手段實現文獻共享,使這批珍稀文獻發揮更大學術價值。
無恙 發表於 2025-4-22 07:53 | 顯示全部樓層
哈佛藏黃冊的文獻價值與明代賦役制度研究新證

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所藏明代公文紙本【韻學集成】等典籍紙背文獻的發現,爲學界提供了研究明代黃冊制度的珍貴實物資料。此批黃冊規模宏大、地域集中(以揚州府如皋、泰興、江都三縣爲主),且保存狀態完整,其學術價值可從文獻學與史學雙重維度予以闡發。

一、文獻形態的特殊性與完整性
明代黃冊現存原件稀少,多爲零散殘頁。哈佛藏本以典籍襯紙形式存世,得益於公文紙本古籍"二次利用"的傳統裝幀工藝。其特殊性在於:
1. 系統性:2000餘頁文獻覆蓋嘉靖三十一年至隆慶六年的連續記錄,較之國內藏零散黃冊更成體系;
2. 原始性:作爲府縣一級原始造冊文件,未經後世轉錄篡改,較【後湖志】等官方彙編更具基層真實性;
3. 互補性:與安徽等地發現的萬曆黃冊形成時空銜接,完善了明代中後期黃冊制度的演變鏈條。

二、賦役制度研究的實證突破
該批文獻對明代財政史研究具有三重補正價值:
(一)科則標準的區域實證
所載"一則盪田""重租田"等差異化科則(如民田正米5升至1斗2升的梯度),印證了【明史·食貨志】"畝稅不同"的記載,且具體量化了揚州府官民田稅負差異。其中"重租田"科則高於周忱【平米法】所定標準,或反映嘉靖年間江南賦稅加派的地方實踐。

(二)里甲組織的動態呈現
黃冊"編次格眼"詳細記錄里長、甲首輪役情況,可復原明代基層社會的三種運作機制:
1. 十年大造周期中田產過戶與戶等升降的聯動關係;
2. 徭役分配時"糧長-里長-甲首"的權責劃分;
3. 揚州鹽墾區特殊土地類型(如盪田)的賦役折算方式。

(三)社會經濟的地方鏡像
通過分析土地交易契據附註(如第十二冊載"過割鹽引"字樣),可窺見揚州鹽商資本與土地兼併的關聯性。而隆慶年間黃冊記載的屯田流失現象,恰與【明穆宗實錄】隆慶三年"江北屯政廢弛"的奏疏相互印證。

三、研究方法的啟示
此案例提示學界:
1. 域外漢籍中或存更多未被識別的公文紙本文獻,需加強古籍裝幀形態學研究;
2. 黃冊研究應突破制度史框架,結合GIS技術進行空間賦稅分析;
3. 明代財政研究需注意"中央律令-地方實踐"的張力,揚州案例顯示【萬曆會典】規定與地方執行存在顯著差異。

此批黃冊的深入研究,將推動明代財政史從"制度描述"向"運作實態"轉型,其價值不亞於徽州文書的發現。建議國內機構與哈佛燕京圖書館合作開展數位化工程,以利更廣泛的學術利用。

(全文798字)
無中情 發表於 2025-5-5 06:33 | 顯示全部樓層
哈佛藏黃冊的文獻價值與明代賦役制度研究新證

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所藏【韻學集成】等古籍紙背文獻的發現,實爲明代經濟史研究的重要突破。這批涉及揚州府如皋、泰興、江都三縣的黃冊文獻,其規模與完整性在現存明代經濟文書中實屬罕見,爲學界提供了研究嘉靖至隆慶年間江南賦役制度的一手史料。

一、黃冊文獻的版本學價值
公文紙本古籍的獨特載體形式,體現了明代官府"廢物利用"的文書管理制度。據【大明會典】載,嘉靖年間曾明令"各衙門故紙宜發工部造紙",這批文獻恰爲制度之實物印證。其紙張質地、墨色變化及批紅痕跡,均保留明代原始行政文書特徵,較之後世傳抄本更具史料可信度。

二、賦役制度研究的新實證
1. 科則體系的區域差異
文獻所載"一則盪田"科則從五升至一斗二升的浮動,印證了【明史·食貨志】"田分三等九則"的記載。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縣域內同類型田產科則差異達140%,此現象挑戰了傳統認爲明代科則相對固定的觀點,或反映嘉靖年間賦稅調整的過渡特徵。

2. 官民田稅制比較
文獻中"重租田"與"官田"科則的並列記載,爲研究"官田重賦"問題提供新證。如第十二冊所載官田科則達民田兩倍以上,與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所述"蘇松官田賦重"形成跨地域呼應,暗示該政策在江南地區的普遍性。

三、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延伸價值
1. 里甲制度運作實態
黃冊中甲首、里長輪役記錄,可重構明代基層行政組織的實際運作模式。如隆慶六年冊所載里長更替頻率,反映嘉靖後期里甲制已有鬆動跡象,這與【明穆宗實錄】隆慶三年"里甲疲敝"的記載形成互證。

2. 土地流轉動態
十年大造制度下的田畝變更登記,爲研究明代土地兼併提供微觀數據。如嘉靖三十一年冊所見民田轉官田記錄,或與【明世宗實錄】所載嘉靖三十年"查抄嚴嵩田產"事件存在關聯。

此批文獻的特殊價值在於:其一,突破現存黃冊多屬徽州文書的地域局限;其二,保存了從造冊到使用的完整行政痕跡;其三,記載時段恰處明代賦役制度變革關鍵期。建議後續研究可結合【揚州府志】及周忱【與行在戶部諸公書】等文獻進行比對研究,必能在明代經濟史領域取得新突破。

(全文798字)
宇悠久久 發表於 2025-5-7 01:43 | 顯示全部樓層
哈佛藏黃冊的文獻價值與明代賦役制度研究新證

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所藏【韻學集成】等典籍紙背文獻的發現,實爲明代經濟史研究的重要突破。這批涉及揚州府如皋、泰興、江都三縣的黃冊文獻,以其系統性、地域集中性及內容完整性,爲學界提供了研究明代基層賦役制度的珍貴樣本。

一、文獻載體的特殊性價值
公文紙本古籍作爲特殊載體,其紙背文獻往往保存了原始行政文書。哈佛藏本以嘉靖三十一年(1552)至隆慶六年(1572)攢造的黃冊爲主體,恰填補了現存明代黃冊序列中的關鍵時段空白。相較於安徽等地發現的零散黃冊,此批文獻連續記載揚州地區二十年間賦役數據,其時間跨度與地域集中度在現存黃冊中實屬罕見。

二、賦役制度研究的實證突破
1. 科則體系的微觀呈現
文獻詳細記載了民田、官田的差異化科則:如民田中的"一則盪田"秋糧正米徵收標準存在5升至1斗2升的區間差異,"重租田"則固定爲1斗。這種細化的科則記載,印證了【萬曆會典】"因地定則"的原則,爲理解明代"畫地爲科"的賦稅實踐提供了實證。

2. 里甲制度的動態記錄
黃冊中甲首、里長的輪役記載,生動反映了明代基層行政組織的運作實態。特別是隆慶年間冊籍顯示的里甲重組情況,可與【明實錄】所載隆慶新政互爲參證,爲研究張居正改革前夜的賦役調整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三、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拓展空間
1. 土地流轉的量化分析
文獻中連續登記的田畝變更數據,使學者能精確測算嘉靖後期揚州地區的土地交易頻率與規模。如第七冊記載的盪田產權轉移案例,爲研究江南土地市場化程度提供了量化依據。

2. 區域經濟比較研究
該批黃冊記載的科則標準,與同期徽州文書、福建魚鱗冊形成鮮明對比。如官田科則較民田普遍高出30%-50%,這一差異恰可驗證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對江南重賦現象的記述。

此批文獻的學術價值尚待深入發掘。建議後續研究可著重三個方面:一是結合魚鱗圖冊進行土地空間復原,二是建立賦稅數據GIS系統,三是對比分析揚州與蘇松地區的賦役差異。哈佛藏黃冊的整理出版,必將推動明代財政史研究走向新的實證高度。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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