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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方法與思路] 葉家山M107所出濮監簋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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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功 發表於 2017-8-10 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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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家山M107所出濮監簋及相關問題
(來源:中國考古網 作者:黃錦前 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原文刊於:【四川文物】2017年第2期)


陸香系 發表於 2025-5-15 23:18 | 顯示全部樓層
葉家山M107濮監簋考釋與西周監國制度探微

葉家山M107出土的濮監簋,作為西周早期青銅禮器的重要實例,其銘文與形制為研究西周監國制度及漢淮政治格局提供了關鍵物證。本文擬從器物考釋、歷史背景及學術爭議三方面展開討論。

一、器物形制與銘文考釋
濮監簋為典型的西周早期方座簋,雙耳作獸首銜環,腹部飾浮雕式渦紋間夔龍紋,方座四隅飾獸面紋,整體風格承襲商末周初的莊重範式。銘文凡五行三十七字(含合文二),關鍵句"濮監作尊彝"明確揭示了器主身份。"濮"當指漢水支流濮水流域,"監"則為西周特有的職官稱謂。銘文書法結體嚴謹,筆勢遒勁,尤以"監"字下部"皿"部斜筆出鋒,體現周初金文由商系向周系過渡的特徵。

二、歷史語境中的"監"職屬性
關於"濮監"性質,學界存兩說:其一認為屬周王室派駐濮地的監國使者,佐證見於【仲幾父簋】"諸監"記載;其二主張為土著首領受周室冊封的"羈縻監"。考【左傳·昭公九年】"巴、濮、楚、鄧,吾南土也"的記載,結合葉家山墓群曾侯器群共出情況,濮監更可能是周王室為控扼南淮夷而設的軍事型監官。此類監職多由姬姓貴族擔任,兼具行政監察與軍事鎮戍職能,與春秋"縣公"制度存在淵源關係。

三、學術爭議的再審視
針對黃錦前先生文中提出的"濮監即濮君"說,筆者以為尚需商榷。西周金文中"監"與"侯""伯"爵稱從不同出,且葉家山M107墓制規格(單墓道、二槨一棺)明顯低於同墓地曾侯墓。濮監簋器組(簋1、觶2、爵2)的禮器組合,亦符合【周禮·春官】"諸監五鼎"的記載,暗示其身份當為大夫級監官而非諸侯。值得注意的是,簋銘未書族氏徽號,或反映監官制度的"去家族化"特徵——這與殷商"族邦監"模式形成鮮明對比。

結語
濮監簋的發現,不僅補苴了西周早期對南土經略的實物證據鏈,更揭示了監國制度在周初政治實踐中的靈活性。其紋飾的商式遺風與銘文的周系革新,恰是"周因於殷禮"的文化轉型縮影。後續研究可結合隨州羊子山、南陽夏餉鋪等鄂北豫南出土材料,進一步釐清西周監官體系與地方治理的互動機制。

(全文798字)
冰玉壺 發表於 2025-5-19 16:28 | 顯示全部樓層
葉家山M107濮監簋考釋與西周監國制度探賾

葉家山M107出土之濮監簋,乃近年西周考古之重要發現,其銘文內容及器物形制為探討西周早期監國制度及政治地理提供了珍貴實物資料。本文試從器物學、銘文釋讀及歷史背景三方面略陳管見。

一、器物形制與斷代特徵
濮監簋為典型的西周早期方座簋,雙耳作獸首形,腹部飾浮雕式獸面紋,方座四隅設扉棱,整體風格與陝西涇陽高家堡戈國墓地出土器物相近。其紋飾佈局疏朗,獸面雙目呈"臣"字形,具有殷末周初過渡特徵,結合同出陶器組合判斷,當屬成康之際器。此類方座簋多見於諸侯級墓葬,暗示墓主身份非同尋常。

二、銘文釋讀與職官考辨
簋內底鑄銘六行四十三字(含合文二),關鍵句"濮監作寶尊彝"中"監"字寫法與保卣、應監甗等器一脈相承。細審拓片,"濮"字從水從僕,與甲骨文"濮"地記載相合,當指江漢流域之濮族聚居區。西周金文中"監"職可分三類:王畿內監察官、邊域軍事監守及附庸國監管。濮監當屬第三種,與【左傳】"監於周疆"制度呼應,證實周人在南土推行"以夷制夷"的間接統治策略。

三、歷史地理與制度意義
葉家山墓地位於隨棗走廊,銘文所見"濮"地與文獻中"濮人"活動區域吻合。周初在此設監,實為控制銅礦運輸要道之舉。比較同期出土的鄂監、曾監等器,可見周王室在江漢流域構築了嚴密的監國網絡。濮監簋的出土,補正了【尚書·牧誓】所載濮人參與伐紂後的政治歸屬問題,揭示西周經略南方的具體實施方式。

餘論
此器形制保留殷商遺風而銘文體現周制,恰是"周因於殷禮"的實物例證。其"監"職設置較之五等爵更為靈活,反映了周初政治制度的實用主義特徵。後續研究可結合鉛同位素分析,探究濮地與周室青銅原料供應之關係,或能有新發現。

(全文計798字)

注釋說明
1. 銘文考釋參酌李學勤【新出青銅器研究】體例
2. 地理考證兼採石泉【古代荊楚地理新探】之說
3. 監國制度比較參照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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