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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理论] 中医治疗用法的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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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功 發表於 2017-7-29 17: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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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治疗学是建立在中医发病学——病因病机基础上的治疗思想与方法,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是中医临床辨治思维的重要体现。但在具体表述与实际运用中,中医治疗用法表述不确切、运用不恰当的现象比比皆是,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治疗的过程、结果及相互交流。鉴此,笔者通过梳理分析,认为中医学的治疗用法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法则、治则与治法,兹作如下阐释。

【治疗法则】

法则,其释有多个义项,如法度、规则、准则、规律等,是人或事物遵循的最根本、最基础、总体的要求。因此,对于治疗法则即可理解成具有普适性的治疗方法,是治疗的总纲或通则。

中医学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都是正邪相争致阴阳失衡的结果。由此可知,真正能称之为治疗法则的无外乎三,即扶正祛邪、调理阴阳、三因制宜。

扶正祛邪 疾病的发生与发展,是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相互斗争的过程。邪正的胜负决定着疾病的发生与进退。一方面,『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素问·遗篇刺法论〗);另一方面,『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邪胜于正则病进,正胜于邪则病退。同时,邪正的关系还决定着疾病的虚实状态,即『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因此,治疗疾病就是要扶助正气,祛除邪气,以此改变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调整疾病的虚实状态。

调理阴阳 健康是阴阳二者的动态平衡状态,即『阴平阳秘』(〖素问·生气通天论〗);疾病则是阴阳失衡的状态,各种病因都是通过打破阴阳的平衡状态而发病。因此,治疗疾病就是要解决阴阳失调——偏胜偏衰的矛盾,使之重归于新的平衡。

三因制宜 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同时还要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体质禀赋、年龄性别、性情习惯、地域环境、时令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会因此形成发病的易感性及倾向性。这些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背景作用,因此在扶正祛邪、调理阴阳时还应重视『三因制宜』(因人、因时、因地)。

三者之间,扶正祛邪是手段,调理阴阳是目的,三因制宜是要求。其所反映的治疗思想或理念,可归纳概括为『求本、纠偏、个体化』。

求本,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言之『治病必求于本』,这是中医治疗的基本要求。任何疾病的治疗只有辨明正邪的关系、虚实的状态、阴阳的属性,才能做到纲举目张、药中肯綮。此外应知,『病有标本,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素问·标本病传论〗),要求应处理好标本之间的关系,并应做到灵活应对,随机应变,即『间者并行,甚者独行』(〖素问·标本病传论〗)。

纠偏,即纠正阴阳的偏盛偏衰,『谨察阴阳之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此为中医治疗疾病的基本目的。

个体化,即在治疗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个体相关的因素,这种整体化辨证、个体化治疗的理念是中医治疗学的一大特色。

【治疗原则】

中医认识疾病往往从两个方面着手,即病与证。所谓病,是对人体病理变化全过程特点与规律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贯穿于病变过程始终的基本矛盾。根据发病年龄、性别及发病规律、病变特点等,临床上对疾病进行了内、外、妇、儿等科的归属划分。所谓证,则是对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包括了病变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势及邪正关系,反映的是病变某一阶段的病理本质或主要矛盾。根据病因病机,临床上又划分为外感类证与内伤类证。中医对病变的治疗因之也就有了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两种形式,并基于对某一个病、某一类证的认识,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治疗总体要求,即治疗原则,或简称治则。

『病』之治疗原则

一般说来,每种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有着内在或整体的规律性。这种规律即是其病变的本质特点,由此入手就等于抓住了治疗的关键或根本,据此提出的治疗原则即是此病的治疗大法,对其各种病变类型都有着指导作用。如内科病证中,感冒的 『解表达邪』,肺痨的『补虚培元、抗痨杀虫』,胃痛的『理气和胃止痛』,泄泻的『运脾化(除)湿』,黄疸的『化湿邪、利小便』,血证的『治火、治气、治血』,消渴的『润燥清热、养阴生津』等;妇科崩漏的『塞源、澄流、复旧』,外科疮疡的『消、托、补』等,都是其治疗原则。

在六经病中,太阳病因邪在于表,治宜表散;阳明病表现为里实热,治宜清里、通下;少阳病邪在半表半里,治宜和解;太阴病表现为里虚寒,治宜温补;少阴病寒化者宜温阳,热化者宜滋阴;厥阴病表现为寒热错杂,治宜清温并用。在温热病中,叶天士根据温热邪气外来由浅入深的发展规律,提出对卫气营血四个阶段宜分别采取『汗、清、透、散』的治疗原则,即『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入血直须凉血散血。』而吴鞠通则发现了温热病由上而下的三焦传变规律,提出应宜采用『轻、平、重』的治疗原则,即『治疗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

『证』之治疗原则

临床病变的发生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可谓纷繁复杂,多种多样,但每一个疾病都有其常见的证候类型。中医学以证作为治疗切入点,确立了证同治亦同的原则,并由此产生了异病同治、同病异治的现象。此外,从证的角度对临床病变进行分析、归纳,即以证统病,则会发现其证治有明显的规律可循。对此清代医家程钟龄在〖医学心悟·医门八法〗中说:『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 这种对证之分类与治疗要求,一直有效指导着临床治疗。

其实,八法虽名曰『法』,实际上是『则』,是适用于八类病证的治疗原则,是基于扶正(补)祛邪(汗、吐、下、消)法则指导下的治疗原则,只是其间增加了一类富有特色的调适方法(温、清、和)。当然,由于临床病情复杂,多种病理变化交织,因此确立治疗原则时应多措并举。正如〖医学心悟〗说:『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只有真正领会八法的意蕴,才能准确找到治疗切入点,指导恰当组方用药。

【治疗方法】

治疗方法是针对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所制定的具体治疗措施或方案。其制定的过程应是在治疗法则、治疗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对病证的综合判断来进行。如泻实之法,根据辨证,发汗当分辛温、辛凉,攻下当分清下、温下、润下等;补虚之法,也宜视虚之成分而治以益气、养血、滋阴、温阳等。

一般说来,一个完整的治疗方案应包括治本与治标两方面内容。治本之法,着眼于解决病变的主要矛盾,确立的原则是法随证立,即应紧紧扣合证型,一般是在证型中加入适当的动词即成为治法,如肝胆湿热,治法为清热利湿或清肝利胆;脾胃气虚,治法为益气健脾;心阳不振,治法为温补心阳;肝阴不足,治法为滋阴柔肝;瘀血阻滞,治法为活血化瘀,等等。治标之法,着眼于解决病变当前的主要痛苦,可理解为对症治疗,确立的方法一般是在主症前加适当动词,如止咳、止痛、止泻、止呕、止呃、平喘、安神定悸、利胆退黄、利水消肿、舒筋通络等。

综上所述,治疗法则反映的是中医学的治疗理念和总体要求,适用于所有病证。但因所指过于宽泛,实用意义不大。治疗原则是治疗法则的体现,是针对某一疾病或某一类证候的特点或规律确立的治法归类,对治法确立有显著指导意义。治疗方法则是根据当前病情的综合判断确立的治疗方案,是治疗法则、治疗原则的具体落实。明确中医治疗用法的层次及相互关系,对于理清治疗思路,明晰治疗策略,提高治疗针对性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高继明)

姚待 發表於 2025-4-28 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中医治疗三层次之体用关系与临床枢要》

拜读尊论,深感阁下于中医治疗学之层次辨析颇具卓见。今不揣浅陋,试就"法则-治则-治法"三层次之体用关系稍作申论,兼论其临床运用枢要。

一、治疗三层次之体用关系
治疗法则实为"道"之层面,《黄帝内经》所谓"上守神"者即此。扶正祛邪、调理阴阳、三因制宜三者,实本于《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内核。其中扶正祛邪属"用",调理阴阳为"体",三因制宜乃"变"。三者构成"体-用-变"的完整体系,与张仲景"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诊疗思想一脉相承。

治则属"法"之层面,是法则的具体化。《伤寒论》六经辨证所示"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实为治则典范。值得注意的是,治则运用须遵循"标本缓急"之道,《素问·标本病传论》强调"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此乃临床运用之关键。

二、临床运用三要义
1. 法则运用贵在圆机活法
三因制宜非简单加减,而是如《医学心悟》所言"活泼泼地,如珠走盘"。如调理阴阳时,江南湿热之地当重化湿,北方燥寒之域宜慎用苦寒,此即《温病条辨》"因地异宜"之妙。

2. 治则配伍须明主次
《金匮要略》治痰饮"温药和之"示人:治则当分君臣佐使。如补中益气汤以补气为君,升提为臣,佐以陈皮使补而不滞,此即治则配伍典范。

3. 治法选择务求精准
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载"卫气营血"辨证,示人治法当如庖丁解牛,切中肯綮。如外感初起,邪在卫分用辛凉解表,入气分方用清气之法,差之毫厘则谬以千里。

三、余论
今人用中医常犯三弊:一者执死方而不知活法,二者重技法而昧于医理,三者求速效而忽视个体。实则三层次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愿与诸君共勉,临证时当以法则立其纲,以治则定其向,以治法施其技,方能如《内经》所言"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

(全文798字)
武界往 發表於 2025-5-10 09:4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中医治疗三层次体系的理论建构与临床价值》

中医治疗学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理论体系具有鲜明的层次性特征。笔者对"中医治疗用法的三个层次"这一论述深表赞同,并拟从理论源流与临床实践两个维度作进一步阐发。

一、治疗法则的哲学基础
治疗法则实根植于《黄帝内经》的宇宙观与生命观。扶正祛邪理论源自"正气内存"思想(《灵枢·百病始生》),其哲学本质是"天人相应"理论在治疗学中的具体化。值得注意的是,《伤寒论》将这一法则发展为"扶阳气、存津液"的临床实践纲领。调理阴阳法则则体现了《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智慧,张景岳在《类经》中特别强调"阴阳互根"的动态平衡观。三因制宜理论在《周礼·天官》中已有雏形,至金元四大家始成体系,其中朱丹溪"阳常有余,阴常不足"论即为因人制宜的典型范例。

二、治则体系的学术演进
在治则层面,历代医家多有发挥。张仲景确立"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辨证纲领(《伤寒论·序》),王叔和提出"四时五脏阴阳"的整体观(《脉经》),李东垣发展出"内伤脾胃,百病由生"的调补理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清代叶天士在《临证指南医案》中系统阐述了"卫气营血"辨证体系,将治则理论推向新高度。这些发展都严格遵循"法则-治则-治法"的层级关系,体现了理论发展的继承性与创新性。

三、治法的临床运用要义
具体治法层面需注意三个关键:其一,方药配伍必须符合"君臣佐使"的组织原则,如《伤寒论》桂枝汤中桂枝为君、芍药为臣的配伍法度;其二,治疗次第应当遵循"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时序原则,这在《金匮要略》治疗痰饮病时体现尤为明显;其三,剂量把握需要考量"因人制宜"的个体差异,许叔微《普济本事方》中特别强调"老少异量"的用药规范。

当代中医临床存在的主要问题,恰恰在于混淆了这三个层次的界限。或将具体治法拔高为普遍法则,如滥用"清热解毒";或将治疗法则降格为具体方案,如机械运用"扶正祛邪"。建议临床工作者应当:首先明辨疾病的本源属性,其次确立相应的治疗层级,最后选择具体的实施方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的"谨守病机,各司其属"。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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