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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反思] 国士还是国贼·张居正死后为何遭万历皇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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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 發表於 2016-12-17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国士还是国贼·张居正死后为何遭万历皇帝清算?

国士还是国贼·张居正死后为何遭万历皇帝清算?

冷眼看中国历史,一部治国理政史,说白了就是一部政治精英政治舞台表演史。其中,固然不乏生前辉煌身后荣耀、人生完美收官的优秀人物,如战国的范蠡、汉代的张良、唐代的郭子仪、清代的曾国藩等等。但也有不少生前大红大紫,身后凄凄惨惨的悲剧人物,最典型的如大明内阁首辅张居正。

张居正是明代最伟大的政治家、改革家,也是历史上优秀的内阁首辅。他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饬朝纲,巩固国防,推行一条鞭法,改变税赋制度,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生机。万历十年(1582年),他在内阁首辅、太师、太傅、中极殿大学士的煌煌高位上病故,被追赠上柱国,谥号文忠,备极哀荣。然而,就在他卒后的第四天,尸骨未寒,朝廷七名言官一同上书弹劾其得意干将潘晟,潘被明神宗下令致仕,之后言官们又剑指张居正本人,从诬陷辽王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奢侈腐化,万炮齐轰,终被神宗定为诬蔑亲藩,钳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等罪名,下令抄家,削尽其宫秩,剥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满门查抄,从八十岁老母到幼稚孙儿,一家人饿死的饿死、流放的流放,凄惨不堪。来之不易的新政成果也付诸东流,历史出现了大倒退。

对此,历代学者议论多多,各有见地。如皇帝的出尔反尔、保守派的恶意攻讦、政敌的陷害暗算、既得利益阶层的硬顶软抗等,这是张居正人亡政息的客观因素。而其自身的主观原因,与张居正同朝为官的著名清官海瑞有个一针见血的说法:工于谋国,拙于谋身。这实际上是一个双关语。一是指张居正对政事井井有条,而对自己却忽略了,不善于保护自己,以致授人以柄;二是指张居正治国理政手腕很铁,自身要求却不检点,尤其是自己领导制定的规矩,自己带头破坏和逾越,以致毁誉获罪殃及家门。拙于谋身,可谓一语中的。

大明一朝,张居正以整饬吏治、雷厉风行著称,其铁腕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就是制定考成法,整肃官场吃喝玩乐腐败风。他为此领导制定了一条明确规定:无故到驿站免费吃喝的官员,一律摘去乌纱帽;而随便招待官员的驿站官吏,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此招一出,全国驿站的经费锐减,节省了大笔开支,官员吃喝风也得到遏制。然而,这规定落到他自己头上就不灵了:为了省亲,他不惜斥巨资定做了32人抬大轿,有客厅,有卧室,有厨房,中间设有走廊,还有金童玉女摇扇、焚香。万历六年春他回乡葬父,一路上的排场、铺张,几乎参照皇帝出巡的样子。不但有千名皇家禁军随从,还配置了豪华仪仗和乐队,总兵戚继光又派出一队鸟铳手开道护卫。途中所经之地都要清道警戒、贡奉美食。地方官员不仅要迎来送往,还得送上一份奠金。路过河北真定,知府钱普特意找来南方名厨,为张居正一行烹调美味佳肴。自己制定的规矩,自己却带头藐视和破坏,所谓的反腐败,充其量是稻草人!

国士还是国贼·张居正死后为何遭万历皇帝清算?

国士还是国贼·张居正死后为何遭万历皇帝清算?

再看一下张居正推行的教育改革。他上疏提出,礼部所属官员要品德端正,学生要专心读书,杜绝开后门、权钱交易等歪风。并专门制定了严密的条例,以规范礼部所属的太学、国子监及各府、县、乡学。明神宗立即下旨颁行,要求严格执行,对不遵守者立刻罢黩、不徇私情。可是到了张居正身上,又成了手电筒:万历二年,长子敬修科考落第,他一怒之下,竟下令停止本次馆选,不惜致一批举子丧失做官的机会;三年后,次子嗣修科考,他让亲信张思维担任主考,又在太后、皇帝的袒护下挤掉才子汤显祖,让嗣修做了榜眼;更可耻的是,三子懋修参加万历八年科考,张居正作为廷试出题人,竟将策题告诉了儿子,使之夺得廷试第一,当了头名状元。在他的所作所为里,什么规矩、什么条例,统统都是废纸一张,活脱脱一个造庙又作拆庙人的形象!

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此乃一条被古今政治家反复验证了的至理名言。作为国家公器的执掌者,治国理政好比打铁,自身首先必须过硬。而这个硬,要义又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上。拙于谋身,从大处讲坏事业,从小处看更坏自身,不仅毁形象损操守,还会成为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殃及家门,祸害子孙。张居正如此,今日落马的大小老虎们何尝不是如此?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拙于谋身为每一个从政者敲响了警钟。

张居正的拙于谋身

长弓射太阳 發表於 2025-7-11 06:4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张居正身后祸患之源——兼论权臣政治的历史悖论》

张居正之历史评价,实为明代政治史上一大公案。其生前"太岳执政"之煊赫与身后"江陵毁室"之凄惨,恰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权臣困境"的典型标本。本文试从制度伦理、权力结构与个人修为三重维度解析此案。

一、制度性悖论:权臣政治的先天缺陷
明代内阁制度本为"备顾问"而设,然张居正以首辅行宰相之实,已突破祖制框架。其考成法、一条鞭法等改革虽裨益社稷,然"考成法"本身即暗含专制逻辑——以一人之威权推行新政,必致制度生命力系于个人。万历初年形成的"太后-首辅-幼帝"三角权力结构,本质上是对明代"君主独裁"体制的暂时僭越。待神宗亲政,这种非常态权力配置必然反噬改革者。

二、权力场域的守恒定律
张居正改革触及三大根本:清丈田亩动摇豪强根基,驿递改革切断官僚福利,整饬学政重构晋升通道。史载"万历新政"期间裁汰冗员达官僚总数三成,此等剧烈利益重组,必积蓄巨大反弹势能。当神宗从"冲龄天子"成长为亲政君主,其需要重建皇权威严时,清算权臣自然成为向旧势力示好的政治筹码。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所记"居正卒而攻者四起",实为被压制利益集团的集体反扑。

三、儒家政治伦理的双重标准
海瑞"工于谋国,拙于谋身"之评,深刻揭示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困境。张居正以"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其32抬大轿省亲之事,恰犯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大忌。明代言官系统本为制约相权而设,当首辅既行相权又失德行,则"清议"必成致命利器。张四维继任后迅速转向,正印证《韩非子·孤愤》所言"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为欺"的政治规律。

历史吊诡之处在于:张居正改革延续明朝国祚七十余载,然其个人结局却成法家"术势"理论的最佳注脚。此案警示后人:在绝对君权体制下,任何改革都难以超越"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钱穆先生曾言"明代政治之得在分权,失亦在分权",张居正悲剧恰是此论断的鲜活例证。其功过是非,终如《明史》所判:"救时宰相"四字,足概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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