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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荀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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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 發表於 2016-9-29 16: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西晉開國功臣:荀勖,字公曾,為人善解音聲,曾調整律呂

荀勖(xù)(?—289年),字公曾。潁川潁陰(今河南許昌市)人。東漢司空荀爽曾孫。西晉的開國功臣,三國至西晉時音律學家、文學家、藏書家。

少年時聰慧好學。初仕於魏,為大將軍曹爽掾屬。後遷中書通事郎,曹爽被誅,遷安陽令、驃騎從事中郎、廷尉正。又為大將軍司馬昭記室,數進策謀,深見信任。與裴秀、羊祜共掌機密。司馬炎代魏後,封濟北郡公,但辭讓不受,降封濟北郡侯。後拜中書監、加侍中、領著作。

累遷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守尚書令。荀勖博學多才,曾與賈充一起修訂法令。掌管樂事,又修正律呂。領秘書監時,曾與張華一起,按劉向別錄】整理典籍。後守(代理)尚書令,下令核查並罷除尚書中不稱職之人。太康十年(289年)卒,追贈司徒,諡號成。有文集三卷。

荀勖善於逢迎,當時議論的人都以為他傾覆國家攪亂時局,是孫資、劉放之類的人物。然而荀勖做事小心謹慎,每有他所參與的詔令大事,就算已經宣佈,他也始終不說,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參與其事。

人物生平

早而岐嶷

荀勖是東漢司空荀爽的曾孫,出身於世家名門。幼年時十分聰慧,十歲時就能做文章。荀勖的堂外祖父曹魏太傅鍾繇感嘆道:“這孩子將來一定比得上他的曾祖父(指荀爽)。”

荀勖成年後,博學多聞,被大將軍曹爽闢為掾屬,又遷任中書通事郎。

治理有方

公元249年(正始十年),高平陵事變發生,曹爽被誅殺,門生故吏沒有人敢前往弔喪,唯有荀勖前往,於是眾人也跟從荀勖。

後來任安陽令,轉任驃騎將軍從事中郎。荀勖在任安陽令期間,治理有方,人民為他建立了生祠。之後調任廷尉正,又參謀大將軍司馬昭軍事。賜爵關內侯,轉任大將軍從事中郎,領記室。

出謀獻策

公元260年(甘露五年),高貴鄉公曹髦不滿司馬氏專權,想要秘密討伐司馬昭,當時司馬昭的掾屬孫佑等人守在閶闔門。司馬昭之弟安陽侯司馬乾聽說發生兵變,要進閶闔門,孫佑對司馬乾說:“還沒有人進這個門,可以從東掖門進去。”司馬乾進入後,司馬昭責怪他來得太晚,司馬乾將來遲的原因說明後,文帝欲將孫佑滅族。荀勖進諫說:“孫佑不讓安陽侯進門,確實應深受責備。然而事情總有順心的不順心的,用刑輕重不能以喜怒為轉移。成倅有罪,刑只及於本人,而孫佑卻要全族誅滅,恐怕天下義士們會有所議論的。”於是只免孫佑為庶人。

當時官騎路遺請求作為刺客入蜀行刺(之前的中郎郭修就成功刺殺了蜀漢大將軍費禕),荀勖對司馬昭說:“明公您以至公之道治理天下,應該舉正義之師來討伐叛賊,用行刺的辦法去除賊,這不是以德服遠人的道理,也不能為四海之人做榜樣。”司馬昭認為這個意見很好。

公元263年(景元四年),鍾會在蜀謀反時,消息並沒有得到證實,只是外人傳聞,司馬昭平素待鍾會甚厚,不相信他會謀反。荀勖說:“鍾會雖然受了您的恩惠,但此人不能看作是得恩而思義的人,應該早作戒備。”於是司馬昭立即出鎮長安。主簿郭奕、參軍王深認為荀勖是鍾會的從外甥,幼年在舅家長大,勸司馬師將荀勖貶出去。司馬昭不聽,並且使荀勖與自己同車陪坐,像原來一樣對待他。

此前,荀勖進言道:“伐蜀應該以衛瓘為監軍。”及平蜀後發生鍾會叛亂,有賴於衛瓘才得以平息。

公元264年(景元五年),鍾會之亂被平定後,荀勖隨司馬昭回到洛陽,並與裴秀、羊祜共掌機密之事。

當時將要派使者出使東吳,讓諸位文士草擬與孫皓的書信,司馬昭選用了荀勖所作之信。孫皓接書後回報說願意和親通好,司馬昭對荀勖說:“您之前作的那封信使吳國順服,真是勝過十萬大軍啊!”

司馬昭即位晉王,以荀勖為侍中,封爵安陽子,食邑一千戶。

定令修律

公元265年(泰始元年),晉武帝司馬炎受魏帝曹奐禪讓,建立西晉。改封荀勖為濟北郡公,但因為羊祜辭讓自己的封爵南城郡侯,於是荀勖也跟着辭讓,降為濟北郡侯。又被拜為中書監,加侍中,領著作事,與賈充等人共同制定律令。

公元271年(泰始七年),向來與賈充不和的侍中任愷、河南尹庾純推薦賈充鎮守關中,以抵抗禿髮樹機能。荀勖對馮紞說:“如果賈公遠放外任,我等在朝會失勢。現在太子的婚事未定,如果讓賈公的女兒成為太子妃,那賈公自然會留在京師任職了。”於是荀勖與馮紞找機會在武帝面前稱道:“賈充的女兒才色絕世,如果納入東宮,必然能扶助未來人君,就像【詩經關雎】所歌頌的后妃之德一樣。”於是太子的婚事就這樣定下來了。此事甚為當時正直之士所憤恨,譏諷荀勖是奸佞諂媚之徒。

很久之後,進荀勖位為光祿大夫。荀勖曾掌管音樂,他所修訂的音律流行於世。當初,荀勖在路上聽到趙地商人的牛鈴聲,識辨其中音律。掌管音樂之後,音調不能協調,對人說:“如果得到趙地的牛鈴音調就會協調了。”立即下令讓郡國都送牛鈴來,果然得到了音調和諧的牛鈴,調好了音律。不久,任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一起按照西漢劉向的【別錄】整理古籍。又立書博士,設置博士弟子,教習書法,以鍾繇、胡毋敬的為規範。

咸寧初年,與石苞等並為開國功臣,列入列名受祭的名單。

公元279年(咸寧五年),王濬上表請求伐吳時,荀勖與賈充堅決諫阻,認為吳國還不可以討伐,司馬炎並沒有聽從他們的意見,而伐吳果然成功。

公元280年(太康元年),論荀勖專管詔命之功,封其一子為亭侯,食邑一千戶,並賜荀勖絹千匹。又封其孫荀顯為潁陽亭侯。汲郡古墓中的古文竹書被發現後,司馬炎下詔讓荀勖編撰整理,撰成【中經】(即【中經新簿】),交由秘書監保管。

建議時政

當時朝中議論讓王公們都到封國就職,武帝以此事問荀勖,荀勖回答說:“諸王公多已任都督之職,若使其回封國,則都督地方之任廢棄。按封國治理,必然分割郡縣,人心戀眷鄉土,必因此而心意不順。封國都要置軍隊,官兵還要供封國使用,守邊的軍隊就會不足。”

武帝讓荀勖再作考慮,荀勖又陳述說:“如果按照詔書仿效古代諸侯選拔人才,使軍務與政令合一,在封國地域都督軍務,那詔書旨意是對的。至於將固定的封疆割裂開,而又親疏不同,這當然也是好的。然而使舊土割裂,恐怕會發生動盪,必使人心急促生變。我審慎思慮,私下認為還是應依原制不動。若遇到某種情況,不得不轉移封地,只要不至於分割土域,損奪封國之利,是可以相宜行事加以節度的。五等封國行於遠古,今日實不成制度,只是虛名,事實上和舊時的郡縣鄉亭的封制無異。若匆忙改變,恐怕將成遺憾。當今先解決大的問題,五等制的問題可以在以後再裁定。凡事雖有經久而更加完善者,但臨時有不得不解決的問題,也不可忽視。”武帝認為荀勖的意見允當,因此在很多地方都聽從他的意見。

當時朝中又議論裁減州郡縣官吏半數以支援農業生產,荀勖提出意見認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日蕭何曹參為漢相,懷清靜之心,百姓有‘蕭何為法,覯若畫一’的歌謠,這是清心之本。漢文帝垂衣拱手而天下大治,幾乎不用刑法,這是省事的結果。漢光武帝合併吏員,縣官國邑設置官吏才及原來的十分之一,這是省官。魏太和年間,派遣朝廷使者四出,精簡天下吏員;正始年間,也曾合併郡縣,這是省吏。現在想要尋求根本,就應該以省事為先。處在官位上的人,一定要使他們知道蕭何之心,來輔佐國家,大行教化。重義行,崇和睦,使以邪道得寵者不得居官位,則虛偽之行自然消逝,浮華之人會畏懼縮斂。重敬讓,尚知足,令賤者不妨害貴者,少者不欺凌長者,疏遠者不離間近親,新識者不離間舊友,小者不加於大者,淫行不破義舉,則上下相安,遠近之人互相信任了。官位不能以鑽營的手段得到,榮譽不能靠朋黨吹捧求得,則是非就會弄清,官人不會受迷惑了。去掉奇技,抑制異說,好改變舊規以僥倖獲非常之利者必加重刑,則官守其職,民心不會見異思遷了,事存則政繁,政繁則功廢。在位的官吏孜孜不倦,守職司者日夜不懈,雖是才智短淺之人,也能盡其職守。上下信任如金石之堅,即使有小過失,也不會妨害國家大政,應該忍耐寬容。簡省文牘案卷和細碎繁苛的條文,法令的施行,一定易於人民接受。得益如盼陽春,避罰如畏雷電。不能使細碎條令煩擾百姓,並為百官所輕慢,不能朝令夕改,使百姓厭惡,如此則官吏竭誠盡職,百姓擁護國家法令。分職務而設官,委託政事以求成效。君子競爭向上存於心而不以力相爭,估量自己的才能接受職位,謀不出其位,則官無分外之業,政事少有奸詐了。這些都是我所說的省事之本。若無多事之弊,雖不省吏,天下人也認為是省吏了。如果想要省官,我認為九寺之職可合併於尚書,蘭台的事應交付三府。然而現行制度已歷多代,為世人所習慣,所以很久以來有這種想法而未敢提出。至於省事,還是以求實為善。若只作籠統的規定,都減少一半,恐怕文武眾官、郡國職責及事之興廢各不相同。凡發號施令,典則允當者可以使民安,無規律而雜亂者會使政道壅塞。凡到職臨事的人都要精察得失。使忠信明察的官長,裁決適中的舉措,列條上奏。然後全面斟酌,宜省者省,則令下必行,不可動搖。如不這樣,恐怕只是迷惑視聽,會造成前面省去,後面恢復,或更加繁雜,這也不能不重視。”荀勖議論政事的損益得失,大多都類似這樣。

公元282年(太康三年),司馬炎下詔道:“荀勖聰明通達,辨識天命所歸,有佐命創業之功,兼有博學多識之才。久任內職,功勳卓著,諮詢朝政,謀略允當。應登大位,以輔助朝政。現在以荀勖為光祿大夫、儀同三司、開府辟召掾屬,守中書監、侍中、濟北侯職務封爵不變。”

當時太尉賈充、司徒李胤都相繼去世,太子太傅職務又空缺。荀勖於是上表陳說道:“三公和太子太傅之職,應有恰當人選。如果讓楊珧為太子太傅,一定符合聖意。尚書令衛瓘、吏部尚書山濤都可擔任司徒。如果認為衛瓘新任尚書令不便改任,那山濤就更為合適。”司馬炎採納了這些建議。

公元283年(太康四年)秋季,各州郡發生水災,兗州一帶尤其嚴重。荀勖上奏認為應該設立都水使者。

此後門下啟通事令史伊羨、趙咸為宮中舍人,掌管法令條文。司馬炎下詔就此事詢問荀勖的意見,荀勖說:“當今天下幸賴陛下聖德,使得四海統一,可望大道興隆,教化和睦,垂訓於將來。而門下官員上有程咸、張惲,下有此類人物,想要以繁法苛令治國,這是我不能理解的。漢朝張釋之勸諫漢文帝,認為獸圈嗇夫不宜被任用;邴吉停車,闡明調和陰陽之理。此二人難道不知道小吏也可施恩惠,只是更重視朝廷教化的推行。當年曹操讓中軍司(應作中軍師)荀攸掌管刑獄,魏明帝時就將這一職務交付內常侍。據臣所知,明帝時只有劉泰所任的通事等官,不過與殿中官是一樣的。又論者都說應省官簡事,而要求增加管理的人又相繼而來。很多人說尚書郎太令史不親手起草文書,都委託給書令史及幹事,真是吏多就互相依賴。增設掌文法的官職,恐怕只能會干擾台閣大臣的工作,損耗他們的精力,臣私下認為是不可行的。”

悵恨失職

司馬炎素來明白太子司馬衷愚鈍懦弱,恐怕以後給國家帶來禍亂,於是派荀勖與和嶠前往觀察情況。荀勖回來後極力讚揚太子有德,而和嶠卻認為太子還是老樣子,於是天下人尊敬和嶠而鄙視荀勖。武帝將要廢黜賈南風時,荀勖與馮紞等進諫請求,賈南風才沒有被廢,當時議論的人都以為荀勖傾覆國家攪亂時局,是孫資、劉放之類的人物。

然而荀勖做事小心謹慎,每有他所參與的詔令大事,就算已經宣佈,他也始終不說,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參與其事。族弟荀良曾勸荀勖說:“您失去眾人的信賴,給別人做了好事就應該說出來,那樣對您懷德感恩的人就會多了。”他的女婿武統也勸說道:“應為自己的事經營安置一下,以便有人歸附擁戴您。”荀勖都沉默不應。回來對兒子們說:“作為人臣不守密則失掉自己的身份,樹私黨則背公事,是應該深為警戒的,你們也會官路亨通,應當懂得我的用意。”很久之後,以荀勖代理尚書令。

荀勖長期在中書監之位,專管機密之事。失去此職後,心中悵恨不滿。任職時有人前往祝賀,荀勖說:“奪了我禁苑中鳳凰池的官署,諸位怎麼還來祝賀我!”但在尚書令任上,還是盡職盡責。考試令史以下的官吏,核實其才能高低,那些不熟悉法令條例,不能解決疑難處理事務的人,當即就被遣出。

司馬炎曾對荀勖說:“曹操說:‘荀文若(荀彧)提拔善者,不提拔起來不休止;荀公達(荀攸)斥逐惡人,不趕走他們不罷休。’兩位令君(荀彧和荀攸都擔任過尚書令,並受人尊敬,所以稱其為“令君”)的美德,希望您兼而有之。”

在職一月多,就因為母親去世而上繳印綬請求辭職,司馬炎不許,派散騎常侍周恢傳達旨意,荀勖這才奉詔履行職責。

荀勖久管機密之事,才思敏捷,能揣摩人主心思,不觸犯人主之意,所以能始終受到皇帝寵信,保存其爵祿。

公元289年(太康十年),荀勖去世,下詔追贈其為司徒,賜棺木、朝服一具,錢五十萬,布百匹。派遣代理御史持節護喪,諡成侯。荀勖有十個兒子,比較出名的是荀藩、荀組和荀輯。

歷史評價

鍾繇:“此兒當及其曾祖。”

司馬炎:“勖明哲聰達,經識天序,有佐命之功,兼博洽之才。久典內任,著勛弘茂,詢事考言,謀猷允誠。宜登大位,毗贊朝政。”

房玄齡:“①公曾,慈明之孫;景倩,文若之子,踐隆堂而高視,齊逸軌而長騖。孝敬足以承親,周慎足以事主,刊姬公之舊典,采蕭相之遺法。然而援朱均以貳極,煽褒閻而偶震。雖廢興有在,隆替靡常,稽之人事,乃二荀之力也。至於斗粟興謠,逾裏成詠,勖之階禍,又已甚焉。馮紞外騁戚施,內窮狙詐,斃攸安賈,交勖仇張,心滔楚費,過逾晉伍。爰絲獻壽,空取慰於仁心,紞之陳說,幸收哀於迷慮,投畀之罰無聞,【青蠅】之詩不作矣。”“②安陽英英,匪懈其職。傾齊附魯,是為蝥賊。”“③時議以勖傾國害時,孫資、劉放之匹。”

李淳風:“勖於千載之外,推百代之法,度數既宜,聲韻又契,可謂切密,信而有徵也。”

司馬光:“勖有才思,善伺人主意,以是能固其寵。”

張溥:“荀成侯學古而佞者也。史責其援朱均以二極煽褒(缺字)而偶震。至於斗粟興謠逾裏成詠階禍已甚誠,無辭焉。勖博文明識牛鐸諧樂,勞薪炊飯咸能辨之。茂先倫匹也。顧其文采則謝弗如泰。始中興傳張同造詩歌,荀尤少味,始嘆班固明堂寶鼎不可復作。獨其條問列和表,正笛聲樂家之論,盡稱為優。其他簡牘亦云清令蓋晉初之文。羹玄尚存,雕幾未及,名人吐辭簡直近理。江左文士盛談茂先散珠太沖橫錦若,二荀者流忽而不言。不幾,乘大輅,笑椎輪乎無惑乎。六朝體制追時為工,登高望之,旗靡則亂也。東漢荀氏後多顯人。景倩、既讓,文若公曾。尤愧慈明,何其子孫,位通而德儉也。已是名克家然乎。”

唐長孺:“王祥除掉孝行以外毫無事業可稱,何曾、荀勖在歷史上更是奸妄之徒。”

人物成就

校正音律

十二笛律

荀勖曾經掌管宮廷樂事,曾研製笛律12支,以校正音律。泰始十年(274年)領秘書監後,與中書令張華等依照劉向的【別錄】(見【別錄】、【七略】)整理宮內藏書。荀勖的管口校正數是早期聲學的重大成就之一,【晉書】和【宋書】的【律曆志】中都有較多的記載。

整校典籍

由於工作繁重,他上書辭去樂事,專心致力於圖書的校勘編次。他們用了大約6年時間,對10萬餘捲圖書進行整理復校,以黃絹抄寫,青白絲綢包裹,仿魏秘書郎鄭默所編的宮廷藏書目錄【中經】(又稱【魏中經簿】)編成【中經新簿】,又稱【晉中經簿】。

據阮孝緒【古今書最】所記載,該書共16卷,著錄圖書1885部,20935卷(【隋書·經籍志】記為29945卷)。這部目錄共分甲、乙、丙、丁四部,據【隋書·經籍志】記載,其甲部記六藝及小學(相當於【七略】的六藝略,收錄經部書);乙部記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數術(相當於【七略】的諸子、兵書、數術、方技四略,收錄子部書);丙部記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將【七略】中春秋類目以外的史書,收錄於此);丁部記詩賦、圖贊、汲冢書(相當於【七略】的詩賦略,收錄集部書)。其中汲冢書乃指荀勖等所整理的咸寧五年(279)在汲郡(今河南汲縣)古墓中發現的古文簡牘文獻。此外,又集佛經目錄,附於四部之後。

荀勖的【中經新簿】現已失傳。根據文獻記載,【中經新簿】雖然只記書名、卷數,對撰寫人略作釋語,並無提要,著錄方法也比較簡單,但由於它根據【七略】以後300年中的學術變遷,各類圖書數量的增減和庋藏的方便,因襲鄭默的【中經】,將經、子、史、集四部按甲、乙、丙、丁排列,已突破了【七略】的文獻分類格局,構畫出四部分類法的雛形,對中國目錄學的發展有一定的推動作用。

繪畫

荀勖多才藝,善書畫,曾畫堂外祖鍾繇像,使鍾會兄弟看後悲傷不已。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品其畫為中品下,有【大列女圖】、【小列女圖】,今已不存。

軼事典故

監令分車

荀勖擔任中書監時,和嶠任中書令。按典章制度,自古以來中書監、中書令都同乘一輛車。但是和嶠瞧不起荀勖的阿諛品行,於是公車一來,和嶠就搶着登車,不給荀勖座位。荀勖只能另外找車才得以去官署,以後中書監、中書令各自擁有馬車就是從此開始的。

善解音聲

荀勖善解音聲,時論稱他是"暗解",負責調整律呂,修正雅樂。每到朝廷大會,宮廷之中作樂,由荀勖調整的宮商,沒有不諧韻的。阮鹹的妙賞,被稱為"神解"。每到公會作樂時,心裏都感覺不協調。因為沒有一句話稱讚荀勖,被荀勖所記恨,於是出其為始平太守。後有一位農夫在耕作時,得到周朝時的玉尺,就是天下的正尺,荀勖拿來試着以校檢自己修正過的鐘鼓、金石、絲竹,都發現短了一黍,才佩服阮鹹的神識。

食辨勞薪

荀勖曾在晉武帝座上用飯,對在座的人說:“這飯是受過勞苦的柴燒成的。”在座的人都不相信。武帝派人問廚師,廚師說:“是用舊車腳燒的飯。”舉世之人都佩服他的明智多識。

潛畫太傅

鍾會是荀勖的堂舅,但二人的關係不好。荀勖有一把寶劍,價值百萬,常在鍾會母親鍾夫人處放着。種會擅長寫信,於是模仿荀勖的筆跡,寫信給鍾夫人把劍取去,拿走以後就不還了。荀勖知道是鍾會做的,但沒有辦法,只能任憑他拿走,思考如何報復鍾會。後來鍾會和鍾毓斥資千萬修建了一棟宅子,建成後,佈置甚為精美華麗,還沒有來得及搬家。荀勖非常擅長作畫,於是偷偷前往,在宅中畫鍾繇的樣子,衣冠相貌栩栩如生。鍾會和鍾毓入門後看見此畫,非常悲傷哀痛,此宅於是被空置廢棄。

個人作品

荀勖在典校圖書後,根據魏國秘書郎鄭默編撰的【魏中經簿】目錄,更撰為【中經新簿】(一作【晉中新簿】)。【隋書·經籍志】著錄有文集3卷,已佚。

全晉文】收錄有【浦萄賦】、【讓樂事表】、【薦李胤為司徒表】、【薦三公保傅表】、【讓尚書令表】、【讓豫州大中正表】、【奏校試笛律】、【奏條牒諸律問列和意狀】、【奏諫用伊羨、趙咸為中書舍人】、【甲乙問議】、【王昌前母服議】、【又陳遣王公之國議】、【省吏議】、【為晉文王與孫皓告書】、【答王琛書】、【上穆天子傳序】等作品言論。【晉詩】收錄有【從武帝華林園宴詩】、【三月三日從華林園詩】等。明人張溥輯有【荀公曾集】,將其作品以賦、表、奏、對、議、書、序、樂歌、詩等分類。

親屬成員

宗親

曾祖

荀爽,東漢司空。與他七位兄弟並稱“荀氏八龍”。

祖父

荀斐,東漢射聲校尉。

父母

荀肸(xī),荀勖父。鍾氏,鍾會的堂姐妹,荀勖母。

子嗣

荀輯,嗣子,官至衛尉。

荀藩,官至司空。

荀組,官至太尉,領豫州刺史,後渡過長江到東晉,又任太尉,領太子太保。

女兒

荀氏,嫁給武統。

荀氏,嫁吳王司馬晏,生晉愍帝司馬鄴

孫子

荀畯,荀輯子,嗣子。

荀綽,荀輯子,西晉司空從事中郎,後任石勒參軍。

荀邃,荀藩子,西晉時拜散騎常侍,東晉蘇峻之亂時與王導等於石頭城侍奉晉成帝,戰後獲贈金紫光祿大夫。

荀闓,東晉官至御史中丞、侍中、尚書。

荀奕,東晉官至散騎常侍、侍中。

曾孫

荀識,荀畯弟弟荀息子,因荀畯無子而為嗣子。

荀汪,荀邃之子。

荀達,荀闓之子。

姻親

鍾繇,荀勖堂外祖父。

鍾會,荀勖從舅,母親鍾氏的堂兄弟。

書法孔見 發表於 2025-7-10 03:03 | 顯示全部樓層
【荀勖評略:律呂匡正與政事得失芻議】

荀勖(?—289),字公曾,潁川潁陰人,其生平事功可析為音律、典籍、政事三端,誠西晉開國之際一複雜人物。今就其學術貢獻與政治行跡略作考論。

一、律呂匡正與樂事考源
荀勖精研音律,其最大成就在於泰始年間(265-274)主持"笛律"校正。【宋書·律曆志】載其"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像十二枚",以三分損益法定黃鐘之宮,解決了漢魏以來"笛無定製"的難題。其法以管長比率確定音高,較京房六十律更為實用,實開後世"荀勖笛律"體系。此乃繼東漢蔡邕之後,中古樂律學最重要之突破。然其律呂改革多依附廟堂禮樂,未脫政治附庸之窠臼,此其局限也。

二、典籍整理與文獻之功
荀勖領秘書監時,與張華共校汲冢竹書,按劉向【別錄】體例重編中經,創四部典籍分類法。【隋書·經籍志】稱其"分為四部,總括群書",將兵書、術數歸入子部,確立經史子集雛形。此分類法沿用至唐初,影響文獻學千載。然其校書多服務於司馬氏政權文化建構,如對【竹書紀年】之處理,可見政治考量壓倒學術求真。

三、政事得失評議
觀其仕途,高平陵之變後獨吊曹爽,顯其處事之智;諫止孫佑滅族,見刑名之慎。然【晉書】本傳載其"探得人主微旨,不犯顏忤色",實為曲學阿世之典型。助賈充嫁女太子、阻齊王攸輔政等事,皆見其政治投機之態。干寶【晉紀】評"勖逢時遇主,智算周洽",可謂婉諷。

要之,荀勖學術造詣確屬一流,其律呂之學、文獻整理皆具開創意義;然政治品格頗受非議,終成"傾國亂時"之評。此恰反映魏晉之際士大夫群體之普遍困境:學術與政事難以兩全。後世當取其學術精華,而戒其政事瑕疵,斯為公允。
盧朱伍 發表於 2025-7-29 11:43 | 顯示全部樓層
【荀勖音律政事考略】

荀勖(約220-289),字公曾,潁川潁陰人,乃漢魏名門荀氏之裔。其生平事功,可析為音律、典籍、政事三端,實為西晉開國重要文臣。

一、律呂正音之功
勖精音律,非止技藝之末。【晉書·律曆志】載其"校太樂八音不和",考校笛律,重定十二律管。其法以黃鐘之管九寸為基準,依三分損益法推算,復以管口校正數補正誤差,使雅樂重歸正聲。此非僅樂理之精,實關乎禮制重建。漢末喪亂,杜夔所傳雅樂已失其真,勖之校定律呂,實為西晉制禮作樂之基。其【笛律】今雖不傳,然【宋書·律志】猶存其法,足見影響之深遠。

二、典籍整理之業
泰始十年(274),勖領秘書監,與張華依劉向【別錄】體例,"校綴群書,部次甲乙"。此次整理,不僅勘定中書省藏書二萬九千餘卷,更確立西晉官府藏書制度。其【中經新簿】首創四部分類法:甲部紀經術,乙部錄子家,丙部收史籍,丁部存詩賦。此法開【隋書·經籍志】四部之先河,實為目錄學史上重大變革。勖又善書,時人稱其"懸針垂露之體",惜墨跡今已不傳。

三、政事得失之辨
勖仕魏晉之際,確有可議之處。高平陵之變後獨吊曹爽,顯其重名教而輕利害;然助司馬氏謀魏室,又見其政治投機。尤以諫阻誅孫佑事最見其術:既全司馬乾之誼,又免司馬昭濫殺之謗,所謂"終不令人知"的處事方式,實為亂世自保之策。其與賈充共修【晉律】,雖承漢魏舊章,然多趨附時勢,故【晉書】評"傾國亂時",非無據也。

要之,荀勖乃典型過渡時期人物。其學術貢獻卓著,尤以音律、目錄二學影響後世;而政治操守,則不免"曲學阿世"之譏。觀其一生,恰如其所校律管,能調八音之和,終難正廟堂之濁。學者當取其學術之精,而鑒其仕宦之失,斯為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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