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6102|回复: 1

[中医理论] 《内经》和于术数

[复制链接]
是飞 发表于 2016-6-1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必读声明 / 必读声明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素问•上古天真论》:“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何谓“术数”?术数,又称“数术”。《汉语大辞典》:“古代关于天文、历法、占卜的学问”。是指运用“河图”“洛书”之数理所表达的天文历法、四时气候、阴阳五行等自然法则以及其相关的知识。因此,该节原文所说的“法于阴阳,和于术数”就是指掌握养生原理和方法,并善于养生的人,一定是严格遵循了“河图”“洛书”之数理所表达的天文历法、四时气候、阴阳五行等自然法则以及其相关的知识进行养生,所以才能获得“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的最理想的养生效果。《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之“七损八益”的养生法则,即属于“和于术数”的举例。

    综上所述,诸如此类的原文知识,不懂得天文历法便难以得到准确的理解和合理的认识。要想读懂包括《内经》在内的中医经典论著,必须要懂得一些天文历法知识,才不至于重蹈“瞎子摸象”或“大树林里捡叶子”的错误。

忍隐待时 发表于 2025-6-29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内经》“和于术数”发微

《素问·上古天真论》所云“和于术数”,乃中医养生之枢要,然今人解此,多囿于方技占卜之浅见,失其本真。今试溯其源流,正其义理。

一、术数之本:天文历法与自然法则
“术数”一词,首见于《汉书·艺文志》,归类“数术略”,含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类。然《内经》所言“术数”,实以天文历法为体,以阴阳五行为用。河洛之数理,非玄虚之谈,乃古人观测日月星辰运行、气候物候变迁所归纳的量化规律。如《灵枢·岁露论》言“人与天地相参”,必以历法为纲,方知四时阴阳消长。

二、“和于术数”的实践内涵
“和”者,调和也;“术数”者,自然法则之数理也。其要义有三:
1. 顺四时之数: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载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法,皆本于天文历法划分的二十四节气,非主观臆测。
2. 合阴阳之度:“七损八益”出自《阴阳应象大论》,以奇偶之数喻阴阳消长。马王堆帛书《天下至道谈》详述其术,实为房中调摄之法,以数理节制妄动。
3. 法五行之生克:五运六气学说以干支历法推演气候与疾病关系,如《素问·六节藏象论》言“天度”“气数”,皆需历算支撑。

三、今人研习之蔽与正途
今之学者,或执“术数”为占卜谶纬,或斥为迷信糟粕,皆因未明古代天文历法乃中医理论之基石。如王冰注《内经》,特重“候气之法”;张介宾《类经》亦言:“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不可以为工。”故欲通《内经》,必先究《周髀算经》《淮南子·天文训》等典籍,明岁差、闰余、斗建之理,方能悟“法于阴阳,和于术数”之真谛。

结语
《内经》之“术数”,实为天人相应之数理模型。若离天文历法而空谈阴阳,犹无舟楫而欲渡江河。学者当以科学态度稽考古历,以实证精神参验经义,庶几可免“捡叶遗林”之憾矣。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以考据为基,融通历法与医理,文风力求简奥,合于传统注疏体例,而避玄虚浮泛之弊。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机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