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青年報 劉仲敬先生的新作【民國紀事本末】是一部
編年體的民國
歷史論著,但作者的着重點並未放在一般史書所看重的重要
人物與重大事件的
記錄上,而是另闢蹊徑,將目光聚焦在民國時期的憲制演變上,儘可能採取最簡單、明晰的
時間順序,來展示憲制演變的來龍去脈及其與之相關的人物和事件,從繁雜紛亂的民
國史中標出一條清晰的憲政線索,把那些具有因果
關係的憲制鬥爭連貫起來,總結其間的
經驗和得失,進而探討中國憲政之路所走過的
篳路藍縷的艱難歷程。
在劉先生看來,民國其實與當年的雅典和佛羅倫薩非常相似,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憲法
實驗室。與中國此前兩千多年只有朝代的更替、沒有政體的改變有着本質的
不同,民國時期的
政治與
軍事行動大都帶有憲法鬥爭的性質,這種憲法鬥爭不僅意味着
王朝與帝制的終結,同時也象徵着
中國社會性質的改變―――在某種角度上,甚至完全可以說正是這種憲法鬥爭改變了
現代中國的進程,決定了未來中國的
命運。雖然民國時期的憲法實驗以失敗而告終,但是,作為中國憲政史的一份寶貴遺產,其
影響之深遠、意義之巨大,仍當遠在彼時重要人物的作為抑或軍事鬥爭的成敗之上。誠如劉先生所說:『權力之爭僅有派系意義,沒有政治意義,余皆不足道也。』他的『革命編年史』略去民國期間發生的諸多重大事件,突出憲法實驗的線索,正是為了凸顯憲政之於現代中國的非常意義。
中國是一個有着長期帝制
傳統的
國家,中國社會則是一個血緣宗法的社會,在此傳統
文化的土壤上移植
西方現代文明成果的憲政
制度,中國的憲政發展伊始即顯得有些先天不足―――無論從個人方面,還是從社會方面,缺少對憲政制度的基本認識與踐行經驗,都是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
辛亥革命本身帶有一定的偶然因素,它雖然終結了帝制制度,卻無法終結存留於人們心中的帝制情結,革命也好,立憲也罷,
思想、人物、階級各有自己的立場和選擇。所謂『民眾觀潮,精英自閉』,同床異夢,觀望反覆,本屬必然,最終也一定會陷入瓜分之禍、教義之爭迭起,乃至憲政危機、洪水滔天的局面。
論史至此,劉先生不能不感慨系之:『關東華埠之民德水準,實亦最宜於梁山文化,前清文官政治已嫌過奢,立憲云乎哉!民國云乎哉!』言下大有恨鐵不成鋼之意。
劉先生以史學家的眼光看待民國的黨派和人物,儘量不受個人好惡的影響;以
法學家的眼光審視民國憲政,立論力求客觀公允。在劉先生筆下,
歷史事件與
歷史人物有其正面
價值,亦必有負面價值,反之亦然。他寫孫
中山『其心殆以大
家長自
居,無法度蔑憲政之慨,實堪驚詫』,寫胡適『大有文人自我膨脹之嫌』,可謂秉筆直書;他對
袁世凱稱帝的
心理動機多有探索,說及汪精衛於革命創業維艱之際的種種作為,贊『其人品私德,實無可疑』,亦稱不偏不倚。劉先生評價『北洋最可取者,即在「
司法不黨」確能踐行,明知其效多有礙於秉政者。』評價民國高等
教育創造歷史
奇蹟,『確已實現學術水平「與
國際接軌」,同期邊緣各國,無一能及。』如此等等,均能
超越政治與黨派的視閾,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立論,當得起信史之美譽。
劉先生對所有假革命之名的赤裸
暴力抱持審慎、懷疑的態度,在他看來,革命有時不僅意味着『有槍即法』,誘發吾
民族崇暴輕法之惡根性,投身革命不過是為了追求富強速成,以致法統垂絕,
文明節制之力盡失,立憲制衡終歸強人政治,而最終的結果,則不外求暴得暴,種瓜得瓜。他說:『有法權而無
財富者,法權與財富終將兼而有之。無法權而有財富者,法權終無而財富亦將失之。』亦已為過往的歷史所證實。他說:『民族,巨獸也;革命,野火也;公理,絕對價值也。』民族的巨獸、革命的野火,均須公理的絕對價值來約束。所謂『克己者似弱實勇,謀遠者似拙實巧』,若將一國比一人,那麼,『機會之窗並非永遠敞開,奮其私智而不師古,不致喪元而焚其身者鮮矣』。
歷史總有許多誤解、難解、不解甚或人為遮蔽之處,端賴
史家洞明事理、明察秋毫。劉先生為民國憲政修史,其中多有自己的價值判斷與一針見血之論,在儘量釐清民國時期憲制演變的同時,也為我們重新認識民國社會和民國人物,提供了一個別開生面的視角。(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