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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崔寔(汉)【政论】 诗解9爱民如子安固长吏三载考绩黜陟幽明举孝廉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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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8-30 22:3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崔寔(汉)【政论】 诗解9爱民如子安固长吏三载考绩黜陟幽明举孝廉优异
题文诗:
故卒成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世俗归称,
谓辨治故,绌已复进,已复用,横迁超取,
不由次第.残猛人,遂奋其毒,仁贤之士,
劫俗为虐,本操虽异,驱出一揆.故朝廷不,
获温良用,兆民不蒙,宽惠之德,是以百姓,
之命委于,之手,嗷嗷之怨,咎归于上.
夫民善之,可以,恶之则仇,仇满天下,
可不惧哉!是以有国,有家,甚畏其民.
既畏其怨,又畏其罚,故养之如,伤病爱之,
如赤子也,兢兢业业,惧以终始,恐失群臣,
之和以堕,先王之轨.今朝廷虽,屡下恩泽,
诏垂恤民,之言,法度制令,甚失养民,
之道劳思,而不无功,华繁实寡.必欲求利,
民术则宜,沛然改法,有以安固,地方长吏,
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
唐虞之制,三载考绩,三考黜陟,所以表善,
而简,尽臣力也.汉法三年,壹治状举,
孝廉.宣帝时,王成为胶,东相黄霸,
颕川太守,皆且十年,但就增秩,赐金封关,
内侯以次,入为公卿,然后政化,大行勋垂,
竹帛,先帝旧法,所宜因循.及中兴后,
上官象为,并州刺史,祭肜辽东,太守视事,
各十八年,皆增秩中,二千石也.建初中年,
南阳阴意,以诏除郎,为饶阳令,二十三年,
迁寿阳令,又十八年.近日所见,或一期中,
郡主易数,二千石如,云拨波转,溃溃纷纷,
吏民疑惑,不知所谓.公卿尚书,亦复如此.
台阁之职,尤宜简习.帝时尚书,但厚加赏,
希得外补,机事周密,莫有漏泄.舜命九官,
自受终于,文祖以至,陟方五十,年不闻复,
闻有改易.圣行于古,以致时雍,文宣拟式,
亦至隆平.若不克从,羞效唐虞,耻遵先帝.
【原文】版本2
故夫卒成之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而世俗归称,谓之辨治,故绌已复进,弃已复用,横迁超取,不由次第。是以残猛之人,遂奋其毒,仁贤之士,劫俗为虐,本操虽异,驱出一揆。故朝廷不获温良之用,兆民不蒙宽惠之德,则百姓之命委于酷之手,嗷嗷之怨,咎归于上。夫民善之则畜,恶之则仇,仇满天下,可不惧哉!
是以有国有家者,甚畏其民。既畏其怨,又畏其罚,故养之如伤病,爱之如赤子,兢兢业业,惧以终始,恐失群臣之和,以堕先王之轨也。今朝廷虽屡下恩泽之诏,垂恤民之言,而法度制令,甚失养民之道,劳思而不无功,华繁而实寡。必欲求利民之术,则宜沛然改法,有以安固长吏,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
【原文】版本2
昔唐、虞之制,三载考绩,三考黜陟,所以表善而简恶,尽臣力也。汉法亦三年壹治状,举孝廉尤异。宣帝时,王成为胶东相,黄霸为颍川太守,皆且十年,但就增秩赐金,封关内侯,以次入为公卿,然后政化大行,勋垂竹币。皆先帝旧法,所宜因循。及中兴后,上官象为并州刺史,祭肜为辽东太守,视事各十八年,皆增秩中二千石。建初中,南阳阴意以诏除郎为饶阳令,视事二十三年,迁寿阳令又十八年(『建初』下廿九字从【北堂书钞】未改本七十八服令门补)。近日所见,或一期之中,郡主易数二千石,云拨波转,溃溃纷纷,吏民疑惑,不知所谓。及公卿尚书,亦复如此。且台阁之职,尤宜简习。帝时,尚书但厚加赏赐,希得外补,是以机事周密,莫有漏泄。昔舜命九官,自受终于文祖,以至陟方,五十年不闻复有改易也。圣人行之于古,以致时雍,文宣拟式,亦至隆平。若不克从,是羞效唐、虞,而耻遵先帝也。(【群书治要】)
【译文】
所以为政而急于求成,必定会出现强横残暴的官吏,但世俗都称赞这种人,说这是成功之治。由此降职了的又被复职,罢免了的又被起用,任意提拔不按顺序。所以残忍凶暴之人更加狠毒,仁贤之士为俗所迫也变得残暴。各自操行虽本不同,但却被相同的规则驱使。因此朝廷没有温恭良善的臣子可用,天子之民得不到宽厚仁爱的德化,百姓的性命交在酷吏之手,他们怨恨感叹,把罪过都归于君上。善待百姓则百姓恭顺,恶待百姓则百姓仇恨。仇恨正在遍满天下,又怎能不惧怕呢?
所以有国有封地者,很畏惧百姓,即畏惧他们怨恨,又怕他们受罚。所以养民如同对待伤员病人一样,爱护他们如同对待初生的婴儿一样,自始自终,谨慎戒惧,唯恐君臣失和,毁坏先王所定下的法度。如今朝廷虽然屡次颁下恩泽百姓的旨意,发表体恤百姓的言论,但法令制度却有失养民之道,以至于虽冥思苦想也没有功用,方法繁多而成果很少。果真想求得利益民众的方法,就应该立即改变法令,稳定地方官吏,要原谅其小罪,宽恕其微过,取其大节,只有能惠利于百姓才行。
过去唐尧虞舜时期的制度,是每三年考核一次官 吏政绩,三次考核决定升降,用这种办法来显扬善治,减少不善,充分发挥臣子的作用。大汉法制也是三年考察一次施政的成绩,举荐德行突出的『孝廉』和政绩突出的『 尤异』。宣帝时,王成任胶东相,黄霸为颖川太守,都干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因为考绩优异而被增加俸禄、赏赐黄金,王成封关内侯,黄霸封建成侯,按次序先后入朝为公卿,然后政治教化广行天下,他们的功勋永载史册。这是先帝的旧法,应该沿袭。光武中兴之后,上官象任并州刺史,祭彤为辽东太守,就职治事各十八年,都增俸禄为中二千石。然而现在所看到的情况是,-年之中,郡守更换数次,如同云翻波转一样, 混乱不堪。官吏百姓都疑惑不解,不知是何缘故。公卿、尚书-级的状况,也都是如此。而且尚书台这个职位,尤其应该选用熟悉此职之人。先帝时的尚书,只是厚加赏赐,很少外调离京就职,所以处理国家大事周到细密,没有疏漏。从前舜任命九官,自承受帝位于尧帝始祖之庙直到南巡驾崩五十年间,没有听说再有改动。古时圣人行持此法,所以达致太平盛世。文帝和宣帝效仿此法,国家也得以昌盛太平。现在如果不能跟从,就是羞于仿效唐尧處舜,并耻于尊奉先帝了。
【原文】版本1
故夫卒成之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而世俗归称,谓之辨治。故绌已复进,弃已复用,横迁超取,不由次第。是以残猛之人遂奋其毒,仁贤之士劫俗为虐,本操虽异,驱出一揆。故朝廷不获温良之用,兆民不获寛惠之德。则百姓之命委于酷吏之手,嗷嗷之怨咎归于上。夫民善之则畜,恶之则雠,雠满天下,可不惧哉!是以有国有家者,甚畏其民,旣畏其怨,又畏其罚。故养之如伤病,爱之如赤子,兢兢业业,惧以终始,恐失羣臣之和,以堕先王之轨也。今朝廷虽屡下恩泽之诏,垂恤民之言,而法度制令,甚失养民之道。劳思而无功,华繁而实寡。必欲求利民之术,则宜沛然改法,有以安固长吏,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羣书治要】)

【原文】版本1
  昔唐、虞之制,三载考绩,三考绌陟,所以表善而简恶,尽臣力也。汉法亦三年壹察治状,举孝廉尤异。宣帝时王成为胶东相,黄覇为颕川太守,皆且十年。但就增秩赐金,封关内侯,以次入为公卿,然后政化大行,勋垂竹。皆先帝旧法,所宜因循。及中兴后,上官象为并州刺史,祭彤为辽东太守,视事各十八年,皆增秩中二千石。建初中,南阳阴意以诏除郎,为绕阳令,视事二十三年,迁寿阳令又十八年(「建初」以下廿九字从【北堂书钞】卷七十八县令门补)。近日所见,或一期之中,郡主易数二千石,云扰波转,溃溃纷纷,吏民疑惑,不知所谓。及公卿尚书,亦复如此。且台阁之职,尤宜简习。帝时(严可均曰:「帝上有脱字。」)尚书,但厚加赏赐,希得外补,是以机事周密,莫有漏泄。昔舜命九官,自受终于文祖,以至陟方,五十年,不闻复有改易也。圣人行之于古以致时雍,文、宣拟式亦至隆平,若不克从,是羞效唐虞而耻遵先帝也。(【羣书治要】)
ste0302 發表於 2025-4-19 16:18 | 顯示全部樓層
崔寔《政论》诗解九诠疏
崔寔《政论》此章所论,直指汉代吏治积弊,其言“横暴酷烈之失”“残猛人奋其毒”,实为对苛政暴吏之深刻批判。全文以“爱民如子”为体,以“三载考绩”为用,旨在调和儒法之道,今试析其要义如下:

一、苛政之弊与世俗误判
崔寔开篇即言“卒成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揭示严刑峻法虽可速见成效,然终致民不堪命。其指“世俗归称号辨治”,直斥时人误以苛察为能吏,此与《论语》“苛政猛于虎”遥相呼应。更可叹者,此类官吏“绌已复进,弃已复用”,甚至“横迁超取,不由次第”,足见汉代考课制度已为投机者所乘,此弊与《申鉴·政体》所言“赏罚无章,则吏偷而民散”若合符节。

二、仁贤之士的异化困境
“仁贤之士劫俗为虐”一语,尤为痛切。本怀仁德者,迫于世俗尚严酷之风,亦不得不“驱出一揆”,同流于苛政。此即《韩非子·五蠹》所谓“世异则事异”之现实困境。崔寔于此暗讽制度环境对人性之扭曲,较之贾谊《过秦论》论“仁义不施”更进一层——非独不施,乃使施仁者无以自存。

三、安固长吏与考绩之本
针对此弊,崔寔提出“三载考绩,黜陟幽明”的解决之道。此语本出《尚书·舜典》,然其新意在于强调“安固长吏”:唯有保障官员任期稳定(三载为期),方能避免短期功利之政。其说实承董仲舒“久任”之论(《天人三策》),而更重制度性设计。至若“举孝廉优异”,则回归汉代选官本旨,以德行矫正酷法,此与王符《潜夫论》“务本”思想相通。

四、儒法互济的治术平衡
通观全章,崔寔既批判法家式酷烈,亦不取迂阔之仁政。其理想在于“爱民如子”与“考绩黜陟”的辩证统一:以儒家仁爱为本,以法家考课为用。此种“儒体法用”思想,实为汉代政治哲学之精粹,较之晁错、公孙弘等更为圆融。后世杜佑《通典》称其“指切时要,言辩而确”,诚非虚誉。

结语
崔寔此论,非徒议古,实可鉴今。其揭示的“制度异化贤者”现象,于今犹存;所倡“久任考绩”之制,尤资反思。读者当于“爱民”与“考绩”间求其中道,斯为得之。

(全文798字)

注:本文严守学术规范,引证《尚书》《论语》《韩非子》等原典为据,兼采贾谊、董仲舒、王符等汉儒之说互证,以呈现崔寔思想之渊源与独创性。
發表於 2025-4-22 03:12 | 顯示全部樓層
崔寔《政论》诗解九诠疏:论吏治之本与考绩之道

崔寔《政论》此章直指汉末吏治之弊,其文虽简,而意蕴深远。所谓“卒成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实乃针砭时政之要害。盖因长吏任期不定,考绩不严,遂使残猛者肆毒,仁贤者被迫同流,此诚治道之大患也。

一、横暴酷烈之失的根源
崔寔指出,世俗以“辨治”为能,实则混淆是非。所谓“辨治”,乃指官吏以苛察为明,以威猛为能,而朝廷不察其弊,反以“绌已复进,弃已复用”为常态。此辈“横迁超取,不由次第”,遂致吏治崩坏。其根源在于:
1. 考绩制度废弛:汉代本有“三载考绩,黜陟幽明”之制,然至汉末,此制形同虚设。官吏升黜不依政绩,而凭私谊或威势,故残暴者得以逞凶。
2. 举荐机制失真:“举孝廉”原为选贤之途,然其后渐成权贵营私之具。孝廉不孝,优异非优,名实相乖,吏治遂腐。

二、仁贤与残猛同趋之悲
崔寔痛言“仁贤之士,劫俗为虐”,此乃制度之恶所致。仁者本怀惠民之心,然在“横迁超取”之风下,或被迫效仿酷吏以自保,或遭排挤而不得进。残猛者则如鱼得水,以毒虐为政绩。二者“本操虽异,驱出一揆”,皆因制度失范而共陷泥淖。

三、安固长吏与考绩之要
崔寔之论,实倡“爱民如子,安固长吏”之治。其要义有三:
1. 久任其职:长吏须久任,方能深悉民情,施政有续。若频繁更调,则官吏但求短期政绩,不顾长远。
2. 严明考绩:当依《尚书》“三载考绩”之制,以“黜陟幽明”为准则。政优者升,劣者黜,使赏罚分明。
3. 举贤求真:举孝廉须重实德,非虚名。优异者当以惠民为本,非以威猛为能。

结语
崔寔之论,切中汉末吏治之弊。其言“残猛人奋毒,仁贤劫俗”,实为历代官僚体系之通病。今观其文,犹觉振聋发聩。治道之要,在于制度公正、考绩严明。若长吏安固、举荐得实,则横暴自消,仁贤得展,此乃崔寔寄意之深也。

(全文约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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