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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 【賢良三策董仲舒】詩解3王道至正德教刑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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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8-3 21:3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賢良三策董仲舒】詩解3王道至正德教刑輔
題文詩:
春秋,微言大義,求王道端,得於.
正次王道,次春.春者天為,正者王為.
承天,下,治道至正,王道.
王欲有為,求端於天.天道之大,大在陰陽.
陽德陰刑,刑殺德生.陽居大夏,生育養長;
陰居大冬,積虛不用.天之任德,而不任刑.
天使陽出,布施於上,而主歲功,使陰伏下,
時出佐陽.陰助,不能成歲,終陽成歲.
王承天意,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
為政任刑,不順於天,先王莫為.世不正,
廢德教官,任執法吏,不教而誅,虐政於下.
春秋一元,萬物所始,至,大始正本.
春秋,自貴者始.君正朝正,朝正官正,
官正民正,正國,遠近,邪氣無藏.
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天地萬物,無不被,
四海來臣,福物祥瑞,莫不畢,王道乃成.
正文:
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1)。正次王,王次春(2)。春者,天之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而下以正其所為,正王道之端云爾。然則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3),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陽出布施於上而主歲功,使陰入伏於下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終陽以成歲為名(4),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5),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不順於天,故先王莫之肯為也。今廢先王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歟!孔子曰:『不教而誅謂之虐(6)。』虐政用於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難成也。
譯文:臣仔細考察【春秋】裹『春王正月』的意思,尋求王道的開端,得到了『正』。『正』次於『王』,『王』次於『春』。春是天的作為。正是王的作為。它的意思是說,君主上面奉承天的作為,下面用來端正自己的行為, 『正』是王道的開端啊。可是,王者想有所作為,應該向天去求到這個開端。天道最大的就是陰陽,陽作為德,陰作為刑,刑主殺,德主生。所以陽常常處在盛夏,把生育養長作為自己的事;陰經常處在嚴冬,積聚在空虛不起作用的地方。由此可以看出,天是任用德教,不任用刑罰的。天使陽出現,在上面布施,主管一年的收成;使陰入內,在下面藏伏,時常出來幫助陽;陽沒有陰的幫助,也不能使年歲獨自完成。從始至終陽是以完成年歲為名的,這是天意啊。王者秉承天意來做事,所以任用德教而不任用刑罰。刑不能任用來治理社會,就像陰不能用來完成年歲一樣。執政而任用刑罰,是不順從天意,所以先王沒有肯這樣做的。現在廢除了先王掌管德教的官員,衹任用執法官吏來治理人民,這難道是先王任用刑罰的本意嗎?孔子說:『不進行教育就殺人,叫做暴虐。』暴虐的政治施用到下面,卻想使德教普及到四海,這是難以辦到的啊。
 (1)正:謂正月。(2)正次王,王次春:【春秋】隱公元年『春王正月』,乃春、王、正月之順序。(3)大:盛也。其下亦同。(4)終陽以成歲為名:意謂【春秋】終究還是以陽來名歲,而不是以陰名歲,故年首稱春,書曰『春王正月』。(5)刑者:【禮樂志】作『刑罰』。(6)『不教而誅謂之虐』:見【論語·堯曰篇】。
臣謹案【春秋】謂一元之意(1),一者萬物之所從始也,元者辭之所謂大也(2)。謂一為元者,視(示)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貴者始。故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敢不壹於正,而亡(無)有邪氣奸其間者(3)。是以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民殖,五穀孰(熟)而草木茂,天地之間被潤澤而大豐美,四海之內聞盛德而皆來臣,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畢至,而王道終矣。
譯文:臣認真考察【春秋】講的『一元』的意義,『一』就是萬物的開始,『元』就是辭語中所說的『大』。說『一』是『元』,顯示了大的開始並且想正其根本。【春秋】深深地探究它的本源,原來卻要從尊貴的人開始。所以做君主的,先正心才能正朝廷,正朝廷才能正百官,正百官才能正萬民,正萬民才能正四方。四方正了,遠近就沒有敢不趨向於正的,而且沒有邪氣摻雜在裹面。所以陰陽調和而風雨及時,萬物和諧而人民長育,五穀豐收而草木茂盛,天地間都受到恩澤,並呈現出非常豐富美好的景象,四海之內聽到君主的盛德都來稱臣,一切幸福的東西,可以得到的祥瑞,無不畢至,這就是王道完成了。
(1)謂一元:指【春秋】謂『一』為『元』,隱公即位,【春秋】書『元年』。(2)大:當為『本』(王念孫說)。(3)奸:犯也。
破魔狂魈 發表於 2025-4-4 12:23 | 顯示全部樓層
【賢良三策董仲舒】詩解第三篇之詮疏

董子【賢良三策】第三篇,實為漢代經學政教思想之樞要。其以【春秋】"春王正月"為發端,揭示"正"乃王道之始,此說深得【公羊】"大一統"之微旨。今試為疏解其要義:

一、天道與王道的對應體系
【春秋】書"春王正月"之序,實構建"天-王-正"三重結構。春者,天道生化之始;王者,人道統緒之本;正者,政教施行之端。此三者遞相統攝,正如【白虎通義】所云:"王者父天母地",董子特以"正"字點出人主承天立極之要。

二、陰陽刑德之辯證關係
其論陰陽,非簡單對立之說。陽德陰刑,猶【禮記·樂記】"仁近樂,義近禮"之喻。夏主陽而冬主陰,然陰"時出佐陽"之說尤具深意,此即【周易】"一陰一陽之謂道"的政教演繹。刑不可廢,但必以德為本,恰如【尚書·呂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之教。

三、教化先行的治道邏輯
"不教而誅謂之虐"一語,本出【論語·堯曰】,董子引之以證周政之失。其批判當時"獨任執法之吏",實針對漢承秦制之弊。賈誼【新書·大政】亦言:"刑罰不可以慈民,猶鞭策不可以御馬",可與此篇互證。

四、正本清源的政治哲學
"自貴者始"的教化路徑,體現儒家"君子之德風"的施政次第。此說與【大學】"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相呼應,構成"君正-朝正-官正-民正"的完整鏈條。

要之,此篇將【春秋】微言與陰陽學說熔鑄為一,既承荀子"隆禮重法"之緒,又開後世"德主刑輔"之端。其以天道證人道、以經義立政制的思路,實為漢代儒學"通天人之際"的典範。讀者若能結合【春秋繁露·基義】篇觀之,則更見董子學說之體系焉。

(全文計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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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飛 發表於 2025-4-26 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董子三策之"王道至正"義疏】

董仲舒【賢良三策】第三策所言"王道至正"者,實為漢代經學政治哲學之樞要。今試為疏解其義理,以明春秋微言大義之所在。

一、"春秋至文"解
【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董子所謂"至文"者,非謂文辭之繁,實指聖人所立義法之精微。司馬遷謂"春秋推見至隱",正與此相發明。董子於【春秋繁露】中特標"十指"之說,其首指即"舉事變見有重焉",此即"微言大義"之具體呈現。王者欲求治道,必先明此"文"與"指"之辯證關係。

二、"正次王"義蘊
"正次王"三字,當依蘇輿【春秋繁露義證】作"王次春"解。此乃天人相副之精義:【春秋】以春系王,示王者法天而行。董子【天人三策】云"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正可與此互訓。考【公羊傳】隱公元年"春王正月"何休註:"王者受命必徙居處,改正朔,易服色",此即"承天所為"之具體表現。

三、德刑相濟說
董子雖言"任德不任刑",然觀【春秋】書法,實未嘗廢刑。其【竹林】篇明言"刑德相養",此與【論語】"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一脈相承。所謂"正其誼不謀其利"者,非謂廢刑賞,實謂刑賞必本於義。班固【漢書·刑法志】引董子言"陽為德,陰為刑",可見其說乃陰陽互補之關係,非簡單取捨。

四、治道實踐論
"治道至正"之"正",當從【大學】"正心誠意"理解。董子在【玉杯】篇強調"正心以正朝廷"的推擴邏輯,此即【春秋】"始正元"之義。王念孫【讀書雜誌】指出:"董子所謂正者,非徒正朔之謂,實統三綱五常而言。"此說深得董學精要。

結語:
董仲舒之"王道至正"說,實熔鑄【春秋】義法、陰陽五行與儒家德治理念於一爐。其說上承孔孟,下啟漢唐經學,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具有樞紐地位。今人研讀【賢良三策】,當於此等處細加體認,方不負董子"明天人相與之際"的深意。

(全文798字,依傳統註疏體例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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