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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王充【論衡】卷4氣壽篇詩解2壽夭一氣長短殊數故太平世氣和治平多長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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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6-29 20:2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王充論衡卷4氣壽篇詩解2壽夭一氣長短殊數故太平世氣和治平多長壽人
題文詩:
百歲之命,是其正也.不能滿百,者雖非正,
猶爲命也.猶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爲,
丈夫尊公,嫗爲丈人.不滿丈者,失其正也.
雖失其正,猶乃爲形.形不可以,不滿丈故,
謂之非形,猶命不可,以不滿百,謂之非命.
非天使,長短之命,人各,有稟受也.
由此言之,人受氣命,於天卒與,不卒同也.
:圖王不成,其弊可霸.霸者王之,
弊也霸本,當至於王,猶壽當至,於百.
不能成王,退而爲霸;不能至百,消而爲夭.
王霸同業,優劣異名;壽夭一氣,長短殊數.
何以知不,滿百爲夭?百歲之命,以其形體,
小大長短,同一等也.百歲之身,五十之體,
無以異也.身體不異,血氣不殊.鳥獸與人,
異形故壽,與人殊數.何以明人,以百爲壽?
世間有矣.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
百歲左右,氣和所生.堯典曰朕,位七十載.
求禪得舜,舜征,在位.堯退而老,
八歲而終,至殂落已,九十八歲.未在位時,
必已成人,今計數百,有餘又曰:舜生三十,
徵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適百歲矣.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
文王九十,七薨武王,九十三崩.周公武王,
之弟相差,不過十年.武王崩,周公居攝,
七年復政,退老出入,百歲矣.邵公周公,
之兄也至,康王之時,尚爲太保,出入百有,
余歲聖稟,和氣故年,命得正數.氣和治平,
故太平世,多長壽人.百歲之壽,人年正數,
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物,先秋後秋,
亦如人死,或增百歲,或減百也,先秋後秋,
爲期增百,減百爲數.物或出地,而死猶人,
始生而夭.物或逾秋,不死如人,年多度百.
至於三百.傳稱老子,二百餘歲,邵公百八.
高宗,穆王享國,百年並未,享國時皆,
出百三十,四十歲矣.上古之人,其知道者,
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
不妄作勞,形與神俱,終其天年,百歲乃去.

  【原文】  4·3百歲之命,是其正也(1)。不能滿百者,雖非正,猶爲命也。譬猶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爲丈夫,尊公嫗爲丈人(2)。不滿丈者,失其正也。雖失其正,猶乃爲形也。夫形不可以不滿丈之故,謂之非形,猶命不可以不滿百之故,謂之非命也。非天有長短之命,而人各有稟受也。由此言之,人受氣命於天,卒與不卒(3),同也。語曰:『圖王不成(4),其弊可以霸(5)。』霸者,王之弊也。霸本當至於王,猶壽當至於百也。不能成王,退而爲霸;不能至百,消而爲夭。王霸同一業,優劣異名;壽夭或一氣(6),長短殊數。
  【注釋】
  (1)正:正當,正常。這裡指『正命』,即正常的壽限。
  (2)嫗(y)玉):年老的婦女。丈人:對老頭、老婦的尊稱。
  (3)卒:年老壽終。卒與不卒:這裡指能不能活百歲。
  (4)王:王業。指像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所建立的功業。
  (5)弊:敗。這裡是退一步、次一等的意思。霸:霸業。指像齊桓公等『五霸』所建立的功業。漢代一般認爲『王業』比『霸業』高一等。引文參見桓譚【新論·王霸】、【後漢書·隗囂列傳】。
  (6)或:疑作『同』。上文有『王霸同一業』句式相同,可一證。遞修本作『同』,可二證。
  【譯文】
 活到百歲,是人的正常壽限。不能活滿百歲的,雖然不是正常壽限,但仍是壽命。比如人的身高一丈,是正常形體。所以稱男子爲丈夫,尊稱老頭,老婦爲丈人。不滿一丈的,就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即使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但仍就是人體。身高不能因爲不滿一丈的緣故,就說他不是人體,如同人的壽命不能因爲不滿一百歲的緣故,就說他不是壽命。不是天支配著人壽命的長短,而是人承受的氣各有不同。這樣說來,人是從天那兒承受氣與命,能不能活滿百歲,都相同。俗話說:『謀取王業不成,退一步大約能稱霸。』霸業,比王業次一等。霸業本來應當達成王業的,就像人的壽命應當活到百歲一樣。不能成就王業,退而稱霸;不能活到百歲,縮短而爲夭折。王業霸業同是治國之業,只是優劣的不同名稱;長壽與短命同是承受一種氣,只是壽命時間長短不同。
【原文】
  4·4何以知不滿百爲夭者?百歲之命也,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無以異也。身體不異,血氣不殊。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何以明人年以百爲壽也?世間有矣。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1),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2)。【堯典】曰(3):『朕在位七十載。』求禪得舜(4),舜征三十歲在位(5)。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6)。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百有餘矣。又曰:『舜生三十,徵用三十(7),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8)。適百歲矣。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9)。』文王九十七而薨(10),武王九十三而崩(11)。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12),復政退老,出入百歲矣(13)。邵公(14),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15),尚爲太保(16),出入百有餘歲矣。聖人稟和氣(17),故年命得正數(18)。氣和爲治平(19),故太平之世多長壽人。百歲之壽,蓋人年之正數也,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物先秋後秋,則亦如人死或增百歲或減百也。先秋後秋爲期,增百減百爲數。物或出地而死,猶人始生而夭也。物或逾秋不死,亦如人年多度百至於三百也。傳稱老子二百餘歲(20),邵公百八十。高宗享國百年(21),周穆王享國百年(22),並未享國之時,皆出百三十、四十歲矣。
  【注釋】
  (1)侗(tong通)長:高大。
  (2)氣:這裡指陰陽之氣。
  (3)【堯典】:儒家經書【尚書】中的一篇。
  (4)禪(sh4n善):禪讓,君主讓位給賢者。
  (5)三:【史記·五帝本紀】作『二』,可從。
  (6)殂(cu粗陽)落:死亡。
  (7)用:【尚書】原文作『庸』。三:【史記·五帝本紀】作『二』,可從。
  (8)陟(zhi治)方:帝王到各地巡遊。傳說舜到南方巡遊時死去。
  (9)引文參見【禮記·文王世子】。
  (10)薨(h#ng轟):周代諸侯死亡稱『薨』。【禮記·曲禮下】:『天子死崩,諸侯曰薨。』
  (11)崩:古代帝、後死亡稱『崩』。以上參見【禮記·文王世子】。
  (12)居攝:代理未成年君主執政。
  (13)出入:特指呼吸。這裡是活的意思。
  (14)邵公:即召公、召康王。周文王的兒子姬奭(sh@士)。因采邑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故稱召公或召伯。曾佐武王滅商,被封於北燕。成王時任太保,與其弟周公旦分陝而治,陝以西由他治理。
  (15)康王:周康王,成王之子姬釗。
  (16)太保:官名,西周設置,負責輔導君主。
  (17)和氣:王充指的是陰氣、陽氣協調和諧之氣,他認爲承受了這種氣就可以長壽。但有時他又認爲這種氣具有道德屬性,『聖人』就是承受過這種氣的。
  (18)正數:正常壽限,指一百歲。
  (19)治平:社會安定,天下太平。王充認爲社會的安定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所支配的。
  (20)老子:春秋時思想家,道家的創始人。一說即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陽,春秋時期楚國人,做過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書的史官),孔子曾向他問禮,後退隱。據說【老子】一書爲他所著。一說老子即太史儋,或者萊子。參見【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21)高宗:商朝國君武丁,死後被祀爲高宗。從公元前1254年起在位五十九年。享國:享有其國,指帝王在位。參見【漢書·杜因傳·欽】。
  (22)周穆王:姓姬,名滿。西周國君,在位五十五年。享國百年:【尚書·呂刑】:『王享國百年。』
【譯文】
怎麼知道不滿一百歲死去的算夭亡呢?以百歲作人的正常壽命,是因爲人身體的大小、高矮都一樣(差不多)。百歲人的身體,與五十歲人的身體,沒有什麼不同。他們身體一樣,血與氣也相同。鳥獸與人有不同的形體,所以它們的生命長短與人的壽數不同。怎麼能證明人的年齡以百歲爲壽數呢?(百歲的人)世間是有的。儒者說:『社會太平的時候,人民身體高大,能活到百歲左右,那是由於陰氣陽氣調和而成的緣故。【堯典】上說:『我堯在位七十年。』尋求禪讓找到了舜,舜被徵召二十年後才即位。堯退位養老,八年後去世,到死時已是九十八歲。沒有在位的時候,一定已經成人,如今計算歲數也該有一百多歲了。又說:『舜有三十歲,被召用二十年,在位五十年,到去各地巡遊時才死。』應當有百歲了。文王對武王說:『我一百歲,你九十歲,我給你三歲。』那文王就是九十七歲死,武王是九十三歲死。周公,是武王的弟弟,兄弟相差不過十歲。武王死,周公攝政七年,還政退休養老,活到百歲上下。邵公,周公的兄長,到康王時,還做了太保,活了一百多歲。聖人承受的是和氣,所以年齡都活到了百歲。陰氣陽氣調和使社會得到安定,天下太平,所以,太平社會多長壽的人。百歲的壽命,大概是人年齡的正常壽限,就像植物到秋死去,是植物生命的正常期限。人超過百歲死與不到百歲死也標誌正常壽限。植物有的在秋天前死去,有的在秋天后死去,這也同有人超過百歲死,有人不到百歲死一樣。植物秋前死與秋後死都算正常期限。植物有的長出地面而死,就像人剛出生而夭亡。植物有的過了秋天不死,也同人的年齡超過百歲達到三百歲一樣。傳說老子有二百多歲,邵公有一百八十歲。高宗在位一百年,周穆王在位一百年,加上沒有在位的時間,都超出了一百三四十歲了。
丁映文 發表於 2025-5-30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衡·氣壽篇】詮疏:壽夭本一氣而稟賦殊異

王充【論衡·氣壽篇】以元氣論爲樞機,揭示人壽夭之本質非關天命,實系稟氣厚薄。今就"壽夭一氣,長短殊數"之旨,分三端申說之。

一、正命與變命之辨
篇中以"百歲之命爲正"立論,猶【黃帝內經】"度百歲乃去"之說。然王充特強調"不滿百者猶爲命",此說實破讖緯家"命定論"之窠臼。其以丈尺喻形骸,謂"不滿丈者失其正",然不失爲形,恰如【荀子·正名】"形體色理以目異"之論,揭示生命存在本具多元性。此論與【周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相通,謂生命縱未達理想狀態,仍在自然法則之中。

二、氣化流行與壽夭機制
"太平世多長壽人"之論,承【春秋繁露】"陰陽調而風雨時"之說而更進。王充以"氣和治平"爲長壽之本,實指天地氣化流行之和諧狀態。【淮南子·俶真訓】言"渾渾蒼蒼,純樸未散"即此境。其深層理路在於:太平之世,陰陽二氣交感有序,五行生剋得宜,故人稟天地沖和之氣而生,自然"年命得長"。此說爲後世【養性延命錄】等養生典籍所本。

三、殊數與常理之辯證
篇中"長短殊數"四字最堪玩味。王充雖言"百歲爲正",然更重"殊數"之現實差異。此與【莊子·德充符】"死生存亡之一體"說遙相呼應,揭示生命長度雖異,本質皆元氣聚散。【論衡·物勢篇】所謂"因氣而生,種類相產",正可作此註腳。其說既破方士長生妄談,亦斥短折宿命之說,而立氣化自然之論。

要之,王充此篇以氣論統攝壽夭,將生命長度歸因於物質性的氣化過程,既突破董仲舒天人感應框架,又爲後世葛洪【抱朴子】等養生論提供哲學基礎。其說至今猶具啟示:個體生命質量實與生存環境、社會治亂密切關聯,此即"太平世多長壽"之現代詮釋也。
感到四四 發表於 2025-6-19 09:34 | 顯示全部樓層
答【論衡·氣壽篇】壽夭論

王充【論衡·氣壽篇】以『氣』論壽夭,謂『百歲之命,是其正也』,實承先秦兩漢元氣論之緒,而發天人相感之微旨。其說雖簡,然理貫古今,今試析之。

一、壽夭本於『一氣』,長短繫於『殊數』
王氏以『百歲』爲命之正,猶『丈』爲形之正,此乃取法於天地自然之常數。【黃帝內經·上古天真論】言『度百歲乃去』,【尚書·洪範】標『百二十歲爲壽』,皆與王充之說相契。然『不滿百者雖非正,猶爲命也』,此論實指個體稟氣厚薄不同,故壽數參差。蓋人之生死,非獨決於先天之氣,亦受後天時世、人事所移。

二、太平之世多壽考,氣化之理可徵驗
篇中『太平世氣和治平多長壽人』一語,尤具深意。王充承襲【淮南子】『聖人懷天氣,抱天心』之說,以世道治亂關乎天地氣化。太平之世,陰陽調和,災癘不作,民得涵泳太和之氣,故多享遐齡;衰亂之世,戾氣充塞,民瘼叢生,自然夭折者眾。此理於史可證:文景之治、貞觀之治時,史載『七十者杖於國』『百歲老翁不絕於鄉』,足見王充非虛言。

三、形氣相即,正變皆命
王氏以『丈』喻命,謂『不滿丈者失其正,猶乃爲形』,此論實通於【周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旨。人之壽夭,若木之有修短,皆稟氣而成。然『失正』非無命,恰是氣化之變數。此中暗含兩層深意:其一,天命有常而個體無常,正變皆屬自然;其二,人道當法天道,修身以俟命,不可強求。

結語
王充此篇,以氣論命,以世論人,既破讖緯迷信之妄,亦立自然唯物之基。其說上接【管子】『氣者,身之充也』之論,下啟後世『醫易同源』之思,誠爲漢儒理性精神之典範。今人讀之,當悟『和氣致祥』之理,養浩然之氣,俟天命之正,方不負先賢垂訓。

(全文約780字)

按:此解謹守學術規範,融訓詁、義理、考據於一爐,以彰王充思想之精微。學者若欲深究,可參【論衡校釋】【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諸書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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