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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子》卷11诗解上义2知止时变变以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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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6-17 1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子》卷11诗解上义2知止时变变以适情
题文诗:
至道至情,至情至正,邪道,未然,
不贵自是,贵不为非.勿使可欲,无日不求;
勿使可夺,无日不争,至欲非求,至夺非争,
人欲,公道行矣.有余止度,不足逮用,
适度适用,天下可一,至一情真,真情知止,
至止自止,适可而止.释职事,而听非誉,
弃功劳,而用朋党,奇伎天长,守职不进,
民俗,功臣争朝.有道御人,无道.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政教有道,令行为古,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圣人真情,真情不变,真法常变,法与时变,
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
各因其宜,变以适情.诵先王书,不若闻言,
闻言,得所以言,言不能言,至言非言,
可道非道,可名非名.圣人所由,之至,
犹金石,一调不更;事犹琴瑟,每终改调.
至道治本,法制礼乐,治之具也,非所以治;
曲士不可,与论至道,讯寤于俗,而束于教.
正文:
  老子曰:凡为道者,塞邪道,防未然,不贵其自是也,贵其不得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无日不求,勿使可夺,无日不争,如此即人欲释,而公道行矣。有余者止于度,不足者逮于用,故天下可一也。夫释职事而听非誉,弃功劳而用朋党,即奇伎天长,守职不进,民俗乱于国,功臣争于朝,故有道以御人,无道则制于人矣。
  老子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道而行为古,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不能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圣人所由曰道,犹金石也,一调不可更,事犹琴瑟也,每终改调。故法制礼乐者,治之具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曲士不可与论至道者,讯寤于俗而束于教。
(默希子注)
老子曰:凡为道者,塞邪隧#1,防未然。不贵其自是也,贵其不得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无日不求;勿使可夺,无日不争。如此即人欲释而公道行矣。有余者,止于度;不足者,逮于用,故天下可一人也。夫释职事而听非誉,弃功劳而用朋党,即奇伎天长,守职不进;民俗乱于国,功臣争于朝。故有道以御人,无道则制于人矣。舜为匹夫而天下共戴者,其道存也,故能制于人;纣为天子,而四海离心者,其道亡也,则为人所制。

老子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古。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夫治道所贵,适时而已。不在数变为务也。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不能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执言为道,即言而非道也,持石为玉,即石而非玉也。故圣人所由曰道,犹金石也,一调不可更;音律以定,不可易也。事犹琴瑟也,曲终改调。曲节既殊,故宜变易。法制礼乐者,治之具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曲士不可与论至道者,讯寤于俗而束于教也。登阆峰者,非凡#2乘能及;论至道者,非曲士所通。
参考译文:
老子认为:凡是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总是非常重视堵塞邪门歪道的开端,以防患于未然,不看重个人是否一定有什么才能,而是看重每个人不要为非作歹,所以说不要过分刺激一个人的欲望,有节制就不会过分要求,不要激发每个人的争强好胜之心,守柔弱就会不争名夺利,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么人的情绪欲望就可以合理释放,而仁义之道也可以顺利推行。有余者不过分蓄积,不足者止于温饱足矣,那么天下人的心智利欲就可以齐一了。但是如果君王不理职事而整天卷进是是非非之中,放弃贤能有功之人不用而偏私自己的亲信党羽,那么即使有天纵奇才,也不能善加利用,于是一定会出现民间风俗趋于败坏恶俗,朝廷官员为了利益而党争不已的情况,所以明君有方法有人材就可以开创太平盛世,昏君没有方法没有人材总是受制于人,动辄有错了。
老子说:治理国家有常规方法而利民之道是其根本,行政教育有普遍的措施而法令制度是政教得以施行的基础和保障,如果是有利于人民的政策,不一定要死守旧规,如果有利于事情的成功,不一定要因循世俗之成见。所以圣人之法能够与时俱变,圣人之礼能够与时俱化,圣人之衣服器械,只要合于理便于用即可权宜而定,圣人的法令制度,因其时势制其适宜,所以改变过去的旧规不一定是坏事,而循规蹈矩不知变化不一定是好事,变与不变都在于时势、情状之需要。所以只知道诵读先王之书的人,不如听听当时先王为什么这么说,与其只是听听情况而不加以分析,不如仔细研究先王制定规矩的道理和方法,能够知道法制的道理和方法,就知道先王说出了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意思,因此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所以说圣人所遵循的原则就是道,所施行的行动的就是事,道理就像金石一样,一旦规定下来就不要轻易变更原则,做事情就像演奏琴瑟一样,一曲终了就需要再改弦易辙。法令、制度、礼乐,是治理国家的方法,即事,而不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原则,所以孤陋寡闻之人不可与其探讨至深至妙的大道,这是因为他们只知道染于习俗,拘于礼法,根本无法了解大道规律和趋势的原因。
天生审力 发表于 2025-6-6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子·上义》"知止时变"章义疏

《文子》卷十一所载"知止时变,变以适情"之论,乃黄老学说中"因循为用"思想之精要。今就文本要义分疏如次:

一、至情至正的本体论
"至道至情,至情至正"二句,揭示黄老学派"道-情-正"的三重逻辑。道体自然,发用为情;情之至者,必合于正。《淮南子·齐俗训》言"圣人不以人滑天,不以欲乱情"可相发明。此处"至情"非俗情,乃指涤除私欲后的本真性情,与《庄子·渔父》"真者,精诚之至也"同参。

二、防患未然的工夫论
"塞邪防患"之说,承《老子》"为之于未有"之教。帛书《黄帝四经》云"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正与此处"不贵自是,贵不为非"相契。黄老之学强调以制度防闲人性之失,较儒家"克己复礼"更重外在规范,《管子·心术》"静因之道"可资佐证。

三、欲求辩证的治术观
"勿使可欲""勿使可夺"四句,体现"反者道之动"的实践智慧。其要义在:
1. 通过制度设计消解争夺之源(如《老子》"不贵难得之货")
2. 区分"至欲"(自然需求)与"人欲"(过度贪求),前者当释,后者当遏
3. "有余止度,不足逮用"暗合《尚书·皋陶谟》"懋迁有无化居"的经济思想

四、时变适情的实践智慧
章末"知止时变"四字实为全篇枢要。《文子·道德》云"执道以御变,先迕而后合",可知"变"非权术之变,而是因循天道、人情之变。这种"变-适"思维,上承《易传》"穷变通久"之说,下启《盐铁论》"世殊而事异"之论。

要之,此章以黄老"因道全法"为宗,熔铸道家本体论与法家方法论。其"塞邪-释欲-适变"的三阶工夫,对今人处理欲望与规范、守常与应变之关系,犹具启示意义。学者若能参以《吕氏春秋·贵公》《韩非子·解老》诸篇,当有更深体悟。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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