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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漢書·食貨志】晁錯【論貴粟疏】上詩解8務農貴粟入粟受爵損有餘補不足入粟於邊受爵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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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4-23 20:0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漢書·食貨志晁錯【論貴粟疏】上詩解8務農貴粟入粟受爵損有餘補不足入粟於邊受爵免罪
題文詩:
今法律雖,賤商商人,已富貴矣;尊農農夫,
已貧賤矣.故俗所貴,主之所賤;吏之所卑,
法之所尊.上下相反,好惡乖,而欲國富,
法立不得.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
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使民以,
粟爲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
得以除罪.如此是故,富人有爵,農民有錢,
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
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減,
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民利.順於民心,
所補者三:一主用足,二民賦少,三勸農功.
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
天下武備,故爲復卒.神農曰有,石城十仞,
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者,弗能守也.
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
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此與騎馬,
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
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
高爵,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
入粟於邊,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
必多矣.於是文帝,從錯言令,民入粟邊,
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爲五大夫,
萬二千石,爲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爲差.
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拜爵,
甚大惠也.竊恐塞卒,食不足用,大渫天下,
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
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
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
民不睏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民大富樂.
上復從其,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租稅.糧者國本,粟爵至治.
【原文】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爲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爲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譯文】  現在的法律輕視商人,商人卻已富貴;尊崇農夫,農夫卻已貧賤了。所以世俗所尊貴的,是君主所輕視的;官吏所貶低的,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的人思想相反,好惡不同,而想國家富強,法制建立,是不能行的。現在的事情,不如使人民致力於農業。想要人民去致力於農業,在於以粟爲貴;以粟爲貴的方法是使人們用粟作爲賞罰。徵求天下把粟交給官府,可以授給爵官,免除罪過。這樣的話,富人就有爵位,農民有錢,粟有所分散。能交粟被授予爵位的,都是有富餘的;從有富餘的人那裹取得,以供給皇上使用,那麼貧苦人民的賦稅就可減少,造就是所說的減少有富餘的來補充不足,命令一頒布百姓就得利。順應民心,用來補充不足的地方有三:一是君主的花費充足,二是百姓的賦稅減少,三是勉勵農事。現在法令規定百姓有戰馬一匹的,可以免除三人的兵役或免納三人算賦。戰馬,是天下的武裝裝備,所以要免服兵役或免納算賦。神農氏的教導說:『有石頭砌成的城牆寬十仞,有寬百步的城池,披著蹬甲的士卒百萬,但沒有粟,城不能守住。』從造看來,粟,是稱王的人最大的需要,政治的根本。讓百姓納粟得到爵位至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人的徭役,這跟軍馬的功勞相差很遠了。爵位,是皇上所專有的,從口中說出是沒有窮盡的;粟,是百姓所種植的,從地上生長不會絕。得到高爵位和免除罪罰,是人非常嚮往的。使天下人把粟納給邊境軍隊,用來得到爵位和免除罪罰,不超過三年,邊境地區的栗一定很多了。
【原文】
  於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爲五大夫,萬二千石爲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爲差。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睏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上復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譯文】
於是文帝就聽從了晁錯的話,叫百姓納粟給邊境,納六百石爵位是第二等,稍稍增到四千石,爵位是第九等,一萬二千石爵位是大庶長,各以納粟多少和爵位等級作爲差別。晁錯又上奏道:『陛下有幸使天下人納粟給邊境來授爵,恩惠很大。我私下怕守邊士卒的食物不足以使天下粟充分分散。邊境上的糧食足以支付五年,可命令向郡縣納粟了;足以支持一年以上,可以到時赦免,不收農民田租。這樣,恩澤加給萬民,人民更加勤勉務農。碰巧有軍役,或者遭受水旱災害,百姓不貧困,天下安寧;每年五穀成熟而且質量很好,那麼人民就很富足安樂了。』皇上又聽從了他的話,就下韶賞賜人民十二年一半的租稅。第二年,就免除了百姓田地的租稅。
晁錯【論貴粟疏】2
【原文】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20),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爲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21),得以拜爵(22),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23)。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24),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25),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爲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26),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27),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28),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睏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20)乖迕(wǔ):相違背。(21)縣官:漢代對官府的通稱。(22)拜爵:封爵位。(23)渫(xiè):散出。(24)損:減(25)車騎馬:指戰馬。(26)大用:最需要的東西。(27)五大夫:漢代的一種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級中屬第九級。凡納粟四千石,即可封賜。(28)擅:專有。
傎倒 發表於 2025-7-20 03:2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貴粟疏】經濟倫理與制度調適之辯證
晁錯【論貴粟疏】所陳"務農貴粟"之策,實爲西漢文景時期應對農商失衡的經典經濟哲學。其"入粟受爵""損有餘補不足"的制度設計,不僅體現了黃老思想"應物變化"的治理智慧,更暗合【管子】"倉廩實而知禮節"的政經邏輯。今就文本要義,析其三重辯證關係。

一、名實相悖:法律尊農而現實賤農
晁錯尖銳指出"法律賤商而商人已富貴,尊農而農夫已貧賤"的悖論。此現象根源在於貨幣經濟衝擊下,商賈"操其奇贏"(【史記·貨殖列傳】)的流通優勢,與農耕"春耕夏耘"(【荀子·王制】)的生產周期形成價值錯位。所謂"俗所貴者主所賤,吏所卑者法所尊",正是制度文本與社會實踐脫節的典型症候。班固將此載入【食貨志】,實爲警示經濟政策須隨"時變"(【商君書·更法】)而調整。

二、損益之道:爵位流通的調節機制
"入粟受爵"方案蘊含深刻的制度經濟學思維。晁錯將爵位這一政治資本轉化爲經濟調節工具,通過"民有餘糧則納於官,官有餘爵則償於民"(【鹽鐵論·錯幣】)的交換,實現財富再分配。此舉既避免商鞅"利出一孔"(【商君書·靳令】)的剛性管控,又較漢武帝"算緡告緡"(【漢書·武帝紀】)更爲溫和。尤其"入粟於邊"的設計,更將國防需求與糧食安全捆綁,展現"以虛爵實邊"(【潛夫論·實邊】)的戰略智慧。

三、輕重之術:價格調控的倫理邊界
"貴粟"政策本質上是通過價格槓桿引導資源配置。晁錯深諳【管子·輕重】篇"穀賤傷農"之理,但其創新在於以爵位而非貨幣作爲對價。這種"以榮名易實利"(【春秋繁露·度制】)的做法,既維持了"重本抑末"的法統,又規避了直接干預市場的弊端。然需辨明的是,漢代爵位已非周代"世卿世祿"(【孟子·告子】)的貴族特權,而是演變爲可流通的"準貨幣",此即王符所言"爵以貨易,官以賄成"(【潛夫論·班祿】)的制度嬗變前奏。

晁錯之策終爲漢武帝"鹽鐵官營"(【史記·平準書】)所取代,但其"損補調適"的思想仍具啟示。當今觀之,農業保護政策如何平衡市場規律與國家安全,猶可從中汲取"執兩用中"(【禮記·中庸】)的治理智慧。班固將全文載於【食貨志】,正是肯定其"通古今之變"(【漢書·司馬遷傳】)的經世價值。
付巧 發表於 2025-7-20 19: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貴粟疏】經濟倫理與制度調適之要義探微

晁錯【論貴粟疏】直指漢初經濟結構之弊,其『入粟受爵』『損有餘補不足』之策,非徒爲農政之議,實含『經國權衡』與『王道德化』雙重深意。今就文中要旨,析其理路如次。

一、法俗乖迕:制度與現實的悖反
晁錯開篇即言『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尊農夫,農夫已貧賤』,揭示政策目標與社會實效之斷裂。此現象源於『法』與『俗』的張力:法律以農爲本,意在抑商重農;然實際經濟邏輯中,商人『積貯倍息』『交通王侯』,反成財富樞紐。晁錯指斥『上下相反,好惡乖迕』,實點明制度若僅恃道德宣導而無利益驅動,終難扭轉社會資源流向。其批判鋒芒,直指當時經濟政策之形式化弊病。

二、貴粟三策:損益之道的制度實踐
爲彌合法俗裂痕,晁錯提出『入粟受爵』『入粟於邊』二策,其內核乃【管子】『利出一孔』思想之衍化:
1. 以爵易粟:將爵位(虛名)與糧食(實利)置換,使富者『損有餘』以獲社會地位,國家『補不足』而增戰略儲備。此策巧用人性趨利之心,化商業資本爲農業投資。
2. 輸邊免罪:令罪人納粟贖刑,既解邊陲糧匱之急,亦減朝廷賑濟之耗。二者皆通過『利益再分配』,實現『民賦少而國用饒』的帕累托改進。

此中暗合【周易】『裒多益寡』之道,非單純經濟手段,實爲『以權術行仁義』的政治智慧。

三、王霸並用:晁錯經濟倫理的雙重性
歷來儒者論晁錯,多責其『術勝於德』。然細究疏文,其理論根基仍植於儒家民本:
養民爲政本:『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之嘆,與孟子『制民之產』說一脈相承;
抑商非貶商:其抨擊商人『乘上之急,所賣必倍』,實針對壟斷性暴利,而非正當商貿。

然其手段則近法家,如『受爵免罪』以利導民,顯見申韓『因人情而治』的影子。此儒法交融之態,恰爲西漢『霸王道雜之』治國術的早期實踐。

結語:貴粟疏的現代啟示
晁錯之策,表面言『粟貴』,實質在『權衡』。其對制度彈性與經濟規律的洞察,於今猶有鏡鑒:政策若欲調和社會矛盾,須兼重『價值倡導』與『利益協同』,使『法』與『俗』相濟而非相悖。後世王安石青苗法之困、張居正一條鞭法之成,皆可溯此理而觀之。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以經世致用爲綱,融通儒法義理,既析文本精微,亦彰晁錯『術以載道』之思,合於國學研究『明體達用』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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