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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汉书·食货志】上诗解5秦用商鞅耕战澹欲高祖减赋文帝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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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4-21 20:2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汉书·食货志上诗解5秦用商鞅耕战澹欲高祖减赋文帝俭节
题文诗:及秦孝公,用商,坏井田开,阡陌,
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故倾邻国,
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
者累巨万,而贫者以,食糟糠也,有国强者,
域而,弱丧社稷.至于始皇,遂并天下,
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赋,发闾左戍.
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竭天下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
海内愁怨,遂用溃叛.朝初,接秦之敝,
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米石五千,
凡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
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
能具醇驷,而将相者,或乘牛车.高祖于是,
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吏禄,
官用,以赋于民.山川园池,市肆租税,
之入,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
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也.漕转关东,
粟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孝惠帝与,
高后之间,衣食滋殖.文帝即位,躬修俭节,
思安百姓.时近战国,背本趋末,贾谊曰:
【原文】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译文】
等到秦孝公任用商鞅,破坏井田,开辟田问的通道,以耕田和作战的赏赐作为急迫的事情,即使不是古代的方法,但仍以致力于根本的缘故,倾轧邻近国家而雄霸诸侯。但王朝的制度便不复存在,超越等级没有了节制。百姓中富有的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而贫苦的人却以糟糠为食;强大的国家兼吞州县,弱小的丧失了社稷。到了秦始皇的时候,便吞并天下,内部大兴土木,外面排斥夷狄,收取过半的赋税,征发居里门左侧的平民去防守边疆。男子用力耕种不足以自给,女子纺织不足以供穿着。竭尽天下的资金财产来奉行他的政策,还不足以满足他的欲望。海内的人悲愤,于是开始逃离叛乱。
【原文】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孝惠、高后之间,衣食滋殖。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
【译文】
汉朝建立后,承接了秦朝的弊端,诸侯共同起事,百姓失掉了所从事的工作,出现大荒年。大凡米一石要五千钱,人吃人,死的人过半数。高祖乃命百姓卖掉孩子,到蜀、汉去生活。天下平定后,百姓没有东西可以储藏,从天子不能具备纯色的四匹马,到将相有的衹能乘坐牛车。皇上于是颁布法令约束节俭,减轻田租,收取十五分之一的税,根据官薪和政府的开支,向百姓收取赋税。但山川I园池市场租税的收入,从天子到受封邑者的私邑,都各自自己供给,不向天子领取平常的费用。用水道运输关东的粟到京师给各官府,一年不超过几十万石。孝惠帝、高后的时代,衣物和食物逐渐增多。文帝即位后,亲自实行节俭,为百姓安定操劳。当时人民都离战国时不远,都背弃根本,趋向末端,贾谊劝谏皇上说:
黄粮大梦 發表於 2025-6-9 07:53 | 顯示全部樓層
《汉书·食货志》所载商鞅变法与汉初治政之鉴析

《汉书·食货志》所述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一节,实为华夏制度嬗变之关键节点。商君"坏井田,开阡陌"之策,表面观之乃田制改革,实则深蕴法家"耕战"思想之精髓。其制以"急耕战之赏"为枢机,使民务本于农,兵精于战,确收"倾邻国而雄诸侯"之效。然班固以"虽非古道"论之,正揭示其与三代王制之根本悖离——井田之废,非仅土地制度之变,实乃"王制遂灭,僭差亡度"之始,终致"庶人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阶层裂变。

考商鞅之法,其弊有三:其一,以"澹欲"(即抑制民欲)为名行专制之实,将百姓异化为耕战工具;其二,彻底瓦解周代"均地安民"之制,使财富聚敛失去制度约束;其三,建立军功爵制虽打破世卿桎梏,却以新的等级差序取代旧制。此正如晁错《论贵粟疏》所云:"民贫则奸邪生",秦制虽强而根基已腐。

反观汉初治政,高祖"减赋"之策非仅恤民之举,实为拨乱反正之要道。据《汉旧仪》载,高祖定田租"十五税一",较秦"泰半之赋"减损逾半,此乃以黄老之术矫秦法之弊。至文帝时,"躬修俭节"更臻极致,除田租税、减徭役、罢露台之费,遂成"文景之治"的治世典范。班固将二者对举,暗含"暴政—仁政"的二元叙事,其深意在于揭示:治国之道,不在聚敛而在养民,不在强权而在节用。

今观《食货志》此章,可见史家笔法之精微:商鞅变法虽收富国强兵之效,然"务本"实为"务末"(指聚敛),终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董仲舒语)。而汉初轻徭薄赋之政,恰是对秦制的历史反拨,其核心在于重建"藏富于民"的王道政治。太史公言"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汉初治政可谓得"因之"之妙,而商君之法终陷"利导"之偏。此中治乱兴衰之理,足为后世资鉴。
风扇跳舞 發表於 2025-6-12 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汉书·食货志》所载商鞅变法与汉初治政之比较析义

《食货志》此段以"秦用商鞅耕战澹欲,高祖减赋文帝俭节"为纲,揭示两种治国范式之异同。商君变法"坏井田,开阡陌",其核心在于重构经济基础与军事动员体系:

一、商鞅之法:以制度激扬民力
"急耕战之赏"实为法家"利出一孔"思想之实践。通过废除井田制,打破贵族经济垄断;确立军功授田,使民"得务本之实"。太史公言"行之十年,秦民大悦",正见其制度设计之效。然其弊在"僭差亡度",贾谊《过秦论》所谓"务进取之利而忘守成之规",终致"庶人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社会失衡。此乃法家"强国弱民"思想必然结果。

二、汉初之政:以节制涵养元气
高祖"十五税一"、文帝"躬修俭节",实承黄老"与民休息"之旨。班固特书"岁劝民耕桑",可见其政策重心在恢复生产伦理。晁错《论贵粟疏》云"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蓄积",正是对此政策精神的阐释。与秦制相较,汉初治道更重社会均衡,《食货志》后文载"民人给家足"之效,足证其法之善。

三、制度与治道的辩证
商鞅变法以"破"为先,汉初政策以"立"为本。前者如《商君书·算地》所谓"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后者则如《淮南子·主术》言"上足用则下不匮"。二者皆重农耕,然秦制为扩张性动员,汉政为修复性调节。班固将二者并置,实暗含"霸王道杂之"的治术思考。

要之,《食货志》此节通过对比秦汉经济政策,揭示治国当兼顾效率与公平。商君之法虽收效于一时,然"王制遂灭"终酿祸端;汉初"约法省禁"(《史记·吕后本纪》语)反成持久之基。此中深意,足为后世资鉴。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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