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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盐铁论】卷54论灾诗解3大夫:混同四时阴阳尚德除刑文学:法者治恶之具德教至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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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3-2 19:3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盐铁论】卷54论灾诗解3大夫:混同四时阴阳尚德除刑文学:法者治恶之具德教至治
题文诗:
大夫:金生于巳,刑罚小加,故荠麦,
夏死易经,有曰履霜,坚冰.秋始降霜,
草木陨零,合冬行诛,万物毕藏.春夏生长,
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树非其时,
虽生不成.秋冬行德,谓逆天道.月令有曰:
凉风至杀,气动蜻蛚,鸣衣裘成.行微刑,
祭,以顺天令.文学之说,混同四时,
合阴阳,尚德除刑.如此,鹰隼不鸷,
猛兽不攫,秋不搜狝,冬不田狩.文学:
天道好生,恶杀好赏,恶罚故使,阳居于实,
而宣德施,阴藏于虚,为阳佐辅.阳刚阴柔,
季不加孟.此天所以,贱冬贵春,阳屈阴.
王者南面,故听天下,背阴向阳,前德后刑.
霜雪晚至,五谷犹成.雹雾夏陨,万物皆伤.
由此观之:严刑治国,犹任秋冬,以成谷也.
故法令者,治恶之具,而非至治,清浊源.
是以古者,明王茂其,德教而缓,其刑罚也.
刑法网漏,吞舟之鱼,而刑审于,绳墨之外,
及臻其末,犯禁.道生法,德本法末.
隆礼重法,有生有杀,德主刑辅,至觉自觉.

【原文】
     大夫曰:金生于巳,刑罚小加,故荠麦夏死①。【易】曰:『履霜,坚冰至②。』秋始降霜,草木陨零③,合冬行诛④,万物毕藏。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故非其时而树⑤,虽生不成。秋冬行德,是谓逆天道。【月令】:『凉风至,杀气动,蜻蛚鸣,衣裘成。天子行微刑,始■蒌以顺天令⑥』文学同四时⑦,合阴阳,尚德而除刑。如此,则鹰隼不鸷⑧,猛兽不攫,秋不搜狝⑨,冬不田狩者也⑩。【注释】
①荠(ji):荠菜,二年生草本植物,花白色,茎叶嫩时可以吃,夏天成熟枯死。【淮南子·地形篇】:『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故禾春生夏死,菽夏生冬死,麦秋生夏死,荠冬生夏死。』高诱注:『荠,水也,水王而生,土王而死也。』即此本所本。
②这是【易经·坤卦】文。履:踩。
③陨零:凋谢零落。
④合:适合。行诛:执行死刑。
⑤树:种植。
⑥【月令】,【礼记】篇名。今本【月令】无此文,此当是撮意引用。蜻蛚(lie):蟋蟀。貙(chu)蒌:即■■,祭名。貙,动物名,虎属。常以立秋日祭兽。国君也以此日出猎,还以祭祀宗庙,故有■■之祭。见【汉书·武帝纪】苏林注。
⑦『文学』下原有『曰』字,今据华氏活字本、撄宁斋抄本删。
⑧隼(s*n):一种凶猛的鸟。鸷(zh@):凶猛的鸟。这里作动词用。不鸷,不捕食小鸟。
⑨搜狝(xian):古时指秋天打猎。
⑩田:同『畋』,打猎。狩(sh^u):古时指冬天打猎。
【译文】
大夫说:秋(金)由夏(巳)孕育而生,刑罚就逐步执行,所以荠菜和麦子一到夏天就死了。【易】上说:『踩着了霜,坚冰就要到来。』秋天开始降霜,草木凋谢零落,冬天适合执行死刑,万物全部收藏起来。春、夏是万物生长的时候,有利于施行仁政,秋天和冬天是杀藏的时候,有利施行刑罚。所以不按季节种植,虽然能生长,但不能成熟。秋天、冬天施行仁政就是违背自然界变化的道理。【月令】上记载:『凉风到,寒气来,蟋蟀叫,做皮袄。天子施行轻微刑罚,举行立秋祭祀,以顺从上天的命令。』你们文学混淆四时行事,把阴阳硬合在一起,崇尚仁德而废除刑罚。这样,鹰隼就不捕食小鸟,猛兽就不会攫取东西,秋天也不用搜捕野兽,冬天也不用打猎了。
【原文】
    文学曰:『天道好生恶杀,好赏恶罚。故使阳居于实而宣德施,阴藏于虚而为阳佐辅。阳刚阴柔,季不能加孟①。此天贱冬而贵春,申阳屈阴。故王者南面而听天下,背阴向阳,前德而后刑也。霜雪晚至,五谷犹成。雹雾夏陨,万物皆伤。由此观之:严刑以治国,犹任秋冬以成谷也。故法令者,治恶之具也,而非至治之风也②。是以古者明王茂其德教,而缓其刑罚也。网漏吞舟之鱼③,而刑审于绳墨之外④,及臻其末⑤,而民莫犯禁也。【注释】
①季:末尾。孟:开始。兄弟排行,有时用伯、仲、叔、季作次第,孟是开始的,季是末尾的,所以说『季不能加孟』。
②【淮南子·泰族篇】:『故法者治之具,而非所以为治也。』【史记·酷吏传】:『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与此皆大同小异。
③语本【史记·酷吏传】。
④绳墨:木匠画直线用的工具。这里比喻规矩或法度。
⑤及,原作『反』,今据卢文弨说校改。
【译文】
文学说:上天喜欢生存憎恶残杀,喜欢赏赐厌恶惩罚。所以要使阳居于实处而宣扬施行德政,阴在虚处对阳起辅助作用。阳刚阴柔,就像末尾不能放在开头一样。这是因为上天鄙视冬季而重视春天,申张阳而抑制阴。所以君主面向南倾听国事,背靠阴面向阳,看重德政而轻视刑罚。霜雪来得晚,五谷还能成熟。夏天降落冰雹大雾,万物就要受到伤害。由此看来:用严刑治理国家,好比要在秋冬种植谷物使之成熟一样。所以法律是制止邪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国家的最好办法。因此,自古以来圣明的君主都是重德教育而缓用刑罚的。你们法网漏掉的是能吞下船的『大鱼』,而刑罚却用在守法的人身上,对大罪犯只涉及细小的错误,这样,人们没有不犯罪的。
贺券 發表於 2025-6-19 00:34 | 顯示全部樓層
《盐铁论》卷五十四"论灾"章所载大夫与文学之辩,实为汉代政治哲学中"刑德之辨"的精彩呈现。大夫以阴阳四时为喻,主张"尚德除刑";文学则申明"法者治恶之具,德教至治"之理。二者看似相左,实则互补,兹析论如下:

一、大夫"刑时相应"说之天道依据
大夫引《易经》"履霜坚冰至"为证,构建"春生秋杀"的刑德体系:金生于巳(孟夏),故荠麦夏死;秋霜降而草木零,合冬行诛。此说本于《月令》"刑德配四时"思想,将司法活动纳入阴阳五行框架。《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云:"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正可互参。其深层逻辑在于"天人感应"——人事当效法天道时序,故刑罚必待秋冬季施行,方合"万物毕藏"之理。

二、文学"德本法用"说的治道内涵
文学强调"法者治恶之具",实承荀子"隆礼重法"之绪,而更重德教根本。其言"德教至治"暗合《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之旨。值得注意的是,汉代"春秋决狱"实践已显德刑交融趋势,如董仲舒以《春秋》义理决狱,正体现"德主刑辅"精神。文学之论,实为对酷吏严刑的矫正,主张"刑措而不用"(《汉书·刑法志》)的理想境界。

三、刑德二元结构的辩证统一
细察双方立论,大夫未废德教,文学亦不弃刑罚,分歧在于主从关系。司马迁评述"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史记·酷吏列传》),恰可调和二者:法为治术之末,德乃政本之源。汉代"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正是这种辩证思维的实践体现。《盐铁论》此章所载论辩,实为汉宣帝"汉家自有制度"(《汉书·元帝纪》)的学理注脚。

要之,此段对话折射出汉代政治哲学对先秦儒法思想的整合。大夫以天道论刑政,文学以人道明教化,二者共同构建起"德刑相济"的治理范式,为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文明提供了重要范式。读者当超越非此即彼的思维,在"明刑弼教"(《尚书·大禹谟》)的传统中把握其精义。
火焰之歌 發表於 2025-6-20 12:24 | 顯示全部樓層
《盐铁论》卷五十四"论灾"章所载大夫与文学之辩,实为汉代政治哲学中"刑德之辨"的精彩呈现。大夫以阴阳四时为喻,主张"尚德除刑"的施政理念,而文学则强调"法者治恶之具,德教至治"的儒家立场,二者看似相左,实则共同构成了汉代治国思想的完整图景。

大夫之论深得黄老刑名之学精髓。其以"金生于巳"为喻,暗合《淮南子·天文训》"巳者,起也,物毕起而变"之说,揭示刑罚乃随阴阳消长而设的必然性。所谓"荠麦夏死""履霜坚冰",皆引自《易经》坤卦爻辞,以自然规律喻刑政之道,体现"刑德相养"的黄老思想。此说源自《黄帝四经》"春夏为德,秋冬为刑"的天人相应观,将四时运行与施政节奏相贯通,形成"合冬行诛,万物毕藏"的治理逻辑。

文学之士则恪守孔孟德教传统。《大戴礼记·盛德》云:"刑罚者,德之末也",正与此处"法者治恶之具"相呼应。其强调德教为"至治"根本,实承《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之旨。值得注意的是,文学并非完全否定刑罚,而是主张"刑措不用"的理想境界,此与《尚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的理念一脉相承。

二者之争实为汉代"霸王道杂之"治国方略的微观呈现。大夫之说近于荀子"隆礼重法"思想,而文学之论则本于孟子"仁政"学说。董仲舒《春秋繁露》言"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恰可为此章作注。西汉政治实践中,既有"秋冬决狱"的制度安排,又有"举孝廉"的教化措施,正可见两种思想的融合。

要之,此章所载辩论非徒理论之争,实关乎治国根本。大夫强调刑政的时序性,文学侧重教化的根本性,二者共同构成汉代"外儒内法"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读此章当与《汉书·刑法志》相参,方能透彻理解汉代"德主刑辅"治理智慧的精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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