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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盐铁论》卷25孝养诗解2丞相史:以菜养亲虽礼非贵文学:馈轻礼重礼菲养丰非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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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2-16 2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盐铁论》卷25孝养诗解2丞相史:以菜养亲虽礼非贵文学:馈轻礼重礼菲养丰非孝
题文诗:
丞相史曰:上孝养色,其次安亲,其次全身.
,陈余背汉,斩于泜水,被邪逆,
而夷三族.近主父偃,不轨而诛,吕步舒弄,
口而见戮,行身不谨,诛及无罪.由此观之,
虚礼无益,于己也而,文实配行,礼养俱施,
后可言孝.孝在实质,不在饰貌;全身在于,
谨慎不在,于驰语也.文学:言而不诚,
期而不信,临难不勇,事君不忠,不孝之大.
孟子:今之士,今之大夫,皆罪人也,
皆逢其意,以顺其恶.今子不忠,不信巧言,
以乱政导,谀以求合.若此者必,不容于世.
春秋曰士,守一不移,循理义而,,
共其职矣.故位卑而,言高者罪,言不及而,
言者傲也.有诏公卿,与斯议而,空战口也.
真士正义,义以正己,仁以爱人,养志孝亲.
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名副其实,实至名归.
 
 
《原文》


  丞相史曰:上孝养色,其次安亲,其次全身。往者,陈余背汉,斩于泜水,五被邪逆,而夷三族。近世主父偃行不轨而诛灭,吕步舒弄口而见戮,行身不谨,诛及无罪之亲。由此观之,虚礼无益于己也。文实配行,礼养俱施,然后可以言孝。孝在于实质,不在于饰貌;全身在于谨慎,不在于驰语也。

  【注释】“相”下原无“史”字,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及张敦仁说校补。陈余:秦朝大梁人,与张耳都以罪为秦始皇所悬赏通缉,后投机混入陈胜、吴广农民起义队伍,他主张分封六国贵族后代,遭到陈胜拒绝。刘邦联合他攻打项羽时,他背信弃义,后在泜水被韩信所杀。见《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泜”原作“沍”,正嘉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都作“泜”。案《史记》、《汉书·陈余传》都作“泜”。唐人俗写“氐”为“互”,因误为“沍”,今改。
  五被:即伍被,“五”、“伍”古字通。被:西汉楚人,曾任淮南王刘安的中郎,因参加刘安叛乱,妄图搞分裂割据,未得逞,被杀,他的三族也被诛灭。事详《汉书·伍被传》。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
  主父偃:汉代齐国临淄人。西汉文帝时,他因告发燕王、齐厉王作风败坏,被儒生公孙弘谋害。(见《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和《齐悼惠王世家》)这里的“行不轨”应为“弄口”,参阅《利议》第二十七。
  吕步舒:西汉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人,董仲舒的弟子,曾任丞相长史。据《汉书·五行志七上》记载:“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并未言其“弄口见戮”事。这里的“弄口”,就是“行不轨”。弄口,搬弄口舌。
  驰语:耍嘴皮。驰,疾快。
 【译文】丞相史说:最好的孝是使父母心情愉快,其次是使父母安定,再次是保全父母身体。从前陈余背叛汉朝,在泜水被斩,伍被邪恶叛逆,被灭了三族。不久前主父偃搬弄口舌被处死,吕步舒行为不正而被杀。自己的行为不谨慎,连累了无罪的亲人。由此看来,讲究虚假的礼仪对自己是没有益处的。形式和实际要配合在一起,礼仪和奉养都要实行,然后才可以谈得上孝。孝在于实质,不在于表面装得好看;保全父母在于谨慎,不在于耍嘴皮。

《原文》

  文学曰:言而不诚,期而不信,临难不勇,事君不忠,不孝之大也。  孟子曰:“今之士,今之大夫,皆罪人也。皆逢其意以顺其恶。”今子不忠不信,巧言以乱政,导谀以求合。若此者,不容于世。《春秋》曰:“士守一不移,循理不外援,共其职而已。”故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言不及而言者,傲也。有诏公卿与斯议,而空战口也。


  【注释】《礼记·祭义篇》:“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
  “逢”原作“达”,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杨沂孙本校改,与《孟子》合。《孟子·告子下》:“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又曰:“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左传·文公元年》:“要结外援。”又《昭公二十六年》:“国有外援,不可渎也。”《孟子·万章下》:“位卑而言高,罪也。”
  《论语·季氏篇》:“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释文》:“'躁’鲁读为'傲’。”《荀子·劝学篇》也作“傲”。
【译文】文学说:说话不诚实,约会不守信用,临难不勇敢,侍奉君主不忠诚,是最大的不孝。孟子说:“当今的士,当今的大夫,都是有罪的人。他们逢迎君主的意图,顺从君主去干坏事。”现在你们不忠不信,花言巧语扰乱朝政,用阿谀奉承求得主子的欢心。像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是不能容身的。《春秋》上说:“士坚持一定的信仰不动摇,遵循礼义不追求别的东西,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所以地位低贱而高谈阔论的人有罪,不到应该发言的时候却要说话的人是骄傲。皇帝有诏书叫公卿和我们议论国事,而你们却空口打舌战。
兰园居士 发表于 2025-5-18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盐铁论·孝养》篇义理辨微

《盐铁论》卷二十五《孝养》篇所载丞相史与文学之辩,实为汉代儒法思想交锋之缩影。丞相史所言"上孝养色,其次安亲,其次全身",乃以法家实用主义解构孝道本义,而文学之士"馈轻礼重,礼菲养丰非孝"之论,则深契儒家礼义精髓,二者立场殊异,值得细究。

一、丞相史功利孝道观之局限
丞相史举陈余、伍被、主父偃等为例,强调"全身"为孝之底线,此乃法家"明哲保身"思想之延伸。其将孝道降格为生存策略,虽合乎《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说,然过分突出利害权衡,已偏离"养志"之根本。《礼记·祭义》云:"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丞相史之论止于"能养"层面,未达"尊亲""弗辱"之境。其谓"以菜养亲虽礼非贵",恰暴露重物质轻精神之倾向,与孔子"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之训相悖。

二、文学之士礼义本体论之深意
文学之士以"礼菲养丰非孝"驳之,直指孝道之精神内核。《荀子·礼论》言:"礼者,养也。"然此"养"非徒物质供给,更在"贵贱有等,长幼有差"的伦理秩序。曾子"椎牛而祭,不如鸡豚之逮亲存"(《韩诗外传》卷七),正说明孝亲之质在于心意而非物量。文学派强调"馈轻礼重",实承《孟子·离娄下》"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之旨,将孝道提升至"慎终追远"的礼义高度。

三、养亲与守礼的辩证统一
细察双方论辩,可见汉代孝道观念之张力:丞相史代表官僚阶层对现实生存的考量,文学之士则坚守儒家"杀身成仁"的道德理想。然《盐铁论》编者桓宽之立场,可从文中"诗解"窥见——"孝养"真义当超越物质层面,达致《孝经》所谓"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的和谐。北宋司马光《家范》云:"孝子之事亲也,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此论恰可调和二者:既需物质奉养以"安亲",更须以礼致敬以"养志"。

要之,此章辩论揭示孝道实践中的永恒命题:形式与本质、生存与道义如何平衡。汉儒通过盐铁之议,已为后世确立"礼以义起""养以敬先"的伦理准则,至今犹具启示。学者读此,当于物质丰俭之外,更思"色难"(《论语·为政》)之深意,方得孝养真谛。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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