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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司马法】第3章定爵诗解2堪物简治战参战患毁折战权义兵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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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12-9 21:0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司马法3定爵诗解2堪物简治战参战患毁折战权义兵惠信
题文诗:上暇人数,是谓烦阵.然有以职,是谓堪物.
因是辨物,是谓简治.称众因地,因敌令阵;
攻战,进退,前后,车徒,
是谓战参.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慑枝拄,
诎顿肆崩,缓渭战患.骄傲慑慑,吟旷虞惧,
事悔是谓,毁折也.大小坚柔,参伍众寡,
凡两权衡,是谓战权.凡战之道,间远观迩,
因时因财,发信恶疑.作兵,作事,
使人,见敌,见乱,见危难则,
无忘其众.居国惠且,以信在军,广以武,
刃上果敏.居国,在军,刃上.
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之道,
惟疏,惟密,惟杂,人教,
静乃治.利章,相守,则人勉奋.
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既章,
目乃明了.谋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
见敌无谋,之必.无诳其名,无变其旗.
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明,兵入乃强,
.灭厉之道:一曰义也.被之以信,
临之以强,成一天下,之形人莫,不就是谓,
兼用其人.一曰权也.成其溢骄,夺其要害,
我自其外,使自其内.义兵无敌,权宜施谋.
【原文】2上暇人数,是谓烦陈。然有以职,是谓堪物。因是辨物,是谓简治。称众,因地,因敌令陈;攻战守,进退止,前后序,车徒因,是谓战参。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慑、枝、拄、诎、顿、肆、崩、缓,是渭战患。骄傲,慑慑,吟旷,虞惧,事悔,是谓毁折。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是谓战权。凡战,间远,观迩,因时,因财,发信,恶疑。作兵义,作事时,使人惠,见敌静,见乱暇,见危难无忘其众。居国惠以信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凡陈,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人教厚,静乃治。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见敌无谋,听诛。无诳其名,无变其旗。凡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章,入乃强,灭历祥。灭厉之道:一曰义。被之以信,临之以强,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就,是谓兼用其人。一曰权。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译文】2
主将从容不迫,部队操练纯熟,这就是训练有素。各项事物,都有人负责,这就叫事事有人管。人人胜任职务而能分清事物的轻重缓急,这就是用人得当。
衡量我军兵力,适应地形条件和敌人情况而确定我军阵形;掌握攻、战、守的变化,前进、后退或停止的时机,注意前后的顺序以及战车与步兵的协同,这些都是临战应该考虑的事情。

对上级不服从、不信任、彼此不和睦、怠忽职守、互相猜疑、厌恶作战、畏惧敌人、军心涣散、互相责难、委屈难伸、疲劳困顿、肆无忌惮、分崩离析、纪律废弛、这些都是作战的祸患。骄傲已极,畏惧太甚,士卒呻吟吵闹,军心忧虑惶恐,朝令夕改,这会导致军队的覆灭。

声势宜大宜小,战法用刚用柔,编组用参用伍,兵力用多用少,都必须从利害两个方面加以考虑,这是作战的权变。
一般作战,侦察敌情远处用间谍,近处用观察。用兵作战要抓住时机,适应财力。军队内部要崇尚诚信,切戒猜疑。兴兵要合乎正义,做事要抓住时机,用人要施恩惠,遇敌必须沉着,遇着混乱必须从容,遇着危险和艰难不要忘掉部队。
治国要施恩惠讲信用,治军要宽厚要威严,临阵要果断要敏捷。治国要上下和睦,治军兵法令严明,临阵要明察情况。这样,治国就能为人民所爱戴,治军就能为士卒所敬重,临阵就能为全军所信赖。
一般布阵,军队的行列既要求疏散以便使用兵器;又要求密集以便于战斗。兵器要多种多样配合使用,士卒要训练有素,要沉着镇静,阵形才能保持严整。威令鲜明准确,上下遵守信义,就能人人奋勉。谋划屡次成功就能使人信服。人人心悦诚服,事情就能依次办好。旗帜鲜明,部队才看得清楚。作战计谋既经确定,决心就应坚定。对那些进退不定,遇敌无谋的人,应予以惩罚。临阵的时候,不要随意乱用金鼓,不要轻易改变旗号,以免引起错觉和迷乱。
凡是好的事情就能保特长久,按照古法办事就能顺利推行。战斗誓词鲜明有力,士气就会旺盛,就能消灭一切敌人。消灭敌人的方法:一是用道义。就是以诚信感召敌人,以威力慑服敌人,造成统一天下的形势,使人人心悦诚服,这就能争取敌国的人为我所用。二是用权谋。就是设法助长敌人的骄横,夺取敌人的要害,用兵力从外部向它进攻;用间谍从内部策应。
①章:同『彰』,此指鲜明。②厉祥:指恶鬼和妖祥。③溢:即『益』。
蘭園居士 發表於 2025-6-23 17:03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马法·定爵》章义疏:论堪物简治与义兵惠信之道

《司马法·定爵》第三章以“堪物简治”为纲,阐发治军之要,兼论战阵权变与义兵之本,其文虽简而义理深远。今就所引段落试析其旨,以明古兵家之精微。

一、堪物与简治:职分明而军政清
“上暇人数,是谓烦阵;然有以职,是谓堪物”一句,直指治军核心。所谓“烦阵”,乃兵员冗杂而无序,将帅疲于调度,此兵家大忌。而“堪物”者,谓人尽其职、物尽其用,各司其位则军政不紊。后文“因是辨物,是谓简治”更进一层:唯有明辨职能(辨物),方能化繁为简(简治)。此与《孙子兵法》“治众如治寡”相通,皆强调组织效率源于职分明晰。

二、战阵之法:因地因敌而权变
“称众因地,因敌令阵”八字,概括战阵布置之要义。“称众”者,量兵力之多寡;“因地”者,据地形之险易;“因敌”者,随敌情而应变。三者合一,方为“令阵”之根本。其后“攻战知守,进退知止,前后有序,车徒相因”诸句,进一步细化战术原则:攻守如阴阳相济,进退依节制而行,队列须首尾呼应,车兵与步卒协同。此非徒言阵法,实揭示“动态平衡”之战争哲学。

三、义兵之本:以惠信成仁义之师
章末点出“义兵惠信”,乃全篇精神所系。先秦兵家言“义战”,非仅标举道德,更重实效。《司马法》主张“以战止战”,而“惠信”为义兵之基:施惠以得民心,立信以励士气。无惠则民不从,无信则令不行。此与儒家“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暗合,反映上古兵儒交融之思想底色。

结语
此段虽寥寥数语,然含三重递进:先明职分以立治军之本(堪物简治),次论权变以通战阵之用(因地因敌),终归仁义以定军事之性(惠信成义)。《司马法》之独特处,正在其兼摄法家之实效与儒家之伦理,后世“仁者之兵”的思想脉络,于此可见端倪。读古兵书者,当透过战术之表,体察其“慎战”“贵和”之深意,斯为得之。
梅花四弄 發表於 2025-6-29 20:38 | 顯示全部樓層
《司马法·定爵》章义疏:论堪物简治与义兵之要旨

《司马法》第三章《定爵》所论“堪物简治”“战患毁折”“义兵惠信”诸义,实为上古军礼之精要,今试析其理,以明兵道与政道相通之旨。

一、堪物简治:职分与效率之统合
“上暇人数,是谓烦阵;然有以职,是谓堪物”者,言兵贵精专,非徒恃众。若士卒闲散无职,则阵势虽大必乱;唯人尽其责、物尽其用,方能“辨物简治”。此与《周易》“简则易从”之理暗合,亦与《孙子》“治众如治寡”相表里。简治之道,非疏略也,乃通过明确职分(“有以职”)实现高效统御,此即“称众因地,因敌令阵”之根基。

二、战患毁折:权变与节制之平衡
“攻战知守,进退知止,前后有序,车徒相因”四句,揭示用兵须合“中道”。攻守、进退、前后、车徒,皆对立统一之关系。《吴子》云“见可而进,知难而退”,与此同义。所谓“毁折战权”,非谓穷兵黩武,而是强调临机制变时,须权衡利害、知所取舍。如《老子》“兵者不祥之器”之戒,正与此章“战患”警示呼应——用兵之权必以“止”为底线,方合“军礼”本义。

三、义兵惠信:军事伦理之核心
“义兵惠信”为全章归宿。上古“义战”思想,以“禁暴戢兵”为目的(见《司马法·仁本》),故用兵必本于“义”,施“惠”于民(如《荀子》言“王者之师不屠城”),守“信”于敌(如宋襄公“不鼓不成列”虽迂,却存古礼遗风)。此与《孙子》“兵以诈立”形成张力,然二者实为互补:诈者战术,义者战略。无义则兵失其本,无信则令不行于三军。

结语
《定爵》此段以“简治”为用兵之术,以“战权”为应变之智,终归于“义信”之德。后世兵家或偏重权谋,然《司马法》始终强调“军礼”对军事暴力的节制,此即先秦兵学“以仁为本,以义治之”(《司马法·仁本》)的崇高精神。今日读之,犹可鉴其文武相济、德力并重之智慧。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依传统注疏体例,引《周易》《孙子》《吴子》等文献互证,以凸显《司马法》在兵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术语如“中道”“军礼”等,皆符合先秦思想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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