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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晏子春秋】卷7外篇(上)詩解20晏子再治東阿上計景公迎賀晏子辭(公治無私)21太卜紿景公能動地晏子知其妄使卜自曉公(忠上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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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1-29 22:1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晏子春秋】卷7外篇(上)詩解20晏子再治東阿上計景公迎賀晏子辭(公治無私)21太卜紿景公能動地晏子知其妄使卜自曉公(忠上惠下)題文詩:
昔晏子治,東阿三年,景公召而,數之曰吾,
以子為可,使治東阿,今治而亂,子退而察,
寡人將加,大誅於子.晏子對曰:臣請改道,
易行治阿,三年不治,臣請死之.景公許乃,
明年上計,景公迎而,賀曰甚善!子治東阿.
晏子對曰:前臣治阿,屬託不行,貨賂不至,
陂池之魚,以利貧民.當此之時,民無飢君,
反以罪臣.臣後治阿,屬託以行,貨賂而至,
並重賦斂,倉庫少內,便事左右,陂池之魚,
入於權宗.當此之時,飢者過半,君反迎賀;
臣愚不能,復治東阿,願乞骸骨,避賢者路.
再拜便僻.景公迺下,席而謝曰:子彊復治,
東阿寡人,無復與焉.景公問曰:汝道何能?
太卜對曰:臣能動地.公召晏子,告之曰吾,
問太卜曰:汝道何能?曰能動地;地可動乎?
晏子默然,不對及出,見太卜曰:昔見鈎星,
在四心間,地其動乎?太卜曰然.晏子曰倘,
吾言之恐,子死之也;默然不對,恐君之惶.
子言君臣,俱得之焉;忠於君者,豈必傷人!
俟晏子出,太卜走入,見公曰臣,非能動地,
地固將動.陳子陽聞,曰晏子默,不對者不,
欲太卜死;往見太卜,恐君之惶.晏子仁人,
可謂忠上,而惠下也.晏子愛下,設身處地.
【原文】

晏子再治東阿上計景公迎賀晏子辭第二十
 晏子治東阿〔2〕,三年,景公召而數之曰:「吾以子為可,而使子治東阿,今子治而亂,子退而自察也,寡人將加大誅於子。」晏子對曰:「臣請改道易行而治東阿,三年不治,臣請死之。」景公許〔3〕。於是明年上計〔4〕,景公迎而賀之曰:「甚善矣!子之治東阿也。」晏子對曰:「前臣之治東阿也,屬託不行,貨賂不至,陂池之魚,以利貧民。當此之時,民無飢〔5〕,君反以罪臣。今臣後之東阿也〔6〕,屬託行,貨賂至,並重賦斂〔7〕,倉庫少內,便事左右〔8〕,陂池之魚,入於權宗〔9〕。當此之時,飢者過半矣,君乃反迎而賀。臣愚不能復治東阿〔10〕,願乞骸骨,避賢者之路。」再拜,便僻〔11〕。景公乃下席而謝之曰:「子強復治東阿,東阿者,子之東阿也,寡人無復與焉。」

【注釋】
  〔1〕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晏子再治阿而見信景公任以國政章旨同而述辭少異,故着於此篇。』」

  〔2〕 劉師培校補云:「後漢書胡廣傳注引『治』作『化』,下同。元龜二百四十四亦引作『化』。」

  〔3〕 盧文弨云:「說苑政理篇有『之』字。」

  〔4〕 孫星衍云:「漢書武帝紀『受計於甘泉』,顏師古註:『受郡國所上計簿也,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5〕 俞樾云:「按『飢』下當有『者』字,如今本則文義不足。說苑政理篇正作『民無飢者』。」◎蘇輿云:「音義作『飢』,雲一本作『飢』,下同。拾補有『者』字,注云『脫』,說苑有。」◎則虞案:指海本據添。

  〔6〕 蘇輿云:「拾補『之』下有『治』字,注云:『脫,說苑有。』」◎則虞案:說苑作「今臣之後治東阿也」。元龜二百四十四引作「今則反是」,蓋節引。指海本已補「治」字。

  〔7〕 孫星衍云:「說苑作『並會』,是。」◎則虞案:指海本改「會」。

  〔8〕 劉師培云:「黃本『便』作『使』。」

  〔9〕 王念孫云:「按『權宗』當依說苑政理篇作『權家』,字之誤也。」◎劉師培校補云:「『權宗』猶云『豪宗』。文選任昉為蕭揚州作薦士表注引說苑作『勢門』。」◎則虞案:指海本改「家」。

  〔10〕王念孫云:「按『君乃反迎而賀臣』絕句,與上『君反以罪臣』對文。『臣』下當更有一『臣』字,屬下句讀,今本脫一『臣』字,則文義不明。說苑亦脫『臣』字。」◎于鬯云:「王念孫謂脫一『臣』字,殆未必然。說苑政理篇亦無『臣』字,可證古書本有蒙文而省之例。即晏子書中,如雜上篇云『決獄不避貴強,惡之』,『貴強』下當復有『貴強』字,蒙文而省也。又上章云『無良左右,淫蠱寡人』,『左右』下當復有『左右』字,亦蒙文而省也。下篇云『今丘失言於夫子,譏之』,『夫子』下當復有『夫子』字,亦蒙文而省也(王志亦謂『夫子』二字脫)。」◎則虞案:於說是也。元龜引作「而更蒙賀」,雖節引,亦見宋人固自「賀」字截讀。

  〔11〕蘇輿云:「拾補作『辟』,注云:『「僻」訛。』」
【原文】
太卜紿景公能動地晏子知其妄使卜自曉公第二十一〔1〕
  景公問太卜曰:『汝之道何能?』
對曰:『臣能動地〔2〕。』
公召晏子而告之〔3〕,曰:『寡人問太卜曰:『汝之道何能〔4〕?』
對曰:『能動地』地可動乎〔5〕?』
晏子默然不對〔6〕,出,見太卜曰:『昔吾見鈎星在四心之閒〔7〕,地其動乎?』
太卜曰:『然。』
晏子曰:『吾言之,恐子死之也〔8〕;默然不對,恐君之惶也〔9〕。子言,君臣俱得焉。忠於君者,豈必傷人哉〔10〕!』
晏子出,太卜走入見公〔11〕,曰:『臣非能動地,地固將動也。』
陳子陽聞之〔12〕,曰:『晏子默而不對者,不欲太卜之死也;往見太卜者,恐君之惶也。晏子,仁人也〔13〕,可謂忠上而惠下也〔14〕。』
【譯文】
  景公問太卜說:『你的道能做什麼啊?』回答說:『我能動地。』景公召來晏子,告訴了他這件事,說:『寡人問太卜說:'你的道能做什麼?」他回答說:'能動地。」地可以動嗎?』晏子沉默沒有回答,出來,見到太卜說:『從前我見到鈎星在四心之間,地動了嗎??』太卜說:『對。』晏子說:『如果我這樣說了,恐怕你將死了;沉默不說,恐怕君主胡亂猜疑。你去說,君臣都好啊。忠心於君主的人,難道就必須傷害別人嗎!』晏子走了,太卜走進去見景公,說:『不是我能動地,而是地本來就要動啊。』陳子陽聽說這件事,說:『晏子沉默不回答的原因,是不想太卜死啊;去見太卜的原因,是怕君主胡亂猜疑啊。晏子是仁義的人啊。可以說是忠心於君上也對手下的人有好處啊。『
【注釋】
  〔1〕 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柏常騫禳梟死將為公請壽晏子識其妄章旨同而辭異,故着於此篇。』」
  〔2〕 孫星衍云:「高誘注淮南子:『動,震也。』」◎則虞案:淮南子道應訓、論衡變虛篇皆無「臣」字。
  〔3〕 則虞案:淮南、論衡俱作「晏子往見公,公曰」,與此異,而兩書相同。今本晏子或非漢人所見之舊。
  〔4〕 則虞案:論衡無「之」字,歸評本作「汝何能」。
  〔5〕 黃以周云:「論衡變虛篇引『可』上有『固』字。」
  〔6〕 則虞案:論衡作「嘿」,元刻本、活字本作「默默」。吳懷保、吳勉學本作「默然」。
  〔7〕 孫星衍云:「淮南作『句星在房心之閒』,高誘註:『句星,客星也。房,駟。句星守房心,則地動也。』『駟』字此作『四』,通。」◎洪頤烜云:「史記天官書:『免,一名鈎星,出房心閒地動。房為天駟。』『四』與『駟』通,即房星也。又房四星而稱為『四』,亦猶心三星而詩稱為『三』也,義亦得通。」◎黃以周云:「淮南道應訓及論衡並作『房心』。音義作『四星』,誤。」◎劉師培校補云:「『四』與『駟』同,謂天駟也。故論衡恢國篇引晏子語『四』作『房』。又譴告篇云:『猶齊晏子見鈎星在房也之間,則知地且動也。』變動篇云:『鈎星在房心之間,地且動,之占也,齊太卜知之,謂景公「臣能動地」。』均其證。」◎則虞案:凌本「四」誤「日」。
  〔8〕 蘇輿云:「拾補作『之死』,注云:『舊誤倒。』」◎劉師培校補云:「戴校云:『「死之」當作「之死」,與下「之惶」對文。』其說是也。下云『不欲太卜之死』,是其證。」◎則虞案:指海本已乙。
  〔9〕 孫星衍云:「『惶』,淮南作『欺』,說文:『惶,恐也。』」◎王念孫云:「按此『惶』字與『惑』同義,言恐君為子之所惑也,『惶』『惑』語之轉,字亦作『遑』。後漢書光武紀曰『遑惑不知所之』,蜀志呂凱傳曰『遠人惶惑,不知所歸』,是『惶』與『惑』同義。淮南道應篇作『恐公之欺也』,『欺』與『惑』義亦相近。」
  〔10〕則虞案:淮南、論衡俱無「晏子曰」至「傷人哉」一段。
  〔11〕則虞案:淮南子「入」作「往」。
  〔12〕孫星衍云:「淮南作『田子陽』,高誘註:『田子陽,齊臣也。』」
  〔13〕則虞案:元刻本脫「子」字,活字本、嘉靖本有。
  〔14〕則虞案:淮南子「死」下無「也」字,「惶」作「欺」,「忠」「惠」之下皆有「於」字,「也」作「矣」。
穆光之臣 發表於 2025-4-19 13:48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外篇兩章義理探微

【晏子春秋】外篇上卷所載"晏子再治東阿"與"太卜紿景公"二章,雖事異而理同,皆彰明晏子"公治無私"與"忠上惠下"之政治倫理。今試析其要義:

一、東阿治亂之辯證
晏子初治東阿,"屬託不行,貨賂不至",盡取陂池之利以濟貧民,使"民無飢"而反獲罪;再治時縱權貴請託、重斂賦稅,致"飢者過半"反受景公嘉賀。此中深意有三:
(1)政績評判之悖論:清官惠民反遭責難,濁吏虐民竟得褒揚,暴露出君主考核標準的倒錯。晏子以"願乞骸骨"之辭,直指"迎賀亂政"的荒謬,終使景公悟"子之東阿"之理。
(2)施政本質之辨:前治"利貧民"是真治,後治"入權宗"乃偽治。晏子通過極端對比,揭示"公治"當以民生為本,非以逢迎為務。
(3)君臣責任之分:景公"無復與焉"之嘆,實承認君主幹預之失。此與【管子·明法解】"任法不任智"說相通,強調為政須循法度。

二、太卜妄言之諷喻
太卜自稱"能動地",晏子先默然以存君顏,繼以"鈎星在四心間"的天象警示太卜。此間智慧在於:
(1)忠諫之道:不直言揭穿而引天象為喻,既全君主威嚴,又使太卜自悟其謬。較之【荀子·臣道】"諫爭輔拂"之說,更顯權變之智。
(2)仁恕之懷:"恐子死""恐君惶"二語,體現"惠下"不傷人的仁者之心。這種"陰陽兩全"的處世藝術,正是晏子"和而不同"(【論語·子路】載孔子評晏嬰語)的實踐。

三、文本的互文性價值
兩章並觀,可見晏子政治哲學之整體性:
(1)"公治無私"與"忠上惠下"實為一事兩面。東阿之治重在制度公正,太卜之事重在處事圓融,皆本於"仁"之核心。
(2)敘事結構之妙:前章以反諷顯真,後章以隱喻達意,均通過"否定之否定"實現政治教化,與【春秋】筆法暗合。

要之,此二章非獨記晏子言行,實為古代政治倫理之雙璧。其揭示的"民本考核觀"與"諫君惠下術",至今猶有鏡鑒意義。讀者當於晏子"便僻再拜"之恭與"星象警示"之智間,體味儒家"經權合一"的深層智慧。
松禪 發表於 2025-5-1 01:42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外篇二章義理闡微

一、東阿治亂之辨:公心與私慾的執政鏡鑒
【晏子再治東阿】章以對比敘事揭示為政本質。晏子初治東阿,"屬託不行,貨賂不至",盡散陂池之魚以濟貧民,使"民無飢"而反遭景公責難;後改弦易轍,縱容權貴斂財,"飢者過半"卻得景公賀賞。此中反差,實為政治倫理之深刻諷喻。

晏子以"改道易行"為實驗,暴露景公評判標準之謬:君王所察非民生疾苦,而是近臣私利是否滿足。其"願乞骸骨"之辭,非消極退避,乃以"避賢者之路"為名行諷諫之實。景公終悟"子之東阿"的實質,承認君主當止於"無復與焉"的放權境界。此章揭示法家"循名責實"與儒家"民本"思想的交融——為政者若失公心,則善政反成罪狀;唯有超脫私慾桎梏,方能明察治亂真諦。

二、太卜動地之喻:忠君與惠下的辯證
【太卜紿景公】章以星象之辯展現晏子的政治智慧。太卜妄稱"能動地",晏子默而不言,私下面見太卜點破"鈎星在四心間"的天象常識,既保全太卜性命,又避免景公惶惑。陳子陽"忠上惠下"的評語,恰中肯綮。

晏子之"默然不對",非無知也,乃仁術也。其處理包含三重維度:於君,避免因迷信引發恐慌;於臣,給太卜自悟改過之機;於民,防止巫祝惑眾貽害百姓。這種"設身處地"的思維方式,與【周易】"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相通,彰顯先秦士大夫"通權達變"的實踐理性。

三、外篇雙章的深層互文
兩章看似獨立,實有內在呼應。前章論執政者當以公心破私慾迷障,後章言輔弼者需兼顧忠君與愛民。晏子在東阿的"反常而諫"與對太卜的"默而存仁",皆本於"正德利民"的核心精神。這種"道術合一"的治國理念,較之【孟子】"民貴君輕"更具實操性,比【韓非子】"術治"說更富人文關懷,恰是齊學"兼收儒法"的典型體現。

結語
【晏子春秋】外篇此二章,以敘事寓理,微言大義。治東阿見政治倫理之本,動地辯明臣道中正之體。讀之當思:為政者之明,不在察表象而在識本質;賢臣之忠,非徒順上意,更當以惠下為歸。此中智慧,於今猶振聾發聵。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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