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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贞观政要】卷11诫太子诸王诗解4太子年幼教以经学积习自知为人审堪临州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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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10-14 15:0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贞观政要卷11诫太子诸王诗解4太子年幼教经学积习自知为人审堪临州遣出
题文诗: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吴王恪曰:父之爱子,
人之常情,非待教训,而知.子能忠孝,
则善矣若,不遵诲诱,忘弃礼法,必致刑戮,
父虽爱之,将如之何?或汉武帝,既崩昭帝,
嗣立燕王,旦素骄纵,诪张不服,霍光遣一,
折简诛之,身死国除.夫为臣子,不得不慎.
贞观,皇子年小,者多授以,都督刺史,
谏议大夫,褚遂良乃,上疏谏曰:昔两汉以,
郡国治人,除郡以外,分立诸子,割土封疆,
杂用周制.皇唐郡县,粗依秦法.皇子幼年,
或授刺史.岂不以,王之骨肉,镇扞四方,
圣人造制,道高前古?臣见有小,未尽?
刺史师帅,人仰以安.得一善人,部内苏息;
遇不善人,阖州劳弊.是以人君,爱恤百姓,
常为择贤.百姓或称,河润九里,京师蒙福;
与人兴咏,生为立祠.汉宣帝云:与共理惟,
良二千石!如臣愚见,陛下子内,年齿尚幼,
未堪临民,请留京师,教以经学.一畏天威,
不敢犯禁;二观朝仪,自然成立.因此积习,
自知为人,审堪临州.然后遣出.臣按汉明,
章和,友爱子弟.自兹以降,以为准的.
封立诸王,虽各有土,年幼小者,召留京师,
训以礼法,垂以恩惠.讫三帝世,诸王数十,
百人,二王稍恶,余皆,冲和深粹.
详察.太宗于是嘉纳其言.任贤非亲.

【原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吴王恪曰:『父之爱子,人之常情,非待教训而知也。子能忠孝则善矣。若不遵诲诱,忘弃礼法,必自致刑戮,父虽爱之,将如之何?或汉武帝既崩,昭帝嗣立,燕王旦素骄纵,诪张①不服,霍光遣一折简诛之,则身死国除。夫为臣子不得不慎。』
【注释】
①诪张:欺诳,狂妄。
【译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对吴王恪说:『父亲疼爱子女,这是人之常情,是不通过教育就可以知道的。儿子能尽忠尽善就对了。若儿子不遵循教诲,废弃礼法,必然自取灭亡,父亲即使疼爱他,那又有什么办法呢?从前汉武帝驾崩了以后,昭帝继位,燕王旦向来自高自大,不愿服人。霍光辅佐昭帝以御书诛杀了他,身亡国灭。所以作为臣子的不得不谨慎。』

【原文】

贞观中,皇子年小者多授以都督、刺史,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谏曰:『昔两汉以郡国治人,除郡以外,分立诸子,割土封疆,杂用周制。皇唐郡县,粗依秦法。皇子幼年,或授刺史。陛下岂不以王之骨肉,镇扞四方,圣人造制,道高前古?臣愚见有小未尽。何者?刺史师帅,人仰以安。得一善人,部内苏息①;遇一不善人,阖州劳弊。是以人君爱恤百姓,常为择贤。或称河润九里,京师蒙福;或与人兴咏,生为立祠。汉宣帝云:'与我共理者,惟良二千石乎!」如臣愚见,陛下子内年齿尚幼,未堪临民者,请且留京师,教以经学。一则畏天之威,不敢犯禁;二则观见朝仪,自然成立。因此积习 ,自知为人,审堪临州。然后遣出。臣谨按汉明、章、和三帝,能友爱子弟。自兹以降,以为准的。封立诸王,虽各有土,年尚幼小者,召留京师,训以礼法,垂以恩惠。讫三帝世,诸王数十百人,惟二王稍恶②,自余皆冲和深粹。惟陛下详察。』太宗嘉纳其言。
【注释】
①苏息:宁息,平安。
②二王稍恶:二王指楚王英、广陵思王荆。二王都以谋逆自杀。
【译文】
    贞观年间,年龄小的皇子都被授以都督、刺史的爵位。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进谏道:『过去两汉都用郡国的方法治理国家,除郡国外,分封诸子,一个个割地封爵,原袭周代的做法。现在我们唐代采用郡县制,沿用的是秦的体制。皇子年龄小,都授以刺史的爵位。陛下难道是想用骨肉亲情来安定四方,认为圣人创设的制度,都很高明吗?但是我认为这种方法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为什么呢?刺史和都督,人们仰仗他得以安宁。这些职位若遇上好人担任,那么辖境之内就太平;如果遇到一个不好的人来管理,整个州县就民生凋敝。所以皇上爱抚体恤百姓,常常选择贤能的人。有的被称为如同河流一样泽被一方,使京城享受到他的好处;有的被百姓歌颂赞美,并且立下生祠纪念。汉宣帝说:'与我一同治理国家的,是享受两千石俸禄的有才能的人。」按我的想法,陛下皇子中年龄尚小,还不能统领百姓的,请暂时留在京城,用经学教导他们。一则他们畏惧您的威严,不敢违法乱纪;二则出入观习 朝堂仪式,自然地成长自立。时间长了,自然养成习惯,懂得为人处世的方法。能符合条件的,再派遣他们到州郡任职。我认为汉明帝、章帝和三个帝王,能够友爱子弟,此后,后世以它作为准则。从帝王三代来看,诸王数百人当中,只有两个王稍微不好,其余的性格都正直谦和,希望陛下详察。』太宗赞扬并且采纳了褚遂良的言论。
丁里 發表於 2025-6-14 04:58 | 顯示全部樓層
《贞观政要》卷十一诫太子诸王诗解四:论幼教经学与临州之责

《贞观政要》卷十一载太宗训诫诸王之言,其要义可析为三端:一曰幼学经史以正心性,二曰积习成德以明人事,三曰审察才能而后授任。贞观十一年,太宗谓吴王恪曰:“父之爱子,人之常情,非待教训而知也。”此言亲情天性,然教化不可废。下文更申“子能忠孝则善矣,若不遵诲诱,忘弃礼法,必致刑戮”,实为帝王家训之核心。

一、幼教经学,培本固元
太子诸王年少时,当以经学为基。《礼记·学记》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太宗深谙此理,故特重启蒙教育。经学者,非独章句之学,实为修身治国之纲维。《论语》教仁,《春秋》明义,《尚书》述政,《周易》通变,皆可涵养心性,使知君臣父子之道。若幼时不习圣贤之言,长则易溺私欲,如汉昌邑王废于不学,足为鉴戒。

二、积习成性,知行相济
太宗强调“积习自知为人”,盖言德行须历久淬炼。《荀子·劝学》曰:“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储君日常言行,必依礼法,久而内外如一。如贞观中太子承乾初勤学,后因疏于规训而失德,终致废黜。可见“习与性成”非虚言,帝王之家尤需慎微。

三、审堪临州,实践验能
“审堪临州遣出”一语,体现太宗务实之政风。封建诸王,非徒享爵禄,当考其才德胜任否。昔周公戒伯禽:“君子力如牛,不与牛争力;走如马,不与马争走。”治国亦然,必量才授职。太宗遣诸王赴州郡,既验其能,亦使知民瘼,此乃“知行合一”之践履。若徒居深宫,不谙世事,何以承社稷之重?

结语
太宗诫子之言,合于《大学》“修身齐家治国”之序。今观之,其理犹切:幼教奠定根本,积习锤炼德行,临事方显真才。后世治政者,当以贞观为镜,重教化、务实践,使权位与德能相称,则家国可安矣。

(全文约780字)

注:本文依《贞观政要》原文脉络,参以儒家经典,析其训诫之深意,文风力求简古,不失学术之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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