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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6君臣鑑戒詩解5任以大官求其細過曲成其罪上下相疑不可至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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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10 14:5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6君臣鑑戒詩解5任以大官求其細過曲成其罪上下相疑不可至治題文詩:
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國之常,
為治之道.今委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
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
疑其所重,將求至治,豈可得乎?政貴有恆,
不求屢易.今責小臣,以大體也,或責大臣,
以小事也,小臣乘非,所據大臣,失其所守,
大臣或以,小過獲罪,小臣或以,大體受罰.
職非其位,罰非其辜,欲其無私,求其盡力,
不亦難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
責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
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大臣自陳,
則以為心,不伏辜也;不言則以,所犯皆實.
進退惟谷,莫能自明,苟求免禍.大臣苟免,
譎詐萌生.譎詐萌生,矯偽成俗.矯偽成俗,
則不可以,臻至治矣.委任大臣,欲其盡力,
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則為不盡.若舉得人,
故舊何嫌?舉非其任,疏遠何貴?待之不盡,
誠信何責.其忠恕哉!臣雖或有,失之君亦,
未為得也.夫君上之,不信於下,必以為下,
無可信矣.若必下無,可信則上,亦有可疑.
禮記有曰:君上疑人,則百姓惑;臣下難知,
則君長勞;上下相疑,則不可以,言至治矣.
當今群臣,遠在一方.流言三至,不投杼者,
臣竊思度,未見其人.以四海廣,士庶之眾,
豈無一二,可信人哉?蓋信之則,無不可也,
疑之也則,無可信者,豈獨臣過?夫以一介,
庸夫結為,交友以身,相許死且,不渝況乎,
君臣契合,寄同魚水.若君為堯,臣為稷契,
豈有遇小,事則變志,見小利則,易真心哉?
此雖下之,立忠未有,明著亦由,上懷不信,
待之過薄,之所致也.豈君使臣,以禮臣事,
君以忠乎?以陛下之,聖明當今,功業誠能,
博求時俊,上下同心,三皇可追,五帝可俯,
則而六矣.夏殷周漢,夫何足數!君深嘉納.
【原文】

夫委大臣以大體①,責小臣以小事,為國之常也,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至治,豈可得乎?又政貴有恆,不求屢易。今或責小臣以大體,或責大臣以小事,小臣乘非所據,大臣失其所守,大臣或以小過獲罪,小臣或以大體受罰。職非其位,罰非其辜②,欲其無私,求其盡力,不亦難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責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大臣苟免,則譎詐萌生。譎詐萌生,則矯偽成俗。矯偽成俗,則不可以臻至治矣。

【注釋】

①大體:重要的,關係大局的。

②辜:罪。

【譯文】
讓大臣負責國家大事,讓小臣負責具體的小事,這是治國的普遍道理,也是處理政務的正確法則。現在委任職權時,卻是重視大臣而輕視小臣,遇到事情時,又輕信小臣而懷疑大臣。這是信任自己所輕視的而懷疑自己所重視的。這種做法,怎麼能實現天下大治呢?再者,朝政貴在有穩定的規範,不能經常變化。現在有時責令小臣辦大事,有時又責令大臣去管理小事,小臣處在他不該佔據的位置,而大臣又失去他應當擔當的職責。大臣或者因為小過錯而獲罪,小臣或者因為大事故而受罰。職責和職位不相符合,所懲罰的事情,不屬於他們各自的職責。要求他們沒有私心,竭盡全力,豈不是很難嗎?小臣不可以讓他們做大事,對大臣不能因為小過錯就治罪。給予很高的職位,追究細小的罪過,於是那些刀筆小吏就會順着陛下的旨意,捕風捉影,舞文弄法,曲成其罪。大臣為自己辯解表白,就認為他是不肯服罪;不辯解表白,就以為都是事實。真是進退兩難,不能自己分辨,於是只好苟且免禍。大臣苟且免禍就會譎詐萌生,譎詐萌生就會虛偽成風,虛偽成風就不能實現天下大治啊!

【原文】

又委任大臣,欲其盡力,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則為不盡。若舉得其人,何嫌於故舊。若舉非其任,何貴於疏遠。待之不盡誠信,何以責其忠恕哉!臣雖或有失之,君亦未為得也。夫上之不信於下,必以為下無可信矣。若必下無可信,則上亦有可疑矣。【禮】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上下相疑,則不可以言至治矣。當今群臣之內,遠在一方。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①,臣竊思度,未見其人。夫以四海之廣,士庶之眾,豈無一二可信之人哉?蓋信之則無不可,疑之則無可信者,豈獨臣之過乎?夫以一介庸夫結為交 友,以身相許,死且不渝,況君臣契合,寄同魚水。若君為堯、舜,臣為稷、契②,豈有遇小事則變志,見小利則易心哉?此雖下之立忠未有明著,亦由上懷不信,待之過薄之所致也。豈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乎?以陛下之聖明,以當今之功業,誠能博求時俊,上下同心,則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漢,夫何足數!

太宗深嘉納之。

【注釋】

①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杼,織布的梭子。這句話出自這樣一段史實:秦甘茂告訴秦王說:『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有人把這件事告訴了曾參的母親,其母正織着布,聽後泰然自若。後來第三次有人來報告這個消息,其母扔下梭子,越牆而走。臣之賢趕不上曾參,王之信不如曾母,懷疑臣的人也不止三個人,臣恐怕大王'投杼」啊』。借喻流言經多次重複就會令人相信。

②稷、契:稷,古代主管農事的官。契,傳說中商的始祖,曾助禹治水有功,被舜任為司徒,掌管教化。

【譯文】
    朝廷任命大臣,都是想讓他們竭盡全力。而大臣卻有所避諱不敢講話,這就叫未盡全力。如果選拔的官員得當,即使是故舊又有什麼關係。如果選拔的官員不得當,即使關係疏遠也不算可貴。自己不給予別人充分的信任,又怎能要求別人忠恕呢?臣子雖然有時會犯過錯,可是國君如此對待也不算得當!皇上既然對臣下不信任,那麼必然認為臣下無可信之處。如果臣下都不值得信任,那麼皇上必然也有讓人可疑的地方。【禮記】上寫道:『地位高的人互相猜疑,那麼百姓就感到無所適從;臣子言行莫測,那麼國君就會不放心。』國君與臣子之間互相不信任,就談不上天下大治了。如今諸位臣子天各一方,相距遙遠,對於三番五次的謠言而不信以為真的人,據我所知還未曾有過。我國疆域遼闊,人口眾多,難道連一兩個值得信賴的人都沒有嗎?用信任的態度去選擇人,就沒有絕對不能用的人;用懷疑的態度去選擇人,就選不到信得過的人,難道這只是臣子的過失嗎?即使普通人,一旦結為朋友,都可以用生命來報答,縱然死也不會改變,更何況君臣之間默契得如同魚和水的關係呢?如果國君像堯、舜那樣,臣子像稷、契一樣,怎麼會有遇到小的事情就改變志向,碰到小的利益就變心的道理呢?這雖然是由於臣下不夠忠心耿耿,也是由於國君心懷猜疑、對待下屬過於苛求的緣故。這怎麼談得上君以禮待臣、臣以忠事君呢?憑陛下的聰明才智和現在的成就,要是能誠懇廣泛地尋求賢能的人,君臣同心同德,就會天下大治,就可以與三皇五帝相提並論了。夏、商、周、漢,又算得了什麼!太宗十分讚許並採納了這個意見。
熊委 發表於 2025-4-1 11: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任官責成之道】

【貞觀政要】卷六所論"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實為千古不易之官箴。臣觀歷代治亂,莫不由此道得失。蓋職分有大小,器用有殊途,若倒置本末,則國政必隳。

昔管子有言:"明主之任人,如巧匠之制木。"大臣者,棟樑也,當觀其宏略;小臣者,榱桷也,必察其細節。今反使刀筆吏以簿領繩大臣,是猶以寸量天,以斗測海,豈不謬哉?【尚書】云"爾無忿疾於頑",此正謂人君當容大臣之節。若任以三公之位,而苛求胥吏之能,則蕭何不得不負薪,陳平不得不治獄,豈非倒置綱紀乎?

至若"曲成其罪"之弊,尤傷治體。韓非嘗痛"法術之士"舞文巧詆,使忠臣杜口。今觀貞觀君臣所戒,正是防此流弊。大臣臨事而懼者,非畏罪也,懼陷於文網也。故皋陶設"宥過無大"之典,周公作"勿誤於獄"之誥,皆所以寬大臣之責,而專其任也。

夫治國如調琴瑟,大弦急則小弦絕。若使公卿日憂譴訶,百僚各懷畏忌,則"上下相疑"之禍生,而"至治"之期遠矣。故明主之御下也,當如日月之照,使賢者得盡其忠,不肖者無所容奸,此貞觀之鑑所以昭昭於今也。

(全文共498字)
趙耶 發表於 2025-5-31 00:03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六【君臣鑑戒】第五則所論『任以大官,求其細過』之弊,實為治國理政之要義。此篇以『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常道,揭示唐初政治中『信小疑大』『職罰失當』之隱患,其思想內核直指君臣互信與制度理性,今試析其理如下:

一、職分錯位則政道失衡
文中提出『大臣責大體,小臣責小事』的權責分配原則,實本於【尚書·周官】『位不期驕,祿不期侈』的職分思想。太宗朝馬周曾言:『理天下者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在刺史、縣令。』可見層級管理之要。然若『責小臣以大體,責大臣以小事』,則如使庖人治軍、匠師斷獄,必致『小臣乘非所據,大臣失其所守』。此與【韓非子·二柄】所言『臣不得越官而有功』的刑名之術暗合,凸顯制度設計中權責對應的必要性。

二、苛察細過則矯偽成風
『刀筆之吏順旨承風,曲成其罪』之狀,實為官僚體系異化的典型。漢代晁錯【論貴粟疏】已警示『文深小苛』之害,而貞觀群臣更痛陳其弊:當司法官吏以『舞文弄法』為能事時,大臣將陷入『自陳則謂不伏,不言則謂所犯皆實』的囚徒困境。這種『上下相疑』的狀態,恰如【管子·法法】所誡:『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過度追責反致行政效率低下,此即『矯偽成俗,不可以臻至治』的深層邏輯。

三、君臣互信乃治道根基
篇末引【禮記·緇衣】『上人疑則百姓惑』之語,升華至『君臣契合,寄同魚水』的理想境界。魏徵在【諫太宗十思疏】中強調『慮壅蔽則思虛心以納下』,與此篇形成互文。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提出『信之則無不可,疑之則無可信』的辯證關係,暗合【論語·顏淵】『民無信不立』之旨。貞觀之治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正源於太宗踐行『使臣以禮』的儒家政治倫理,如重用房玄齡、杜如晦等『各取所長』的用人智慧。

結語
此篇諫言的價值,在於揭示了組織管理中的『信任-效能』定律:當制度設計能夠『使賢者處其厚,不肖者處其薄』(【貞觀政要·公平】),方能達成『三皇可追,五帝可俯』的治理境界。今日觀之,其關於權責匹配、寬嚴相濟、上下相孚的論述,對於現代管理仍具鏡鑒意義。貞觀君臣以『共治』取代『猜防』的政治智慧,恰是中華治理文明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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