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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35貴義詩解2合義則爲君子名仁非以其名而以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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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23 15:5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35貴義詩解2合義則爲君子非以其名而以其取
題文詩:
子墨子曰:凡言凡動,利於天鬼,者爲之;
凡言凡動,害於天鬼,百姓.凡言凡動,
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爲之;
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
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
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盪口也.
子墨子曰:必去六.默則,言則,
動則事使,三者代御,必爲聖人.必去喜怒,
去樂去悲,去愛而用,仁義,足口鼻耳,
從事於義,必爲聖人.子墨子謂,二三子曰:
爲義而不,任之,無排其道.譬匠人之,
斫而不能,無排其繩.子墨子曰:世之君子,
使爲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則辭;使爲一國,
之相不能,爲之.豈不悖哉!子墨子曰:
瞽曰:者白也,黔者黑也.雖明目者,
無以易之.兼白,使瞽取焉,不能知也.
故我曰瞽,不知白黑,非以其名,以其取也.
今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亦,無以易之.
兼仁不仁,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
故我,天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
亦以其取.正人君子,言行必一,名符其實.
【原文】子墨子曰:『凡言凡動,利於天、鬼、百姓者爲之;凡言凡動,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爲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盪口也。』子墨子曰:『必去六辟(6)。默則思,言則誨,動則事,使三者代御,必爲聖人。』『必去喜,去怒,去樂,去悲,去愛,而用仁義。手足口鼻耳,從事於義,必爲聖人。』子墨子謂二三子曰:『爲義而不能,必無排其道。譬若匠人之斫而不能,無排其繩。』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爲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則辭之;使爲一國之相,不能而爲之。豈不悖哉!』子墨子曰:『今瞽曰:'鉅者白也(7),黔者黑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注釋(6)辟:通『僻』,邪僻。(7)鉅:疑『銀』字之誤。
文】
墨子說:『一切言論一切行動,有利於天、鬼神、百姓的,就去做;一切言論一切行動,有害於天、鬼神、百姓的,就捨棄。一切言論一切行動,合乎三代聖王堯、舜、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的,就去做;合乎三代暴君夏桀、商紂、周幽王、周厲王的,就捨棄。』
墨子說:『言論足以付之行動的,就推崇它;不足以付之行動的,就不要推崇。不足以付之行動,卻要推崇它,就是空言妄語了。』
墨子說:『一定要去掉六種邪僻,沉默之時能思索,出言能教導人,行動能從事義。使這三者交替進行,一定能成爲聖人。』(墨子說:)『一定要去掉喜,去掉怒,去掉樂,去掉悲,去掉愛,以仁義作爲一切言行的準則。手、腳、口、鼻、耳,都用來從事義,一定會成爲聖人。』
墨子對幾個弟子說:『行義而不能勝任之時,一定不可歸罪於學說、主張本身。好象木匠劈木材不能劈好,不可歸罪於墨線一樣。』
墨子說:『世上的君子,使他作爲宰殺一狗一豬的屠夫,如果幹不了就推辭;使他作一國的國相,幹不了卻照樣去作,這難道不荒謬嗎?』
墨子說:『現在有一個盲人說:'銀是白的,黔是黑的。」即使是眼睛明亮的人也不能更改它。把白的和黑的東西放在一塊兒,讓盲人分辨,他就不能知道了。所以我說:盲人不知白黑,不是因爲他不能稱說白黑的名稱,而是因爲他無法辨別選取。現在天下的君子稱說出'仁」的名,即使禹、湯也無法更改它。把符合仁和不符合仁的事物混雜在一起,讓天下的君子擇取,他們就不知道了。所以我說:天下的君子,不知道'仁」,不是因爲他不能稱說仁的名,而是因爲他無法選取』
gyz9999 發表於 2025-5-2 10:52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貴義】詮解:名實之辨與君子之道

【墨子·貴義】此章以名實之辨爲樞機,闡發『合義則爲君子』之旨,其文雖簡,而義理深湛。墨子之言,非徒論名,實重踐行,所謂『名仁非以其名而以其取』,直指儒家『正名』說之流弊,而標舉墨家『以行證名』之實學。今試析之。

一、言行之准:天鬼百姓與三代聖王
墨子開宗明義:『凡言凡動,利於天鬼百姓者爲之;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此語以『天志』『明鬼』爲超越依據,以『百姓之利』爲現實尺度,構建起兼愛、非攻的倫理框架。其所謂『利』,非私利也,乃『交相利』之公義。而『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則爲歷史典範,言行合於此者方爲『義』。此與儒家『法先王』之說形似而神異——儒家重禮樂教化,墨子重實效功利,二者判然有別。

二、名實之辨:仁之『名』與『取』
『名仁非以其名而以其取』一句,尤見墨家邏輯之精嚴。『名』者,稱謂也;『取』者,實踐抉擇也。墨子譏諷世人空談仁義之名而不察其實,如盲者稱黑白之名而不能辨其色(見【墨子·貴義】前章)。真正的『仁』,不在口頭標榜,而在行動中『取』——即於利害之際,能擇天鬼百姓之利而行。此說直承墨家『三表法』,以『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爲檢驗標準,強調『名』必符『實』。

三、君子之義:合於『兼愛交利』
墨子言『合義則爲君子』,其『義』之核心,乃『兼相愛,交相利』。君子非以德自飾,而以『興天下之利』爲任。此與儒家『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形成張力:儒家之『義』重道德自律,墨家之『義』重結果效益。然二者皆以『利他』爲歸趣,唯路徑不同耳。

結語:墨學之現代啟示
墨子斥虛名而務實功,於今日猶具警醒之意。世人常陷於概念之爭,卻疏於躬行;或借『仁愛』之名而行利己之實。墨家『以取證名』的思想,恰爲一劑良藥——真正的價值,終須在『百姓之利』的實踐中彰顯。此即【貴義】篇留給後世之永恆命題。

(全文約780字)

按:此解力求貫通墨家邏輯學、倫理學與實踐論,以名實之辨爲綱,揭示墨子批判儒家『正名』說之深層意圖。行文兼采訓詁與義理,既守學術之嚴,亦彰墨學之切於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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