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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6明鬼诗解6鬼神之能赏贤罚暴非富非勇国治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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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9-19 13:5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26明鬼诗解6鬼神之能赏贤罚暴非富非勇国治民利
题文诗:
于古:吉日丁卯,周代祝社;岁于社考,
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
故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
盖施国家,施之万民,所以,治国家利,
万民之道.若为不然,吏治官府,不洁廉,
男女无别,鬼神见之;民为婬暴,寇乱盗贼,
兵刃毒药,水火以路,无罪人,夺人车马,
衣裘自利,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
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
民为婬暴,寇乱盗贼,兵刃毒药,水火,
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故,天下.
鬼神之明,故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
鬼神必知.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
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
以为不然,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
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万民,上帝功,
抗上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明罚焉.
以车九,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
人之,王乎,推哆大戏,故昔夏桀,
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人,推哆大戏,
生列兕虎,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盈厥,
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且不惟此,
昔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诟天侮鬼,
下殃傲,天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
毒无罪,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咷无告.
故于此乎,天使武王,至明罚焉.以车百两,
虎贲四百,先庶国节,窥戎与殷,战乎牧野.
王乎,费中恶来.百走,武王逐奔,
入宫万年,梓株折纣,系之赤环,载之白旗,
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殷王纣,贵为天子,
富有天下,有勇力人,费中恶来,崇侯虎,
指寡杀人.民众兆亿,盈厥泽陵,然不能圉,
鬼神之诛.且禽艾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
鬼神所赏,小必赏;鬼神所罚,大必罚.
【原文】6于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间,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31),祥上帝伐(32),元山帝行(33)。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34)。汤以车九两,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众,人之■遂,王乎禽推哆、大戏(35),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兕虎(36),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
且不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楚毒无罪(37),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咷无告也。故于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罚焉。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乎禽费中、恶来。众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虎,指寡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38)。』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注释(31)『傲』为『杀』字之误。(32)『祥』疑为『牂』字之误,『戕』为『戕』之假借字。(33)『元山』疑为『亢上』之误。『亢』通『抗』。(34)『犯遂下众,人之■遂』疑应为『犯遂夏众,入之■遂』。『■』为『郊』之假借字。(35)『乎』为『手』之误。『禽』通『擒』。(36)『列』通『裂』。(37)『楚毒』为『焚灸』之误。(38)『玑』为『 』字之误,『 』为『祺』之假借字。
文】
在古时有记载说:『在丁卯吉日,(百官)代王遍祝社神、四方之神、岁事之神及先祖,以使王延年益寿。』所以墨子说:『应当相信鬼神能够赏贤和罚暴。这本是应施之国家和万民,确实可用以治理国家、谋利万民的大道。』所以,那些政府官吏不清廉,男女混杂没分别,鬼神都看得见;百姓成为婬暴、寇乱、盗贼,拿着兵器、毒药、水火在路上邀截无辜之人,夺取人家的车马、衣裘为自己牟利,有鬼神看得见。因此官吏治理官府之事不敢不廉洁,见善不敢不赏,见恶不敢不罚。而百姓成为婬暴、寇乱、盗贼,拿着兵器、毒药、水火在路邀截无辜的人,抢夺车马,衣裘为自己谋利之事,从此就会停止,于是天下就治理了。
    所以对鬼神之明,人不可能倚恃幽间、广林、深谷(而为非作歹),鬼神之明一定能洞知他。对鬼神之罚,人不可能倚恃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而抵制),鬼神之罚必能战胜他。假若认为不是这样,(那么请看)从前的夏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对上咒骂天帝、侮辱鬼神,对下祸害残杀天下的万民,残害上帝之功,抗拒上帝之道。所以在此时上天就使商汤对他致以明罚。汤用战车九辆,布下鸟阵、雁行的阵势。汤登上大赞这个地方追逐夏众,攻入近郊,汤王亲手将推哆、大戏擒获。从前的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拥有有勇力的人推哆大戏,能撕裂活的兕、虎,指点之间就能杀死人。他的民众之多成兆成亿,布满山陵水泽,但却不能以此抵御鬼神的诛罚。这就是我所说的对鬼神的惩罚,人不可能凭借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而抵制),即缘于此。
并且不止夏桀是这样,从前的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但他对上咒骂上天,侮辱鬼神,对下殃害残杀天下万民,抛弃父老,屠杀孩童,用炮烙之刑处罚无罪之人,剖割孕妇之胎,庶民鳏寡号陶大哭而无处申诉。所以在这个时候,上天就使周武王致以明罚。武王用精选的战车一百辆,虎贲勇士四百人,亲自作为同盟诸国受节军将的先驱,去观察敌情。与殷商军队战于牧野,武王擒获了费中、恶来,殷军大队叛逃败走。武王追逐他们奔入殷宫,用万年梓株折断了纣王头,把他的头系在赤环上,以白旗载着,以此为天下诸侯戮之。从前的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又有勇力的将领费中、恶来、崇侯虎,指顾之间即可杀人。他的民众之多成兆成亿,布满水泽山林,然而不能凭此抵御鬼神的诛罚。这就是我所说的鬼神的惩罚,不能倚仗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而抵制),道理即在于此。并且【禽艾】上说过:『积善得福,不嫌微贱;积恶灭宗,不避高贵。』这说的是鬼神所应赏赐的,不论地位多么微贱也必定要赏赐他;鬼神所要惩罚的,不论地位多么尊崇也必定要惩罚他。

是飞 發表於 2025-3-27 03:08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明鬼》第六篇阐发鬼神赏贤罚暴之能,其旨非关怪力乱神,实为治国安民之大经。今试析其要义:

一、鬼神之监临乃治道枢机
文中举周代祝社延年之礼,明鬼神实存而非虚设。墨子指出,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所蔽,其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所免。此说非倡迷信,乃借神道设教以立纲纪:官府见廉明,暴乱得遏止,实以幽冥之威成现世之治。夏桀虽"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终遭天谴,正昭示德位相配之理。

二、赏罚机制的社会效用
篇中详述鬼神监察之效:官吏不敢不廉,民众不为寇盗。此与儒家"慎独"之说异曲同工,皆以超越性存在约束人性之恶。墨子特强调"非富非勇"可免鬼神之罚,破除了世俗权力崇拜,构建起道德普适性的神圣根基。汤伐桀时"车九辆,鸟陈雁行"的记载,尤见天罚具象化为历史必然。

三、明鬼思想的现实关怀
墨子终归"治国家利万民"之旨,鬼神说实为工具理性。其谓"指画杀人"的勇力者终不能御鬼神之诛,正是对暴力政治的否定。这种将超验力量转化为伦理保障的思维,上承三代天命观,下启法家制度论,在战国乱世中独具批判锋芒。

要之,此篇以神道设教完成对现实政治的超越批判,其"赏贤罚暴"说既含宗教威慑,更具伦理政治学的深层意蕴。墨家"天志明鬼"之论,终以"兴天下之利"为归趣,读者当透过神秘表述,把握其经世内核。
尚和先生 發表於 2025-6-23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明鬼》篇第六节阐发鬼神赏贤罚暴之旨,诚为治道枢机。今就经义析论如次:

一、鬼神信仰乃王政之基
"吉日丁卯,周代祝社"之制,非徒仪式,实为"神道设教"之体现。《周礼·春官》载"以血祭祭社稷",郑玄注"社者,五土之总神",可知古人立社祭祀,非为虚妄,乃藉鬼神之威以正人伦。墨子所谓"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正是点明鬼神信仰对社会教化的实际功能——使民知畏天命、守纲常。

二、赏罚机制超越世俗权力
墨子强调鬼神"能赏贤如罚暴",其深意在于建立超验的正义标准。《尚书·汤诰》云"天道福善祸淫",与此理同。盖世俗之赏罚易为权贵所操纵,如《管子·明法解》言"舍公法而行私惠",而鬼神之明察秋毫,恰可补人间法度之不足。此"非富非勇"之论,实指鬼神超越财富与暴力,建立绝对公正。

三、治国民利之本源
"施国家施万民"之说,当与《墨子·尚同》篇互参。鬼神监察之说不惟约束庶民,更警示统治者。《左传·昭公七年》子产言"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即此理之延伸。墨子将鬼神信仰提升为政治设计,使"国治民利"获得双重保障:于上则君主畏天修德,于下则百姓向善远罪。

要而论之,墨家明鬼之说非迷信之谈,实为建构社会伦理之理性设计。观《礼记·祭义》"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可知先秦思想中,鬼神信仰始终与政治哲学紧密相连。墨子在"天志""明鬼"诸篇所构建的超越性监督体系,较之儒家"慎独"之说更具制度性意义,此其思想之独到处也。今人读此,当思其以神道助人道的深刻用心,而非以"宗教迷信"简单判之。
蘭園居士 發表於 2025-9-3 16:46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明鬼下》第六节精义阐微

《墨子·明鬼》篇立论精严,其核心在于通过鬼神信仰构建社会伦理秩序。本节所言“鬼神之能赏贤罚暴,非富非勇,国治民利”,实为墨家政治哲学之枢机,今试析其深意。

一、鬼神信仰的社会功能
文中举周代“吉日丁卯,祝社延寿”之例,揭示祭祀活动背后的秩序意义:“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此非拘泥于神秘主义,而是强调宗教仪式对共同体意识的凝聚作用。墨子实则借鬼神之说建立超越性监督体系,使“赏贤罚暴”具有形而上的合法性依据。

二、超越世俗的奖惩机制
“非富非勇”四字尤具深意。墨子刻意剥离财富与暴力这两种世俗权力基础,指出鬼神之赏罚“不避富贵”“不避强御”(见前文),确立了一种绝对公正的超越性秩序。这种设计实为制约贵族特权与暴力统治的哲学装置,与儒家“天命靡常”思想异曲同工,却更具制度性构想。

三、国家治理的实效取向
墨子终归落实于“国治民利”的实用目标。其鬼神论非为宗教传播,而是作为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政治手段。文中“施国家施万民”的递进表述,揭示出由个体信仰到国家治理的逻辑链条:通过普遍敬畏之心建立伦理约束,最终达成“官府不敢不洁廉,民不敢不敬慎”的治理效果(见《明鬼下》前章)。

要而论之,墨子明鬼之说绝非愚昧迷信,实为以神道设教的政治智慧。其通过赋予伦理规范以神圣性,构建超越世俗权力的监督体系,最终指向经世济民的实际效用。这种将宗教意识转化为治理资源的思想,既体现了战国时期的思想创新,也对后世“天道福善祸淫”观念产生深远影响。墨学虽衰,然其以超越维度制约世俗权力的思考,至今仍具启示意义。

(全文共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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