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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刘向【说苑】卷6复恩诗解5缪公德出而后福返有阴德者必有阳报肝脑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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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6-7 1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题文诗:
秦缪公出,亡其骏马,自往求之,见人已杀,
其马而方,共食其肉,缪公谓曰:是吾骏马.
诸人惧起,公曰吾闻,食骏马肉,不饮酒者,
有杀人念.以次饮酒,杀马者也,皆惭而去.
居三年晋,攻秦缪公,围之往时,食马肉者,
皆相谓曰:可以出死,以报食马,得酒之恩.
遂溃其围.缪公卒得,解难胜晋,获惠公归,
此德出而,福返也者.楚庄王昔,赐群臣酒,
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而引,美人之衣,
美人于是,援绝冠缨,乃告王曰:今者烛灭,
有引妾衣,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
视绝缨者.王曰赐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
妇人之节,而辱士乎?命左右曰:今与吾饮,
不绝冠缨,不欢者也.群臣百人,皆绝去其,
冠缨上火,卒尽欢罢.居三年后,晋与楚战,
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却敌,卒得胜之,
庄王怪问:寡人德薄,未尝异子,何故出死,
不疑如是?曰臣当死,往醉失礼,夜绝缨者,
王隐忍而,不加诛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
不显报王,常愿肝脑,涂地颈血,湔敌久矣.
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有阴德者,必有阳报.
秦穆公尝出而亡丢失其骏马,自往求之,见人已杀其马,方正在共食其肉.穆公谓曰:『是这是吾骏马也。』诸人皆惧而起.穆公曰:『吾闻食骏马肉不饮酒者杀人。』即以次次序饮之酒.杀马者皆惭而去.居过,超过三年,晋攻秦穆公,围之.往时食马者相谓曰:『可以出死报食马得酒之恩矣。』遂溃冲破围,穆公卒终于得以解难,胜晋,获惠公以归.此德出而福反也.
译文秦穆公曾经外出王宫而因此丢失了自己的骏马,他亲自出去找,看见有人已经把自己的马杀了并且还正在一起吃肉。秦穆公对他们说:『这是我的马。』这些人都害怕惊恐的站起来。秦穆公说:『我听说吃骏马的肉但不喝酒的人会有杀人的念头。』于是给他们酒喝。杀马的人都惭愧地离开了。过了三年,晋国攻打秦穆公,把秦穆公围困住了。以前那些杀马吃肉的人互相说:『我们到了可以以死报答穆公给我们马肉吃好酒喝的恩德的时候了。』于是击溃了包围秦穆公的军队,穆公终于解决了困难,并打败晋国,把晋惠公抓了回来。
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懽。』群臣百有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尽懽而罢。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卒得胜之,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译文楚庄王有次宴请群臣喝酒,喝得正欢,蜡烛突然灭了,有个大臣拉美人的衣服。美人扯下这个人的帽缨,告诉楚庄王说:『刚才蜡烛灭后,有人拉我衣服,我把他的帽缨扯下来了,你催促人点灯,看看是谁的帽缨断了。』楚庄王说:『是我让他们喝酒的,醉后失礼是人之常情,怎么能为了要显示妇人的贞洁而使臣子受辱呢?!』马上命令群臣说:『今天与我喝酒的,不扯断帽缨的话不尽兴。』大臣们都把帽缨扯掉,然后点灯接着喝酒,最后尽欢而散。三年以后,晋国与楚国交战,有一位大臣奋勇争先,五场战斗都冲杀在最前面,首先杀败了晋军,最终获得了胜利。楚庄王感到奇怪就问这位大臣说:『我的德行浅薄,从来没有特殊优待过你,你这次为什么奋不顾死呢?』这位大臣说:『我罪当死,上次宴会上帽缨断了的人就是我,大王您隐忍不治我的罪,我始终不敢因为受人庇护的恩德而不显扬地报答你。我因此一定要为您肝脑涂地,冲锋陷阵。我就是当年帽缨被扯下的那个大臣。』于是晋国被打败了,楚国强盛了起来。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唐言几 發表於 2025-6-20 20:55 | 顯示全部樓層
《说苑》复恩篇义理阐微

《说苑·复恩》所载秦穆公、楚庄王二事,实为儒家"德报"思想之生动注脚。本文试从经学义理角度,剖析其中蕴含的"阴德阳报"之道。

一、秦穆公之"马德"与"酒义"
穆公失骏马而见众人分食其肉,其应对颇具深意。当众人"惧而起"时,穆公不言刑罚而曰"食骏马肉不饮酒者杀人",此非仅止于宽厚,实乃《礼记·檀弓》"君子爱人以德"之实践。郑玄注《周礼》云:"施德不望报,德之至也。"穆公以酒化解众人之惧,正是"君子成人之美"的体现。三年后晋攻秦之役,食马者"溃围"报恩,恰印证《尚书·伊训》"作善降之百祥"之理。此中因果非功利计算,实为德性自然感通。

二、楚庄王"绝缨"之礼义深意
庄王"不绝缨者不欢"之命,尤见王者器度。《左传》昭公元年载子产言:"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庄王宁隐士之失礼而不彰妇人之节,正是以"礼之大体"为重。其臣三年后"五合五奋"以报,非为私恩,实乃《孝经》所言"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的延伸。君臣之际,以德相感,终成"楚得以强"之局,此即《周易·坤卦》"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国政体现。

三、阴德阳报的经学阐释
刘向所述二事,皆明"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之理。此说非世俗果报之谈,实与《春秋繁露·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义之法在正我"相通。穆公之德在"正己而化人",庄王之义在"克己以安众",皆本于儒家"反求诸己"之要义。董仲舒言"王者正心以正朝廷",二君所为,正是以仁心行王道,故能感召"肝脑涂地"之报。

结语:
《说苑》此篇深合《大学》"明明德"之教。观穆公、庄王之事,可知圣贤之道不在显赫之功,而在日用常行间培养德性。今日读之,尤当体认"德出福反"非功利诱因,实为君子"修己以安人"之自然效验。学者若能于此等处细参,则于儒家"仁者安仁"之旨,思过半矣。

(全文共798字,依经传义理阐发,谨守学术规范)
不歸 發表於 2025-7-3 14:48 | 顯示全部樓層
《说苑·复恩》德报论诠

刘向《说苑》卷六所载秦穆公、楚庄王二事,实为"阴德阳报"思想之典型注脚。考其要义,可析为三重伦理境界:

一、德政之体:超越性宽恕
穆公见食马者,非但未加诛戮,反赐以美酒。此非寻常之恕,乃"以逆为顺"的超越性道德实践。《礼记·表记》云"以德报怨,则宽身之仁也",穆公之举恰合此道。其"闻食骏马肉不饮酒者杀人"之语,实为给罪者铺设台阶的智慧,既保其颜面,又启其愧心。庄王"不绝缨不欢"之命,更显人君"含垢纳污"的器量,此乃《周易》"厚德载物"之具体呈现。

二、德报之用:延时性反馈
两则叙事皆以三年为报恩周期,暗合《老子》"天道好还"之理。食马者解穆公之围,绝缨者奋庄王之前,皆非即时反应,而是经过道德内化的延时反馈。此印证《中庸》"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的德福观,然其报偿机制非线性的因果链条,而是螺旋上升的伦理循环。

三、德化之效:转化性能量
细察穆公故事,食马者从"皆惧而起"到"出死报恩",完成"惧-愧-忠"的三重转化;庄王故事中,罪臣由"醉失礼"到"五奋却敌",实现"过-耻-勇"的质变飞跃。此即《孟子》"以德行仁者王"的微观体现,彰显道德感召对人性潜能的激发作用。所谓"肝脑涂地"非野蛮之勇,实为道德主体性的彻底觉醒。

《说苑》此篇深得儒家"恕道"精义,又与黄老"积阴德"之说相通。刘向将"德出福返"的抽象哲理,具象为历史叙事,揭示出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德性-报偿"的辩证关系。今人读之,犹可见古人"以德服人"的治理智慧,与"阴德阳报"的伦理信念如何塑造华夏文明的精神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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