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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颜氏家训》卷9文章篇诗解7代人为文皆作彼语哀伤凶祸辞不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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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1-11-5 14: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颜氏家训》卷9文章篇7代人为文皆作彼语哀伤凶祸不辄代
题文诗:代人为文,皆作彼语,理宜然矣.至于哀伤,
凶祸之辞,不可辄代.蔡邕,胡金盈作,
母灵表颂:悲母氏之,不永然委,我而夙丧.
为胡颢作,父铭葬我,考议郎君.袁三公颂:
猗欤我祖,出自有妫.王粲,潘文则书,
思亲诗云:躬此劳悴,鞠予小人;庶我显妣,
克保遐年.而并载乎,邕粲之集,此例甚众.
古人所行,今世为讳.陈思王写,武帝诔遂,
深永蛰思;悼亡赋中,潘岳乃怆,手泽之遗:
父于虫也,匹妇于考.陆机父诔:亿兆宅心,
敦叙百揆.姊诔云:倪天之和.今为此言,
朝廷罪人.世易时移,因时制宜.挽歌辞者,
或云古者,虞殡之歌,或云出自,田横之客,
皆为生者,悼往告哀.陆平原也,多为死人,
自叹之言,诗格既无,此例又乖,制作本意.
《原文》
凡代人为文,皆作彼语,理宜然矣。至于哀伤凶祸之辞,不可辄代。蔡邕为胡金盈作《母灵表颂》日:“悲母氏之不永,然委我而夙丧。"又为胡颢作其父铭日:“葬我考议郎君。"《袁三公颂》日: "猗欤我祖,出自有妫。“王粲为潘文则《思亲诗》云: "躬此劳悴,鞠予小人;庶我显妣,克保遐年。"而并载乎邕、粲之集,此例甚众。古人之所行,今世以为讳。陈思王《武帝诔》,遂深永蛰之思;潘岳《悼亡赋》,乃怆手泽之遗:父于虫,匹妇于考也。蔡邕《杨秉碑》云: "统大麓之重。"潘尼《赠卢景宣诗》云:“九五思飞龙。"孙楚《王骠骑诔》云: "奄忽登遐。"陆机《父诔》云: "亿兆宅心,敦叙百揆。"《姊诔》云: "倪天之和。"今为此言,则朝廷之罪人也。王粲《赠杨德祖诗》云: "我君饯之,乐泄泄。“不可妄施人子,况储君乎?
挽歌辞者,或云古者《虞殡》之歌,或云出自田横之客,皆为生者悼往告哀之意。陆平原多为死人自叹之言,诗格既无此例,又乖制作本意。
【译文】
凡是为别人写文章,都使用对方的语气,道理上应该如此。至于涉及哀悼伤痛、死亡灾祸一类的文章,不可随便代笔。蔡邕替胡金盈写的《母灵表颂》说“悲痛**寿不长久,为何丢弃我们早逝? "又替胡颢写他父亲的墓志铭说: "埋葬先父议郎君。"还有《袁三公颂》说: "我们德高望重的祖先,封于有妫。"王粲替潘文则写的《思亲诗》说: "您亲自如此劳苦,抚育我辈儿女;希望我们的亡母,能够保养长寿。"这些都刊载在蔡邕、王粲的文集中,例子很多。古人是这样写的,今天就被认为是犯讳了。曹植在《武帝诔》中用"永蛰"表示对父亲的思念;潘岳在《悼亡赋》中用"手泽"抒发看见亡妻遗物而引起的伤感;这是把父亲比做昆虫,把妻子等同于亡父。蔡邕的《杨秉碑》说: "总管天下的重大事务。"潘尼的《赠卢景宣诗》说:"皇位正盼有飞龙出现。"孙楚的《王骠骑诔》说: "迅速登遐。"陆机的《父诔》说:“百姓归心,百官和睦。“《姊诔》说: "她像天女一样。“如果在今天,谁写这些话,就是朝廷的罪人了。王粲的《赠杨德祖诗》说:“我君设宴送别,悠闲快乐。"这种话是不可以胡乱用于一般人的孩子的,何况是太子呢?
挽歌辞,有人说是古代的《虞殡》歌,有人说出自田横的门客,都是用来追悼死者、表达哀思的。陆机写的《挽歌诗》大多是死者自叹之辞,诗的体例中既没有这种例子,又违背了作诗的本意。
   颜氏家训集解
   《原文》  
    凡代人为文,皆作彼语,理宜然矣。至于哀伤凶祸之辞,不可辄代〔一〕。蔡邕为胡金盈作母灵表颂曰:“悲母氏之不永,然委我而夙丧〔二〕。”又为胡颢作其父铭曰:“葬我考议郎君〔三〕。”袁三公颂曰:“猗欤我祖,出自有妫〔四〕。”王粲为潘文则思亲诗云:“躬此劳悴〔五〕,鞠予小人〔六〕;庶我显妣,克保遐年。”而并载乎邕、粲之集〔七〕,此例甚众。古人之所行,今世以为讳〔八〕。陈思王武帝诔,遂深永蛰之思〔九〕;潘岳悼亡赋,乃怆手泽之遗〔一0〕:是方父于虫〔一一〕,匹妇于考也〔一二〕。蔡邕杨秉碑云:“统大麓之重〔一三〕。”潘尼赠卢景宣诗云:“九五思龙飞〔一四〕。”孙楚王骠骑诔云:“奄忽登遐〔一五〕。”陆机父诔〔一六〕云:“亿兆宅心,敦叙百揆〔一七〕。”姊诔云:“伣天之和〔一八〕。”今为此言,则朝廷之罪人也〔一九〕。王粲赠杨德祖诗云:“我君饯之,其乐泄泄〔二0〕。”不可妄施人子,况储君乎?〔二一〕《集解》
〔一〕郝懿行曰:“此论亦未尽然,如诗之小弁,宜臼之傅所作,即是哀伤凶祸之辞,可得代为也。”

〔二〕余师录“然”作“倏”,义较佳。卢文弨曰:“此文今蔡集有之。胡金盈,胡广之女。此句作'胡委我以夙丧’。”刘宝楠汉石例一称灵表例举此及司徒袁公夫人马氏灵表,云:“灵之为善,常训也,大戴礼曾子篇:'神灵者,品物之本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诗灵台传:'神之精明者称灵。’故汉书礼乐志安世房中歌,灵凡再见,郊祀歌练时日,灵凡八见,天地一见,赤蛟五见,皆谓神灵也。说文云:'灵,灵巫以玉事神,从玉霝声。’又云:'灵或从巫。’案:灵本事神之玉,因以名神;其事神之巫,亦因以名灵。然则灵表者,以兆域为神所依,故表其神灵,王稚子阙称先灵是也。”

〔三〕卢文弨曰:“胡颢,广之孙,议郎,名宁。今蔡集无此篇,与下袁三公颂同逸。”

〔四〕左传昭公八年杜注:“胡公满,遂之后也,事周武王,赐姓曰妫,封之陈。”广韵二十一欣:“袁姓出陈郡、汝南、彭城三望,本自胡公之后。”诗周颂潜:“猗与漆、沮。”郑笺:“猗与,叹美之言也。”

〔五〕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及余师录“悴”作“瘁”,字通。诗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劳瘁。”郑笺:“瘁,病也。”

〔六〕蓼莪:“母兮鞠我。”毛传:“鞠,养。”

〔七〕赵曦明曰:“思亲诗,今见粲集中。”

〔八〕宋本及余师录引句末有“也”字。

〔九〕郝懿行曰:“文心雕龙指瑕篇云:'永蛰颇疑于昆虫。’”李详曰:“案艺文类聚十四,曹植武帝诔:'潜闼一扃,尊灵永蛰。’”

〔一0〕赵曦明曰:“岳集中载悼亡赋,无此句。”郝懿行曰:“潘岳悲内兄则云'感口泽’,及此云悼亡赋'怆手泽’,今检潘集,都未见此二语,何也?”

〔一一〕赵曦明曰:“礼记月令:'季秋之月,蛰虫咸俯。’”

〔一二〕宋本及余师录作“譬妇为考也”。何焯曰:“白诗中'譬’字多作'匹’。”赵曦明曰:“礼记玉藻:'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

〔一三〕赵曦明曰:“案今蔡集所载秉碑一篇,无此语。书舜典:'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卢文弨曰:“郑康成注尚书大传云:'山足曰麓,麓者,录也。古者,天子命大事,命诸侯,则为坛国之外。尧聚诸侯,命舜陟位居摄,致天下之事,使大录之。’”案:汉书王莽传中:“予前在大麓,至于摄假。”用法与此同。

〔一四〕赵曦明曰:“今集中有送卢景宣诗一首,无此句。易干卦:'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案:九五,君位;飞龙,是圣人起而为天子,故不可泛用。”

〔一五〕赵曦明曰:“此篇今已亡。礼记曲礼下:'告丧曰天王登假。’假读为遐。”器案:孙楚,晋书本传云:“字子荆,太原中都人也。”隋书经籍志:“晋冯翊太守孙楚集六卷,梁十二卷,录一卷。”文选马融长笛赋:“奄忽灭没。”注:“方言:'奄,遽也。’”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亮上言于后主曰:'伏惟大行皇帝……奄忽升遐。’”文镜秘府论地册十四例轻重错谬之例:“陈王之诔武帝,遂称'尊灵永蛰’,孙楚之哀人臣,乃云'奄忽登遐’。”原注:“子荆王骠骑诔,此错谬一例也。见颜氏传。”即据本文为说。王楙野客丛书卷二十八曰:“登遐二字,晋人臣下亦多称之,如夏侯湛曰:'我王母登遐。’孙楚除娣服诗曰:'神爽登遐忽一周。’又诔王骠骑曰:'奄忽登遐。’自此称登遐者不少,亦当时未避忌尔,然不可谓臣下亦可称也。”

〔一六〕陆机父抗,吴大司马。类聚四七引机吴大司马陆抗诔,无此二语,严可均辑全晋文失收,当据补。

〔一七〕赵曦明曰:“此语未见。左氏闵元年传:'天子曰兆民。’书泰誓中:'纣有亿兆夷人。’又康诰:'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文选刘越石劝进表:'纯化既敷,则率土宅心。’书益稷:'惇叙九族。’舜典:'纳于百揆,百揆时叙。’”

〔一八〕颜本、朱本及余师录“和”作“妹”。今机集无此文。赵曦明曰:“诗大雅大明:'大邦有子,伣天之妹。’传:'伣,磬也。’说文:'伣,谕也。’谓譬喻也。牵遍切。”

〔一九〕器案:文心雕龙指瑕篇:“古来文才,异世争驱,或逸才以爽迅,或精思以纤密;而虑动难圆,鲜无瑕病。陈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云:'尊灵永蛰。’明帝颂云:'圣体浮轻。’浮轻有似于胡蝶,永蛰颇疑于昆虫,施之尊极,岂其当乎!左思七讽,说孝而不从,反道若斯,余不足观矣。潘岳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辞虽足哀,义斯替矣。”所言足与颜氏之说互证。

〔二0〕赵曦明曰:“此篇已亡。杨修,字德祖,太尉彪之子。左氏隐元年传:'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案:杜注:“泄泄,舒散也。”

〔二一〕后汉书安纪:“降夺储嫡。”李贤注:“储嫡,谓太子也。”董逌广川书跋五:“秦、汉以后,禁忌稍严,文气日益凋丧,然未若后世之纤密周细,求人功■于此也。昔左氏书子皮即位,叔向言罕乐得其国;叶公作顾命,楚、汉之际为世本者用之;潘岳奉其母,称万寿以献觞;张永谓其父柩,大行届道;孙盛谓其父登遐;萧惠开对刘成,甚如慈旨;竟陵谓顾宪之曰:'非君无以闻此德音。’鲍照于始兴王,则谓:'不足宣赞圣旨。’晋武诏山涛曰:'若居谅暗,情在难夺。’夫顾命、大行、谅暗、德音,后世人臣,不得用之。其以朕自况,与称臣对客,自汉已绝于此,况后世多忌,而得用耶?颜之推曰:'古之文,宏才逸气,体度风格,去今人实远;但缀缉疏朴,未为密致耳。今世音律谐靡,章句对偶,避讳精详,贤于往昔。’之推当北齐时,已避忌如此,其谓'缀缉疏朴’,此正古人奇处,方且以避讳精详为工,音律对偶为丽,不知文章至此,衰敝已剧,尚将伥伥求名人之遗迹邪?吾知溺于世俗之好者,此皆沈约徒隶之习也。”案:董氏之说,足与颜氏之说相辅相成,因此而附及之。又案:傅本、鲍本不分段。

挽歌辞者,或云古者虞殡之歌〔一〕,或云出自田横之客〔二〕,皆为生者悼往告哀之意〔三〕。陆平原〔四〕多为死人自叹之言,〔五〕诗格〔六〕既无此例,又乖制作本意〔七〕。

〔一〕此句及下句“云”字,抱经堂校定本俱作“曰”,宋本及各本俱作“云”,今据改。赵曦明曰:“左氏哀十一年传:'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注:'虞殡,送葬歌曲。’”

〔二〕赵曦明曰:“崔豹古今注:'薤露、蒿里,并丧歌也。田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作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乎蒿里,故有二章。至李延年乃分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呼为挽歌。’”案:田横,齐王田荣弟,史记有传。

〔三〕皆为生者悼往告哀之意,傅本、胡本“告”作“苦”,不可从。

〔四〕赵曦明曰:“陆机为平原内史。”

〔五〕赵曦明曰:“陆机挽歌诗三首,不全为死人自叹之言,唯中一首云:'广宵何寥廓,大暮安可晨?人往有反岁,我行无归年!’乃自叹之辞。”器案:挽歌诗见文选卷二十八。缪袭挽歌云:“造化虽神明,安能复存我云云。”陶潜挽歌辞云:“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云云。”又云:“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云云。”又云:“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云云。”并为死人自叹之言,固不止一陆平原也。

〔六〕案:唐书艺文志丁部着录诗格、诗式,自元兢以下凡七家。据此,则诗格、诗式,虽自唐人始撰辑成书,而其说则六朝固已发之矣。

〔七〕宋本及余师录“本意”作“大意”。郝懿行曰:“陶渊明自作挽歌,乃愈见其旷达,然故是变格尔。”
帅先帙式君 发表于 2025-4-18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颜氏家训·文章篇》第七则论代笔之慎与文辞之讳

颜氏此篇所论,实为文章代笔之要义,尤重哀祭文体之伦理界限。其核心在于阐明"代言"与"讳笔"之辩证关系,揭示六朝文士代笔实践中存在的文体伦理问题。

一、代言文体之伦理边界
颜氏首言"凡代人为文,皆作彼语"乃文章代笔通则,然特别强调哀伤凶祸之辞不可轻代。此论实本于《礼记·曲礼》"临丧不笑,望柩不歌"之精神。所举蔡邕《母灵表颂》"委我而夙丧"、王粲《思亲诗》"庶我显妣"诸例,皆以第一人称直抒丧亲之痛,在汉魏时期虽属常见,然至颜之推时代已成文讳。这种变迁正体现了丧祭文体书写伦理的演进过程。

二、讳笔原则的历时演变
文中"古人之所行,今世以为讳"一语,道出文体禁忌的时代性。曹植《武帝诔》"永蛰之思"以虫喻父,潘岳《悼亡赋》"手泽之遗"以考称妻,在当日已属违礼,至南北朝更成文病。陆机《父诔》"亿兆宅心"等句,以帝王专属语汇用于私家哀祭,尤犯名分大忌。颜氏指其为"朝廷罪人",实本于《文心雕龙·指瑕》"礼文之尊卑不可乱"的文体规范。

三、挽歌体的本义与流变
论挽歌一节最具文体史眼光。颜氏考辨挽歌本源,或溯《虞殡》之歌,或本田横门客,皆强调其"生者悼往"的集体仪式功能。而陆机《挽歌》首创"死人自叹"视角,既违《诗经·蓼莪》以来悼亡诗传统,更失"饰终以礼"的丧祭本旨。此论与裴松之《三国志注》引《博物志》论挽歌流变可相印证。

要之,此篇通过代笔文例的批判,构建起"三重禁忌"理论:伦理上不可僭越丧主身份,礼制上不可淆乱尊卑秩序,文体上不可背离创作本旨。其说虽本于儒家名教观念,然对六朝文体讹滥现象的针砭,至今仍具启示意义。今日观之,代笔写作犹当恪守"修辞立其诚"的基本原则,方不负文章之道。
熊此方 发表于 2025-6-1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颜氏家训·文章篇》"哀辞不辄代"义疏

颜之推《家训·文章篇》论代笔之戒,谓"哀伤凶祸之辞,不可辄代",此实关乎文体伦理与情感真实之辨。蔡邕为胡金盈代作《母灵表颂》,自陈"悲母氏之不永,然委我而夙丧",颜氏以此为非,其理有三:

一者,文体之真伪辨。代笔之文,本当"皆作彼语",然哀祭之辞,乃"痛慕之思发于天然"(《文心雕龙·哀吊》)。蔡邕以己意揣度他人丧亲之恸,虽文采斐然,终属"代哭者引亢"(《礼记·檀弓》郑玄注),失哀辞"称情以立文"(《礼记·三年问》)之本。昔扬雄代虞公作《谏不受单于朝书》,班固代窦宪作《燕然山铭》,皆述事言志,不涉私情;而哀祭之文若假手他人,则如"设位而哭"(《仪礼·士丧礼》),徒具仪节而情志乖离。

二者,伦理之损益论。古人重"慎终追远"(《论语·学而》),丧祭之文尤需"缘心制礼"(《荀子·礼论》)。颜氏暗引《孝经》"丧言不文"之诫,揭示代作哀辞有违"孝子之志"。观蔡邕文中"委我夙丧"一语,乃以孤子口吻自况,此非但越俎代庖,更使孝子失其"躬亲尽哀"之义。故《文心雕龙》特标"述哀主痛"(《哀吊》),正谓哀辞当如王粲《为潘文则作思亲诗》"我思弗及,泣涕涟湎",必待本人真情流露而后可。

三者,文质之平衡道。六朝文风竞骈,代笔盛行,然颜氏独于哀祭文体设限,实承孔子"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之旨。蔡邕之失,在于以"翰林之笔"(《文心雕龙·才略》)饰他人之悲,使"文胜质则史"(《论语·雍也》)之弊显。对比潘岳《悼亡诗》"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之真切,更见代作哀辞如"刻木为泪"(《淮南子·说山训》),徒具形貌而神气索然。

要之,颜氏此戒非仅文章技法之议,实关士人立身之则。后世韩愈《祭十二郎文》"言有穷而情不可终",苏轼《亡妻王氏墓志铭》"惟有同穴"之叹,皆以亲撰为贵,正与颜氏"哀辞不辄代"之说遥相呼应。文道至此,岂独修辞之工?实乃"情深而文明"(《礼记·乐记》)之微义存焉。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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